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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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强或嬴,或接或○。】
严可均曰:“或嬴”,各本作“或赢”。“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载”,王弼、梁简文作“挫”。
罗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强”。“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作“载”,景龙、敦煌二本作“接”。
范应元曰:“或强或剉,或培或堕”,严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毕沅曰:“堕”,俗作“隳”,非。
俞樾曰:按“挫”,河上本作“载”,注“载,安也”,“隳,危也”,是“载”与“隳”相对为文,与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作“挫”,则与“隳”不分二义矣。疑“挫”乃“在”字之误。“在”,篆文作○,故误为挫也。“或在或隳”,即“或载或隳”,载从○声,在从才声,而或亦从○声,州辅碑“○贵不濡”是也。其声既同,故得通用矣。
武内义雄曰:贾大隐述义云:“王本或作接,或作隳。”(泷川本栏外所引)据此则王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龙碑亦作“接”。虽然,“挫”“接”不通。据范应元集解则王本作“培”,或作“堕”。按王本作“培”,由“培”字讹为“接”,又讹而为“挫”。“培”即庄子逍遥游篇“培风”之“培”同义,即乘之意,正与“隳”字相对。河上本作“载”字,亦乘之意,是河上本从义训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应读为“捷”。“接”、“捷”乃双声叠韵字。礼记内则“接以大牢”,注:“接读为捷。”公羊僖三十二年“郑伯接卒”,左传、谷梁作“捷”。左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大略“先事虑事谓之接”,注:“接读为捷。”庄子人间世“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释文:“捷作接。”尔雅释诂:“捷,胜也。”说文:“败城曰隓,■篆文。”是堕有败义,捷胜与堕败,义正相对也。谦之案:碑本“○”乃“隳”之别构。又俞说谓“载”“隳”相对,武内说谓“培”“隳”相对,于说谓“捷”“堕”相对,三说各有所明,谊皆可通,以于说为胜。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谦之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作“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上注谓“贪淫声色”,是也。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耦也。”朱骏声曰:“按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随、吹、羸、堕韵(歌部,吹音磋,羸音罗,堕,平声)。奚侗:“羸”,从范本作“剉”,随、吹、剉、堕为韵。邓廷桢曰:随、吹、羸、隓为韵,古音皆歌部字也。“随”,古音素何切,论语八士之名,“随”与“騧”为韵。“吹”,古音曲阿切,诗箨兮“风其吹女”,与“和”为韵。“羸”,古音读若■、嬴。“隓”,今今文尚书皋陶■与“脞”“惰”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八字,傅、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无为第二十九”,王本题“二十九章”,范本题“将欲章第二十九”。
第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强”下有“于”字。敦煌本“强”作“强”,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祝у鲎⒃唬骸吧胁豢梢员坑谔煜隆!痹蛲醣疽嘤小坝凇弊帧6跻惶迷唬喊闯脊焓氐榔扒俊弊窒拢小坝凇弊郑胪踝⒑稀!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本乃偶然之笔误,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祝г乇炯凹ㄓ锾帽妓乇模胙峡删S铮止疟镜赖戮?乇荆鳌耙缘雷魅酥髡摺保躺性冢崾现低蛭蘅梢伞N袈拚裼褡鞯赖戮家煸疲骸岸撂怕逯校写鹦煨遣壬椋浴骼献犹票究家欤菀字荼尽⒏缔缺尽⒚骰首⒈居胧臀幕バ!畔壬谰萏瓶瘫鹞家欤磺笾瓴豢傻谩!苯窠显圃疲辔醇峡删橛刖傲潭乱烧撸艘嗫杉贾すし蛑选!
【其事好还:】
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还’通。”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
严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字,此句下各本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八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本无。王氏引邢州本亦无。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以上九字。
劳健曰:“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句,他本皆有之。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又云:“此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按其词意,“军旅”“凶年”当别属古语,非同出老子。又王弼注止云“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亦似本无其语,或古义疏常引之,适与“还”字、“焉”字偶合谐韵,遂并衍入经文也。今据景龙诸本,别以为存疑。
谦之案:汉书严助传引老子“焉”作“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盖指“师之所处”二句,劳说是也。又“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广明本“凶”作“荒”,御注本作“凶”。释文出“凶年”,曰:“天应恶气,灾害五谷,尽伤人也。”附校于此。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严可均曰:“故善者果而已”,河上、王弼无“故”字,大典亦无“故”字,“而已”下有“矣”字。今王弼“者”作“有”。“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诸本均作“故善者果而已”,广明本作“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景龙本、敦煌本均无“敢”字。“强”,敦煌本作“强”,景福本句末有“焉”字。
俞樾曰:按“敢”字衍文。河上注曰:“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注中“不以”二字,即本经文。其“果敢”字乃释上文“果”字之义,非此文又有“果”字也。今作“不敢以取强”,即涉河上注而衍。王注曰:“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亦“不以”二字连文,可证经文“敢”字之衍。唐景龙碑正作“不以取强”,当据以订正。
【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严可均曰:御注“骄”作“憍”。各本“果而勿骄”句在“果而勿伐”下。
谦之案:遂州、敦煌、景福三本“果而勿骄”亦在“果而勿矜”之前。又“骄”,范本、楼正本亦作“憍”。
杨树达曰:“憍”字从心,乃“骄傲”之“骄”本字,但说文未收耳。“骄”则“憍”之假字。
【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
严可均曰:“果而不得以是”,各本“以”作“已”,无“是”。
魏稼孙曰:按御注“已”下有“是”字,与碑同。
俞樾曰:按傅奕本作“是果而勿强”,当从之。上文云“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又云“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皆言其果,不言其强。故总之曰“是果而勿强”,正与上文“果而已,不以取强”相应。读者误谓此句与“果而勿矜”诸句一律,遂妄删“是”字耳。唐景龙碑亦有“是”字,当据增。
谦之案:广雅释诂一:“果,信也。”论语:“行必果。”缪协曰:“成也。”淮南道应训“令不果往”,注:“诚也。”老子:“善有果而已。”盖以诚信为果之第一义,谓唯诚信可以得人,不必用兵也。旧解以“敢”字释“果”,不知老子以“不敢”为教,“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非老子古义,在此且为衍文。果而勿骄,勿矜,勿伐,皆言诚信之功效如此。老子书中最重“信”字,四十九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十七章、二十三章:“信不足,有不信。”果即信也。信不足而至于用兵,是“果而不得已”,然亦以告成事而已。王弼注:“果犹济也。”此为果之第二义。左传宣十二年,楚庄王曰:“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此即“果而勿强”也。用兵而寓于不得已,是视胜犹不胜,不以兵强天下者也。蒋锡昌误解老子,谓“果在能杀敌人”,是杀人犯,非老子也。
【物牡则老,谓之非道,非道早已。】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作“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傅奕、王氏引邢州本皆作“非道”。
魏稼孙曰:御注“牡”作“壮”,与德经一句同。德经句,碑亦作“牡”,此“牡”字误。严失校。
谦之案:此三句亦见五十五章,碑本于此作“非道”,于彼作“不道”。河上本作“不道”,遂州本全句:“物壮则老,谓非道早已。”案“非道”即“不道”。“已”一作“亡”,顾欢本“不道早亡”,注:“亡,死也。”内经卷一王冰注引亦作“不道早亡”,疑古本作“亡”。又姚鼐曰:“‘物壮则老’十二字衍,以在下篇‘含德’章‘心使气曰强’下,诵者误入此‘勿强’句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者、下韵(鱼部,者音渚),还、焉、年韵(元、真合韵,还音旋,年协奴连反)。谦之案:还、焉,元部,年,真部,此元、真合韵。奚侗:矜、强为韵,云:“例如易林坤之履梁、禁相韵,比之中孚金、乡相韵。”又老、道、已为韵,高本汉同。高以主、下、处、后为韵,还、焉、年为间韵。谦之案:主、下、处、后皆非韵,高说误。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本七十九字,范本七十八字。河上本题“俭武第三十”,王本题“三十章”,范本题“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第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不祥之器”,大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为望文生义。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当是‘作兵’。大戴礼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与?”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证。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与‘作’相近,与‘隹’远,不当作‘隹’。”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可证(见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河上云:“饰也。”念孙按“善”“饰”二训,皆于义未安。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 ,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当作“隹”,字之误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维”)。唯兵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处。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争,故无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古钟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经“唯”字作“隹”。据此,则今本作“唯”者,皆后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误为“佳”,则后人亦必改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为“隹”(同惟)之讹。老子“夫惟”二字相连为辞者甚多,若以为“佳”,则当云“不祥之事”,不当云“器”(经传释词序)。
【物或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处”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无此二句。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中井履轩曰:古人皆贵右,故下降曰左迁,殊无贵左之证,至汉犹然。及其后官贵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则贵左,其俗云(老子雕题)。
谦之案:此说非也。左传桓八年“楚人尚左”,与老子“君子居则贵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贵佐”,乃“左”字之误。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义疏语,而传习之久,混入于经者也,详其文义可见。
纪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案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