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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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进去吧,没事啦。”马少奶奶淘气的一笑,好像逗着老李玩呢。
老李出了汗,恨不能把孩子放下,自己跑三天三夜去,跑到座荒山去当野人。可是抱着菱进了门。英也跟进来,剩下马婶自己在门外立着。老李回头看了一眼,她脑后的小辫不见了,头发剪得很齐,更好看了些。
李太太在屋里躺着呢。英进去报告一切,妈也不答理。
“爸,你给我买好吃没有?”菱审问着爸。
爸忘了。忽然的想起来:“菱你等着,爸给买好吃去。”放下菱,跑出来。跑到门洞,马少奶奶把门对好,正往里走。
“您又上哪儿?”她往旁边一躲。
“我出去住两天,等她不犯病了我再回来。受不了这个!”
“这才瞎闹呢。”
“怎么!?”他的声音很低,可是带着怒气,好像要和她打架似的。
她楞了一会,“为我,您也别走。”
“怎么?”这个比它的前人柔和着多少倍。
“马有信来,说,快回来了。一定得吵。”
“怎么?”
“他一定带回那个女的来。”
“信上说着?”
“不是。”
“你——您怎么知道?”
“我心里觉出来,他必把她带回来;还不得吵?”门洞虽然黑,可是看见她笑了——也不十分自然。
“我不走好了,我专等和谁打一通呢!你不用怕。”
“我有什么可怕的?不过院里有个男的,或者不至于由着马的性儿反。”
“他很能闹事?”
她点了点头。“好吧,您还出去不?”
“出去给菱买点吃的,就回来。”他开开门,进了些日落后的柔光。门外变了样,世界变了样,空气中含着浪漫的颜色与味道。
财政所来了位堂客,身上是方块,项上顶着个白球,像刚由石灰水里捞出来。要见所长。传达处的工友问什么事,白球不出声。工友拒绝代为通报,脸上挨了个嘴巴。工友捂着脸去找所长,所长转开了眼珠:“叫巡警把她撵开!”继而一想,男女平权的时代,不宜得罪女人,况且知道她是谁?“请赵科员代见。”小赵很高兴的来到会客厅,接见女客,美差?及至女客进来,他瞪了眼,吴太太!“好了,你叫我来闹,我来了,怎么闹吧?你说!”方墩太太坐下了。工友为是保护科员,在一旁侍立,全听了去。
“李顺,走!”赵科员发了令。
“嗻!”李顺很不愿意出去,可是不敢违抗命令。
“大姐,你算糟到家了!”小赵把李顺送了出去,关上门,对方墩说:“不是叫你见所长吗?”
“他不见我,我有什么法儿呢?”
“不见你,你就在门口嚷啊。姓李的,你出来!你把吴科员顶下去,一人吃两份薪水!还叫我们离婚!我跟你见个高低!就这么嚷呀。嚷完,往门框上就拴绳子,上吊!就是所长不见你,你这么一嚷还传不到他耳朵里去?
他知道了,全所的人都知道了;就是所长不免他的职,他自己还不滚蛋?你算糟透了;见我干吗呀!?“
“我没要见你呀!你干吗出来?”
“嘿!糟心!你赶紧走,我另想办法。反正有咱们,没老李;有他,没咱们!走吧。家中等我去。”
小赵笑着,规规矩矩把方墩太太送到大门,极官派的鞠躬:“再会,吴太太;回来我和所长详说,就是。”转过脸来:“李顺,这儿来!你敢走漏一个字,我要你的命!”
小赵非常的悲观。成败倒不算什么,可气的是人们怎这么饭桶。拿方墩说,就连衙门外嚷嚷一阵都不会,怎么长那身方肉来着呢!头一炮就没响。
要不怎么这群人不会成功呢,把着手儿教,到时候还弄砸了锅。小赵很愿意想出一种新教育来,给这群糟蛋一些新的训练。“你等着,”他告诉自己,“等小赵作了教育总长再说!”
老李和太太没正式宣战而断绝了国交。三天,谁也没理谁。他心中,可是,并没和太太叫劲。他一心一意的希望着马先生快回来,看看人家这会浪漫的到底是长着几个鼻子;心中有所盼望,所以不说话也不觉得特别的寂寞。
除了这件事,他还惦记着张大哥。到底小赵是卖什么药呢?天真还没有放出来!张大哥太可怜了,整天际把生命放在手里捧着,临完会像水似的从指缝间漏下去!单单的捉去他的儿子;哪怕一把火烧了他的房呢,连硬木椅子都烧成焦炭啊,张大哥还能立起来,哪怕是穿着旧布衫在街上去算命合婚呢,他还能那么干净和气,还能再买上一座小房;儿子,另一回事。奇怪,那么个儿子会使张大哥跌倒不想往起爬!假如英丢失了,我怎样?老李问自己。难过是当然的,想不出什么超于难过的事。
时代的关系?夫妻间的爱不够?张大哥比我更布尔乔亚?算了吧,看看张大哥去。
自迁都后,西单牌楼渐渐成了繁闹的所在,虽然在实力上还远不及东安市场一带。东安市场一带是暗中被洋布尔乔亚气充满,几乎可以够上贵族的风味。西单,在另一方面,是国产布尔乔亚,有些地方——像烙饼摊子与大碗汁麻酱面等——还是普罗的。因此,在普通人们看,它更足以使人舒服,因为多着些本地风光。它还没梦想到有个北京饭店,或者乌利文洋行。咖啡馆的女招待,百货店的日本货,戴一顶新草帽或穿一双白帆布鞋就可以出些风头的男女学生,各色的青菜瓜果,便宜坊的烧鸭,羊肉馅包子,插瓶的美人蕉与晚香玉,都奇妙的调和在一处,乱而舒服,热闹而不太奢华,浪漫而又平凡。特别是夕阳擦山的前后,姑娘们都穿出夏日最得意的花衫,卖梅汤的冰盏敲得轻脆而紧张,西瓜的吆喝长而多颤;偶尔有一阵凉风;天上的余光未退,铺中的电灯已亮;人气车声汗味中裹着点香粉或花露水味,使人迷惘而高兴,袋中没有一文钱也可以享受一些什么。真正有钱的人们只能坐着车由马路中心,擦着满是汗味的电车,向长安街的沥青大路驰去,响着车铃或喇叭。
老李永不会欣赏这个。他最讨厌中等阶级的无聊与热闹,可是在他的灵魂的深处,他有点贵族气。他沿着马路边儿走,不肯和两旁的人群去挤。快到了堂子胡同,他的右臂被人抓住。丁二爷。
“啊,李先生!”丁二爷的舌头似乎不大利落,脸上通红,抓着老李的右臂还晃了两晃,“李先生,我又在这儿溜酒味呢!又喝了点,又喝了点。
李先生,上次你请我喝酒,我谢谢你!这是第二次,记得清楚,很清楚。还能再喝点呢,有事,心中有事。“他指了指胸口。
老李直觉的嗅出一点奇异的味道,他半拉半扯的把丁二爷架到一个小饭铺。
又喝了两盅,丁二爷的神以与往日决不相同了,他居然会立起眉毛来。
“李先生,秀真!”他把嘴放在老李的耳边,可是声音并没放低,震得老李的耳朵直嗡嗡。“秀真!”
“她怎么了?”老李就势往后撤了撤身子,躲开了丁二爷的嘴。
“我懂得妇女,很懂得。我和你说过我自己的事?”
老李点了点头。
“我会看她们的眼睛,和走路的神气,很会看。”他急忙吞了一口洒。
“秀真回来了,今天。眼睛,神气,我看明白了。姑娘们等着出阁是一个样,要私自闹事又是一个样,我看得出。秀真,小丫头,我把她抱大了的,现在——”丁二爷点着头,不言语了,似乎是追想昔年的事。
“现在怎样?”老李急于往下听。
“哎!”丁二爷的叹气与酒盅一齐由唇上落下。“哎!她一进门,我就看出来,有点不对,不对。她不走,往前摆,看着自己的大脚微笑!不对!
我的小鸟们也看出来了,忽然一齐叫了一阵,忽然的!我把秀真叫到我的屋里;多少日子她没到过我屋里了!小的时候,一天到晚找丁叔,小丫头!我盘问她,用着好话:她说了,她和小赵!“
“和小赵怎着?”老李的大眼似乎永远不会瞪圆,居然瞪圆了。
“一块出去过,不止一次了,不止。”
“没别的事?”
“还没有;也快!秀真还斗得过他?”
“嘿!”
“哎!妇女,”丁二爷摇着头,“妇女太容易,也太难。容易,容易得像个熟瓜,一摸就破;难,比上天还难!我就常想,左不没事吧,没事我就常想,我的小鸟们也帮着我想,非到有朝一日,有朝一日男女完全随便,男女的事儿不能消停了。一个守一个,非捣乱不可。我就常这么想。”
老李很佩服丁二爷,可是顾不及去讨论这个。“怎办呢?”
“怎办?丁二有主意,不然,丁二还想不起喝酒。咱们现在男女还不能敞开儿随便:儿女一随便,父母就受不了。咱们得帮帮张大哥。我准知道,秀真要是跟小赵跑了,张大哥必得疯了,必得!我有主意,揍小赵!他要是个好小子,那就另一回事了,秀真跟他就跟他。女的要看上个男的,劝不来,劝不来,我经验过!不过,秀真还太小,她对我说,她觉得小赵好玩。好玩?
小赵?我揍他!二十年前我自己那一回事,是我的错,不敢揍!我吃了张大哥快二十年了,得报答报答他,很得!我揍小赵!“
“揍完了呢?”老李问。
“揍就把他揍死呀!他带着口气还行,你越揍他,秀真越爱他,妇女吗!
一揍把他揍回老家去,秀真姑娘过个十天半月也就忘了他,顶好的法儿,顶好!劝,劝不来!“
“你自己呢?”老李很关切的问。
“他死,我还想活着?活着有什么味!没味,很没味!这二十年已经是多活,没意思。喝一盅,李先生,这是我最后的一盅,和知己的朋友一块儿喝,请!”
老李陪了他一盅。
“好了,李先生,我该走了。”丁二爷可是没动,手按着酒盅想了会儿:“啊,我那几个小黄鸟。等我——的时候,李先生,把它们给英养着玩吧。
没别的事了。“
老李想和他用力的握握手,可是楞在那里,没动。
丁二爷晃出两步去,又退回来:“李先生,李先生,”脸更红了,“李先生,借给我俩钱,万一得买把家伙呢。”
二
老李不想去看张大哥了;丁二爷的言语像胶粘在他的脑中,他不知道是钦佩丁二爷好,还是可怜他好。可是他始终没想起去拦阻丁二爷,好像有人能去惩治小赵是世上最好的一件事。他觉得有点惭愧,为什么自己不去和小赵干?唯一的回答似乎是——有家小的吃累,不能舍命,不是不敢。但是,就凭那样一位夫人,也值得牺牲了自己,一生作个没起色,没豪气的平常人?
自己远不如丁二爷,自己才是带着口气的活废物。什么也不敢得罪,连小赵都不敢得罪,只为那个破家,三天没和太太说话!他越看不起自己,越觉得不认识自己,“到底会干些什么?”他问自己。什么也不会。学问,和生活似乎没多大关系。在衙门里作事用不着学问。思想,没有行为,思想只足以使人迷惘。最足以自慰的是自己的心好,可是心好有什么标准?有什么用处?
好心要是使自己懦弱,随俗,敷衍,还不如坏心。他低着头在暮色中慢慢的走,街上的一切声音动作只是嘈杂紊乱,没有半点意义。一直走到北城根,看见了黑糊糊的城墙,才知道他是活着,而且是走到了“此路不通”的所在。
他立住,抬头看着城墙上的星们。四外没有什么人声了,连灯光也不多。垂柳似乎要睡,星非常的明。他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没有人,没有无聊的争执,连无聊的诗歌也没有的世界;只有绿柳伴着明星,轻风吹着水萍,到静到连莲花都懒得放香味的时候,才从远处来一两声鸡鸣,或一两点由星光降下的雨点,叫世界都入了个朦胧的状态。呆立了许久他似乎醒过来。叹了口气,坐在地上。
地上还有些未散尽的热气,坐着不甚舒服,可是他懒得动。南边的天上一团红雾,亮而阴惨。远处,似乎是由那团红雾里,来的一些声音,沙沙的分辨不清是什么,只是沙沙的,像宇宙磨着点儿什么东西,使人烦恼而又有些希冀,一些在生死之间的响声。他低下头不再看。想起幼年在乡间的光景。
麦秋后的夏晚,他抱着本书在屋中念,小灯四围多少小虫,绿的,黄的,土色的,还有一两个带花斑的蛾子,向灯罩进攻。别人都在门外树下乘凉。“学生”,人们不提他的名字,对他表示着敬意。十四五岁进城去读书,自觉的是“学生”了,家族,甚至全国全世界的光荣,都在他的书本上;多识一个字便离家庭的人们更远一些,可是和世界接近一点。读了些剑侠小说也没把他的“学生”的希冀忘掉了,虽然在必不得已的时候也摹仿着剑侠和同学们打一架,甚至于被校长给记过一次,“学生”的耻辱。
到北平去!头一次见着北平就远远看见那么一团红雾,好像这个大城是在云间,自己是往天上飞。大学生,还是学生,可是在云里,是将来社会国家的天使,从云中飞降下来,把人们都提起,离开那污浊的尘土。结了婚:本想反抗父母,不回家结婚,可又不肯,大学生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改革一切:一个乡下女子到自己手里至少也会变成仙女,一同到云中去。毕了业,戴上方帽子照了像,嘴角上有点笑意,只是眼睛有点发呆。找事作了,什么也可以作,凭着良心作,总会有益于人的。只是不能回乡间去种地,高粱与玉米至高不过几尺高,而自己是要登云路的。有机会去革命,但是近于破坏;流血也显着太不人情,虽然极看不起社会上的一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于是入了地狱,至今也没得出来,鬼是越来越多,自己的脸皮也烧得乌黑。
非打破地狱不可!可是想打破地狱的大有人在,而且全是带走一批黑鬼,过了些日子又依旧回来,比原前还黑了三倍,再也不想出去。管自己吧,和张大哥学。张大哥是地狱中最安分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