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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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二十、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豫州文注并引作“悬”。附赘悬疣出乎形,故曰赘形。“赘行”当读作“赘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当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讹。法言问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司马光注:“有余曰赘,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曰“物或恶之”,此今谚所谓“一家饱暖千家怨”也。
谦之案:高说甚辨,但改字解经,难以使人致信,且以“赘衣”连文,非即余衣义。广韵霁部“赘”下云:“赘衣,官名也。”其不可与“余食”对文也甚明。
【物或有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物或有恶之”,各本无“有”字。“故有道不处”,御注、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谦之案:“或”下“有”字,各本无。馆本、遂州本“有”下无“或”字。广雅释诂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作○。又案司马光注:“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如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丑”“恶”对。疑司马所见本正作“物或丑恶之”为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明、彰、功、长、行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恶、处韵(鱼部,处,去声)。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功”字。案行、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馆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之误。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题“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题“二十四章”,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严可均曰:王弼作“○寞”,河上、今王弼作“寂兮寥兮”,钟会作“飂”。
范应元曰:“○”,古“寂”字。“寞”字,王弼与古本同,河上本作“寥”。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寥寞”字。“寥”应作“○”,“寞”应作“○”。陆德明“○,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谦之案: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王本作“○兮寞兮”,与傅、范本同。而今本“寞”作“寥”,与景福本同。又碑本无二“兮”字。■本成疏引经文云“寂寥”,知成所见本亦无二“兮”字。
【独立不改,】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立”下有“而”字。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庆阳、楼正、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亦均有“而”字。
【周行不殆,】
严可均曰:各本“行”下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顾欢无“而”字。
罗运贤曰:案“殆”“佁”同声通用。司马相如传“佁儗”,张揖训为“不前”,不前,凝止之意也。故“不殆”犹不止,与周行义相成。管子法法篇“旁行而不疑”,俞樾读“疑”为“碍”,正与此文同趣。
【可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遂州本无“以”字,范本“下”作“地”。范应元曰:“‘天地’字,古本如此,一作‘天下母’,宜从古本。”
马叙伦曰:范说是也。上谓“先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成疏曰“间化阴阳,安立天地”,则成亦作“天地”。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囗。】
谦之案:碑本“吾强为之名曰”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当据他本补之。又此句各本无下“吾”字,疑衍。范本“字”上有“故强”二字,傅“强”作“强”。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本無‘■’字,今從古本。”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则“字”上当有“强”字,与下“强为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脱。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宝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
庄锡昌曰:范谓“王弼同古本”,则范见王本“字”上有“强”字。庄子则阳郭注“而强字之曰道”,是郭本亦有“强”字。以理而推,大既强名,则道亦强字,“字”上有“强”字者是也。
【□□逝,逝曰远,远曰返。】
谦之案:碑本“逝”字上有“大曰”二字,缺泐不明,当据他本补之。
严可均曰:“远曰返”,河上、王弼作“反”。吴云曰:傅本、易州本“反”并作“返”。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赵孟俯亦作“返”,同此石。返者,夫物云云,各归其根也。盖形容道体,大不足以尽之,故名之曰“逝”。广雅释诂:“逝,行也。”论语“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辞也。”逝又不足以尽之,故又名曰“远”。说文:“远,辽也。”尔雅释诂:“远,遐也。”国语注:“谓非耳目所及也。”然有往必有反,故又曰“返”也。返,说文:“还也。”广雅释诂二:“返,归也。”返则周流不息矣。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严可均曰:“道大”,各本“道”上有“故”字。“王大”,各本“王”下有“亦”字。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本无“亦”字,馆本无“故”字“亦”字。又傅、范本“王”作“人”。
范应元曰:“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以为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义相贯。况人为万物之最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
陈柱曰:说文大部“大”下云:“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是许君所见作“人亦大”也。段玉裁注云:“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则段氏本疑亦作“人亦大”也。不然,应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据正。人为万物之灵,为天演中最进化之物,故曰“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
严可均曰:“而王处一”,河上、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谦之案:范本“王”作“人”。傅本作“而王处其一尊”,“尊”字殆“焉”字形似而误。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引下句作“而道居其一”。又“处”字,馆本、傅本均作“处”,范本作“居”,作“处”是也。
蒋锡昌曰:“按王注‘处人主之大也’,是王本‘居’作‘处’。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谦之案:“人法地”,傅本“人”字未改,寇才质本作“王法地”,“王”字乃尊君者妄改经文,其说由来已久。但顾本成疏“人,王也”,说虽迂曲,尚可证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成、生韵(耕部),改、殆、母、道韵(之、幽通韵,改音已,道协徒以反)。大、逝韵(祭部,大,徒列反,逝,时列反)。远、反韵(元部)。姚文田、邓廷桢均未及“道”字。谦之案:改、殆、母,之部,道,幽部,此之、幽通韵。奚侗:改、殆、母为韵,逝、远、反为韵,云:“逝读若鲜。如诗桑柔‘逝不以濯’,墨子尚贤引作‘鲜不以濯’,诗新台以‘鲜’韵‘泚’‘瀰’,谷风以‘搜’‘萎’韵‘怨’,皆其例也。”陈柱:五“大”字韵,焉、天、然韵。高本汉:大、逝、远、返为一韵,远、返又自协韵。又天、然为韵。谦之案:远、反为韵。论语中子罕逸诗,楚辞中离骚、国殇、哀郢,皆有旁证。又“强名之曰大”之“大”字,与下五“大”字隔句遥韵。陈第曰:“改”音己,说文己声。老子“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庄子引古诗“美成在久,恶成不及改”。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馆本章末注字数同,河上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八字。河上题“象玄章第二十五”,王本题“二十五章”,范本题“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又景龙碑误止下章“静为躁君”为一章。
第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谦之案:皇侃论语学而义疏引作“重为轻根,静为躁本”,“根”“本”对文、义亦优。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严可均曰:“是以君子”,河上、王弼作“是以圣人”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君子”,磻溪、楼正、高翿、傅、范、王羲之本并同。高本汉本无“是以君子”四字。“终日行”,遂州本作“行终日”。又御注、景福二本“辎”作“○”,罗云:“乃辎之别构。”洪颐烜曰:河上注:“辎,静也。圣人终日行道,不离其静与重也。”颐烜案文选东京赋“终日不离其辎重”,薛综注:“辎重,车也。”李善注:“张楫曰:‘辎重,有衣之车也。’”言圣人终日如处衣车以养静,非谓辎即静也,注义失之。
徐鼒曰:按训“辎”为“静”,古无此训。……据选注如此,较“辎,静也”之训为长矣。盖“辎重”与“荣观”、“燕处”、“万乘之主”等语,本是一例。
谦之案:洪、徐之说是也。方日升韵会小补引:“说文‘辎,軿车,前衣车,后从车,甾声’,徐曰:‘所谓库车。’字林:‘载衣物车,前后皆蔽。’左传宣十二年正义引说文云:‘辎,一名軿,前后蔽也。’后舆服志注:‘軿车有衣蔽无后辕者,谓之辎。’释名:‘辎,屏也。有邸曰辎,无邸曰軿。’又光武纪注:‘释名:“辎,■也。谓军粮什物杂■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又前韩安国传‘击辎重’,师古曰:‘辎谓衣车,重谓载重物车,故行者之资,总曰辎重。’”(卷二)方氏所考甚明,盖辎重为载物之车,前后有蔽,载物有重,故谓辎重。古者吉行乘乘车,师行乘兵军,皆有辎重车在后。此以喻君子终日行,皆当以重为本,而不可轻举妄动也。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严可均曰:“燕处”,王弼、傅奕本作“宴处”。
谦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景福、馆本亦作“燕”,释文出“宴”字:“于见反,简文云:‘谓静思之所宴居也。’”文选游天台山赋注引同。
【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
严可均曰:“如何”,各本作“奈何”,“以身”,各本“以”上有“而”字。
焦竑曰:“奈何”,古本作“如之何”。
谦之案:傅、范古本并作“如之何”,“之”字疑衍。“奈何”乃注文,强本成疏“如何奈何也”。可证。
【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严可均曰:“轻则失臣”,王弼作“失本”,大典作“失根”。
谦之案:此文当作“轻则失根,躁则失君”,与上首句“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相对成文。遂州本、傅、范本“失臣”均作“失本”。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轻则失臣’。”范应元曰:“‘本’字,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轻则失臣’,与前文不相贯,宜从古本。”马叙伦曰:“老子本作‘根’,‘根’写脱讹成为‘木’,后人改为‘本’以就义。”又永乐大典王弼本作“轻则失根”,吴澄、焦竑、李贽及释德清诸本同此。俞樾曰:“当从之。盖此章首云‘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终之曰‘轻则失根,躁则失君’,言不重则无根,不静则无君也。”至“君”“臣”对立之文,则为后之尊君者所妄改,当非老子本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根、君韵(文部),行、重韵(阳、东通韵,重协宅王反)。观、然韵(元部,观音涓),主、下韵(侯、鱼通韵,主协音渚)。臣、君韵(冬、真通韵)。谦之案:高本汉同。行,阳部,重,东部,阳、东通韵。臣,真部,君,文部,文,真通韵。惟“失臣”之“臣”,当从永乐大典本作“根”,以与首句相应,“根”“君”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馆本章末注“卅六字”,卅为○字之误。河、王本四十七字,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重德第二十六”,王本题“二十六章”,范本题“重为轻根章第二十六”。
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
罗振玉曰:景福本“行”下有“者”字,“善言”、“善教”、“善闭”、“善结”下并同。广明本同。谦之案:室町本亦同。
严可均曰:“辙迹”,河上作“彻迹”,王弼作“彻迹”。梁简文云:“应‘车’边,今作‘彳’边者,古字少也。”
吴云曰:“辙”,傅本作“彻”。
卢氏抱经释文考异:说文无“辙”字,庄子、战国策、史记皆以“轶”为“辙”。案“轶”借字,实应用“辙”。谦之案:老子书中“彻”“辙”二字,字义不同。七十九章“无德司彻”,用“彻”字。此章“善行无辙迹”,用“辙”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彻”字作○,“辙”字作○,辙为车迹。彭耜释文曰:“辙,李直列切。轮辗地为辙。”
【善言,无瘕■;】
严可均曰:“瘕■”,御注、河上作“瑕■”,王弼“瑕谪”。
吴云曰:“无瑕谪”,今本作“■”,易州本同,俗字也。
谦之案:释文出“谪”字,作“谪”亦通。扬雄方言三“谪,怒也”,郭璞注:“相责怒。”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谪”字引古老子作○,馆本、遂州本作“适”。
高亨曰:“瑕■”皆玉疵也。管子水地篇:“夫玉,瑕适皆见,精也。”尹注“瑕适,玉疵也。”荀子宥坐篇:“瑕适并见,情也。”义同。吕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