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书事 作者:李波-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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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不止偷这些,至少有七八十本,没保管好,只剩下这些了。
偷书的时候,我应该快十岁了。当时父母有些政治问题,一个在牛棚,一个在干校。我带着弟弟留在家中,佛山有个表姐,每周六来看我们,帮我们买学校的饭菜票。我们在学校里上课、吃饭,回家睡觉,和很多没人管的广州孩子一样,吊儿郎当混着日子。当时,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小名叫李子,是部队子弟,他带我到处去偷东西:老师家里养的鸡、空房子里的电表、小店里的水果、部队大院里晾着的军装等。偷来的东西,能吃的吃了,能卖的卖了。
他偷东西是跟一个更大一点的孩子学的,那是军区一个部长的儿子。一天,李子带我上那个大孩子家,说去看看他刚偷来的书。他的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他夸耀着告诉我们,这些书是昨天晚上他自己一个人撬窗爬进华南师范学院的图书馆偷来的,差不多一麻袋,使单车运了回家。说实话,那时的我,虽然已经识字,但除了一看就头痛的课本,基本没读过什么别的书。我父母虽有文化,但都是国家干部,家中只有一些看不懂的政治读物。总之,我从不知道什么是好书,也没有阅读的兴趣。但望着面前这床上乱七八糟的书本,我却开了眼,那各式各样的封皮深深地吸引了我。记得那小子翻开一本《说唐》让我们看里面的绣像,唾沫横飞大讲里面的故事:罗成回马枪,王伯当猜灯谜,程咬金学劈斧,元霸遭雷劈,什么天下第一条好汉、第二条好汉……直听得我们张大着嘴儿发愣。我仿佛第一次发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听的故事,有这么多说这些故事的书儿。出来的时候,我心里痒痒的,真希望自己也拥有这样一大堆书。李子这时兴奋地告诉我,说他妈妈正管着××医学院图书馆,以前从没想过去那里看书,现在就上那看看去。到了那图书馆,他妈把我们带进了中文书库,那时候,这个书库是禁地,封住不让人进的。在那里,看到一排排书架上密密麻麻的书,我们都懵了,翻翻这本,翻翻那本,钻来钻去,不知该看什么才好。当我发现一大摞装订成册的《漫画》,高兴得不得了,这才定了下神,取出一册坐下来翻看,一直看到他母亲下班。回去的路上,李子悄悄对我说,我把书库的一扇窗的铁栓儿拉开了,晚上咱们偷书去。晚上我们摸黑去到那里,却发现里面亮着灯,有人值班呢。我们当时没有足够的胆气,不敢翻进去,用绳把那值班的绑住,再往他嘴里塞袜子什么的,反而一见人影便拾路而逃。第二天,李子穿上他爸爸的军大衣,又带我上那图书馆。进去后,到处找书,临走时,一本本书地往腰上掖,再掩上大衣。我连忙学着也把一本《说唐》塞进自己的裤腰里。第三天去看书时,我也穿上棉衣,离开时带出了五本书。此后,我们陆陆续续去看,去偷。我有时把弟弟带上,出来时也在他身上塞上两本。一个冬天过去了,我积累了一大堆书。现在没法记起那具体是些什么书了,但可以肯定大部分是小说,我记得小时候就已经读过像《林海雪原》、《烈火金刚》、《红岩》、《红旗谱》、《野火春风斗古城》、《平原枪声》、《铁道游击队》、《朝阳花》、《苦菜花》、《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榜》、《三侠五义》……还有《说唐》。这些书大多是从那个地方来的。开始时我并不知道怎么去选择,反正瞧瞧书名,觉得像那么回事,就往衣服里塞,拿回去看不懂就扔在一边,所以总乱七八糟偷出许多别的什么来。像《法医学》、《皮肤病学》这类书,就是转悠到专业书库里发现的,翻开有很多吓人的图片,一好奇,就拿了,回到家里和李子一起看,当看见那光溜溜的病体照片,就一同傻乎乎地爆笑起来。1973年春节过后,我父母相继返城,我和弟弟的生活也重新回到正轨,再没去偷东西和偷书了。16岁半时我在家门口参了军,提干后做了新闻干事,后来读中文函授。因为学业的需要,开始大量地有目的地购书看书,我在家中为自己做了第一个书架。在整理书的时候,才发现小时候偷来的书大部分不见了,深为遗失了那些曾带给自己许多欢乐的书感到难过,赶紧把剩下的保存好。之后转业,到了公司,下海,从家搬到宿舍,再搬到自己买的房子,有了书房,书多了,书架子也越来越大。我总留出一层放上这些偷来的书。
说真的,我过去从未认真思索过这段经历究竟对我意味着什么。今天,望着书架,写这张帖子,我发现,在那个文化荒芜的年代里,这段机缘从一个很特别的角度帮助我与书本交上了朋友,是我养成阅读习惯的起点,仅此,已经影响了我的一生。
选书,买书
工作忙的时候,空余时间比较少,偶尔的一天休息,我会在家看看电视,看看书,上上网,写点心情随笔什么的,很少出门。上次我去书店,一下子就买了四本书,打算回家慢慢消化。
其实我买书的目的性不是很强,有时会因为在网上看了人家读书的感受而非常想了解那本书及作者才买,有时会因为对某些名人早就如雷贯耳,却从未读过人家只字片语而感到自己的孤陋寡闻才买,还有时实在挑不出来了,就随便买本名著,心想就算不看,也有保留价值,反正不浪费,总比白跑一趟强。
比如这四本书吧,我想无论是作者还是作品,反差都比较大。
因为我心态年轻,且喜欢和单纯的人打交道,所以我看到那本《安徒生童话故事集》时,就拿在手里了,心想小时候没机会读,现在有钱了,该给自己上完这些童话课程。说不定什么时候还可以派上用场,编几个小故事讲给甥女和其他小朋友听,好让他们找个崇拜我的理由。
之后,我看到一本绛红色封皮包装的《华丽缘》。这个书名我觉得很熟悉,前阵子在天涯上读到过,作者是张爱玲。我看到许多读书人对这位女士有着出奇的看法,不觉也想买来一读,看看到底都是些什么文章,吸引了这么多人争议。
封面上摘抄了文中的一段话:“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我想这就是此书的精华所在吧,整篇调子都将是沉闷的,按照这个风格记录着那段历史。
买来的书是不是一定要读呢?本意应该是的,但有时书买到家中后,就会躺着睡大觉。我总认为以后会有时间读的,这种想法使我的读书进度非常慢。而惟一可以使我有兴趣先睹为快的书,是那种轻快、幽默、诙谐的小说,于是我买书的时候常常在脑海中搜集有哪一个作家应是这类型的。这个时候总觉得知道的太少,记忆也不过是停留在上学时期的某篇课文上。对了,欧·亨利的文章就别具一格,以前曾学过一篇《麦琪的礼物》非常感人,他的小说短小而精致,结局又往往出人意料,很有可读性。想到这里,我就开始锁定目标,搜寻到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选》。
第四本书,我选择了《老舍小说》。在网上,我曾看过他写的一篇《月芽儿》,那是一篇反映旧社会中妓女生活的小说,虽说故事很凄惨,但老舍先生却用了一种淡淡的调侃在讲述着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我也不知这样理解他的文章对不对,但我比较喜欢他这种叙事的手法。我大体翻了一下介绍,发现老舍先生曾在济南住过很多年,还曾写过一本《大明湖》(这本书未曾面世就不幸在战乱中葬身火海了),这些都使我感到很亲切,因为我的家就在大明湖旁。所以,我毫不犹豫就买下了这本书。
回来后,我归纳了一下,发现买的都是合集,里面由许多长篇、中篇、短篇组成,这样一下子可以从多个作品中了解作者和他们的写作风格;再者,文章不长,有利于我的阅读。有时我挺佩服那些读书快的人,因为我无论怎样地加速读,结果都是一晚上只能翻个十几页。
到目前为止,我买的书越来越多,而看完或看过的却越来越少。不过我还是愿意买新书,因为新书总给人一种新鲜感。有时兴起买回一大堆,一本一本地翻看介绍,这也是买书的乐趣。
错书的境遇
至今为止,我错过最厉害的一本书并不是自己犯下的错误。大概在两年前,我的一位很好的女性朋友到杭州学习绘画,我拜托她帮我找三本书,分别是《格非文集·树与石》、《格非文集·眺望》和《欲望的旗帜》。在她离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会时常想起这位看起来多少有点“假小子”味道的女性,有时候在课堂上,对着下午三点钟的天空想入非非,幻想那个帅性的女孩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不过奇怪的是,她的面貌我一直不是很清晰,而是幻想着我拿到书的情景。那时候跟现在真是很两样,消息闭塞,除了温州境内,其他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电脑网络对我来说还是遥远的事物。
一年后,她终于回来了,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带来了一本《眺望》,虽然没有其他两本,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正所谓知足常乐嘛!正当我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她突然对我说起一件事情,让我的欢欣立即堕入冰窟。在杭州的一家书店里,她其实发现了《欲望的旗帜》,我立刻问她为什么没有买,难道是我们的友情没有到让她再掏钱买一本书的程度吗?她立刻否认,然后告诉我真实的原因:“那本书摆在书店最冷僻的角落里,好久没被人动过了。”对于一个有洁癖的女士来说,她是根本动也不想动那本书的……
那一刻我想自杀得了,我怎么遇见这样的人呢?
好了,牢骚已经发过了。过去遇见好书,但是出于各种原因(比如身上没带钱,或者当时觉得不好后来觉得好,或者干脆像我那女性朋友觉得那书脏)而没有买,比如第一次看见《博尔赫斯文集》时(海南国际中心的那套),只是觉得里面的注解太多没有买。虽然很多书现在都已经买了,但还是错过了很多本:
1《GH威尔斯科幻小说集》。我有一个朋友是十足的科幻迷,但是他不迷卫斯里之类,最喜欢的也不是威尔斯,而是一个美国人,具体的名字我忘了,代表作好像是《地球杀场》和十卷本的《地球使命》(一个科幻作家可以写这么长的小说真让我佩服)。他也曾经来过天涯,在书话时还想和大家换科幻小说看,但是这里对这感兴趣的人极少,所以就不了了之了。我本来是想买那本书的,但是他竟然跟我抢,我抢不过他,被他夺走。后来我花了两个晚上的自修课把这本厚厚的科幻小说集读完,那可能是第一次读完一部科幻小说。读完时就很后悔,当时为什么不是我买呢。《时间机器》和《莫洛医生的岛屿》是我最喜欢的。后来还看见太白文艺出版社出过威尔斯的全集,他也买了,我借了其中几本,却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那本书看起来很像是一本儿童读物,记忆中是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现在一直没有遇见。
2张柠的《叙事的智慧》。这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现在还在我手中,我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把它占为己有,从来没有一本文学评论集如此打动我的心(新买的《胡河清文存》还没有读,不在此列)。一直以来我对此类读物都不怎么喜欢,曾经在温州一家国子监书店看到过此书而没有买,现在一读之下却深深喜欢上了,好想赶回温州去看看那书还在不在。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买书了,而且心态也似乎改变了。在《欲望的旗帜》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张末和曾山的感情好像出现了一道裂痕。有一次张末生日,曾山给她买了一个蛋糕,果不其然,张末很开心,但是这种好心情马上就被曾山一句轻描淡写的话给打破了。曾山说,这蛋糕大概花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把这些钱拿来买书的话,那么……
我现在请人吃饭的时候也有类似的想法,而且尽量不让女性朋友知道,怎么说曾山也算一个前车之鉴。我也变得贪婪起来,想收集遍天下的好书(虽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一想起以前那些好书这样轻易错过就心痛不已。
成都淘书杂忆
一
判断爱好的高低,我有一个标准,看是否危害健康。如果危害健康,就是低级的爱好;如果不危害健康,甚至有益于健康,就是高级爱好。譬如毒品,十分危害健康,应该被消灭;譬如烟酒,比较危害健康,也不高明;譬如读书,不仅不危害健康,而且可以活跃脑组织,促进细胞新陈代谢,是高明的爱好。我喜欢读书,所以我有个高明的爱好,你们应该嫉妒我。
判断对读书的爱好程度,我也有一个标准,看在什么地方买书。只在新华书店买书的,是低级读书人;此外还在特色小书店买书的,是一般读书人;此外还在古旧书店买书的,是高级读书人;此外还在旧书摊买书的,是超级读书人。显然我是在地摊上买书的。王小波曾经说过这么个意思,如果有一种可疑的说法,对说话的人又格外有利,就不要相信。所以你不用相信我的标准,只要知道它是正确的就可以了。
如果你听过成都话,一定知道成都话缠绵悠长、婉转动听,从女孩嘴里说出来效果更好,从男孩嘴里说出来,有些人就觉得有点不舒服,用成都话说就是“母兮兮的”。虽然很好听,我却没有学会,这说明我缺少语言天赋,不像我的一个湖南同学,不仅成都话说得好,学毛主席、周总理、江总书记讲话也极像。这位同学很有表演才能,还会说带彩色的笑话。有一段时间,一熄灯我们就留他在我们寝室表演口才。
虽然没学会成都话,毕竟呆了四年,有些话常听也会说了,其中就有一句“块钱一本”,意思是一块钱卖一本,这是旧书摊上听来的。
二
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生活很无聊,所以大学附近有那么多录像厅、游戏机厅、网吧,有那么多一对对的短命鸳鸯。在不打牌、不看录像、不出去玩、不看书的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