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狂欢节-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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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第三者?与他们共同分食?
颓然地遁入了人潮,人不过是一种创造了文明的野兽,当文明的约束力丧失时,兽性便充分地展现了。不仅是瑞琴娜,也不仅是那两个青年,我又何尝不然?
(六)
触目所及,这个狂欢节,名符其实就是兽性的解放。文明的外衣披得太久了,压抑下的种种需求,藉着这个时机,无拘束地爆炸了。
旺盛的精力不断地驱使着我,一种似乎要爆炸的感觉,蜿蜒在皮肤下,全身筋骨都酥□难耐。我有意无意地随着人群,挨着几位狂舞的女郎,碰来撞去,努力地追求些许挣扎的快感。然而,我似乎又跳出了自己的身体,目睹着人间炼狱中,在以灵魂熬制的膏油上,泛出了熊熊的焰火。
人们与其说是在跳舞,不如说是性爱的前奏,一个个扭动得变了形的人体,散发出令人胸闷心慌的腥骚。鼓乐的节奏敲击在心头,把血液一波一波地压到神经的末稍,又酸又麻挤胀不堪的颤栗,迫使身上的关节不住地蠕动。
与异性相互的摩胸擦臀,更加速了血液的狂流,一道一道辛勤建立、脆弱的道德堤防,宛似烈日下的融冰,顿时消逝无踪。
我发现自己已经与大众溶为一体,放浪形骸,陶醉在那原始的刺激中。一个渴望狂欢的灵魂,把注意力全部涂抹在身体上,看着那些少女忘形的动作,听着她们禁熬不住的喘息,每一刹那间的接触,都有如一颗原子弹的爆炸。
年岁并不饶人,加上平日缺乏运动,这一阵的骚动并没有支持多久。如同斗败了的公鸡,我困难地喘着气,身上冷汗直流,金星开始在眼前飞舞。我昏昏然地拖着酸软的双脚,东倒西歪地挤出了重重人群。
路边有道围观的人墙,人墙后面原是商店前的人行便道,现已成为另一片天地。在大约三、四米宽的路肩上,黑压压的一片,躺卧着精疲力竭的男男女女。这时我已经站不稳了,却找不到一处可以落脚的地方,看看他们,我也看到了自己。
假如天堂与地狱果真有天渊之别的话,那么天与渊之间所差的只是一个虚存的观念。整个狂欢节所显示的,很像是世界末日到来时,人们在极度痛苦中挣扎的情况。所不知道的是,他们挣扎蠢动着,究竟要逃向哪里呢?
好不容易在一个小巷中,找到了一个清静的角落,待我坐定了,仔细一看,才发觉那里坐着一群神态迥异的人。他们彷佛停留在另一个世界中,无比的安宁、平淡,与旁边一片嘈杂的气氛,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今天街上的人,无不费尽心思的妆扮,而在刻意的化装下,任何怪异的装束都显得平凡无奇。这些人穿着很随便,却反而显得无比的奇特。他们之中不论男女,每个人都是长发披肩、衣着简单,男的全都留着长须,自然得似乎不真实。对面前发生的一切,他们好像是无动于衷,而在好奇的眼神之中,却又流露出不屑的轻蔑。
我仔细打量他们,很想了解为什么在这么喧闹的环境下,他们居然能保持超然。我从其中一个女孩挂在胸前的标志上,认出他们是闻名已久的嬉皮,我也就兴味索然了。
我曾在美国洛杉矶的好莱坞住过一年,每次经过落日大道时,触目所见尽是嬉皮。由于常听人批评他们,自然而然心中就有了成见。我在台视翻译「苏利文剧场」时,还故意把「嬉皮」写成「嬉痞」,心中认定他们与地痞流氓没有什么分别。
才一坐下来,便禁不住思潮汹涌,我对自己刚才的狂态作了彻底的分析。如果我当时的确觉得快乐,那么此刻就没有必要后悔。可是,我快乐吗?,我任凭自己的感官发□了一下,不仅当时没有获得满足,此刻只有更觉空虚。
当然,我是人,人就难免有生理上的需要。就如一只孔雀,当血液中产生了某种腺素时,便会机械式地把它的尾巴展开。我自命不同于孔雀,如果我要展示艳丽的尾翎,那必然是要达到某一个目的,是什么样的目的呢?
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不为什么?生存为了传衍后代,传衍又为了生存。这个自然律支配着人类,而人类也不过是自然中的一份子。那么,人类所谓的幸福,是不是这个大圈圈中的一个小圈圈呢?
胡思乱想了许久,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眼前又变了一种情景,近处是灯火通明,舞者们鲜明的姿态,活生生地突显出那更为狂烈的气氛。音乐声、鼓声持续着,在一幢一幢流动的光罩下,骚乱的人影与喧哗的震撼,紧密地交织成了一片天罗地网,只要是看得见的地方,就没有平静。
为了安全的理由,当局严禁入夜之后,利用化装惊吓他人。至此,蒙面的鬼怪多已失去了踪影,取而代之的,则是刻意装饰、青春丰满、颤动暴露的肉体。人群是越挤越密,肢体肌肤的接触也更为频繁,每一张□渴不堪的面孔,表情也越来越是迫切。
嬉皮还是静坐在那里,但是却换了几张面孔,其中有一男一女发现了我,便移到我身侧。我认出他们曾去餐馆吃过饭,男的是义大利人名叫尼奥,女的是琉球出生的日本人,名叫秀子。他们都在阿根廷长大,说葡萄牙话时,带着浓重的西班牙口音。
尼奥扮成妖娆的女性,还特意对我抛了个恶心的媚眼。
「扮女人多难为情!」我直率地表示。
「化装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取悦别人。」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别以为人家真对你笑,他们心中说不定在骂你!」我颇不以为然。
「今天大家所追求的就是欢笑,谁要骂也只好由他。」
观念不同,我只好闭口。
秀子没有化装,上身有着简单的两点,下面则是条极短的迷你裤,她问我:「你不赞成化装?」
我想了想说:「我不习惯这种『伪装』。」
「你生病不吃药吗?」尼奥突然问我。
「当然要。」
「化装的目的,是为了调剂生活上的枯燥病。」
我不能不同意,但他那副德性实在不能苟同。
「生活枯燥不是一种病。」
尼奥点头说:「不错,你们东方人平时就很重视精神生活,所以不觉得有这种必要。」
我一听,大感惭愧,其实我早已病入膏肓,到了必须动大手术的时候了。
他接着说:「你们中国人很了不起,你们是用思想的民族,但是懂得思想的人太少了。巴西人只会应用他们的身体,他们除了音乐舞蹈之外,没有自己的思维文化。他们必须藉这原始型态,来解脱现代文明□桎梏。」
我不觉得这样说是恭维中国人,至少我不同意他的论点。文化是民族成长的经历,没有民族不是来自原始的。反而是当一个民族过于老化,失去了原始的纯真,便变得道学、迂腐,然后美其名,将其包袱纹饰为「思想」。如果要用疾病或桎梏来形容,中国人的历史包袱正是明证,巴西人才没有桎梏,他们只是太幼稚了。我反驳道:「难道你不认为传统文化,才是应该解脱的桎梏吗?」
他不解地望着我,可能是我辞不达意,我又解释道:「你认为现代文明是桎梏,中国的传统文化又何尝不是呢?」
他摇着头说:「现代文明的本质是机器生产货物,货物刺激购买欲,再以此逼迫人工作。人类在这个循环里,完全不能自主,变成了生产线的一部分。你们中国的传统不一样,你们重视生活的真善美,寻求生命与大自然的和谐。」
虽然觉得有点飘飘然,但这些听来只是空洞的理论,我说:「或许你是对的,但那是古老的中国,现在的新中国已经变了。」
「为什么呢?西方人走到今天才发现此路不通,你们却要改变自己,再走一遍我们痛苦的历程。」
我没办法为中国人回答,只好噤口不言。
沉默了一会,尼奥突然问道:「你是中国人,应该知道寒山与拾得吧?」这句话其实是猜了半天才听懂的,因为他们把「寒山」与「拾得」四个音,拚得非常怪异。还是尼奥找了一个德国嬉皮来,在他的一本小册子中,写有这两个人的中文名字,我才蓦然想起。
据说这两个人是江苏虎抱寺的和尚,不但有文才,而且道行高深,经常游戏人间,行为惊世骇俗。最初人们很不谅解,认为他们离经叛道,后来另一位僧人「丰干」向信众宣称,这两位实为「文殊」与「普贤」菩萨转世。
寒山与拾得知道了,说声:「丰干饶舌!」随即飘然而去,不知所终。
「我知道,是两个会作诗的和尚。」
「哈!你错了!」那个德国嬉皮用夹生的巴西话说:「他们是嬉皮的祖先!」
「好说!好说!」我啼笑皆非,嬉皮寻根竟然找到和尚身上去了:「我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到巴西来的!」
「是美国的一个教授说的,他说在历史上,这两个人最有嬉皮精神。」
「什么是嬉皮精神?要爱,不要战争?」
「不,你受了反越战团体的骗了,不错,是有很多嬉皮参加了反越战的阵营。但是真正的嬉皮是崇尚自然、不计名利的。」
(七)
晚上餐厅生意更好,一直忙到午夜,客人才渐渐散去。我正想休息一会,准备打烊,门开处,又进来了一对客人。
男的是大胡子东尼,他是店中的常客,每次来都有一个漂亮的女郎陪着,这次当然也不例外,而且又是一个新面孔。
他一边看菜单,一边给我介绍他的女伴:「这是我的未婚妻,凯洛琳。」
好美的名字,她微笑着与我握握手,没开口。
东尼用英语对她说:「他是中国人,去过美国,你可以和他说英语。」
我不得不服气,东尼长相虽不惊人,但能说会道,自不难获得这位美国女郎的欢心。只是他们不论哪一点,怎么看都配不成一对,怎么会是未婚夫妻呢?她有着娃娃一般又甜美又秀气的脸孔,不施脂粉,两道眉毛浓直而自然,头发凌乱地披盖在脖子上。一件背心上衫,一条灰色的短裤,脚上则是一双日式的橡胶拖鞋。
她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像是个稚气未脱、天真无邪的少女。也有点像初来巴西、入境随俗的观光客。再仔细打量,我发现她很有主见,尽管东尼鼓起如簧之舌,大事卖弄他知道的中国菜,她只点了一个炒青菜。
东尼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他谈吐不凡,风度绝佳。一身服饰,看起来随随便便、奇奇怪怪,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只可惜身材矮小,头顶微秃,连腮胡子占了一半脸孔,否则倒真是个服装模特儿。
他每次带来的女友都很够水准,不论面貌身材,无不令人称□。但总是透着一股邪气。几天不见,他居然钓到了一位这么可爱的未婚妻,真令人难以置信。
上菜时,只见凯洛琳闪着一双浅灰色的眼珠,凝神倾听东尼漫天胡盖。待我侍候完毕,东尼极有礼貌地向我道了谢。
凯洛琳不会用筷子,我很惊讶,一般而言,进中国餐馆的食客都很在行,尤其是美国人。东尼说:「她虽然是美国人,却还没有开化。」
凯洛琳浅笑着,用叉子叉起一片菜叶,解释说:「我对吃不讲究,何况叉子也一样方便。」
她吃相很文雅,自然而不做作。巴西的女孩吃起东西来多半是狼吞虎□,丝毫不让须眉。见她吃饭有如绣花一般专注,倒颇令我倾心。
东尼一直不停地说话,凯洛琳很少答腔,只是低着头,玩弄着手中的叉子。渐渐地,东尼似乎集中到一个话题上,只见他不断地逼向她,她则把头掉过去,对着墙壁。
饭毕,我送上茶水,远远地就看到她双眼微红。东尼把她的手按在桌上,正在温言相劝。我走近时,她忙把手抽回,扭头对着墙壁,东尼则对我笑笑。
这一幕一再浮现于脑海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当他们离去时,东尼伸手要搂她,她很技巧地躲开了。这哪里是未婚夫妻的行迳?我又为何没有这样可爱的未婚妻呢?怀疑加上妒念,少不得自怨自艾起来。
打烊后,虽然累极,却无法忍耐斗室的枯寂。深夜后的街头,人潮已散,但还有不少流连忘返的青年男女,以及那些摇摇晃晃,不知身在何方的醉鬼游魂。
夜间狂欢的节目是在各俱乐部里进行,由午夜开始直到次日凌晨五点。普通的俱乐部门票卖到新巴币二百元(折合当时美金约三十元),而且早在节日开始以前,就已全部售罄。比较高级的,若不是会员根本无门可入。这种高级俱乐部除了装璜特别华丽,参加的人士身份有别以外,狂欢的情调却是别无二致。
俱乐部之外,还有一种属于普罗大众的舞厅,说正确一点,应该是一些违章舞场。那是生意人临时围起的一块空地,四周旌旗飘扬,彩灯簇拥,里里外外,鼓声人声吵成一片。看看门票并不贵,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便决定进去参观参观。
那是个马戏班似的场子,漆黑的天空下,纵横交错着无数条闪烁的彩色灯光,看上去倒也十分华丽。除非是下雨,否则这里空气流通,远比被盖在屋顶下,关闭在罐头一般的室内,更来得舒畅。场中大约有两、三百人,都挤在垫着木板的平台上跳舞。场外还有更多的男男女女,川流不息地在四周挤来挤去。
所幸周围的木栅建得非常牢固,小贩也利用地势,搭起摊棚,各种零食应有尽有。大厅早已挤得滴水不漏,连走道都没有一丝空隙。场中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如同波浪一般地起伏不止。围观的人墙,也在原地随着节奏摇摆。
由于人实在太多,彼此不免摩肩擦踵,只要身边有人,立刻就感到一阵潮湿闷热。不论跳舞与否,每个人的身上是汗,脸上也是汗。不一刻连站着不动的我也衣衫尽湿,忙挤到乐队旁一处人较少的地方,我才能一览全场的实况。
场上最惹眼的应属那些站在桌椅上面的健美女郎,她们都是三点式打扮。一个比一个穿得少、穿得惹火,扭腰摆臀,闭目吐舌,不停地跳动,不停地颤抖。
在美国的上空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