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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2005年第06期-第38部分

小说: 2005年第0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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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林虹和几个医护人员围在他的病床边,检查他的冻伤。见他目瞪口呆的样子,林虹摘下口罩,到他跟前十分温柔十分亲切地看着他,用她特有的甜软细腻的声调说:“是我,你的伤恢复得很好,已经没事了。”说着,伸出温乎乎的手,在他额头来来回回抚摸了会儿,理了理他的头发,俯下身子,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轻柔地说:“好好休息,我待会儿就来。”亦东心里一酸,赶紧闭上眼睛,可泪水还是夺眶而出。他不知道,雪灾发生后,林虹是第一个志愿报名参加抗灾医疗队的外科护士,至于她为什么这样做,他还不敢有任何的推想,他的脑子混乱不堪,处在意识断电恍然若梦的状态里。
  事实上,亦东冻坏了的手脚在丹措的精心照顾下于两天前就开始好转。洛周告诉他,丹措救他的当天晚上,单是给他擦搓冻伤,就用了十来盆雪,生怕他留下残疾,结果把自己的手指都冻伤了。他的眼睛是在刘逸飞的治疗下逐渐恢复的。都说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确,若是丹措不在直觉的引领下回来找他,即便他最终能被找到,凶多吉少是肯定的。至于他为什么会走回头路,普遍的看法是,雪盲严重的人,畏光疼痛,泪流不止,很容易产生幻象。
  老艺人尼玛江才病得很重,他裹着一件绛红色的僧袍,盘坐在土炕上,已经虚弱得几乎说不出话了,照看的人说,他已经这样坐了三天了,他的魂正在离开,不希望他人来打扰。可刘逸飞说,老人还活着,他的心脏、肺部都有问题,消化系统毛病很大,病情相当危险,但意识还很清楚,应赶紧想办法送往医院。可雪灾这样大,根本就出不去,又没有任何联系外界的办法,而他随身携带的那点儿药,只勉勉强强用了两天。两天来,洛周带着几个人想把他的车弄回来,无奈雪太大,费了吃奶的劲儿,只往回开了不到两公里。雪灾后的第四天,雪山乡的牛羊开始死亡,有两家特别严重,一清早从圈里拖出的死羊就有几十只,主人无奈地剥着皮子,瘦骨嶙峋的尸骨疹人地堆积在刺眼的雪地上。活着的牛羊在圈里圈外实在找不到可以咀嚼的东西,只好相互啃吃彼此的皮毛。还好,第五天上午,外面的救援终于到了。可老艺人尼玛江才还是坚决不肯去医院。他对丹措说了“念青冈日”这几个字后,就闭上眼睛再也不说话了。随同的人对丹措说,他的意思是让你们到念青唐古拉去,在那儿的雪山下,你们最终可以得到他的传承。当丹措把这个意思转达给亦东时,正是早上日出的时候,亦东说,念青冈日在哪里?丹措说,在巴颜喀拉山背后的背后。亦东抬起头,顺着丹措的目光,见蓝若圣湖的长空下,一束耀眼的红光正打在巴颜喀拉的主峰上,将那圣洁的冰雪,变成一座玛瑙般晶莹的宫殿。
  亦东要回省城了,他找了丹措整整一天。才仁告诉他:“你不要找了,要在的话早就找到了。你走吧,带上你的女人回去吧。回去把你的歌舞好好编出来,还要麻烦你把丹措的事告诉省委宣传部,就说她不能按期到你们的剧组报到了。如果你还需要什么帮助,请告诉我们,同时也欢迎你随时再来,我知道你一定还会来的。我也要动身了,到雪山乡去,去看尼玛江才。雪灾过后,我们已经给他派去了最好的藏医,一定要挽救他的生命,把他的艺术遗产完完整整抢救下来。”刘逸飞说:“我要是你,从一开始就不会让她消失,更何况是她救了你的命。现在嘛,你最好死了那份心吧。你要相信,女人一旦离开,即使神仙也无法帮你。”歌舞团的人说:“丹措去了她想去的地方,也许是西边的草原,也许是北边的雪山,见到她,你得跟得上雄鹰的翅膀。”而林虹则说:“走吧,该来的终究会来,如果真是缘分,何必担心他日的相逢。”亦东没说什么,直觉告诉他,丹措肯定去了雪山乡,此时此刻一定是守护在尼玛江才的身旁,她是他最理想的传承者。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去念青冈日呢?他的心刹那间就飞到了念青唐古拉的冰峰上,那儿大神的寓所,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离开玉树,亦东在大巴上不断地给林虹讲发生在玉树的各类故事。当车爬上巴颜喀拉山口,他对她说:“好了,我们就要走出巴颜喀拉了。”说着,指着西边冰雪熠熠的山脉感慨道,“巴颜喀拉的主峰就在雪山的后面,如果是在雪山乡就可以清楚地看见。”
  一直听他讲话的林虹说:“可我怎么觉得巴颜喀拉是走不出去的。就像我,无论离开与否,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来过。”
  “是吗?”亦东的眼睛不可思议地睁大了。
  林虹说:“当然,这就像我们的婚姻,你不觉得当要离婚的时候,我们好像从来就没有真正爱过吗?”
  亦东痴痴地看着她,摇了摇头,又把目光投向窗外。
  “你的创作灵感找到了吗?”
  “不光是舞蹈创作的灵感,我还知道了什么是生命的真谛之海。”
  “真谛之海?”
  “是的,丹措的含义就是真谛之海。”
  “你还在想她?”
  “不光是她,还有尼玛江才和其他我在这儿认识的所有男人和女人。对我来说,巴颜喀拉已经是超越了故乡的再生之地。不过,我现在最想的是我们的朵朵。”
  下山了,公路边由下往上涌来一大群强壮的牦牛,少说也有百十头,最前面的是并肩骑在牦牛上的两个年轻的藏族男女。他们迎着灿烂的阳光,带着牛群,朝着巴颜喀拉的方向缓缓而去。
  白雪皑皑的山脊上,游动一片梦幻的水墨……


抹脸
■ 海  桀
  昆叔是艺术馆的杂工,儿子阿龙结婚那天,被小字辈们拉到餐馆的厨房里,用油和锅灰抹脸。他们让他站好,他就乖乖站好;让闭上眼睛,就老老实实闭上眼睛。感觉里,除了眼睛、嘴巴和鼻孔以外,其他地方全都抹了个遍。有个小子甚至把油灰手伸到了他的颈窝下面,他也不在乎。睁开眼睛,看见的全是开心的笑,张王李赵一副脸,就像是年画里的大家乐。
  可这并不等于结束,有个长着大胡子留着长头发的年轻人,拿了个碟子过来,里面挤了些红的、黄的、绿的以及说不出色类的油画颜料,用手指在里面调拌了几下,冲他笑笑,说对不起昆叔,为了充分表达喜庆的效果,您还得坚持一会儿。昆叔就又把眼睛闭上了。几分钟后,他站在镜子前看到了自己的鬼脸,确实是鬼,跟《西游记》里的妖怪差不多。妖隆就妖怪吧,待会儿到大厅里亮相过关,事情也就该完了,心里一轻松,便露出一口焦黄的氟斑牙,自嘲地笑了,毕竟是儿子娶媳妇,老子受点儿罪,算个啥事嘛!可他心口猛然一紧,看见眉弓的上方有道刺目的绿色,像是一只横卧的蚕。什么意思?哪样颜色不好抹,怎么能在儿子的婚礼上给父亲涂绿呢?接着就想起这长发小子的名字来,好像是叫高云,在单位里出出进进不知碰过多少回了,是个大名鼎鼎的玩意儿。似乎还是儿子的同学,都是艺术系毕业的。没错,他听阿龙说过,说有个同学分到艺术馆了,走的是财政局长的路子。那是四年前的事。毕业前的阿龙,千方百计想进艺术馆,可父子俩除了馆长阿鸣,官场上管事的人一个都不认识。阿鸣倒是真出力,可最终不管他愿意不愿意,艺术馆只有一个进入名额,而这个名额是上级指定给高云的,不要也得要。阿龙只能到郊县去教书。后来,靠着馆长阿鸣的面子,才进了郊县的文化馆。
  既然是儿子的同学,昆叔的心口舒缓了些,可眉弓上方那道蚕状的绿还是不断放大,像是要拱到他的眉心,弥漫在整个脸上,不由得多看了高云两眼,心里又是咯噔一下,难道这小子和儿媳谈过?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这很有可能,第一眼见到儿媳,他就觉得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一天一夜后,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昆叔,终于隐隐约约记起了一些相关的影子,好像是在一个时髦的画展上,她挎着一个男人的手臂在院子里向他打听过馆里的什么事儿,可那男人是谁,他想不起来了……现在,当他不得不一而再地面对高云,记忆终于开启,那男人好像就是这个长头发的家伙,只不过当时没留胡子罢了。是又怎么样,现在的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什么约束也没有了,连最起码的羞辱感、贞操感都他妈的丢尽了……可老婆是儿子讨的,儿子愿意,别说是你,天王老子也是没办法的,这道理他懂……但这个高云,实在让他烦心。他就在大街上看到过这个家伙一丝不挂在街道上跑,后面男男女女跟着一群人,拿照相机的扛摄像机的都有,说是裸奔。他还看到过一个半大的女孩子,一丝不挂端坐在高台上,让这个裸奔的家伙在身上画画儿,台下人山人海,说是什么当代的行为时尚。按说,像他这样在艺术馆待了近20年的人,对形形色色的时尚不应该大惊小怪,毕竟是见多识广,别的不说,单是五花八门的人体摄影、裸体影像就不知见过多少。有一次,他在家里还有过倒霉的遭遇,儿子在他的房间里,给一个光屁股女人画像。儿子喊他,他就进去了,白晃晃的肉堆差点没闪瞎他的眼。儿子冲他笑笑,让他在那女人身上愣愣地看足了两分钟,说你给我拿三百块钱来,他就去拿了,后来才知道钱是要付给那女人的,差点儿没气炸他的肺,可到头来他什么也没冲儿子说,不是不想说,而是一想起那光溜溜的女人,他就手掌发紧,心直往嗓子眼儿里蹦,堵得头昏眼黑、天旋地转。他的这些经历,都与他在艺术馆做事有关。见识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不就是艺术嘛!
  正想着,大胡子说话了,说昆叔,你看怎么样,画得还满意吧?他摇了摇头,想要走了。大胡子又说,昆叔先别走,你能不能把上衣脱了?见他发愣,进一步解释说,昆叔啊,今天是阿龙大喜的日子,当然也是您全家大喜的日子,阿龙的朋友们都是艺术家,画脸只是画了个习俗,与艺术无关,若是利用您身体的天然特质,把单纯的画脸提升到艺术的层面,赋予鲜活的内涵和生命,您就成了伟大艺术的承载者,由您的行为诞生出的新的视觉形象,将对沉闷的世俗陋习形成致命的冲击,由此而来的将是绝对现代的轰动效应。您是艺术家的父亲,为了艺术的青春永驻,这将是一份多么崇高的礼物啊!大胡子越说越兴奋,激动得手舞足蹈,继而情不自禁地解起昆叔的衣扣来。到了这个时候,昆叔还不知道大胡子究竟要干什么,刚才的那番话云山雾罩,一句也听不懂,想干什么随他折腾好了,反正早就豁出去了。昆叔由着大胡子脱去了衣服,没想到这家伙一看见他瘦骨嶙峋的胸脯,竟嗷嗷直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急速的喘息中喊了声“我的神啊!”双手已情不自禁地在他的肋骨上摸索起来,几个来回后,在油彩里胡乱抓了几抓,就在他的胸脯上开始了疯狂的涂抹。昆叔吓得不轻,本能地想要逃走,可他已经被大胡子推到了墙角,那几个张牙舞爪的小青年也趁势围拢上来,一个个兴奋得大呼小叫。大胡子的额头上很快渗出汗来,不可思议的状态里,妖魔附身似的,时而跪在地上数他的肋骨,时而舞蹈似的在他肚子上来回拍打,时而用一支粗大的墨笔在他的颈子上细描慢画,总之,这个疯子在他身上足足忙活了20分钟,才把他带到了壁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鬼相他惊得魂飞魄散。实实在在讲,大胡子在他身上折腾的时候,那些全无章法的动作令他惶恐不安,只当是疯子的胡闹。可现在,映照在镜子里的“鬼”,头脸除外,被突现出来的竟是一幅逼真的骨架。而令人毛骨悚然的骷髅被巧妙地嫁接在了他的心窝处。骷髅的下面,是一朵盛开的花,猛然一看,那骷髅就像是从花蕊里长出来的。什么意思,大胡子秘而不宣,他也不便细问。接下来,大胡子又在他的后背上着着实实忙活了一番,后背上画的是啥他看不见,只是小青年们全都面色庄严没了笑容,服务员以及做饭的大师傅们全都过来围观,一个个瞪圆了蛋大的眼睛,而大胡子却激动得泪流满面。
  昆叔被推到大厅里的时候,酒席已经过半,经过酒精刺激的食客们噼里啪啦全都站了起来,一时间鸦雀无声,大约两分钟的沉静后,突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有人把新郎、新娘拉到了他的左右,刺目的闪光中,咔咔嚓嚓的快门声接连响起。
  “真他妈棒!”
  “杰作!”
  “不愧是高云的手笔!”
  高云在人们的吆喝声中,不屑地要来司仪手里的酒瓶子,拿起一只碗,看了一眼新娘,哗哗啦啦倒了半碗白酒,端起来一饮而尽。  、
  “好!”
  “再来一碗!”
  。
  众人鼓掌。
  大胡子抹了抹嘴,不无遗憾地说:“好什么好,若是刺青那才叫棒,才叫绝对的个性和艺术,绝对的纯粹和魅力!”
  “对啊,要是来个快乐刺青,那才叫过瘾,
才叫颠覆!”
  “最起码也该有个裸女相伴。”
  “可惜啊可惜!”
  大胡子对众人的议论十分得意,冲新郎新娘及众宾客抱了抱拳说:“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下来的节目就看你们的了,今儿可是艳阳高照啊!”
  昆叔知道要游街了。
  所谓游街,就是在众人的簇拥下,倒骑在一头事先准备好的毛驴上,在大街上游走亮相,接受形形色色的闹剧,以取悦来宾。
  这是馆长阿鸣的主意。
  馆长阿鸣和昆叔不仅是同村的老乡,还是一块儿玩耍、一块儿长大的伙伴。那时候的昆叔叫阿昆,一次,俩人看村里的小伙娶媳妇,跟在抹了脸的老公公后面凑热闹,结果被好事的年轻人逮住一块儿抹,俩人就跳到河沟里去洗澡,阿鸣不慎掉进了挖沙留下的深坑里,多亏阿昆临危不惧、奋力相救才得以脱险。当时的阿鸣,凡事都比阿昆笨,身体又弱,再加上父亲不知犯了什么错误被下放回家,政治身份属于划线、管制对象,“老子英雄儿好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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