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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阿西莫夫逸闻趣事 作者:怀特-第3部分

小说: 阿西莫夫逸闻趣事 作者:怀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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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里,艾萨克成了真正的扬声器,这似乎是为了补偿在店中工作时的循规蹈矩。他爱唠叨的毛病不仅使他在教员中名声远扬,就是同学们也将他视为古怪、没教养的怪物,他的嘴没有闭上的时候,这使他在校内颇受欢迎,但一出校门,谁都不愿理他。

  阿西莫夫记不清自己在学生时代的不同阶段,他都曾有过哪些同学,但同学却都记得他。成年后,他偶尔也会遇到旧日同学,他早就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但他们总能记起他瞎起哄、与老师对着干的种种往事。

  这种分裂人格伴随了阿西莫夫的一生。只要他去拜访出版商、代理人或其他与他工作有关联的人,他总要闹得尽人皆知他的存在。在楼道里秘书隔着好几间屋子,都能听到他的声音。他总爱到处闲逛、开玩笑、向员工们兜售黄色故事,而正事总是排在最后,几乎让人以为是因为他平常极少离开书房,所以才能积蓄多余的精力,留待出门办正事时胡闹一通。

  阿西莫夫对孤独的喜好及对书房的深深依恋源自儿时。小时候,他总喜欢呆在宁静、阴暗的地方。他尤其喜欢他们曾住过的一套房子的厨房,那间屋子没有窗户,总是那么温暖、舒适。他羡慕地铁站里的卖报人,因为他们可以坐在小亭子里,看一整天的书。他的一些习惯是在很小的时候养成的。自从尝到读书的乐趣后,艾萨克完全着了迷。他在当地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定期去借书。开始时还让母亲陪着,后来他便自己去了。按规定,每次只能借两本,而且只能有一本是小说。通过这种方式,他不仅看了希腊神话,认识了狄更斯、杜马斯、路易莎·梅、艾尔科特及其他一些作家,还读到了有关罗马帝国、世界地理、科学及其它许多知识的文章。阿西莫夫总爱称自己拥有近乎完美的记忆力,并将自己能轻松自如地写任何题材的作品归功于少年时在布鲁克林图书馆的自学。

  他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并且毫不挑剔,什么都想学。他一本接一本地看书,以满足对知识的渴求,并总爱在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就翻看开来,使得他的父母亲很恼火。尽管他如此地勤奋,但图书馆里20世纪的小说很少,可供他阅读的主要是19世纪的文学作品,其中还有大量令人一知半解的古代文本。艾萨克选读的书都要经过父亲的检查。《惊奇》杂志创刊于1926年,但直到多年后,艾萨克才第一次看到这份杂志。这是一份影响很大、极为畅销的杂志,与《惊诧》杂志一道被书迷们视为科幻杂志的鼻祖。尽管朱达·阿西莫夫的店中也销售这种杂志,但艾萨克只敢偷偷翻开《惊奇》杂志的彩色封面,瞄上两眼。直到著名的科幻小说出版商雨果·杰恩思贝克创办的《科学奇异故事》创刊后,艾萨克才终于迫使父亲让步,同意他看科幻小说杂志。

  朱达之所以不同意儿子看这些杂志,是因为他看不出《惊奇》杂志中刊载的乱七八糟的故事有什么价值,他认为儿子应该把时间花在更有价值的追求上;为改变他的看法,艾萨克指出,《科学奇异故事》这份杂志实际上很有教育意义,毕竟,刊名里有“科学”这么个极有分量的字眼。朱达哑口无言,只能妥协。一旦打赢了这一个回合,艾萨克略施小计便让父亲相信了《惊奇》杂志其实也是一份教育性很强的刊物。20年代末30年代初,每月都有大量的新杂志上市,它们给艾萨克带来了真正的启蒙。他看了店里订的每一期杂志。由于得到了父亲的许可,他不必再偷偷摸摸地看了,那种犯罪般的刺激感也随之消失,但令人兴奋的故事及故事中提到的种种令人大开眼界的描述足以弥补这一小小的缺憾。

  阿西莫夫一家决定经商,实在是个明智之举,而且也找对了时机。糖果店开张了三年后的1929年7月,美国进入了经济萧条时期,当时艾萨克的弟弟斯坦利刚出生几个月。因为有着自家的小本生意,一家人的生活才有了保障。与其他人一样,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人们也得吃饭啊,大公司纷纷倒闭,而大部分小店却幸存了下来。整个大萧条期间,那些曾自以为拥有金饭碗的人一夜之间发现自己失了业,而阿西莫夫一家却没少吃一顿饭。尽管为了生活必须一天工作16个小时,但他们还是挺了过来。

  1930年,艾萨克进人初中,就读于纽约东区第149初级中学,距范西科街的旧居很近,但从新居出发就得搭学校班车了。学校条件不是很好,但艾萨克很快便适应了。短时间内,他就为自己确立了与小学时相同的形象: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但爱闹事,被同学们认为是个怪人。人初中后不久,艾萨克就开始了最初的文学创作。他曾看过一本书,名叫《一群来自达拉维尔的大学生》,这部长篇连续小说记述的是一群大学生的古怪事例。他决定模仿着写一本类似的书,书名就定为《一群来自格林维尔的大学生》。

  在一本练习本上忙了几天,写出八章后,艾萨克却写不下去了。这次失败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那就是无法恰如其分地写自己一无所知的事情,他毕竟还只是个住在布鲁克林的初中男孩,要写住在乡村小镇上的大学生的故事当然有困难。

  1932年夏天,艾萨克初中毕业,接着该上高中了。父母对儿子的前途早有安排。当地男女同校的杰弗逊高级中学显然是不行的。而社区内最好的学校是布鲁克林男子高中,而且这所学校只招收区内学习极为优秀的男孩。艾萨克的成绩不成问题,顺利被录取了,同时进人这所学校的还有他的两位校友。暑期结束后,他去学校报到时只有12岁,而大部分同学都已15岁了。

  1933年,艾萨克入学后6个月,他们又搬了一次家。这次搬到了布鲁克林较富裕的里奇伍德区。一家人在这又住了三年,糖果店的规模也扩大了。在这段时期内,家里买了第一台收音机。在此之前,只有店里才放收音机,现在则全家人都能听节目了,而且对孩子们收听的节目大人们也不加以干涉。艾萨克的视野突然间拓展了许多。

  在布鲁克林灰色街道与砖瓦房屋构成的小天地外的广阔世界里,战争阴云密布,各国都正在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做准备。1933年前,学校与当地图书馆是艾萨克看世界的主要窗口,而现在通过收音机,他就能亲耳听到关于德国扩张主义的演说,了解到大洋彼岸争端的不断升级。在13岁左右,艾萨克萌发了最初的政治意识。虽然他从未就国家政治问题发表过激进的演说,但他总是辨明是非,并敢于直言。广义上讲,他是个自由主义者,既非激进的社会主义者,也不是激进主义者。他对世界有着清晰、理智的认识,天生具有人道主义意识,并对世界如何才能最合理地运作有着一整套见解——尽管他知道人们很难认同他的理想。

  在里奇伍德的生活坚定了少年艾萨克的政治情感。当反犹主义在欧洲盛行时,阿西莫夫一家的邻居们以一些微妙的行为,使艾萨克首次意识到自己的与众不同。这些邻居大部分是信基督教的德国移民的后裔。学校里,一些信奉反犹主义的温和派教师尤为不喜欢艾萨克这个说起来没完、自以为是的家伙;社区里,一些顾客也不知为什么不再到店里购物。这使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个犹太人,他觉得很不舒服,更加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

  可笑的是,这家人其实对宗教毫无兴趣,艾萨克几乎没去过犹太教堂,他13岁时,甚至没举行过男孩成人仪式①,这在不信东正教的犹太人中,都是很少见的。

  ①犹太男孩成人仪式(barmitzvah),系犹太男孩在13岁时举行的一种仪式,表明其已经长大成人,应开始承当宗教义务。

  在学校里,虽然他的操行不好,但学习一直不错。大部分科目他都能得最高分。即便如此,只要有一门未达到90分,父亲就得审问他;如果在班上的名次下降,等待他的则是更为严厉的盘查。

  艾萨克的父亲是大批勤恳移民的典型代表,他们在新世界创立家业,不光是为自己,主要还是为了下一代。朱达明智地意识到,现代社会中,教育才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他非常严格地将自己的信念付诸于实践。作为家中的长子,父亲这种望子成龙的迫切心情着实令艾萨克遭了不少罪。由于朱达认为儿子应将所有空闲时间都用于温习学校的功课,他对儿子看流行杂志、科幻小说持否定态度。在他看来,儿子养成这一兴趣,有点大任性了。相对而言,斯坦利后来的日子则要好过得多。

  在学业上,艾萨克面对的并不仅仅是父亲一人的粗暴态度。1934年,他的英文教师组菲尔德先生在学校开设了一门写作课,从不愿错过机会展示自己天才的艾萨克抓住这个机会,准备打着做作业的幌子写篇小说。这一事件差点断送了他的整个文学创作生涯。

  这门课的第一篇作文按要求应该是篇描写性的散文。艾萨克不假思索,很快便决定描写一个美丽的春日。他将写《一群来自格林维尔的大学生》所得的教训抛在了脑后。这是他犯的第一个错。他不写布鲁克林春天的早晨,却天马行空地描绘起了想象中乡下的一个春晨。

  交作文的日子到了,老师问有谁愿意起来读读自己的文章。艾萨克这时又犯了第二个错误,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被请到了讲台上念自己的大作。

  艾萨克的作文以鸟儿鸣唱、花儿开放这种温情脉脉的描写开篇,全文充斥着19世纪小说特有的废话,真不愧是看了好几年19世纪的小说家的作品。他的这篇作文写得天真、幼稚,在班上一群“饱经世故”的十五六岁男孩的眼中,他只不过是个14岁的毫无经验的小男孩,他的作文简直太幼稚了。他们开始大声笑了起来。老师也站起来,没等艾萨克念完整句话就打断了他。

  “狗屁不通!”老师说得很大声,也很清楚。艾萨克的脸红了,是明媚春天里第一朵带露的玫瑰才拥有的颜色。

  值得文学界庆幸的是,尽管纽菲尔德先生苛刻的话曾伤了艾萨克的心,但并没有造成永久性的伤害。此时的艾萨克正忙着看科幻小说,那些故事让他着了迷;正忙着接受新知识,那些知识令他感到振奋;正忙着尝试写作,单是提笔写点东西就能使他快乐无比。相形之下,这点早期的小挫折根本无法令他气馁。数月之内,他就完成了一篇名为《小兄弟们》的幽默小故事,并刊登在了校刊上。对艾萨克这名小男生而言,这是个启示,让他开始意识到写故事所能带来巨大的满足感。

  自从在纽菲尔德先生面前出了丑后,在接下来的几年内,艾萨克开始认真地写东西了。大学未毕业,年仅18岁的他就已经卖掉了第一部作品。









阿西莫夫逸闻趣事第二章 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说遗产






第二章 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说遗产

  人们通常认为,科幻小说源自1816年夏季,一群英国贵族因天气不好而被困在阿尔卑斯山中,为供消遣而写的那个故事。

  当时,玛丽·雪莱及其丈夫——诗人伯西·雪莱和包括拜伦勋爵在内的一群朋友,出门徒步旅行,途中被风雪围困,百无聊赖中,各自讲起了记忆中的鬼怪故事。有人提议,如果每人试着创作一篇恐怖故事,则一定更有趣。就这样,玛丽写出《弗兰肯斯坦》。

  许多评论家认为,《弗兰肯斯坦》实际上只是一篇恐怖故事,不能算是真正的科幻小说。然而,他们忘记了这篇作品的创作年代。与欧洲上流社会的一部分人一样,玛丽·雪莱对“伏特(VOLTA)”及其他与电有关的新发现很感兴趣。那时,尚无人能够理解这一奇怪现象或意识到它的潜在威力,而玛丽·雪莱却以此为素材,写出了自己著名的故事,这正是科幻小说创作非常重要的一种技巧。在随后的100年中,科幻小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但始终没有离开在既成事实科学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想象这个中心。19世纪晚期,全球掀起了科学发明的巨大浪潮,科幻小说因此备受瞩目。直到此时,它才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

  在欧洲与美国,这一世纪交替是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的时期。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人们的观点也日趋多元化。从19世纪刀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这短短50年中,单是绘画就由现实主义过渡到后印象主义,最后发展到德国的表现主义。音乐也摆脱了肖邦、门德尔松及其他人的浪漫主义影响,演变为勋伯格式的随意与马勒、肖斯塔科维奇式的隐喻。与此同时,科学也由牛顿物理学通向了量子论与相对论。

  这个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造就了一批科幻小说创作先驱,其中包括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爱德华·贝拉米、埃德加·莱斯·巴勒斯与法国人儒勒·凡尔纳。

  巴勒斯首先以其作品,如《火星少女朱维亚》(1920年)、《火星人》(1922年)及《金星上的海盗船》,掀起了星际神话的热浪,而E.E.史密斯等人正是以此为跳板进一步想象出了帝国与银河系的历险,这才最终导致了阿西莫夫、亨纳斯、范·沃格特与阿瑟·C·克拉克等作家的诞生。在同时代的作家中,唯有巴勒斯才可谓是“黄金时代”空间剧的鼻祖。

  如果巴勒斯的科幻小说只是莽汉式的一种探险,那么英国作家H.G.威尔斯的作品则有一定的深度。当巴勒斯在哗众取宠时,威尔斯已开始严肃地看待科幻小说写作,给予了它应有的重视,团此,其作品受欢迎的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位科幻作家。

  威尔斯对科幻小说创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在兼顾科学精确性与合理性的同时,发挥了讲故事的卓越天才。阿西莫夫后来意识到,这是科幻小说创作中一种极为重要的技巧。

  威尔斯共创作了九部科幻长篇小说,其中最重要的有:《时间机器》(1895年)、《莫罗医生之岛》(1896年)、《隐身人》(1897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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