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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江湖一担皮-第105部分

小说: 江湖一担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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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蚁多咬死象,双拳毕竟难以尽挡无数只手,因此,小天他们立刻陷入危机之中,小天怒吼道:“他姥姥的,你们找死。”
    突然,他手中那柄平凡至极的三尺青锋,摹地光芒大炽,宛若一柄出鞘的宝剑,剑气迷蒙地飞腾而起。
    剑声如龙似蛟,在天地宇宙间盘旋飞纵,每一次光影闪掠之后,必有哀鸣,定有血雨,人体四飞如靡,人已非人,尸不成尸,小天像一个来自幽冥地府,执行死亡杀令的恐怖修罗,不带感情的毁灭着敌人。
    小仙仗着手中的宝刀之利,如虎入羊群,纵横厮杀,顿时,匹练也似的寒光,绕飞穿射,人头有若园中熟透的瓜果,自人的颈上滚落,血花溅,头在飞,大娄山上,一片血雨腥风。
    然而,白衣杀手们豁命地拼杀,并非全无代价,就在小仙一刀带起三颗人头时,那三具无头的尸体,仍在最后意志的指挥下,狠命以身躯撞入小仙刀锋,三个人串成一串挂在刀刃上,六只手死死的抓着刀柄,阻止小仙刀势飞挑。
    小仙没料到死人仍会作怪,疏神之下,宝刀被抓牢,无法移动分毫。
    但是,其余白衣杀手的利剑,却在这须的瞬间斩到。
    小仙双目大张,怒然狂吼,左手猛然拍向持刀右手,硬将挂在刀上的三具尸体剖成两半,夺回刀来。
    同时,她猝然闪晃,上身突然如波浪轻颤,在极小的空间,左右来回闪晃百余次。
    白衣杀手的长剑,便在小仙微颤的身形里数度落空,可是这些杀手们个个是经验老到的剑客,一击落空,不收长剑,手腕猛然翻转,在小仙身上划过纵横交错的剑痕。
    惨!好惨!小仙身上的叫化装,刹时变成六月落英,蓬然飞飘,顿时露出金光闪闪的蛇皮背心。
    还好,小仙有金蛇宝衣护身,否则,只怕此时已是魂归西天。
    但是,蛇衣毕竟只是背心,保护得到上身,护不住小仙手臂,于是,闷哼声中,小仙持刀右臂,被划开二道深约半寸,长尺余的伤口,皮开肉绽,血迹殷然赤目。
    小天听到小仙的哼声,心头突地一跳,他右剑左掌震开围杀他的白衣杀手,偷眼一看,顿时,看的他心痛如绞,目呲欲裂。
    他凄厉长啸着将手中长剑脱射而出,那名伤害小仙的杀手,正在得意,却被小天飞射的长剑撞出三尺之外,钉死在树上。
    金鹰被小天凄厉的啸声召来,嘎然俯冲而下,加入战局。
    从它们全身金色羽毛,悚然直立的样子看来,它们似是知道小仙受伤,因而凶性大发,逢人即抓。
    白衣杀手不防天上有袭,一时间不少人被金鹰抓得肚破肠抛,死相骇然。
    说时迟,那时快,正当小仙惨白着脸,奋力磕开另外二柄长剑时,蓦地——
    一团明亮刺目,迸溅闪耀着明灭不定晶莹星芒的偌大光球,像煞烈日骤崩,豪光突现般,电射而至,在小仙身旁游走回绕。
    刹时,恨冬离神色倏然惨变,脱口厉呼:“身剑合一!”
    他仿佛五雷轰顶,脚步踉跄着想追上这团光球,但是,只这一瞬间,白衣杀手尚不及惊呼,就已经被这团光球吞灭。
    空气纷纷向四周激汤波散,搅动飞旋,闷响着磨人心弦的刮骨切肉声,宛如地狱幽魂的哎叹,令人难以忘怀的回响在林间。
    于是——
    漫天红雾,当窄笼罩,所有液状的血,靡状的肉,粉状的七毛发,粒状的碎骨,纷飞飘洒,随风扩散。
    大娄山的树林内,方圆十丈之地,尽是血红。
    但是,无情楼的人,尚未死绝呀!
    恨冬离为首,他身后跟着仅存的十余名白衣杀手,如飞蛾投火般,扑向那团耀目的光球。
    恨冬离狂笑半声,接着,他悲愤得如泣血似地狂啸人空,啸声未歇,恨冬离长剑当胸横扫猝挥,一道流光,掩去他的身形。
    他的人与剑浑然相融,背光四溢,寒气暴射,恨冬离便也以以气驭剑这种至高的剑术修为,豁命和小天凝成的光球,猛然拼撞。
    于是——
    小天幻化的光球,未敛再起,像一条曳空的银龙,带着丝丝剑气波动声,迎向恨冬离撞至的流光。
    细密连绵的叮当之声,有若排炮连响,两道光影在空中相互纠缠,甫聚即散,一散再聚,交错往返接触数次。
    空中洒落滴滴殷红的血雨本已红透的林间,傅增一抹酷厉。
    流光猝散,恨冬离全身布满纵横交错,无以数计的血痕,飞跌而出,一路滚动丈余,怒眼大睁,死不螟目。
    小天隐身的光球,仿如打破的水晶,砰然猝散,现出身形,他身上也有八道整齐的剑痕切口,但是,托蛇衣之护,幸未受创。
    可是,在小天的额头,拉裂开一道约有寸许长的伤口,簌簌的鲜血,正顺着眉梢,滑下脸颊。
    小天由于使用身剑合一时间稍嫌过久,气息不匀,有些微喘,然而无情楼仅存的杀手,却不因为楼主恨冬离的死,停止攻击。
    他们反而在小天来不及调息恢复的时刻,骤起发难,十数柄利剑,闪着招魂的白光,冷酷的噬向小天。
    同时,蓦然一声娇嫩尖锐的凤鸣长啸,破空响起,两道金光和一团白芒,齐齐闪现,挡在小天身前,接下无情杀手的无情追杀。
    “嘎——“
    “哇——”
    鹰的怒鸣,人的惨嚎,冷芒迸溅!
    当金鹰各自抓碎一名白衣杀手的头颅时,小仙驭着宝刀回旋飞绕,穿梭在白衣杀手之间。
    不过眨眼的时间,仅存的白衣杀手,全被小仙开膛剖肚,大卸八块,紧随先行同伴,径赴枉死城。
    空气中隐隐的血腥味在流动,阳光下却有着太多的凄凉悲愁,鸟在语,树在摇,但是一地惨不忍睹的死尸,使得气氛变得这般的沉重沉闷。
    良久——
    小天拍拍怔仲的小仙,轻声道:“走吧,咱们还要治伤呢!”
    小仙悚然惊觉,呐呐地点头,低声道:“怎么一回到人间,老天就为咱们安排这场热闹,以示庆祝!”
    小天低声轻笑,和小仙徒步往山下走去。
    他回视小仙,淡然道:“等著吧!往后遇上比今天这场面热闹的机会,还多着呢!”
    “说的也是,他爷爷的,这个莽莽江湖,还真是不好打混!”
    “呵呵,你越来越像丐帮的小长老啦!”
    “我本来就是嘛,呵呵!”
    半途,小天找着一处有水源的地方,停下来为小仙和自己的伤口上药包扎。
    他轻叹道:“你的手臂跟着你,实在不怎么好命,有事没事就得受伤。”
    小仙皱着鼻子道:“什么有事没事,全都是有事才受伤,而且受伤有什么不好,也就可以休息啦!”
    小天轻笑道:“我看,改天我再去找条千年金蛇什么的,把它的皮剥来给你做只长手套,这样你的手臂就安全多喽!”
    小仙格格笑道:“可以可以,只要你能抓得到蛇,我还会怕戴手套?”
    小天笑猛摇头,对小仙一点办法也没有。
    大娄山西北方,有一处天下酒鬼皆知的地方,那里出的酒顶顶有名。
    茅台县,以酒闻名。
    凡是路过茅台县,而没在这里喝上两杯的人,真是白走一趟茅台,值得他终生遗憾,遗憾终生!
    小天不常喝酒,并不表示他不会喝酒,小仙难得喝酒,因为她酒量太好,很难找到一个好的酒友。
    所以,平常时候,他们两人几乎是滴酒不沾,不明内情的人,常常误会他们不会喝酒。
    其实,实在是因为他们太懂得喝酒。
    喝酒,要有好酒、好酒器、好酒伴,三者缺一,喝起酒来,都会索然无味,不如不喝。
    如今,路过茅台,当然有好酒,出产好酒的地方,自然讲究使用适当的好酒器,而酒伴更是一同出生人死,祸福与共,情意绵绵的知心之侣,如此完美的时机,岂能不浅酌几杯,享受人生。
    因此,小天和小仙两人,就在茅台县最大最高雅的一家客栈住下,小天更因为怕有人打扰他们喝酒的雅兴,干脆包下整个后厢房,以图清静。
    他们是在末时前后住进客栈,那时天色仍亮,没有喝酒时应有的气氛,所以,他们两人梳洗一番,换掉破碎的衣服后,全都关起房门,躲在客房里蒙头大睡,准备晚上好好的狂欢一场。
    至于两只硕大的金鹰,便在掌柜和小二目瞪口呆之下,被小天从空中唤来看门,省得他和小仙睡不安稳。
    两名衣衫破烂不堪,却又出手大方的小孩,带着两只超大号通体金黄的老鹰,行径诡异地住进客栈,关起房门,让大老鹰守在外面,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小天他们进县城不到盏茶时光,茅台县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县里来了两个奇怪的小孩。
    老百姓们议论纷纷,江湖同道窃窃私语,丐帮茅台分舵舵主武大魁,已经守在客栈外,等着偈见小长老。
    翔龙社茅台堂堂口负责人,铜首级买儿辛哲明,已经亲自驾着马车,载来三大缸陈年茅台,准备孝敬少爷。
    只有小天和小仙他们两人,还不知道外面世界,因为他们而骚动不安,依然好梦正酣,睡得香甜舒适。
    小天一觉醒来,发现已是掌灯时刻。
    他的房间由于仍未点灯,依然一片漆黑,小天慵懒地躺在黑暗里,享受这一份难得的悠闲和清静。
    苗疆之行,几近三个月的原始生活和近日的搏杀,使得他的精神紧绷不放,总算,在这客栈里,有如此一段难得放松的时候。
    但是,这份松散的舒适感,并没有维持多久,他隐约感受到一种不正常的宁静,好像有人故意在压抑着呼吸和行动,刻意制造出这份郁闷的宁静。
    他猛然翻身坐起,双目没闭,运足功力,探测他房间四周方圆三十丈内的一切声息。
    不久,他冷然一笑,他发现在厢房前面,除了金鹰之外,还隐有十数名人物。这些人,躲藏的位置,照推算,都是客栈隐秘之处。
    一群来路不明的人,在这种时候,藏匿于暗处,会有什么好事?
    何况,除了这群人,便是在客栈围墙的暗巷里,亦零散分布着十余人,从他们潜伏不动的行径看来,也不会是好路数。
    不过,至少足堪告慰的是,这两批人当中,功力较高的不出五人,所以,严格说来,这些人大约是在监视他和小仙,不大可能和自己正面冲突。
    小天迅速地分析过眼前的情况之后,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下床燃亮桌上的油灯,隔壁,小仙的房里,传出小仙懒散的声音:“起来啦?好象有客人来?”
    小天微微一笑,淡然道:“早起来啦,就请客人进来如何?”
    小仙呀哈,打个哈欠,闲闲道:“找他们进来可以,不过我可没兴致陪他们玩玩,只好劳你和他们周旋,周旋。
    小天重新回床躺下,他翘起二郎腿,悠哉道:“我也没兴致劳动,干脆别理他们,让他们待在外面过夜罢了。”
    小仙反对道:“那怎么可以,晚上我还想喝酒、赏月,如果他们赖着不走,那有多扫兴。”
    他们二人,隔着房说话,声音可没压低半点,外面的人,除非是死人或聋子,否则,不可能没有听到两人之间的对话。
    果然——
    “丐帮茅台分舵主武大魁,特来向小长老请安!”
    “翔龙社铜首辛哲明,求见少爷!”
    屋外的人说话了,一开口便赶紧表明身份,他们已经听出小天和小仙的口气,似乎有些不爽。
    小天惊噫道:“哟,怎么是自己人?”
    他翻身下床,拉开房门,那边巧小仙也开门探出头来,两人往厢房前的花园一看。
    乖乖,就座花园,跪满一地的人,有叫化,也有穿着翔龙社制服的黑衣大汉。
    小仙迷惑地搔搔头,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武大魁恭恭敬敬答道:“属下已接到通知,知晓小长老已经离开苗疆,返回中原,中午时分,即有弟子来报,说小长老进入茅台县,但是,小长老投宿之后,即足出不户,因此属下特来此地,等候差遣。”
    “喔!原来如此。";小仙挥挥手道:“起来,起来,跪在那里多累,我又没钱赏你们,这一下,你们不就赔本啦!”
    武大魁闻言暗笑,他素知小长老幽默,因此毫不别扭地站起来,其他叫化在舵主起身之后,齐齐起身,对小仙拱手道:
    “谢谢小长老!”
    小仙故意瞪眼道:“谢什么?给我跪还要谢我,这种赔本事,以后不可以做,否则,咱们丐帮岂不是要穷一辈子了?”
    有些叫化们,忍不住已经扑哧笑出声来,小仙自己都觉得好笑,也不禁吃吃地笑着。
    小天瞄眼翔龙社的儿郎,谑道:“噫?你们怎么还跪着,人家丐帮已经不做赔本生意,怎么咱们翔龙社还不开窍?”
    翔龙社为黑道少数的大组合,对上下之分,尤其重视,尽管小天意思已经摆明,可是辛哲明仍道:“未奉少爷令谕,属下等不敢有违社规。
    小天咋舌道:“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说着,他故意睨着小仙道:“咱们可不象别人一般,没有规矩,众兄弟请起来吧!”
    “谢少爷!”翔龙社儿郎,这才站起身来垂手肃立一旁,等候吩咐。
    小仙已经按奈不住,她兴师问罪道:“姓古的,你的别人是在说谁?”
    小天嘿嘿谑笑:“我可没有指名道姓,你若生气,不就自己承认了吗?”
    小仙为之语塞,只好恨恨道:“你很皮喔!”
    小天呵呵笑道:“彼此,彼此!”
    这下子不但丐帮的人笑连翔龙社的人,都低头偷笑几声。
    小仙白他一眼,小声道:“哼,君子报仇三年不晚,你给我小心。”
    小天暗里扮个鬼脸,这才对辛哲明道:“辛头儿大伙儿都辛苦,没事了可以回去了。”
    辛哲明连忙躬身道:少爷,属下在此负责经营酒坊,得知少爷驾临,特地挑选三缸上等茅台,请少爷品尝。”
    小天笑道:“妙呀,咱们今晚正准备好好喝几杯,辛头儿,你可真是深知我心。”
    辛哲明连道不敢。
    小仙却道:“喝几杯也用不着三缸酒,小天,剩下的可得给我家叫化们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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