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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大帝传-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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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亏是菜鸟,如果多上过几次战场那还了得?看来我先入为主,冤枉了多明戈。这个小鬼第一次上战场就让他当小队长,其实也不算委屈他。
    “你没上过战场,可是我觉得你的那个小队还不错呢。”
    “也没什么难的呀。一当上小队长,我就对小队中所有的人说:‘谁能打败我,在这个小队中就以他为主。’结果小队中最厉害的两个老兵也只不过挡住了我二十多招。别的人连十招也撑不过。”
    很显然,那个小队中的两个老兵是见习剑士。想当初我与那个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交战时,他那个小队也只不过拥有两名见习剑士。
    “然后呢?”我兴致盎然地询问。
    “后来小队的士兵就服我了。我对他们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但如果他们不按我的意思作,我便会惩罚他们。”
    虽然在恩威并重中,他只做到了威,却还没让士兵们感受到恩,不过对于海若。史麦尔这个菜鸟而言,也算是不错了。
    “有没有兴趣作我的家臣?”
    海若的脸上现出犹豫不决的表情。他为难地回答:“能够同前任布雷西亚公爵,被布雷西亚贵族所公认的两百年内布雷西亚第一天才的多明戈。马耐斯一样成为您的家臣,我非常愿意。但遗憾的是:我是多明戈。马耐斯的家臣。多明戈主公待我颇厚,不忍叛之。”
    多明戈那样半疯的人竟有这种夸张的头衔?不过仔细想想,也许天才通常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那个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尽管英第纳偶尔会做出诸如光着身子逛街,躺在爱妾腿上与家臣举行会议等令旁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但是无论是家臣还是敌人,都无法否认他的才华横溢。如果不是因为一名家臣出乎意料地发动叛乱将他杀死,当时的爱克斯大陆肯定会被他统一。
    至于说战争狂人希勒,只听称呼就知道他的疯狂。但正是这个狂人,由一个小公国起家,最终占领了现在德克萨的全部领地及其他一些公国,甚至法兰西斯和英格兰尼的部分国土也被这个狂人纳入他的版图。如果不是在进攻科洛斯时遭受了意外的重挫,搞不好当时的爱克斯大陆人民都要生活在这个半疯之人的统治之下。
    不过多明戈可不能与英第纳和希勒相提并论。英蒂纳和希勒几乎统一了整个大陆,多明戈却刚刚朝布雷西亚之外踏出一步就被我制服了。看起来,以后不能仅仅因为不喜欢多明戈而轻视他的能力。
    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岁的大孩子,这么年青,又很有发展的潜力,实在很令人喜欢啊。如果他是别人的家臣,我还得伤点脑筋,免不了做出一些明偷暗抢、坑蒙拐骗之类举动将海若收之麾下。
    我厚着脸皮想:既然海若是多明戈的家臣,那可就好办多了。对多明戈太客气,会使他伤心的。多明戈的就是我的嘛——当然,我的并不是多明戈的。
    “这个你放心。多明戈以后会向我推荐你,然后我会答应你成为我的直属家臣。”
    对着海若开心地睐睐右眼,他会意地点头。“如果是多明戈主公推荐,我愿意成为您的直属家臣。”
    “海若,过两天让你当一个联队的联队长,给我好好干。”
    海若高兴地点头之后却提出反对意见。“公爵殿下,我这么年青,又没什么战功,跳过大队长这一级直接成为联队长,恐怕别人会认为您是任人唯亲。还是等我立下功勋之后再提拔我吧。”
    嗯,真是个好孩子。这等事情,别的人早就答应了。不骄不躁,我喜欢。
    “好,我答应你。你回去吧。”
    “公爵殿下,刚才差点忘了。我有个建议想和您说。”
    哦,我的兴趣大增。他会有什么样的建议呢?如果海若的建议中肯,那就说明我应该不仅仅将他局限于军事方面,还可以对他进行全方面的培养。
    见我饶有兴趣地点头,等待他的建议。海若有些紧张起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建议是否正确。”
    见他有些期期艾艾,我鼓励他。“不要紧,你只管说。错了我也不会生气的。”
    “主公,现在您已经是布雷西亚公爵,就应该视自己为布雷西亚人。您的亲卫队……我也知道卓索图骑兵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一般的布雷西亚骑兵,但您可以从布雷西亚人当中挑选一些合格的人加入您的亲卫队。这样,布雷西亚人就会对您更有亲切感。”
    “另外,刚才您在训练场上的讲话也似乎有不妥之处。作为国主,您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强调塞斯人、布雷西亚人的区别,而且,您最好不要将兵团的名称称之为卓索图兵团、自由城邦兵团、布雷西亚兵团。并非要求您更重视布雷西亚人,但您至少不要明显地将塞斯人和布雷西亚人区分开。”
    “小伙子,有些事只能一件一件的来。毕竟我才刚刚成为布雷西亚公爵。对于部下,坦白说,我仍旧对塞斯人、卓索图人更了解些。不过,你说的也对,我以后会注意这些的。”
    我重重地拍着他的肩膀。“从布雷西亚人当中挑选公爵近卫的事,就交给你了。我的意见是,公爵近卫的编制不变。想要加入公爵近卫队,可以任意从原来的近卫队中挑选对手进行比试。如果身手强于对方,就可以代替原先的近卫队成员。”
    谈到这儿,我的思路突然大开。
    “军队的等级也应该明显划分出来。旧有的军队体系中,主要是根据职务来发放不同的薪金。可我的公爵近卫的实力是最强的。他们中的普通一员,或许就比其他军中的小队长更厉害,所以每个普通公爵近卫的月薪定为三个金币,军官的薪水照这样的比例增加。其他的军队,我也要将之分级,定为王牌战斗部队、主力战斗部队、普通战斗部队和预备役战斗部队。薪水比例为12:3:2:1。目前的王牌战斗部队只设一个,即我的公爵亲卫队。”
    不停地绕着圈子,我越说越兴奋。
    “那些在比试中退出近卫队的成员,成为公爵预备近卫。预备近卫不另组成军,而是在各自的部队继续服役。这些预备近卫成员的薪水不与所在部队挂钩,而是按正规亲卫的一半发放薪水。另外,公爵预备近卫的人数保持在一个大队的水平吧。当近卫队有空额的时候,从这些预备近卫直接挑选。”
    “当然,也允许挑战预备近卫进而顶替其成为预备近卫。只是,挑战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才准进行,就暂时定为一年一次吧。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不过你要注意,我的家臣凯迪。卓索图是近卫队的正队长,你可以找他商量着办理此事。”
    我笑着对海若说:“这件事办得好了,也算一件大功。即使在没有正规军功的前提下,我还是要任命你为大队长的。好吧,你去办这件事吧。挑战就定在下一周。到时候,要公开选拔。”
    海若的脸上洋溢着崇拜的神情。他挺直了身子兴奋地向我行了个军礼然后离开。
    看着海若离去的背影,我也觉得很高兴。凡将正而无奇,则守将也;奇而无正,则斗将也;奇正皆得,国之辅也。在我看来,马迪尔、凯森可算得上国之辅,其他的家臣,现在还谈不上。现在呢,除了对多明戈的看法改变后认为他也勉强可以算上一个,我又发现了一个很有前途的海若。
    挑起军人的内部竞争意识,他们自然会努力训练。虽然这个计划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至少是个好的开端。除了公爵亲卫需要竞争外,不同的部队也可以进行竞争。对于部队的划分,第一次就由我和家臣们协商定出好了。如果第一次确定部队等级由部队之间的对抗演习来确定,搞不好会演变为火拼呢。以后还要规定位于下位的部队可以向上位的部队提出挑战演习。不过这件事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等家臣们回来后,和他们召开一个详细的讨论。
    这种军事上的大变革,如果多明戈仍然是公爵,由他来进行,肯定会遭受极大的压力。不过我就不同了。在布雷西亚公国内,我不认识谁,他们根本不可能向我求请。如果他们对此不满,那么在心里发劳骚好了。要是叛乱那更好,采取雷霆手段消灭他们后,可以腾出许多空的爵位以便我分封给自己满意的人。
    军事上的改革有了个开端。剩下的事,还其他和其他家臣商量一下。暂时放在一边吧。
    经济上应该怎么办呢?军事上的改革,没有金钱的诱惑,其动力自然会少许多。为了支撑住军事上的变革,布雷西亚国库中不到五十万的金币可就会坐吃山空了。
    布雷西亚的平原并不肥沃,比塞斯的肥沃平原上的单位粮食产量差远了,连一半都不到。而且布雷西亚公国地形以山地为主,平原次之。整个布雷西亚公国的粮食产量几乎只能够勉强让布雷西亚人吃饱。如果遇上个天灾人祸什么的,必定会发生饥荒。这可不行。在对付史都郡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纵然不成为粮食大国,至少应该保证粮食基本自给。要不然,如果被国外封锁粮食进口,我就只能不战而降了。
    当时从阿朗佐那儿勒索的粮食还是少了些。一千吨都不到,只够我目前的军队吃三个月。现在将这些粮食基本上用来赈灾了,粮食危机就浮上了桌面。看来要动用国库来大量进口粮食了。
    我只能从玛哈亚等邻近的公国大量进口粮食。英格兰尼那边,当然也不能放弃。不过走私别的货物倒也罢了,走私粮食,成本肯定会很高。而大量收购,必然会导致周边国家市场上的粮价进行某种程度的上浮。如果有谁能够送给我大量的粮食就好了。
    进口粮食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必须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农业方面,提高效率是必须的,如果能够做到粮食产量基本自给自足,那就非常不错了。在和平时期,我必须从别的地方赚些钱用来购买粮食储备。布雷西亚的矿物资源很丰富,可是九成以上的矿都被英格兰尼人占有。与英格兰尼人翻脸,将所有的矿都收归布雷西亚国有这种想法很诱惑。可是目前还是不能刺激英格兰尼。我希望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开战的时间越晚越好。
    反正矿藏飞不走,以后再用强硬的手段没收。可是现在呢?难道现在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或许,应该从税收下手?
    脑筋急速转动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令我高兴的事:现在不会有人称呼我为喜欢偷懒的国主了吧!
    这种议论我听到过。不过,我装作没听见。
    我可不是那种为了让别人高兴而去委屈自己的人。身为国主,想出一个大致的方针策略已经是很对得起国民了。
第八章
    第四部第八章
    正在奋笔疾书一系列改革的草案,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主公!”
    我呆了呆,慢慢转过身。
    向我走过来的,是兰仆和阿拉卡。在阿拉卡胖乎乎的脸上,眯着的小眼睛、咧开的嘴、向上翘起的嘴角,无不泄露着阿拉卡无法克制的喜悦之情。
    “死胖子,我只是叫兰仆过来,你怎么也跟来了?拉西斯去做了海盗,你现在也过来了,沙丝那亚城谁来管理?”
    小时候与阿拉卡、马迪尔打架输了后,常以死胖子称呼他,以瘦竹杆称呼马迪尔。此时这么又用这种称呼,别有一番亲呢感。
    没想到阿拉卡对这种亲呢的称呼却并不满意。“主公,我现在是三等男爵,沙丝那亚代城主、行政兼军事最高长官。怎么还能够称呼我为死胖子呢?”
    我不怀好意地瞄着阿拉卡的肚子,他不好意思地嘟哝。
    “胖子就胖子,干嘛是死胖子呢?”
    看着我变本加利准备拍打他的便便大腹,阿拉卡连忙将话题拉上正轨。
    “主公,沙丝那亚城由我的家臣代为管理着,我只不过离开很短的时间,相信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您放心,我的那个家臣可真不是盖的。是蝎狮佣兵团团长达克斯多!他可是幻剑士呢!达克斯多能够将三年前还是默默无闻蝎狮佣兵团带领进入大陆佣兵团排行榜,能力超强!”
    我狐疑地看着阿拉卡。这个蝎狮佣兵团团长这么有能力,干嘛成为他的家臣?
    “主公,我这次跟着兰仆来,其实是为了布雷西亚的事。”
    我打断阿拉卡。他这个人,向来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用那种不相信的眼神盯着他,他自然应该明白的我意思。可是他居然试图转移话题。
    “人家大陆佣兵团排行榜上的团长,幻剑士,凭什么向你臣服?你该不会上了别人什么当吧?”
    见无法转移话题,垮下来的脸显示阿拉卡极度的无奈。“主公,我的能力虽然不足以令蝎狮佣兵团团长达克斯多臣服,不过,他有个爱好……”
    “如果是可以被利益收买的人,你必须小心些。”
    “主公,这一点我知道。不过,别人已经无法针对达克斯多的这个爱好而改变他对我的忠诚心了。”
    “达克斯多喜欢四处找人比武。以幻剑士的身手,他在沙丝那亚很难找到合适的对手。对了,主公,兰仆老师抽空教了拉西斯点东西,拉西斯现在也由讯剑士升为幻剑士了。不过拉西斯不在沙丝那亚。有一次在宴会中达克斯多吹牛,说整个沙丝那亚没有一个人能够挡住他三十招。”
    说到这儿,阿拉卡象是想到了什么极为有趣的事,极力压抑着笑意,显得非常辛苦。
    看着阿拉卡脸上憋得通红,我颇为无奈。阿拉卡从小就有这个毛病,只要和我在一起,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他总是想笑个痛快。但是如果我不在他身边,他倒不至于这样,不知是不是我把他惯坏了。瞧他现在乐的那副模样!虽然拉西斯目前不在沙丝那亚城,但我走的时候交待过拉西斯听从阿拉卡的吩咐。现在阿拉卡居然有两位幻剑士可以指挥。我自己还缺人手呢!
    兰仆微微一笑,替阿拉卡向我解释。“主人,阿拉卡听到那句话后,便和达克斯多打了个赌。”
    “老师,还是我告诉主公吧。”
    “我和达克斯多打赌:宴会现场的人当中,就有人可以打败他。他自然不信,于是我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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