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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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奚侗曰:四句已见第十章,此复出。
谦之案:罗卷“恃”误作“怅”,严本“谓”作“为”。又唐李约本无“长而不宰”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畜、育、熟、覆韵(幽部),有、恃、宰韵(之部)。武内义雄、陈柱:有、恃、宰、德韵。邓廷桢曰:“有、恃、宰皆之、咍部字,德则之、咍部之入声也。”姚文田:生、形、成韵(十青平声),畜、育、毒、覆韵(七匊入声)。盖“成之熟之”一作“亭之毒之”,熟、毒韵同。列子黄帝篇:“与汝游者,莫汝告也;彼所小言,尽人毒也;莫觉莫悟,何相孰也!”告、毒、孰为韵,即其例证。又高本汉以生、畜、长、育相间为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熟”,殊六切,去声则殊溜反。老子:“故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又“育”,余六切,去声则音柚。老子见上。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注六十八字(实六十六字),河、王、傅本七十二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本题“养德第五十一”,王本题“五十一章”,范本题“道生之章第五十一”。
第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
谦之案:傅奕本作“可以为天下母”,诸本无“可”字,惟道藏王本此句下注:“善始之,则善养畜之矣,故天下有始,则可以为天下母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与藏本同,殿本误脱此二十二字。案注文“可以为天下母”,与傅奕本同。
【既知其母,又知其子。 】
严可均曰:“又知其子”,河上作“复知”,王弼、高翿作“以知”。
谦之案:“既知其母”,道藏王本同,诸王本、敦、遂本、王羲之本、傅、范本“知”作“得”,景福、广明、河上、柰卷、室町、顾欢及文选思玄赋注引同此石。“又知其子”,室町“又”下有“以”字,敦、遂二本作“以知”,柰卷作“复知”。李道纯曰:“‘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或云‘既知其母,复知其子’,二句皆非。”
【既知□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
谦之案:“知”下“其”字已泐,当据他本补之。“复守其母”,景福本作“复知其母”,盖涉上二“知”字而误。又李道纯本“守”作“归”,邢玄、柰卷、傅、范本“没”作“殁”。又此章所云,即二十五章所谓“周行而不殆”之旨。“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即此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也。“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子母相承不绝,即不殆之义。不殆犹不止,说详二十五章。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 】
罗振玉曰:“兑”,释文:“河上本作‘锐’。”景褔本亦作“锐”,下同。
武内义雄曰:敦本“勤”作“懃”。
谦之案:罗卷作“勤”。又“兑”,今诸河上本并作“兑”,淮南道应训引上三句同。
俞樾曰:案“兑”当读为“穴”。文选风赋“空穴来风”,注引庄子“空阅来风”。“阅”从兑声,可假作“穴”,“兑”亦可假为“穴”也。“塞其穴”正与“闭其门”文义一律。
孙诒让曰:案“兑”当读为“隧”,二字古通用。襄二十三年左传“杞植、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礼记檀弓郑注引之云:“隧或为兑。”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篇又作“兹于兑”,是其证也。广雅释室云:“隧,道也。”左传文元年杜注云:“隧,径也。”“塞其兑”,亦谓塞其道径也。
谦之案:俞说是也。“兑”者通之处,“兑”假借为“阅”,实为穴为窍,耳目鼻口是也。易说卦:“兑为口。”老子“塞其兑”,河上注:“兑,目也。”庄子德充符“通而不失于兑”,亦指耳目而言。淮南道应训“太公曰‘塞民于兑’”,高诱注:“兑,耳目鼻口也。老子曰:‘塞其兑。’”是也。
【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
谦之案:“开其兑”,遂州本“兑”作“门”,景褔本作“锐”。“终身不救”与“终身不勤”二语相对成文,而用意相反。“勤”借为“瘽”。说文曰:“瘽,病也。”(马叙伦说)“救”借为“逑”。说文曰:“逑,聚歛也。”(罗运贤说不逑即无得之意)塞其兑,闭其门,夫唯病病,是以终身不病。开其兑,济其事,咎莫大于欲得,而终身无得。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
谦之案:罗卷“小”下有“是”字,误。景褔本、吴澄本“曰”并作“日”,柰卷、河上下句作“日”。吴曰:“日或作曰,传写之误。”案文例与五十五章同应作“曰”,诸王本皆作“曰”,淮南道应训引亦作“曰”,作“日”误。武内义雄谓“见小曰明”之“小”字,为“常”字之坏体,以五十五章“知常曰明”为证。此说甚辨。惟淮南兵略云“见人之所不可见谓之明”,则“见小曰明”之说更为可通。又“守柔曰强”,敦煌本“守”作“用”,又强本荣注引经文云:“用柔曰强。”盖皆涉下文“用”字而误。
【用其光,复归其明, 】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上有“是故”二字,牟子理惑论引三句“用其光,复其明,无遗身殃”,无“归”字。又“复归其明”,高翿作“于明”。
【无遗身殃,是谓习常。 】
严可均曰:“习常”,御注、高翿作“袭常”。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袭常”,“习”、“袭”同音相通。
谦之案:景福、柰卷、顾欢、诸河上、王本均作“习常”。邢玄、楼正、磻溪、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作“袭常”,“袭”“习”古通。文选任彦升萧公行状注引尚书金滕“习”作“袭”,云:“习、袭通。”周礼地官胥师注云:“故书袭为习。”皆其例证。又“常”,说文:“下也,从巾,尚声,或从衣。”盖“常”即古“裳”字。释名:“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此云“袭常”,与二十七章“是谓袭明”,同有韬光匿明之意。“袭”,玉篇:“左衽袍也,入也,重衣也。”意即重衣下,所以自障蔽也。又“习常”之“常”,叶梦得本正作“裳”。惟老子书中,“光”与“明”异义(大田晴轩说)。十六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五十二章“见小曰明”,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二十四章“自见不明”,言“明”皆就内在之智能而言。五十八章“光而不耀”,四章、五十六章“和其光”,五十二章“用其光,复归其明”,言“光”皆就外表之智能而言。盖和光同尘,光而不耀,是韬藏其光,亦即庄子齐物论所谓“葆光”,此之谓“袭裳”也。不自见故明,明道若昧(四十一章),则是韬藏其明,“是谓微明”(三十六章),“是谓袭明”(二十七章)。盖袭明之与袭常,似同而实异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始、母、母、子、母、殆韵(之部),门、勤韵(文部),事、救韵(之、幽通韵、事协士瘦反),明、强、光、明、殃、常韵(阳部)。谦之案:事,之部,救,幽部,之、幽通韵。奚侗同。奚曰:“母读若每。事、救为韵。鹖冠子世兵篇以、之韵游、邮,亦其例。”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母”,古音满以反,引老子此章及“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忽兮若海,漂兮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以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有国之母,可以长久”。邓廷桢曰:事、救为韵。事为之部之去声,救为幽部之去声,非韵而以为韵者,犹之诗丝衣以“俅”韵“○”、“基”、“牛”、“鼒”也。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河上、王本同,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归元第五十二”,王本题“五十二章”,范本题“天下有始章第五十二”。
第五十三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丁仲祜曰:介,微也,一切经音义十五引易刘瓛注,列子杨朱篇“无介然之虑者”释文。列子仲尼篇:“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虽远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内,来干我者,我必知之。”宋林希逸曰:“介然之有,言一介可见之微也。”又介然,坚固貌,荀子修身篇“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注。张充与王俭书:“介然之志,峭耸霜崖,确乎之情,峰横海岸。”
王念孙曰:王弼曰“唯施为之是畏也”,河上公注略同。念孙案二家以“施为”释“施”字,非也。“施”读为“迤”,迤,邪也。言行于大道之中,唯惧其入于邪道也。下文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注:“径,邪不正也。”是其证矣。(案径即上文所谓施也。邪道足以惑人,故曰唯施是畏。王注曰:“言大道荡然正平,而民犹尚舍之而不由,好从邪径,况复施为以塞大道之中乎!”于正文之外,又增一义,非是。)说文“迤,邪行也”,引禹贡:“东迤北会于汇。”孟子离娄篇“施从良人之所之”,赵注曰:“施者,邪施而行。”丁公着音迤。淮南齐俗篇“去非者,非批邪施也”,高注曰:“施,微曲也。”要略篇“接径直施”,高注曰:“施,邪也。”是“施”与“迤”通。史记贾生传“庚子日施兮”,汉书“施”作“斜”,斜亦邪也。韩非解老篇释此章之义曰:“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此尤其明证矣。
刘师培曰:案王说是。惟韩非子解老篇曰:“书之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大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据此文观之 ,则“唯施”古本作“貌施”,或“貌施”之上有“唯”字。国语晋语云:“夫貌,情之华也。”广雅释诂:“貌,巧也。”是“貌”字之义与夸饰同,故与“施”同为邪道。
【大道甚夷,而人好偂!俊
严可均曰:“而人好径”,御注、高翿作“民其好径”,河上、王弼作“而民”。
罗振玉曰:“而”,敦煌本作“其”。
谦之案:“夷”,范本作“○”。范曰:“○,古本如此,说文云:‘行平易也。’”又“径”字,严本作“径”,景龙、御注、宋刊河上本皆作“偂薄R饬志硪灰岸窈脗”,注引河上公“偅安黄秸病保锹碜芩咀鳌皞”。玉篇人部:“‘偂8⑴Q喽校币病!弊鳌皞”恐非。“而人”,高翿、磻溪、楼正、范、赵均作“民甚”。
刘师培曰:“偂弊种碌庇小按蟆弊帧K氖徽隆按笮χ保跄钏镂降弊鳌按蠖χ薄!按蟆庇搿坝亍蓖跻杂匾褰獗宋摹按蟆弊郑逅渖郧淮宋摹熬洞蟆保笫笛涤亍:菏榻检胫尽肮钟亍保兆ⅲ骸坝匚交卦兑病!笔恰坝亍庇搿熬丁蓖蚀宋摹熬丁薄按蟆辈⒀浴G福毫跛当竞亲樱浔娑M跸壬髟唬骸暗戮蟮郎跻模窈镁丁由瞎疲骸叮安黄秸病!恕蟆盅堋!薄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马叙伦曰:“朝甚除”,“除”借为“污”,犹“杇”之作“涂”也,诸家以除治解之,非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芜”作“苗”。
谦之案:法京敦丁本作“苗”,罗卷作“芜”。说文:“苗,艹生于田者。”公羊传桓四年注:“苗,毛也。”此亦“芜”之假借。“芜”,说文:“薉也。”周语“田畴荒芜”,注:“秽也。”“田甚芜”,谓土地芜秽不治也。又“除”,高本汉本一作“持”,误。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
严可均曰:“服文彩”,御注、高翿作“彩”。“厌饮食”,御注作“猒”,高翿作“冒”。
罗振玉曰:“彩”,广明本作“丝”。“厌”,敦煌本作“餍”。“财”,敦煌本作“资”。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资货”,与韩非喻老合。
谦之案:“彩”,严、彭、范、磻溪、楼正作“采”。“彩”与“采”同,说文:“从纟,采声。”一切经音义引尚书云:“■五綵彰施於五色。”考正记云:“五彩备者谓之绣。”陈景元注引傅奕云:“采乃古文绣字。”宇惠曰:“‘服文彩’,林本彩作采,韩非子同。一本作绣。”又“财货”,傅、范作“货财”,王羲之、赵、彭作“资财”,顾作“资货”。“饮食”,殿本作“饫食”。
【是谓盗○。非道也哉!】
严可均曰:王弼“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释文引河上本同。
谦之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夸而不以其道得之,盗夸也;贵而不以其道得之,窃位也。故举非道以明,非道则皆盗夸也。”知王本读夸为夸。武内敦乙本与罗卷均作“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想王本亦同。惟武内敦乙本有“也哉”二字,罗卷无。又严、彭、王羲之、磻溪、楼正均作“盗夸”,范本作“盗○”。
杨慎曰:“是谓盗夸”,诸本皆作“夸”。柳子厚诗亦押盗夸,盖г现省=窬莺墙饫掀淖鳌绑摹薄!
非之解曰:“竽为众乐之倡,一竽唱而众乐和。大盗倡而小盗和,故曰盗竽。”其说既有证,又与“余”字韵协,且韩去老不远,当得其真,故宜从之,虽使老子复生,不能易此字也。又柳子厚押韵,林萧翁、刘会孟解训,皆作“夸”,盖不考之过。河上公注亦作“夸”,岂有如此低神僊乎?俞樾曰:按“夸”字无义。韩非子解老篇作“盗竽”,其解曰:“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今大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