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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你在今天还在昨天 作者:梁晓声-第9部分

小说: 你在今天还在昨天 作者:梁晓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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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却极少吃自己亲手做的罐头。天生吃不来一切罐头化了的水果或其他食品。在这一点上,我这个贫穷之家出身的人,又似乎显得太矫情了。
  可当年落入口中那一滴罐头汁,为什么就特别特别的甘甜呢?个中缘由,我没细想过,自己也说不大清。
  如今,在任何一家副食商店,罐头的专柜,大抵琳琅满目。品种之多,包装之美,非常吸引人的目光。
  我喜欢站在罐头专柜前欣赏地看,但决不会买。
  有时,竟会由欣赏而陷入浪漫的遐想,希望自己是一位神仙,口中暗念咒语,轻轻一挥手,将全中国大小商店里的,仓库里的,以及大小罐头厂里正在生产着的各种各样的罐头,全靠意念搬运到许多偏远农村的贫穷农家里去……


素描与速写
  谓之素描,当然是对自己的写真;谓之速写,当然是对自己的写意。鸟有爱惜自己羽毛的本能。人有美化自己形象的愿望。我们经常照镜子,是因为需要照脸并非是需要照心。我们找医生是由于怀疑我们的心脏有问题而非是诊断内心世界。我研究人是由于职业的必须。而我研究自己是为了更细致地了解和理解他人。有一些研究成果出于对自我形象的慎重考虑暂时还不想公之于众。下面笔录的几桩,一则对自我形象似乎无伤大雅,二则也许有始料不及的反笔的妙处(我当然很期望这种妙处的效应发生),不妨贡献出来让读者品咂……

  窃秋

  窃其实就是偷的意思。老百姓说同一行径是偷,而文人雅士说成是窃。溜门撬锁谓之盗,探囊取物于他人的衣袋儿谓之扒,这些事在文人雅士们做了则谓之为窃。比如偷了别人的文章或构思,我们说是“剽窃”;比如偷情在文人雅士们的文章里又常被写成“窃玉”之类。我常想这乃是我们的小小的狡猾,为了被指斥的时候以一个“窃”字企图强调与偷的行为有所区别……

  我家近处有公园。每年秋至,菊花便展眼地盛开了。我养过花,总也养不活。又很爱花,这就是一个矛盾。看了别人家花养得好,我羡慕。看了满公园的花盛开着,我常产生占为己有的强烈冲动。有了矛盾就得想办法解决。不解决矛盾便总是矛盾着。想来想去,那解决纠缠着我的矛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便是“窃”。这也可以说别无选择。

  白天我到公园去散步。去散步与别的散步者有不同之目的。或曰:“心怀鬼胎”也未尝不可。留连忘返之间,我早已记住哪一处的哪几株花更值得一窃。挨到晚上——自然是很晚的时候,十点钟以前,纳秋凉的人还是不少的——我便揣把小剪刀前往。有时我怂恿儿子和我一块儿去“散步”,可是儿子知道我去干什么,也知道他去了充当的会是什么角色,坚决地摇头。揣把小剪刀的同时我总不忘揣一记者证什么的。万一被管理花园的或专爱管闲事的人逮住,记者证什么的便于搪塞过关或者乞讨下不为例的面子……

  总是绕着我白天记住的地方先缓缓走一遭,细心观察附近有无人影。如果有单个的人影我便不敢贸然,因为无法判定他或她是干什么的,也许正是个管理公园的或专爱管闲事的。如果是成双成对的我便没了顾忌,因为我知道他们不论是什么人和正在干什么,即使是平常专爱管闲事的,也肯定分不出心思来干涉我。于是行动极其敏捷,一两分钟内已剪下离开……

  当然也有空着手回到家里的时候,我便会觉得极其的沮丧和气恼,诅咒些使我目的不遂的那个人很恶毒的话……

  刮风下雨天我是一定要出去“散步”的。每次收获颇丰。我所窃的是些欲开未开的花,插于瓶中,置于案旁,看着觉得太美了。欣赏的满足混杂着占有的喜悦。花们日日的渐开,我觉得我值得……

  几场秋风秋雨后,公园里的花一片凋零。我盼秋风秋雨。那能为我创造较充分的条件,即使在大白天也可以公然地干我想干的事。

  后来公园里的花再也没什么看头了。还能开几日看几日的,都插在我家的花瓶里。最多的时候这儿一瓶那儿一瓶,处处的摆了好多瓶。于是我每天去散步,也就只不过是散步了。望着满目凋零景象萧条的残秋,我心里不免暗暗自得——因为当别人再也没有什么开着的花儿欣赏的时候,我的欣赏需求仍得到着满足。与别人相比,那一种满足心理似乎更大……

  有一天我忽然面对眼前开得很宁静的花想——原来我内心里自私、贪婪、占有的欲望是多么强烈。幸而我不过是一个写小说的,内心欲望的直径充其量不过仅限于文坛。而且还能常常的自审着,自省着,自抑着。否则,延至官场、延至赌场、延至情场、延至商界、延至政界、延至一切更易激发人占有欲望的更易使人心污染的名利场,我这个人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所贪婪而窃的又会是什么呢?我又将采取些什么样的狡猾和手段呢?……

  插在一个个瓶子里的花,仿佛一面面镜子,我从中照见了我的内心世界,我竟一时悚然。竟有点儿自己被自己吓住了……

  练摊儿

  我练摊儿纯粹因为——熟悉我的朋友们断言,不管我卖什么,结果只能是——亏。他们说我根本不善于讲价钱。而我自认为我是善于的。并且自认为他们也太小瞧我了。我要向他们证明这一点。也要给自己争得另一份自信。

  我没精力去倒什么。家里也没什么东西供我拿到市场上去卖。最终我的目光落在一捆捆杂志上。那都是各编辑部赠寄的。厚的三元多一册,薄的也一元多。赠寄我的刊物,我几乎全都翻阅,否则我觉得起码对不住编辑部。我又很注意爱惜。看过后打捆时,仍是崭新的。一捆一捆的摞放着,我常为它们感到惋惜。本应有更多的手和眼睛翻阅它们。有时我到大学去,便捎上几捆分送给大学生们,见他们喜欢,我觉得高兴。或者分送给厂里的门卫、司机。他们倒也不拒绝接受。谁说没人读纯文学刊物?他们只不过不愿花钱买罢了。不必花钱的东西,而且是新的。一般人们总会作如是想——不要白不要。要了,进而又会想——不看白不看。不管他们是在什么样一种不经心的情况之下看了,便是纯文学的一慰了……但是我从未想到拿它们去卖。至少那一天以前。

  我家附近有早市。早市很热闹。我怕我的“货”和白菜萝卜、蘑菇豆腐、大饼油条、瓜果味素之类摆在一起,缺乏起码的竞争力,便预先和“北影”、“童影”的朋友们打了招呼,要求他们届时去为我捧场,营造些儿购销气氛。我曾在电视商业讲座节目中,看过几眼片断,说是欲成功地销售什么,首先销售的是自己。意思是要注重销售者的自我形象,使购买者瞧着温文尔雅而又诚实可信才好。我的脸天生成的有那么几分诚实可信,于是刮了胡子理了发,很得意地修整了一番边幅……
 
  捧场者们挺投入地捧场。由于我没跟他们讲得很清楚,他们竟省略了付钱给我这一关键步骤,围着我的地摊挑,挑了便抱着夹着扬长而去。不认识的人们见此情形,亦争相光临。

  我说:“哎哎,热爱文学的同志们,这是要钱的!”

  他们说:“还要钱啊!”

  有的就放下,怏怏地走了。

  有的却并不,反问:“刚才那些怎么就可以白拿?”

  我一时语塞。于是他们觉得我好生的没道理似的,也理所当然而且理直气壮地白拿着便走……

  顷刻我的摊前冷落,我的“货”已流失大半。

  我正懊恼,一五十多岁的半秃顶的男人凑来。

  我说:“不白给,要钱的!”

  他说:“那当然,这年头哪有白给的东西。”

  我说:“厚的一元五,薄的八毛,绝不削价!”

  他说:“我也没提出这请求啊。”

  我说:“你要统统买,我倒也可以考虑照顾你几折。”

  他说:“可惜都是近期的,我更希望要些早期的。”

  我暗想这人挺怪。我正是怕早期的有“大处理”之嫌,自行车驮来的全是近期的,他倒偏偏希望要早期的。岂非怀旧心理之一例嘛!但是不管这些了,反正我之目的是诱使他掏出钱包来。放过此人,更待何人?

  我便以诚实可信的口吻,怪神秘地说:“都买了吧老同志!这刊物就要停了!最后一期保存在手,将来必有价值!”

  他正拿起一册《收获》不禁地哦了一声。

  他问:“为什么?”

  我更神秘地说:“还用问么?商品大潮的冲击,厉害呀!你这一册里有作家×××的中篇。知道此人不?现实主义大师!这中篇捅了大娄子啦!还有这一册,×××知道不?现代主义始作俑者!不久要出国了,以后在国内刊物上再难见到他的名字了!……统统买了吧!二十元怎么样?二十元买别的,你能买点啥?……”

  我神吹海哨,意在骗他的钱。

  他说:“你知道的还不少呢。”

  我说:“知道我是谁不,梁晓声。我说我有名气似乎不大谦虚,可说我一点儿也没名气等于骗你。我也要出国去了!美国某大学聘我去讲学,当然也不打算回来了……”

  他说:“你就是梁晓声呵,听倒仿佛听说过一点儿……”

  总之在我的诚实态度的感召下,他统统买走了剩下的杂志。我极慷慨地搭上了铺地的旧塑料布。望着他推自行车离去,我心里别提有多么的快感。赚别人的钱原来竟是如此愉悦的事,以欺骗的手段赚别人的钱,你甚至还会觉得对方是很值得你暗加嘲笑的。我想起我不久前就在这市场上买了三斤菱角粉,吃着感到那一种粘稠可疑,请朋友找了个单位一化验,不过是淀粉渗了骨胶粉而已。我的快感中不但有骗人成功的愉悦,也还有报复了谁的解恨的成分。

  始终站在一旁的电影学院的一位朋友问我:“知道那是谁么?”

  我反问:“谁?”

  他说:“北师大中文系的副教授啊!专门研究当代中国文学的,他根本就不会相信你那些骗人的鬼话。”

  “您怎么不早说?!”

  “那不就干扰了你的一桩买卖嘛!”

  我望着远去之人的背影,一时怔愣……

  市场管理员走来,对我说:“小伙子,掏钱吧。我早就瞄着你了,罚款二十五元!”

  我说:“我怎么了你罚我款?”

  他说:“怎么了?你无照经营。别人都是有临时摊照的,你有么?别看这么多摆摊的,一张生面孔也逃不过我的眼睛……”

  他一边说一边等待地向我剪动手指。

  我嘟哝:“只挣了二十……”

  他说:“我这有纸,那你打个欠条。明天一早送五元钱来。作家,梁晓声,对不?你刚才向人家自我介绍时,我已经记在本上了。你不送来,我有地方找你……”

  我只好乖乖地打了一张欠罚款五元的欠条……

  色狼

  在杭州偶遇作家马原兄,率领一个电视专题片摄制组,闯入我的住宿处,正儿八经地言说采访我。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曾以为此君一定做人也很“现代”,不料却是那般的厚道而实在。起码言谈和模样给我那么一种印象。没缘由的竟从心里喜欢上这小子。

  摄像机架着,镜头瞄准着,聚光灯举照着,面对面的,彼此故作斯文状地问答了些什么。

  他忽然说:“最后一个问题,希望你立即回答,不犹豫,不加思考——作为一个男人,你对性和漂亮的女人有何高论?”

  我说:“性是关于我们人自身一方面的科学命题。我们谈论它应和谈论我们的任何脏器一样坦率。不过我们并不会不分场合地谈论我们的肝、肾和肠胃,所以性不应是普遍的经常的高谈阔论的话题,大概因为多数人在性方面其实并不存在太大的危机。”

  “那么你对漂亮的女人呢?”

  “我欣赏她们。”

  “欣赏意味着什么?”
 
  “男人不可能使一切漂亮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欣赏是一种较明智的折衷心理。钟情于一个女人并不容易。同时爱两个顾此失彼。同时爱三个将筋疲力尽。欣赏在情欲方面符合节约的原则,而且弥补挂一失百的缺憾。”

  我的回答没半秒钟犹豫,而且也的确不假思索。之后我问:“满意么?”

  他给了我一句似乎刚及格的评语——“还行”。

  我说:“其实我更打算用卡特回答世界著名女记者的话回答你——‘更多的时候我想和她们做爱。’考虑到你们是为中央电视台……”

  录音师啪地关了机械,竖起大拇指,那意思是——OK!

  我笑了:“你们录了也白录,肯定被剪掉的。”

  马原兄说:“如果我们混过了红灯呢?”

  我不禁的发窘,赶紧解释:“其实我真正的意思是……”

  我真正的意思是——男人对女人的所谓德行。尤其对漂亮的她们的德行,虽然在现实生活之中的确存在着君子式的范例,但以灵魂里,或者说在潜意识里,是不大经得起认真探究的。我们之所以并未都变成色狼,乃因为她们并不都像一只鸟儿一只蝴蝶那么容易逮住。何况男人们在当代社会根本不可能都像贾宝玉似的,什么事儿都不干,不愁吃穿,不缺钱花,专厮混在女孩儿堆里作秀。如果每一个男人都有过一次当帝王的机会。据我推测,这世界上十之七八的女人则便肯定地都当过一次嫔妃了,不管她们情愿不情愿……

  “色”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标价最高的奢华“消费品”。一位不但是名人而且很是君子的男人说过——比金子更可贵的是珠宝,比珠宝更可贵的是钻石,比钻石可贵的是女人,比女人更可贵的……不存在。女人的“色”不可能不被她们意识到,是同男人的才智一样不用白不用的资本。迄今为止,挥霍成性的男人在个人消费方面最大的投资,皆体现在女人们身上。

  有男人们抱怨,目前在大宾馆大饭店的女侍者,形象是越来越欠佳了。据说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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