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仙侠武侠电子书 > 大帝传 >

第5部分

大帝传-第5部分

小说: 大帝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号的男人。”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将兴奋地涨红了脸。他恭敬地向兰仆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然后问道:“兰仆先生,请问能让我成为您的弟子吗?”
    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斯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斯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第五章
    第五章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影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影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影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精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禁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