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传 作者:贝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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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话
厄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是蜚声世界文坛的美国现代著名小说家,以“迷惘的一代”的代表著称。他的风格和文体独具一格,在欧美风靡一时,很有影响。一九五四年,海明威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海明威生于芝加哥伊利诺斯奥克派克一个医生家庭。他喜欢打猎钓鱼。小时候常常跟父亲到密执安的瓦伦湖去度过夏季,养成对户外生活的爱好。一九一七年,中学毕业后,海明威当上堪萨斯城《明星报》的记者,受到严格的新闻记者职业训练。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由于眼睛有病不能参军,便志愿参加美国红十字会的医疗队,当了一名急救车的司机。在抢救伤员中,他身负重伤。伤愈后,他从意奥前线“光荣归来”,成为一时的“英雄”。
战后,海明威以加拿大多伦多《明星报》驻欧记者的身分侨居巴黎并积极参加以格特鲁德斯坦恩为首的文学创作团体活动,正式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他刻苦学习写作,潜心研究怎样使用最简洁的语言,怎样写得精炼含蓄,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二十年代,他除了写短篇小说外,先后出版了两个长篇:《太阳也升起来了》(1926)和《永别了,武器》(1929)。这两部作品是海明威早期创作中的两部代表作。前者描写一群参加过欧洲大战的青年流落在巴黎的情景。他们精神苦闷,生活漫无目的,成天喝酒,钓鱼,看斗牛,有时堕入三角恋爱,发生无谓的争吵。他们形迹放浪,心里咀嚼的却是莫名的悲哀。这种彷徨、空虚的情绪引起战后不少年轻人的共鸣,使作者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后者以作家的亲身经历揭露了帝国主义的战争宣传。美国统治阶级在大战开始时,坐山观虎斗,同时向交战国双方提供武器,但他们眼看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时,便撕下了和平的假面具,声言要“拯救世界民主”,拣起“神圣”、“光荣”、“牺牲”等口号,诱骗美国青年到欧洲战场去充当炮灰。海明威对这种宣传极为反感,他通过主人公的内心独白说:“什么神圣、光荣、牺牲这些空泛的字眼,我一听就害臊”,“我可没见到什么神圣的东西,光荣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光荣,至于牺牲,那就象芝加哥的屠宰场,不同的是肉拿来埋掉罢了。”
二十年代末,海明威回到美国,居住在弗罗里达州,并以此为据点进行广泛的游历:去西班牙看斗牛,非洲打猎,古巴钓鱼。在这个时期里他写了不少短篇小说,反映了钓鱼、狩猎、比拳、斗牛等生活,创造了刚毅不屈,视死如归的“硬汉”典型。
三十年代中期,西班牙内战爆发,海明威四次赴西班牙。他不仅仅是个战地记者,而且是西班牙共和政府的热情支持者。他的剧本《第五纵队》(1938)与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都是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海明威是个勇敢的反法西斯战士,他曾在古巴创立一个反法西斯的情报中中心,并用自己的游艇来诱捕德国潜艇。接着他又作为随军记者去欧洲参加了不少军事行动,例如解放巴黎的战斗。战争期间海明威曾来中国访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海明威定居古巴。一九五二年,他发表以古巴渔村为背景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获得了一九五三年美国普利策文学奖和一九五四年诺贝尔文学奖。《老人与海》描写一个古巴渔民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好容易捕到了一条大鱼,却被鲨鱼吃掉。故事寓意是人在同外界势力搏斗中终归失败,这是海明威的一贯主题,但《老人与海》增添了新意,即老人在同鲨鱼搏斗中表现了非凡的毅力。小说中有句话足以概括作者的思想:“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他的精神是不可战胜的。”
海明威成长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日趋没落的年代。这种时代的特点,使海明威的思想呈现出复杂和矛盾的状态。他既看见了资本主义世界的解体和所谓西方文明的堕落,但又不能从自己狭窄的视野中找到出路,因此眼前感到一片迷茫,而被人称作“迷惘的一代”的主要代表。海明威的作品内容,除了他所喜爱的钓鱼、狩猎、滑雪、斗牛以外,最常见的主题就是对普通人的真诚和勇敢的歌颂,也就是面对死亡而毫无惧色的形象。在他看来,人生不过是一场悲剧,而人的唯一的价值和出路就是面对死亡,无所畏惧。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常常是“硬汉”,但又往往是孤独和绝望。
在艺术手法上,海明威用对话的简洁、明快、有力,修辞的干净,韵调的自然,形成了独特的创作风格。海明威使用的语言和刻划的形象鲜明具体,但是他的主题却含蓄隐晦。初读他的作品,似乎一目了然,但细心阅读,又不免感到寓意深远。他曾经把自己的作品比作漂浮在海上的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有八分之一,还有八分之七深藏水下。
因此,深沉含蓄是海明威写作的一个突出特点。
海明威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简明清新。一九五四年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时,就特别强调他独创一格的现代散文的叙事能力。
海明威的艺术描写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他不善于展开广阔的社会生活描写,人物缺少多方面的、丰富的性格特征。
由于世界观中的矛盾,同时疾病严重,海明威于一九六一年用猎枪自杀。
本书作者卡罗斯·贝克(1909——)是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的文学教授和法学博士。他是第一个全面研究海明威及其著作的权威人士。一九五二年,他写了一本关于海明威的书《象艺术家那样进行创作的人》。卡罗斯贝克自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八年,整整花了八年时间才写完《海明威传》。作者进行了广泛、深入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并充分利用书信、回忆材料、传记文献和文学研究及评论,叙述了海明威的生平和创作。在叙述作家的生平和创作的同时,作者还介绍了海明威的家人、朋友以及同他有过交往的人;介绍了海明威的主要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写作过程以及当时社会对这些作品的反应。本书材料丰富而翔实,描述别开生面,饶有情趣。它不仅能帮助一般读者了解海明威的生活经历和创作上的成功经验,对于深入探讨和研究海明威其人以及他的创作思想和艺术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书根据美国第斯格出版社一九八○年五月第一次印刷版书译出,是该社出版的《名人生平》丛书之一。
林基海
1984年10月,长沙。
海明威传第一章 中西部的童年生活
第一章 中西部的童年生活
乡村与城镇
当婴儿的父母认为婴儿已适应外出旅行了,他们便带他到远离住家的北部山林去。这对一个出生才七个星期的婴儿来说,确是一次漫长而艰难的旅行。他们从伊利诺斯·奥克派克的郊外搭乘火车到芝加哥,再改乘汽车到密执安湖码头,然后坐玛丽多号汽轮抵达小特拉维斯海湾的斯普林斯港口。接着又坐了一小段火车来到派托斯基车站,再又改乘支线小火车到贝尔湖边,最后坐小木船到湖对岸海明威医生在前一年夏天向亨利·贝根买下的那块准备建房的场地。他们预备在这里建造一所夏季避暑房子。建房的一切必需材料现在都已筹备好了。
这一年是十九世纪最末的一年。九月初的天气已经是寒风凛冽,乳白色湖面那一边的白杨树,树叶已变黄了。贝根家的白色正方形农舍离湖岸有一段相当长距离。周围是牧场、果园、家畜栅地、谷仓和鸡舍。在贝根的农场和一条通往派托斯基的沙石山路之间有一片树林,周围散落一些渥太华印地安人居住的房子。一些印地安人妇女替夏天到这里来避暑的人洗衣服或向游客兜售用香草编织的篮子。在这些印地安人中,有个名叫尼克·波尔顿的混血种人。他是个锯木工人,工作积极肯干。他在贮木场工作,负责把木头运到湖对岸的锯木厂去。遇到天气好,又顺风,锯木厂发出来的刺耳噪声,甚至在贝根农场都可听到。海明威医生建房用的木材已经堆放在刚清理好的场地角落里。他的妻子葛莱丝要给她儿子拍照,他便把婴儿抱在怀里,站在湖边一处沙地上,婴儿却哇哇地哭个不停。他们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返回伊利诺斯安排过冬的工作。
婴儿的父亲名叫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不过人们习惯称他为埃德。他在奥伯良一所学校毕业,后来到芝加哥鲁斯医学院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他生平酷爱旅游。一八九五年他旅游欧洲,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的这一癖好。回来后,开业当医生。埃德是安森·梯·海明威的大儿子。安森·海明威参加过南北战争,现已两鬓灰白,不过腰板仍挺直有力。他在芝加哥经营地产,生意颇为兴隆。安森和他的妻子爱德莱德在奥克派克,有一所白色的大房子,他们的孩子都住在那里。二十八岁的埃德蒙身高六尺,厚胸阔背,臂力过人。乌黑的帮腮胡子使他显得更加成熟。鼻子象鹰嘴,黄褐色的眼睛深邃而锐利。他爱好收集铜币和邮票以及在童年时代就开始收集的波多瓦多米印地安人的箭头。他还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的制作者,并喜欢把蛇储存在盛有酒精的密封的玻璃瓶里。除此以外,他最主要的业余爱好是钓鱼、打猎和烹调。特别对钓鱼和打猎,他感到其乐无穷。
在奥伯良学校毕业时,他和同学一道到过卡罗来纳州北部斯莫基大山区去游览,他巧妙地利用黑草莓做馅,加上一点野蜂蜜做成饼子,馅皮是用一个空啤酒瓶在一段剥去皮的木头上擀出来的,然后拿到正在炖松鼠肉的营火堆边上烤,他的同伴看到他的高超技艺,又惊讶又赞叹。
埃德首次认识葛莱丝是他们都在奥克派克中学读书的时候。葛莱丝嗓子好,适合唱女低音。她的母亲和学校的老师都鼓励她毕业后去歌剧团工作,但中学毕业后她却留在家里。她克服了视觉不好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一面教授音乐,一面努力学习各种语言和勤奋练声。七岁的时候,她得了猩红热,一连好几个月,眼睛完全看不见东西。后来,病虽然好了,但眼睛仍然受不了光的刺激,而且有周期性头痛的毛病。要不是这些毛病,她可说是一位颇为理想的歌剧演员。她母亲故世的那年,她刚满二十三岁,一双天蓝色的眼睛,淡褐色的头发,有英国贵族妇女白皙的皮肤,真可谓婷婷玉立,气派非凡。那年冬天她到纽约参加学生艺术团,翌年春天在麦迪逊广场公园作首次演出。但场内的灯光太刺眼,她受不了,只好放弃艺术生涯。同年夏天她随父到国外,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回国同海明威医生结婚。婚后,他们同葛莱丝的孤寡父亲霍尔住在一起,住在北奥克派克大街四百三十九号,正好在安森和爱德莱德家的对面。海明威医生继续行医,葛莱丝给人上音乐课,全部家务交给一位名叫索菲尔·史苔丝的德国姑娘去管理。此人工作十分认真负责。霍尔先生每天来往于奥克派克和芝加哥之间做成批的刃具买卖。他个性温和,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到星期六晚总要跪在铺着布鲁塞尔地毯的大厅里带领全家做晚祷告,吃晚饭的时候也免不了轻声细语地祈祷一番。他和安森一样,也参加过南北战争,在衣阿华第一志愿骑兵营里当过下士,大腿里至今仍有残存的弹片。霍尔不愿意别人同他谈论那次战争。他唯一的恶习就是抽烟,而且总是在吃晚饭后一个人关在书房里大抽特抽。有时和他的堂弟泰勒·汉科克一起抽。泰勒虽然已四十八岁,一直任生产铜铁床架的米拉霍尔·松斯公司的商品推销员。他是霍尔家的常客,是个粗鲁、快活的人,嘴里斜叼着烟斗,头戴花呢帽,一边高高翘起,另一边几乎把一只眼睛遮住了。
厄内斯特·霍尔的第一个外孙是在一八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时在他家南边的前房诞生的。婴儿生下来体重九磅半,身长二尺三。头发又浓又黑,不过后来长大了慢慢变成赤黄色。眼睛深蓝色,长大后变成棕褐色。他的皮肤呈赤褐色,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生下来的第一阵叫声洪亮有力。他姊姊玛丝琳是在一八九八年正月的冬寒季节出生的,而他出生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万里晴空,阳光灿烂。他妈妈后来写道:“当时知更鸟正在欢乐地歌唱,迎接这个小生命降临美丽的人间。”他们直到乘飞机去贝尔湖之后才给婴儿施行洗礼命名仪式。十月一日午后,这一天刚好是葛莱丝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他们在第一公理会教堂为婴儿施行洗礼命名仪式,取名为厄内斯特·米拉·海明威。海明威的姓是从他母亲葛莱丝家族那边来的。厄内斯特号他外祖父霍尔的姓,米拉是他那位制作床架的大姨父的姓。举行仪式之后,葛莱丝崇敬地写道,她的男孩“已奉献给主,并命了名,从此便是万能上帝的最忠实的信徒。”
婴孩平静安乐地度过了第一个冬天。他吃得好,玩得好,拿葛莱丝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婴儿同母亲睡在一起,总是及时喂食的缘故,那怕晚上婴儿醒来,母亲也是特别仔细照料。婴儿的第一个玩具娃娃是女仆索菲尔·史苔丝送给他的一个橡皮的印第安婴儿,第二个是他父亲送给他的一个白肤玩具爱斯基库人。翌年正月,婴儿长了牙。春天里,葛莱丝兴致勃勃地一心把厄内斯特·海明威打扮得同他的姊姊玛丝琳一模一样。当他九个月的时候,就给他穿粉红色方格花布连衣裙,戴着饰花的宽边帽照像。
海明威的童年是在一九○○年夏天开始的,当时他全家第一次住进他们在贝尔湖新建的房子。房里散发着怡人的新鲜木料和新漆的气味。葛莱丝希望能按她祖籍英格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