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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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的味道,像姆妈缝制的被子,软被子,暖被子,呵呵。
“这不是个报恩的故事呀。”云磊的声音在上面荡荡悠悠的,似乎要落下来,似乎落不下来,轻飘飘突然一小跑,从她耳际边子擦过,呦,好痒。她搔搔耳朵。她的小手指被他抓住,捂着,没有放开。“这并不是个报恩的故事,是个残忍的故事。”
“你说什么?”她听不懂。
“你别忘了,后生捡着田螺的时候,是要吃她的,因为她太小了,所以养着她。她也不是报恩,她是无可奈何。她走不了,她的壳儿在那水缸里,她只能每天黄昏出来透透风,月亮上来的时候,她还是要沉入水底的。她是无聊吧,无法吧,姑且做饭吧。你想,她和什么是一样的?和——牢狱里的犯人!和被养着的宠物!她不是优美生活的典范,她也不是傻瓜,只能称她为可怜人!”
“吁”,凌云一阵唏嘘,心中很是难受。
“康妮,曾经和允堂讲过田螺姑娘的故事。”她说。
“康妮很可怜。”他说。
“可是她还要保护允堂,还要我保护……”她噤口。
“她本来连她自己也保护不了,发生那件事之后,她突然变了性情,从软弱到坚强,从开朗到沉默,从一无主见到心有成竹。”
“那件事,是哪件事?”她倏地坐起,用惊怕的眼睛看向他。
“不知道。”他说,“只知道有那么“一件事”。三年前,康妮有机会去维也纳留学,学习音乐。我没跟你提过吧,康妮从小对音乐很感兴趣,大学一年级时在系里就表现出色,学校推荐她的。康妮求得我父母的同意了,那几天她兴奋得跟什么样,收拾行李,归作房间。我知道,她巴不得逃开我们那里,我羡慕她,恭喜她,自伤自己,我没有她那么自由。她只是养女,父母对她的期望许不高。我不行,我是长子,将来既要继承家族药厂,又要承载父亲的心愿,首先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我父亲的人生主张是:一手握知识,一手握财富,人生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康妮作准备的时候,正逢我高中暑假和几个哥们儿出去旅游了。回来时——她已经变了。母亲没说,父亲没说,我只能听允堂说“那件事”——你知道,允堂的叙述,嗯,很独特,很多空白,要让我们自己去想象,可是想象得来的就不是真实的了——康妮临上飞机的前一天下午,被我父亲叫去书房,许交代出国后的事宜,许嘱咐女孩子要洁身自爱,许,舍不得,临时抱佛脚也来叙叙一段“父女情”。那个下午……再也没有看到康妮。允堂在林子里找到康妮的,那时候天暗了一片。允堂说康妮很可怕,要吃人一样。那是允堂第一次那么怕康妮。他竟然会怕康妮哎!可以想象,当时的她……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平静了,和“常人”没有两样。可是,总觉得什么不对劲,母亲的神色,父亲的深居简出,是的,有什么不对劲!原因在那个书房,只有两个当事人知晓。看样子,那两人即使到死,都不会说。康妮没有出国,继续了学业,毕业后没有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工作。在学校里开了一个平庸的小咖啡馆。让我体会来,她要守着什么,也要待着什么,却仿佛没有资格去守去待。她的心情,总是郁漠着,像蓝调里填的词,淡淡的颜色用来掩盖曾经的伤害,寥寥一生。”
“那个书房里,是有东西……”她喃喃道。
“你说什么?”他凑过来,呼吸吹到她眉间。
“没有什么。”她恹恹然。
“这个宴会,你来吧?”他笑道。
“不。”她吐字。
(章中歌词引自方文琳《哭砂》)
二十 失乐园
“那座房子,像着火一样。”凌云坐的车子驶进铁门,她手指不远处的齐家大宅。
那玩意掩映在高耸云杉后,从树枝隙杈间望过去,一楼大堂子灯火明明,黄光蔓延到遮垂下的窗帘布上,仿佛就是从那根子处烧起来的。
凌云的座位旁,坐着她爸爸,黑西装,从上车一刻他脸上便装载上极端肃默的表情,很不像去参加一个欢乐的宴会。他许是接着凌云的话头,许不是,“待会儿宴会上酒很多,足够浇灭了。”
凌云嘘然,这很不像毫无诗意性格的父亲口中说出的话,他的心情仿似混得糟糕。
凌云只能笑笑,“爸爸,酒只会将火越浇越旺的。”
“是呀。”宋傲然呢喃,尔后无声。
车子驶进一段,能听到舞乐和人声。
车子驶进一段,能闻到香粉和酒迹。
车子停在正门口,能听到“哐当”和“叮啷”。
素质良好的侍应生跑来开门,她和她父亲各自伫立门口,都因不由自己。
她父亲调整好了,“进去吧。”他从台阶匆匆而上,她没有跟过去,他竟没有注意到她。
她从房子一侧绕到后面,也是不安静的所在。
夜凉如水,她站着往上看,三楼,开着一扇窗户。与一楼的辉煌恰成对比,三楼通片的暗,只除了那扇敞开的窗。里面散出的光,像是小口咬了糯米汤圆,从破隙口缓缓淌出的芝麻汁。这光色和夜气互润着互混着,带上靡靡蒙蒙的味道,能让人裹着来做梦。淡黄的光晕照着围绕窗户而长的爬山虎,细藤儿一条,却能走四方,足足围住窗户的四角边。有时候,能从制裁精致的贺卡封面上看到这样的景致,调配好色彩,一切清淡的,轻泠的,甜美的,悠游的即可,用毛笔将那工笔绘成的格格致致填满,可以保存很久,偶尔翻来看看,都是一份久违的美。这样一帘窗,装着那样一个人影,啧!女子仿佛散着头发,今晚她是主角哎,这么不在乎的蓬拢着,衣服也是松落的家居服,很不在意温度似的,手儿撑住下巴的时候那细肩子也从衣服大领子口露出来,做出十七世纪法国贵妇的媚态,九分惑人。无人欣赏哪!这会儿,这姑娘旁边若再添加一笔,勾出一个适合的少年影子就好了。需要顶级的画家来完成这项任务,需要有柔软心的上帝来为她匹配。那顶好是个温柔贴心稳重有担当的男生,那顶好是个既爱她的过去也疼她的现在的男生,那顶好是个能送给她欢笑收藏掉眼泪的男生。然后,那两个人在这秋气漠深的夜晚同往窗外看,造一幅“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的景。
唉,哪里去为她配这么一个男人呢。凌云叹息。
凌云恍惚之间,再次抬眼,看到康妮在招手,凌云左看看右看看,伸指自指:是我吗?叫我吗?康妮的笑蕴在身后漾来的灯光里,似童话中的公主,巧巧俏俏的。她回答了凌云了吗?她不还在用手招着?然后,她从窗口一下子撤开,似乎约好了走出来。凌云,姑且就当对方回答了自己。起先,定在原来的地方,等康妮来找她。可是,一时半刻,女孩子没有来。凌云迷糊了,不确定着,要不要进屋呢,还是继续去寻寻她。凌云走动起来,庭院深深,人迹黯淡,林幽景芳,园曲径静,小小的风声走过,扫下几瓣残花,看那默默乖巧的模样,让人舍不得用脚踩过。凌云听到那棵梧桐树后,有细悠的女声,“走吧走吧。”凌云笑出了声,拨枝跳出来,边嚷嚷,“是你叫我过来的,这会子又让我走?”凌云的笑,断掉了。她如愿看到康妮,可后者是背对她的,听到凌云的叫嚷,也肩头一颤,倏地转过来,一脸惊诧的样子。凌云想,这么暧昧胧胧的景色里,自己会犯自作多情的毛病,也是情有可原。那康妮原来面对的地方,一丛矮树枝,浓密无间,正沙沙动着,不像被夜风弄的,什么东西逃了进去,什么东西藏了进去。凌云抿嘴,不晓得说什么。大方过来的是康妮,“你来了?”凌云点头。“你说你不来的?”凌云更尴尬。“好了好了,跟你开玩笑,说实在的,你不来,我真要难过的。”康妮笑笑。上头一笼彩云蒸熟了,刚被人剔开笼子拿出来,顶好的色味俱全,和着月亮的淖淖之色,款款缓缓泻来这个林头,将两个女孩子蕴漾得,如披薄纱,如入仙舟,身心清爽,就少了两副楫子,要不然,马上可以进水进山去,避了世,三辈子逍遥自在。凌云的目光从康妮的脸慢慢移上她的身,到她的脚,讶然惊呼,“你怎么没穿鞋?”康妮的睡裙长而曳曳,却怎么也遮不住那两只光脚丫子,左边的盖上右边的,上下两排趾头互搭着,有丛羞涩。“你没穿鞋怎么跑出来?”凌云不可理解。康妮哝哝一声,还是笑,这会子感来,有些冷然落寞的味道。凌云叹口气,过来扶住康妮,一同坐到树下草叶子上,感到身下的地是微湿的,凌云又脱下外套,给康妮垫上,拿过康妮的那副脚,横在自己的大腿上,轻轻一摸,呦,寒透了。康妮道,“你对我真好。”凌云撇撇嘴。康妮又叹,“如你这样待我的,很少。”凌云冲动了,“既然怎么都不开心,干吗还要听人摆布?”“我并没有呀?”“怎么没有,我晓得齐修缘……嗯,齐伯伯计划让你五年后和允堂结婚。那样的低能儿……”“你觉得我像在报恩吗?”“我觉得像你这么从容性格的人,就算报恩也会选择更理智的方式。”“唉——知我者你。”“那么……”“我不接受这样的一站命运,还有哪个站台会接受我呢?”“怎么这么说!”“我想待着什么等着什么,可是,我没有资格了。”“噢,云磊……也这样说过你。”“他是好弟弟,可他对我并不是全然所知。我没有翻头了,与其自弃,不如尽我所能也来保护一个,我并不爱允堂,喜欢他就足够了。很多婚姻里,连这样的同情和喜欢都没有。”“你是个自我牺牲的大傻瓜!”凌云咬牙启齿。“呵呵,这句也是云磊说的?”“不,是我骂你的!”“呵呵。”康妮转过脸,用手抚上脖子,低低一句,“谢谢。”
月光斜拉,定是放了年糕的成分,要不然不会这么软,不会这么易于摆布,如烟如眷的一条,绕来康妮的脖子,同样滑下来的是那白白的光,将她大领口子上的一段肌肤照得一清二楚。
凌云猛地一颤,瞪大眼睛,极端不可置信。
以往康妮的穿着,总像有意无意般竖着高领子,没有看到,不会看到,今天,她的宽松睡衣,把“那东西”暴露出来了——
一条极细的金项链子,链子下方垂着一个小鸡心。
凌云鲁莽地伸手入她领口,去攥那个鸡心。康妮明显恐慌,赶不上凌云的速度,脖子被带过一边,回神时,鸡心捏在了凌云手里。
凌云摇摇头,看着掌中央摊着的小东西。
二字,“慕容”。
凌云摇摇头。
“我早该看出来的,你的动作,他的反常。不,你藏得那么好,他演得那么好,我看不出来,看不出来!”
康妮颓然,“对不起。”
凌云冷冷的,“我又没有难受,只是觉得忒般可笑。”
“你若没有发现,我想收住一辈子的。”
“我怎么可能不发现,他竟然送我一条一模一样的。什么意思!”
“他,送你一条一模一样的?”
“啊……原来,你也不知道。”
康妮龇龇牙齿,很说不出什么。
“现在好了,不是有他吗?让他带你走!”凌云道。
“哦,你还是着想这一点,你没有对我生气。”康妮靠上凌云的臂膀。
“傻瓜!傻瓜!”凌云难过透了。
“很久以前,就和他约好的,从维也纳学成归来,我就属于他,”康妮舒服得垫着凌云手臂,叙述的力道轻而濡缓,说着说着,自己也要睡过去的样子,“有个午后……我留学去不成了,我找过他。云磊,允堂,养父,养母都不知道,我曾经找过“一个他”。他难难对我说:妮子,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们结婚是不合适的。他为什么以前不说,那会子要对我显出那种神气!我没有歇斯底里,真的,凌云,我当时和你一样,只觉可笑,一种冷冷的冷冷的有趣!而况,当时我更绝望的不是这一层,好在有那个“更加”,便掩盖了这段伤惘。武侠小说里不是有以毒攻毒的说法,我就是那样吧。”
“那是屁话!”凌云狠狠道,“你心口一连被划了两道伤,残忍,嗜血,你怎么撑过来的啊!”
“两道伤……你知道什么!”康妮惊然而坐,可怕地盯着凌云。
“我不知道什么!”凌云很肯定。
“唉,你倒不问问浩云……他为什么这么对我的理由。”
“你会说吗?”
“我,难说。”
“那么我来讲——你是出生不明的领养儿,不够资格和他结婚——他,分分寸寸这么认定的!”
“你?!”
“他在大学竞选学生会干部时,看中了安碧如,因为她是校报主笔,能为他创造极为有利的舆论氛围,他选上了,眼里便没有安碧如的好了,只看到她的矮,胖,丑,和——不够资格,他甩了她!他和云磊是好朋友,听说云磊家里有个长姐,齐家的女儿哇,才貌双全,更诱人的,是财富无敌,若成为上门女婿,家族企业不用说,定能分得一分,和他们慕容家的小药厂合起来,那么混混也不会差了。他开始用心追求你。可是,他发现了,你不是亲生女儿,你怎么能是养女呢?他慕容浩云看中的女孩怎么能是卑下的无足轻重的养女呢——、不够资格,他甩了你!他兜兜转转吧,还是想想宋家那个小丫头好了,小时候就接触的,了解得够,不会有什么令人惊诧的秘密,不会有让他今后颜面扫地的不安因素,长相是差了点,可讨老婆哎,这方面没什么可顾的,关键能帮夫扶夫——够资格!他,选了我!”
康妮捧住凌云的脸,擦着她不断滑落的眼泪,“你不要这么说……知道吗,听你这么说,我更寒心,寒心……”
“我可不会哭!”凌云打掉康妮的手,半抬高下巴,自尊而倔强,“我早就知道了——真心,可以用十几年布置,算计,同样可以捂上十几年,对不对?我早就知道了,早就知道了。”
凌云垂脸,想磕上膝盖头的,想来想去遮不住,就用上了双手,从两边挡住自己,却,挡不住那丛声音。
人为什么要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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