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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爱情错觉 作者: 姜丰-第4部分

小说: 爱情错觉 作者: 姜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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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抖抖二郎腿说:没见本小姐有请吃鸡都赖得去,还会陪你们打牌?
        他们总算都滚蛋了,办公室里只剩我一个人。就这个时候,竹安打来电话。
        难得周围没有那些小眼睛、大耳朵,我们聊了很久,桌上刚刚还冒着热气的罗宋汤早成冷的了。
        竹安,你想没想过,假如我是你的妻子真不知我怎么就冒出了这么一句,鬼使神差的,吓了自己一大跳。这句话我在肚子里说过一百遍了,但我不肯当着他的面说。自尊心好像一方白手帕叠着揣在口袋里。我知道这句话一出口,我苦心孤诣地营造的那份洒脱超俗、轻松快乐与心高气傲,统统将在瞬间土崩瓦解、万劫不复了。
        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一会儿,传来一个闷闷沉沉的声音:可能我比你还要想。
        电话就挂断了。我呆若木鸡地握着话筒,放下时才发现整个手掌都红透了。
        下班时,竹安开着车子在跟编辑部大楼隔了一条马路的弄堂口等我:我拉开车门,坐在他旁边。
        乍浦路?嗯,乍浦路。
        我喜欢华灯初上时分的乍浦路,茶楼酒肆、餐厅饭馆鳞次栉比,花花绿绿的一条街,充斥着花花绿绿的吃客,有一点颓唐、有一点享乐,满是市井的俗艳,也满是浅斟低唱的气息,以及现世人生的快乐与飞扬。
        我们在一张铺着洁白台布的小方桌边坐定。小姐款款地端茶送水。
        随着见面的增多,那种波特曼的虚幻感,隔绝感与失真感一天天地褪去,话题自然而然地就从那些海外奇谈扯回周遭的现实扯到我们自己身上。我告诉他我大学毕业快三年了,现在一家《好女》杂志做编辑,我有个已恋爱多年的男朋友,因为恋爱多年,也就变得像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结婚也就结婚了,分手也就分手了。当然话说回来,当真分手的话,也不可能是“无痛穿耳”。
        章竹安笑说:那当然,其实,婚姻就像鞋子穿在脚上,漂不漂亮,人家一看就看出来了,但舒服不舒服,就只能是甘苦自知了。不过,鞋子穿久了,不合脚的也慢慢合脚了。
        但是,当竹安讲诉了他的身世经历,我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我现在拿的是新加坡护照,在这儿做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驻上海代理人。
        竹安呷了一小口酒,悠悠地说下去:我是在北京生、北京长大的。我父母都是马来西亚华侨,祖父在吉隆坡做木材生意。五十年代初,父亲和母亲回国定居,在北师大任教。我是大跃进时生的。文革开始时,我已经上小学了。你可想而知我那样的家庭在那时候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家里断绝了同国外亲友的一切联系,最后还是给人说成是“里通外国”。我记得有天晚上我打开家里的一台旧收音机,无意中调到短波,竟有个和我们的广播员不大一样的声音,虽然噪音嗡嗡的,但还是听得清,我兴奋地想:是不是这就叫“敌台”?这时给我母亲听见了,她吓得脸都变了色,关了收音机就狠狠地打我屁股,然后又抱住我哭起来。我母亲这个人脾气好,从来没打过我……
        夏威夷果端上来了。紧接着醉泥螺也上来了。
        你后来怎么出国的?
        我的声调平平的。我很少这样同竹安讲话。我总是在兴致勃勃地讲诉什么奇闻异事,要么就是表情夸张地说个笑语,或者愁眉苦脸地发发牢骚,诸如此类的。
        读书出去的。我是打倒四人帮以后最早出去的那批。那时候没像现在这么多人拼命地考托福、考GRE,出去也没现在这么难。我叔叔在美国给我作经济担保。我选了哥伦比亚大学,主修经济、副修政治。那时候对哥大还没有什么深的了解和感情,只是心里很渴望看看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大苹果”。
        “大苹果”是纽约市的别名。他补充道。
        后来呢?我问。
        念大学期间,我去马来西亚看我祖母,我祖父已经过世了,我在马来西亚认识了一个新加坡女孩,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她那时是新航的空姐,我们认识不到一年就结了婚。
        我把玩着手里的高脚杯,一会儿啜一小口,我喝的不是酒,是耐曲尔山楂果茶。我偏爱酸甜的食品,所以我的胃一直不大好,胃酸过多。我的饼干筒里常备着苏打饼干,随时用以中和多余的胃酸。
        你太太很会烧菜么?我漫不经心地问。
        会烧。他答得不能再简短。
        又是好久,两人都没说话。楼上有人在唱卡拉0K,实在是“呕哑啁哳难为听”,地地道道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你太太现在还做空姐吗?我似乎找不出别的话题,满脑子都在勾画“章太太”
        的形象。
        她不工作,是全职主妇。
        有baby?
        一个女儿。
        那你们的婚礼,在中国还是在新加坡?还是在美国?马来西亚?
        别问好不好。竹安打断我的话。
        我嘴巴张在“亚”字那里,一时语塞。
        我红了脸,有点嚅嚅地说:我只是随便聊聊,没别的意思。完全没有现实意义。随口说说而已,本来无所谓的。
        从那个时候起,我跟竹安说话,就养成了加上前缀或后缀的习惯。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在开头或结尾加上一句;完全没别的意思,我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好像我随时随地都要向竹安表明,我无意嫁给他,我不想破坏他的家庭,我不会死乞白赖地缠住他不放,只要他说bye一bye,我就说0K。每每想到这一点,我都会感到体无完肤的刺痛和屈辱。
        竹安伸出手,放在桌子上,拉过我的手,紧紧地握在手掌里。
        我三月底就要回新加坡了。公司调我回去。钟夏,我会再来看你的。
        三月底,那是江南杏花春雨的时节。我强忍住眼泪,不让它们掉下来。
        我去送你,如果你还要的话。我说。
        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和余重分手。这样不死不活地算什么呢?柳吉不明不白地插在我和余重中间,我不说破,与其说是顾忌他们的脸面,不如说是顾忌自己的脸面。再说我也没有热情没有耐心去说破它,好像要公堂对簿、要兴师问罪一样。就像有人懒得离婚一样,我也懒得分手。分手也许比离婚要省事一点,没有孩子判给谁的问题,也不存在财产的纠葛,净身出户的,怎么搬来再怎么搬走就是了。我不到二十五岁,虽然爹妈没把我生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但也不至于离了余重就嫁不出去。但换一个人又怎么样呢?指望和他忠贞不渝还是心心相印?少小相识,恋爱了这么多年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萍水之缘了。我爱竹安,但我清楚地知道,纵然竹安肯离婚娶我,我也不见得比跟余重结婚更幸福。我和竹安在一起非常快乐,不过是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当它是个虚拟的游戏,不问人间烟火,不想生老病死。
        我刚刚编发了一期杂志,上面有一篇开导丈夫有外遇的妇女的文章,上面说,这全看你怎么样看待自己的婚姻,是想要一个稳定的家庭,还是要打赢一场胜仗,打败所有的女人,独个儿霸占住老公?这文章醍醐灌顶,让我顿开茅塞。我想我绝没有精力去打败所有的女人,我只要在这悲苦无奈的人生路上,有个根据地歇歇脚、喘口气就足够啦,至于别人也要搭搭便车什么的,也只好由她去了。虽然现代社会已不需要你挑水来我浇园,我织布来你耕田,但我毕竟需要结伴而行。
        反过来讲,或许是我不明不白地插在余重和柳吉之间。
        如果余重提出散伙,我绝对与人方便。
        然而,余重根本没有要散伙的意思。他还在热情洋溢地张罗装空调、买微波炉,甚至在情人节那天买了一对情侣表回来,自己戴上一块,给我一块。
        我挤够了公共汽车,就买了辆新自行车。我们这个住宅小区丢车的风太盛了,车子根本不能放在外面过夜,余重就每天毫无怨言地替我往楼上扛车。阴雨天气,他总也不忘提醒我带雨具;如果天一点不给人思想准备地下了雨,余重总会在下班前挟着雨披去编辑部接我,小梅她们总说我好福气。她们不知道,余重从来不做饭、不洗碗,吃完饭把饭碗一搁,就靠着沙发把一双臭脚摞到茶几上看电视。
        男欢女爱那回事也不是完全没有。余重不喜欢穿着衣服睡觉,他嫌穿着衣服睡累,也不让我穿衣服。他只是习惯性地碰碰我,好像对女人的身体熟悉得过了头,再也没有一点点好奇,两个人在一起,仿佛一对共同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夫老妻。
        柳吉依旧是我们的常客。好像久治不愈的风湿病,一到阴天下雨就隐隐作痛。
        整个冬天就这样灰朦朦地过去了。
        穿上春装的时候,我去为竹安送行。
        我穿着花了两个月薪水买的美丽的裙子去为竹安送行。就在举手敲门的一刹那,我强烈地意识到这是最后一次敲开这扇房门了!
        竹安一开门就把我拥入怀里。我们谁都没说话。他把我抱到镜子前面,让我笑一笑。我怎么也笑不出来。笑了一下比哭还难看。镜子里的竹安,身材修长匀称,衣饰干干净净。镜子边上的墙边立着已经装好的行李箱。竹安的手里抱着盛妆而没精打采的我,好像抱着一个生病的公主。
        我要喝水。
        竹安取了杯水,拿在手上给我喝。
        我喝好了水,仰起脸看着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竹安俯下身,深深地吻我。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
        我们说好了不许哭的。钟夏,不要哭,你要我陪着你一起哭么?
        他把我拉到灯下,拿出一个精美的首饰盒,取下镶嵌在宝蓝色金丝绒盒布上的白金钻戒,郑重地戴在我的手上。
        我不要。好像信物似的。我苦笑着摇摇头。
        你权把它当成一般的装饰品。你戴着它,我会更高兴。
        我的眼前忽然出现幻觉:在盛大的婚礼上,竹安穿着一套挺刮的黑色西装,结一条鲜红的领带,在宾客们的簇拥和祝福中,将白金钻戒戴在新娘的手上。那个披着洁白的婚纱的“章太太”竟是柳吉。而我和余重都远远地在人群中望着新人。余重向新娘眨眨眼睛,柳吉就甜甜一笑。婚礼进行曲演奏得惊天动地,根本听不清人讲话。竹安侧过脸,微微笑着,优雅地捧起新娘柳吉的脸轻吻……
        我五月份就会飞来看你的,给你订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竹安一边系领带,一边对我说。
        我看到竹安端着一杯红葡萄酒向我走来。他的领带像葡萄酒一样红。竹安的身后跟着他的新娘柳吉。竹安走到我的面前,好像根本不认识我,柳吉抿嘴笑着……
        我会给你写信,打电话,你想要什么东西,就告诉我好不好?竹安已经系好领带,开始穿外套了。
        婚礼进行曲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只看见新娘柳吉抿着嘴笑,竹安的嘴巴一张一合地在动,但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钟夏!竹安叫醒我,你在发什么呆?
        我恍恍惚惚地转过脸,迷迷朦朦地冲竹安笑着,眼泪婆婆娑娑地往下落。
        别胡思乱想了,竹安用力抓住我的肩膀说,别胡思乱想了,你就看它是一场游戏,像小孩扮家家一样的,一场游戏。
        不,我没这么洒脱,没这么现代,我把游戏太当真……竹安,别走,我受不了了!踮着脚尖,死死地搂着竹安的脖子不放,泣不成声。
        一个人从虹桥机场回来的时候,车子驶过西郊动物园,驶过波特曼的高楼,玻璃窗外移动的景色,都好似了无痕迹的梦一场。
        我没想到的是,竹安这么快就从新加坡来了信。他简单地讲了公司的工作安排,结尾说他确定五月来上海。信不长,却给了我莫大的安慰,那种黄鹤一去不复返的隐忧一扫而光。我轻快地唱着歌,想象着美丽的星岛,热带的阳光、海水和椰子树,想象着繁华的乌节路,想象着热闹的水牛车,想象着雄伟的雪尔斯桥。
        然而,接下来的来信也都大同小异,粗枝大叶地说说工作上的一些事情也就完了,不谈心情,更不谈爱情。倒是电话里相谈要热情许多。当然多数是他打给我。
        越洋电话太贵了。
        我的生活落入了没有止境的等待和盼望中。
        他确切地说要五月三十日抵沪。虽然分别还不到两个月,我的感觉仿佛已过了两个世纪。每次从波特曼酒店走过,我都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在那三十七层的高楼上住过一夜,而西郊动物园的那个下午,更遥远得如一个风中的承诺。
        过了个“五·一”回去上班,听到一个惊人的意外消息:我们主任死了!
        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还不到六十岁呀,“五·一”放假的前一天他还在上班。虽然这些天来他一直沉默不语,郁郁寡欢,但毕竟天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从来没听说他请医抓药的事。怎么好端端就来了一个脑溢血?这个可怜的老头,一辈子没结过婚,更没留下一儿半女。
        猝死?就这么容易地死掉了?没了?我跺着他办公桌上的空暖瓶大喊大叫。
        什么脑溢血?是殉情!他分明让情给害死了!小梅也跺了跺她桌子上的空暖瓶大喊大叫,一反常态。
        整个办公室都像疯了一样。没有一个人去泡开水。后来就死一样地沉寂,好像这一屋子的人都随了那老头儿去了。
        事隔很久以后,小梅才告诉我:老头儿很年轻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是班上的女同学,这在他那个年代自然是没门儿的事。中学毕业后,大家就分头到广阔天地锻炼去了,一会学工,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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