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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

大帝传-第2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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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欧巴尼亚帝国的皇帝兰特。萧向整个大陆出发出《讨英格兰尼檄文》。冈萨雷斯出于本能知道:萨诺家的机会终于来了!
    虽然冈萨雷斯自从四十岁之后一直被风湿病以及腰椎疼痛折磨,但是好在冈萨雷斯还有个优秀的儿子。达达尼尔是冈萨雷斯唯一的儿子。达达尼尔年纪虽然只有十七岁,可是在方圆数十平方公里的地方却也拥有不小的勇名,就连暴燥自负的冈萨雷斯也从来不吝对达达尼尔进行赞扬。这固然与萨诺家的家传格斗技并不逊色有关,更大的原因却也是因为达达尼尔在格斗方面确实拥有天赋。
    为了重振家族的雄风,冈萨雷还是毫不犹豫地要求唯一的儿子去参加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就这样,肩负重振家族勇名的达达尼尔在父亲期盼的目光和母亲婆娑的注视下离开了家乡。
    达达尼尔的怀里揣着父亲交给他的一封信。听父亲介绍,收信的人曾经是父亲的老乡兼好友。二十年前,父亲和那名叫达克斯多的友人一同离开家乡去斯摩棱斯克的首都当兵。服役了五年后,父亲和达克斯多均被提升为十夫长。父亲为此大为兴奋,而达克斯多却在不久之后离开军队成为了一名佣兵。
    原本父亲对同为下级贵族的达克斯多选择成为佣兵并不理解,甚至隐隐有些不屑。可是不久前达克斯多衣锦还乡后,父亲却对朋友的好运大为艳羡:达克斯多成为了家乡里最成功的榜样——他成为了欧巴尼亚帝国的一名兵团长!而达克斯多的主公,欧巴尼亚帝国的财政大臣阿拉卡,则是被人们暗地里称之为神魔或是魔王的欧巴尼亚国王的直属家臣!
    其实如果不是摊上阿拉卡那样的主公,达克斯多也未必能够成为一名兵团长,更谈不上成为主力兵团的兵团长。原本兰特国王并没有打算让沙丝那亚的驻军编制为一个主力兵团,因为尽管沙丝那亚是一个非常富裕的城市,尽管最近几年来它一直在高速发展,但是它的常住人口毕竟只有不到五十万。可是谁叫阿拉卡有钱,而且兰特国王又宠幸他的财政大臣呢?
    无论原因是什么,毕竟达克斯多由一名没有爵位、没有采邑的破落贵族成为了男爵、准将、主力兵团的兵团长。所以冈萨雷斯在达达尼尔即将参战之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唯一想到的正是他的老友达克斯多。
    年青气盛的达达尼尔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他甚至不屑按父亲的叮嘱将介绍信交给那个叫达克斯多的人。由于这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达达尼尔差点将那封介绍信给扔掉了。
    可是还没有走出斯摩棱斯克,年青的达达尼尔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就成熟了一些。平心而论,父亲所给的盘缠并不少。可是年青人毕竟是年青人。一路上每次住店时,达达尼尔总是很容易看见正在赌博的贵族。前两次达达尼尔均小有斩获,可是在第三次,达达尼尔却几乎输光了所有的财产。如果不是对方瞧不上达达尼尔那匹仅仅只能用来代步的年迈母马,因而不愿意接受它为赌注,达达尼尔除了家传的宝剑和身上的衣服就会什么都不剩下。
    无可奈何之下,达达尼尔只好满不情愿地去阿拉卡商会接受吸血鬼式的盘剥。其实在任何城市都有地下钱庄,可是向地下钱庄借钱显然太麻烦。除非是声名显赫的家族,钱庄并不愿意将钱借给身家并不丰厚的破落贵族。
    在爱克斯大陆有很多象达达尼尔这样的破落贵族。他们中有不少除了祖先留下来的一个空头衔外,并没有多少财产。至于那些庶支的下位贵族则更令人同情,他们所拥有的仅仅只是祖先的高贵血统罢了。相较之下,达达尼尔家的经济状况在破落贵族之中还算是不错的,父亲冈萨雷斯好歹还为他筹措了一百枚金币作为盘缠。只可惜年青的达达尼尔第一次出门就没有经受住赌博的引诱,输光了所有的钱,令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与达达尼尔处于类似境况的骑士们对阿拉卡商会简直是又爱又恨。只要是稍微有些名气的骑士,都能够很轻易地从阿拉卡商会获得作为盘缠的贷款。阿拉卡商会向骑士发放贷款很慷慨,借款手续也很简单。唯一令达达尼尔不满的是:贷款的利息确实是太高了些。
    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吸血鬼又有一个新的称呼:阿拉卡。为了筹措这次大战的资金,欧巴尼亚帝国向大陆上所有非敌对的国家都发行了战争债卷。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战争债券发行得极为顺利,为欧巴尼亚帝国的财政汲取了大量的游离资金。作为战争债券的唯一代理发行商,阿拉卡商会发足了财。可是即使这样,阿拉卡商会仍然拼命地剥削象那些正直、高贵而又贫穷的骑士,实在令达达尼尔太无法接受了。
    当然,达达尼尔还是不得不向吸血鬼屈服。没有盘缠,就无法参加这次空前绝后的大战;不参加大战,也就无法建立足够的功勋;没有足够的功勋,自然就没办法获得兰特皇帝所许诺的丰厚赏赐。
    达达尼尔自我安慰地想:反正在大战之后可以获得足够的赏赐和封地,现在所借的这点钱以及利息又算得了什么呢?
    总的说来,达达尼尔确实是一个聪明的年青人。吃过一堑之后,一路上他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再也没有参与过赌博。经过了二十多天的跋涉,达达尼尔终于抵达了欧巴尼亚帝国。又花了将近十天的时间,他穿越了萨弗斯圣骑士的领地,然后穿过玛哈亚的盆地,进入了布雷西亚。虽然是骑着马,但是那匹年迈的老母马所能起的作用只是勉强代步罢了,所以从史都郡抵达预定的战争地点高登郡,仍旧花费了达达尼尔三天的时间。
    得知抵达自己的目的地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时,达达尼尔终于松了一口气。
    在这一个多月的长途旅行中,达达尼尔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达达尼尔也因此而更加成熟——现在,达达尼尔已经不是非常反感将介绍信交给那个达克斯多兵团长了。
    一路上,年青气盛的达达尼尔打过几次架,也交了一些朋友。其中有一个叫迪福。杰米勒的贵族和达达尼尔年纪差不多,与达达尼尔最是相得。迪福的父亲是名子爵,不过迪福是他父亲的第三个儿子,继承爵位的机会较小。
    迪福的主公是若默。莱特男爵,若默男爵是克洛斯。艾尔科霍尼克男爵的家臣,而克洛斯男爵则是欧巴尼亚皇帝的直属家臣——只不过,克洛斯男爵现在已经死了,而克洛斯男爵代欧巴尼亚皇帝管理的两个直属城市吾尔汉和卡敖奇都被塞斯公爵没收了。所以,尽管迪福信誓旦旦地强调自己是欧巴尼亚人,但达达尔尼却认为迪福的国籍值得商榷——这也是达达尼尔与迪福决斗以及成为好友的起因。
    令达达尼尔好笑的是,迪福的父亲与迪福在这场大战中的立场竟然是敌对的。
    数年前英格兰尼两度悍然入侵塞斯,令塞斯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欧巴尼亚皇帝的出生地正是塞斯,因此塞斯人对欧巴尼亚帝国有一种天然的好感。从情感上说,塞斯人更愿意加入欧巴尼亚一方。可是塞斯公国几个月前与英格兰尼结成了攻守同盟,而迪福的父亲又是塞斯公国的子爵。更为糟糕的是,前不久塞斯公爵居然失踪了。如果塞斯公爵仍在主持塞斯政务的话,她或许会撕毁与英格兰尼的约定。可是塞斯公爵失踪了,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塞斯人能够否定与英格兰尼的同盟协定。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受骑士责任所驱使、被骑士道义所束缚的塞斯人不得不加入了英格兰尼一方。这样的人虽然不多,可惜的是,迪福的父亲正是这其中的一员。
    这种父子兄弟分别站在敌对阵营的情况并不罕见,所以达达尼尔并没有为此唏嘘。因为参战的军队实在过于庞大的缘故,欧巴尼亚帝国在高登郡一共设置了三个不同的集合地点。迪福要以欧巴尼亚贵族私兵的身份加入欧巴尼亚本国军队,而达达尼尔则希望找到父亲的老朋友达克斯多兵团长。两位好友所要去的军营并不相同,所以在抵达高登郡后,达达尼尔和迪福便分开了。
    抵达目的地后,达达尼尔不由发出了感叹:这个在空地上设立的集合地实在是太大了。达达尼尔甚至可以用父亲的健康发誓,集合地绝对比他所见过的最大的城市还要大。这很容易理解。听那些年纪较长的,见闻较广的骑士说,这是一场人类历史上有记载以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场战争。要据传闻,仅英格兰尼一个国家就动员了一百万军队参加这次战争——当然,这只是传闻之一,达达尼尔自己就听过四个版本:一百万,八十三万,六十多万和不到四十万。达达尼尔希望英格兰尼出动的军队是一百万。在他看来,敌人越多,自己就可以立下越大的功勋。
    集合地设有许多军营,几乎每个军营所占的面积都比达达尼尔家乡的小镇要大得多,而且军营的热闹程度简直比小镇赶集的那几天还要热闹。前往达克斯多兵团的路上,达达尼尔看到了很多欧巴尼亚帝国所属兵团的征召处。应《讨英格兰尼檄文》而来的,除了一些国家的正规部队和贵族私兵外,还有大量象达达尼尔这样的年青人。或许是因为其他国家军队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欧巴尼亚的缘故吧,在军营里,达达尼尔只看到了欧巴尼亚各个部队的征召点。
    或许是因为年青人喜欢凑热闹,或许是因为年青人特有的叛逆心理在作怪,经过几个王牌部队征召处的时候,达达尼尔不免多花了一些时间。
    条件最为苛刻显然的是飞翼部队预备队员的征召,达达尼尔只是瞟了一眼征召牌上的要求就迅速离开了——实事求是地说,达达尼尔的身体条件很不错,只可惜小时候因为顽皮曾经从屋顶摔下来过,从此达达尼尔便患上了恐高的毛病。
    看到迅狼兵团的征召条件时达达尼尔倒是有些心动,因为他既会骑马也会射箭。可是看到练兵场上几名骑士的表演后,达达尼尔立即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猞猁兵团重步兵的征召处根本没有引起达达尼尔的兴趣。达达尼尔自认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穿上重铠举起重盾和龙枪绕着练兵场跑上三圈吓不倒这名年青的骑士。可是达达尼尔的身材只是匀称罢了,还谈不上高大强壮。况且,年青的骑士根本就没兴趣成为一名步兵——哪怕是主力兵团的王牌联队。
    皇家侍卫队在这个大军营也设有征召处,可惜达达尼尔自认无法达到两个前提条件:一、长相英俊。二、家世良好。所以,达达尼尔径直朝着黑衣兵团征召处走去。
    萨弗斯圣骑士麾下的黑衣兵团是达达尼尔最为向往的部队,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如果能够成为黑衣众的一员,他甚至愿意放弃成为欧巴尼亚皇家侍卫的机会。与达达尼尔有着相同想法的人显然也非常多,因而黑衣兵团征召处也是热闹非凡。
    如果还是一个多月前从来没有离开家乡的那个喜欢冲动的小子,达达尼尔肯定早已大声叫嚷着冲上练兵场去了。可是这一个月多的旅途磨练却使达达尼尔成熟了许多。好不容易挤到练兵场边缘,观看练兵场上的表演的同时向旁边的战士打听之后,一直以武艺高强而自居的达达尼尔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练兵场分为五条跑道,每条跑道上都依次插着十个裹着稻草的人形木板。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将前面五个人形木板击中,则算过关;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击中八个,则可以成为十夫长,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将全部目标击中,则可以成为黑衣兵团的小队长。
    战神在上!一个普通骑兵的合格标准仅仅在冲刺时刺中一个目标罢了!当然,这也与两者使用的兵器不同有关。普通骑兵使用的是那种三米长,带有铁头的木柄长矛。这种骑兵们使用这种长矛时,通常在完成一击后就会扔掉。因为这种长矛凭借高速冲锋时才可以产生可怕的伤害,它的本身并不锋利,更谈不上牢固。而地位较高的骑兵,则往往使用黑衣众所使用的那种完全由金属制成的长矛。金属制成的长矛虽然重得多,但是更坚固、更锋利。这种金属长矛在完成第一次冲击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在家乡的时候,达达尼尔也曾参加过使用金属长矛的骑士协会的测试。在斗气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之后,如果能够一次冲锋将三个人形木板击中,那都已经可以获得骑士的资格了!冲锋时击中一个目标不算太难。困难的地方是:击中第一个目标之后,技巧或是经验不足的骑士往往已经无法保持正常的冲击速度,或者是无法将长矛控制自如——毕竟高速冲击刺中目标后,不可能没有反作用力。如何控制好冲击的速度和击中目标的力道,是骑士最为头疼的问题。
    犹豫良久,达达尼尔终于痛下决心,挤到黑衣兵团征召处的报名处报了名。
    好不容易等到达达尼尔上场。虽然达达尼尔极不情愿丢这个脸,可是征召处并不提供坐骑,他还是只能穿上黑衣众的制式铠甲,然后爬上那匹老迈的母马。待到一声令下之后,早已被他人的嘲笑声羞得满脸通红的达达尼尔赶紧驾御着坐骑冲向目标。
    因为老母马的冲刺速度实在太慢的缘故,达达尼尔非常轻松地击中了第一个目标。“夺”的一声之后,第二个人形木桩也被锐利的长枪刺成对穿,可是这一次达达尼尔用力过大,使得当冲到第三个木桩面前时方位已经十分别扭了。达达尼尔急中生智,反手倒拖枪柄,用枪柄未端的尖锐处击出。“啪”的一声,第三个人形木桩的头部已然遭受重击,包裹在上面的稻草混合着命运悲惨的木屑纷纷随风飞舞。达达尼尔没有时间高兴,立即顺势扔下长枪抽出家传宝剑砍向第四个目标。宝剑在目标的颈部掠过,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切痕。然而到了第五个木桩面前时,达达尼尔再也无法调整姿势,只好挥起长剑向目标刺去。长剑倒是刺中了目标,只可惜,刺得实在太深。
    达达尼尔满脸通红地将长剑从木桩中用力地拔出,垂着头离开了黑衣兵团的征召处。虽然击中了五个目标,可是达达尼尔自知那匹老母马的冲刺速度根本无法达到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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