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读遍红楼-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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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没有南方生活的体验,听到南方方言极少,这也是我不敢自信的“理由”。不过,倘真是南方方言的话,我真诚的希望校订者能够注释一下——让我们怎么个“握”法,以便也让我们试着“握”—“握”如何!
2004年11月10日
爷“说”了才能“回”
爷“说”了才能“回”
——“回爷说”是“回爷的话”
《红楼梦》第53回写乌进孝进租的故事,其中有一段是贾珍与乌进孝的“对话”。文云:
……贾珍道:“我说呢,怎么今儿才来。我才看那单子上,今年你这老货又来打擂台来了。”乌进孝忙进前了两步,回道:“回爷说,今年年成实在不好。……小的并不敢说谎。”
这里的“回爷说”,显然是“回爷话”而不是“回爷说”。因为前面是贾珍对乌进孝的问话,下面才有乌进孝的“回道”。“回爷话”是回“爷”的问话。很明显,“说”字是“话”因形近而讹。
查早期抄本,庚辰本是作“乌进孝道:‘回爷说’”。显然,这不是“校对”的疏忽,而是“校订”者故意保留的“原文”。但我认为这是十足不通的“原文”,因为这种“回爷说”的句式只有那些不懂中国话的外国人可能说得出来,凡是起码的中国人都没有如此“回道”,也不会听懂这种“回道”。其次,从校勘学的角度看,有上一句话,即“贾珍道:‘你走了几日?’乌进孝:‘回爷的话,今年雪大……’”作出了同样句式的根据,说明后一句“回爷说”之“说”字是“话”字之误。
有人说这样“校订”是尊重曹雪芹,是保留抄本的“原貌”。当然还有人说,抄本上的文字都是有什么特别的“寓意”云云。对于这些说法,我向来不敢轻信。原因是这些早期抄本并非是曹雪芹的“定稿”,也没证据表明是曹雪芹亲自“阅过”的过录稿。相反,我们可找许许多多证据说明这些“抄本”是辗转传抄的本子,甚至是为了牟利而抄的本子。这些抄本脱漏、讹舛、白字连篇(如庚辰本为典型),怎么能说这是曹雪芹所写的“原貌”呢?迷信抄本到了如此顽固不化的程度,反倒把自己的无知无识扣到曹雪芹的头上。难道说,曹雪芹前一句说“回爷的话”不通而改了“回爷说”?还是那个“说”字真的有什么让人悟不透的“寓意”?倘如此,“校订”者何把这“寓意”注出来让读者明白明白呢!
周春说过,读《红楼梦》既贵心细,尤贵眼明。将“回爷话”硬是写成“回爷说”,是抄手的误抄,说明抄手没有做到“心细”,“校订”将抄者的误抄原封不动地照搬给读者,那就是“眼”不“明”了!
2004年10月2日
一个近水,一个喜玉
一个近水,一个喜玉
——“沾污”当作“玷污”
形近而讹是校对中常常遇到的错字,即使在电脑时代也不能幸免。至于到传抄本里,这种因形近而抄错的字就更多了。据我见的几种抄本,错白字多形近或音近的错字,而那部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庚辰本”尤甚。
例如,《红楼梦》第65回中尤三姐耍弄珍琏兄弟的描写,一段文字说“弟兄两个本是风月场中耍惯的,不想今日反被这闺女一席话说住。”庚辰本把“一席话”抄成了“一夕话”,成了说了一夜的话。从“语境”上看,他们并非说了“一夕”话。有的校本将“夕”改成了“席”不论是否有版本根据,都是改对了的。这种“校法”,就是校勘学中所说的“理校〃之法。可是,同回写尤三姐另一段话,其中有道:“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玷污了去,也算无能。”这里“玷污”在抄本中原作“沾污”,校订任其“沾污”下去,令人不解。“沾”与“玷”虽是形近,但音不同,义也不同。据一般辞书所释,玷读dian,一是白玉上面的斑点,如“白圭之玷”;二是使有污点,如“玷污”、“玷辱”,即有玷辱门户和玷污名声的意思。而“沾”读zhan,释义上没有辱没门户或名声之意。尤三姐说“咱们金玉一般的人”,如有“斑”,只能是“玷”绝不可能用“沾”。特别是以珍琏兄弟与尤氏姊妹的关系,目的性非常明确——想吃人家的“豆腐”,而不是“沾沾自喜”之“沾”。
从“一夕话”到“沾污”,说明庚辰本在过录时极可能是:一人将“本”读之,众人“听”而录之。这位持本者文化不高,读音不准,所以将“席”字读成了“夕”字音,又将“玷”认作了“沾”字。如果都是照本抄录,至少不会把“席”字抄成“夕”字。今日人对此种错误原因可能不理,因为雇(请)人抄书的事不多见了。古代学者自抄书者多多,请(雇)人抄书者也不罕见。特别是当年一些馍馍铺在歇业时,老板就弄来一些“唱本”、小说让伙计们抄录,然后拿到街上去赚钱。所以至今我们看到的抄本中错误连篇,不堪卒读。这都是赚钱才“偷工减料”,即劣质货。现如今买到的仿冒光盘就有这种情形。《红楼梦》中的鬼都判说过“阴阳一理”,其实“古今”也“一理”。假货非从开放改革才有,古人作假的智商并不比今人差多少呢!
2004年5与18日
抄漏了一个字
抄漏了一个字
——“凡百的事”是“凡百姓的事”
《红楼梦》第99回有一段文字是李十儿劝贾政为“节度使”过生日送礼的对话,贾政似乎不通世事,说道:“我这官是皇上放的,不与节度使做生日便叫我做不成!”李十儿笑道:“老爷说的也不错。京里离这里很远,凡百的事都是节度使奏闻。他说好便好,说不好便吃不住。到明白已经迟了。”
这段对话的意思即使在今天也是人人都心知肚明,如今流行的口号中就有“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同李十儿说的“他说好便好,说不好便吃不住”如出一辙。看来贾政在官场上混得还不熟透,不得不由一个门子来“点拨”。
本文对是否要给“节度使”做生日(送礼)将另作讨论。我所感兴趣的是这段对话中的“凡百的事”一句似有不通,应为原文中有脱字,即应该是“凡百姓的事都是节度使奏闻。”我查过“梦稿本”、“程甲本”、“程乙本”三种本子,均做“凡百的事”。梦稿本虽然无法断定是曹雪芹的“稿本”,但高兰墅是“阅过”的,当是一部早期抄本。但此本以下的两种早期刻本照脱“姓”字,显然未加仔细斟酌。其后的翻刻本“一仍其旧”,均脱“姓”字。
令我感到迷惑不解的是,这样明显的脱文直到20世纪末诸种由“红学家”执校的或注释本、或评点本,也采取不理不采,依样画葫芦送给读者。造成这种遗憾,我个人认为主要不外以下三种“理由”:
(1)无版本根据可参照。人们都知道,现如今所见之早期抄本除“梦稿本”为120回外,其它抄本均为80回,又大多不足80回。而“梦稿本”的99回上写的就是“凡百的事”。程甲本、程乙本是最早的两种刻本,皆为120回,其中99回上的文字与“梦稿本”同,也作“凡百的事”,故后世的翻刻本、铅排本至校注本、评点本相沿不改。
(2)自新红学考证派诞生以后,主流派“红学家”对《红楼梦》后40回心存贬斥,他们一再声称从不读后40回,有个别权威甚至诅咒后40回是“伪续”,要扔进废纸篓中。出版者、校订评注者,虽然不得不照顾读者的阅读习惯,将后40回“附”在80回之后,但他们极少认真仔细地校对原文纠谬订讹,致使这样明显脱文长期得不到订正。
(3)或有人认为“凡百的事”也通,故可不改,这符合校订“原则”。在这种“原则”下,他们常把“凡百”误释为“百姓”的缩写,或云“百姓”的简称。另一种解释,“凡百”即大大小小的事或曰“所有的事”之意。我认为这两种解释都是脱离了具体语境而望文生义,而非说话人的原义。稍微留意一下,将原文前后的意思连贯起来就非常明白“凡百的事”是指“百姓的事”,“百姓”二字不能减为“凡百”,更不能释为大大小小事或“所有的事”。下文李十儿多次提到“百姓”、“民情”等,说明“凡百的事”是“凡百姓的事”的脱文。
最后,关于“无版本根据”的说法,确实值得注意。但我认为如果确能判定此处脱“姓”字,造成文意不清,那么是否可以“改”呢?校古籍中是否也有此例呢?我想今日之校订应以恢复真实面貌为原则,而不应将明显的抄录遗漏错讹视为“根据”!
2005年5月16日
一只手拍不响
一只手拍不响
——“怕手”如何“怕”?
《红楼梦》第114回写宝玉宝钗听说凤姐病的危急,要同去看望。恰在此时王夫人派人来报信:“琏二奶奶不好了,……从三更天起到四更天时候,琏二奶奶没有住嘴说些胡话,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了。众人不懂,他只是哭哭喊喊的。……”这时游过太虚幻境的贾宝玉“又想了一想,怕手道:‘是的,是的。……’”(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红楼梦》第1524页)这里的“怕手”文意欠通或者说根本不通,每读此句感到非常别扭。我常疑心当是“拍手”之误,怕与拍形近,校对不留神极易一闪而过。为了核证究竟是校对之错还是底本之错,我查核了程甲本这一回。果然是“底本”原字,非校对的疏忽(见北京图书馆2001年6月影印《程甲本红楼梦》第四册第3047页)。
作为影印本只能依据底本的原貌照印,而不能擅自“挖改”,这是对的。但是作为“校订”本不加校改照印出来,就未免对不起读者了。记得乾隆五十七年(1792)程高摆印本重印时,程高合写了一篇“引言”置于卷首。其中有言:
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三十年矣,今约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钞,争靓甚伙,抄录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印刷。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
程高是否“详加校阅,改订无讹”,还需要仔细核对。以我粗浅印象是未必“无讹”。但是巧的是,程乙本的114回里确实改为了“拍手”(见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12月版影印《程乙本红楼梦》第5册第3357页。)而不是程甲本里的“怕手”。这说明程高没有向读者说谎。
如今“红楼夺目红”,各家出版社、公司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一拥而上,抓到什么本子就印,很少注意“校订”这一重要环节。有些本子是专家校订的,可惜他们有了成见——重脂轻程,对前80回尚能用些心细校一下,至于后四十回则把程甲本照抄一遍附于80回之后,至于其间的错讹“一仍其旧”。对于这种不负“校订”责任的现象读者甚为不满,我以为是有道理的。
2003年5月18目
迟暮仍惭句读师
迟暮仍惭句读师
——标点中的“破句”举隅
自汪原放用新式标点出版《红楼梦》以来,出版界除了影印早期脂评抄本、程刻甲乙本之外,多出标点本。1949年以后,标点注释本陆续问世,成为当代读者大众的最佳选读图书。近20年,红学大倡,标点注释本多如牛毛,名曰“普及”。
俗话说,萝卜多了不洗泥。从已经出版的《红楼梦》标点注释本中,我们发现有一些本子虽经专家细心“校订”,其中仍然存在标点“破句”的事实。由于普通读者缺少“句读”经验,时有误读文本的现象。本文选取在社会上稍有影响的读本中的“破句”略加说明,供读者察之,鉴之。
例一,《红楼梦》第28回写贾宝玉给林黛玉出了个医方,群药中有两味药的名称古怪,原文亦有误,今人校勘不惧将三百六十两六足龟误为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在标点上变成“人形带叶参一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又把“千年松根、茯苓胆”误为一味药,两味中间没有逗号分开。同一回说到“君药”制法时讲道:“还要了一块三尺上用大红纱去乳钵乳了隔面子呢!”,有的“校订”本将这句话标点成“……大红纱去,乳钵乳了……”“大红纱”、“去乳钵”是制法中的两件工具,“乳”是制作工序。标点点破了句子,改变了文意。
例二,《红楼梦》第41回写丫鬟给贾母、薛姨妈送“点心”,文中写道:“揭开看时,每个盒内两样:这盒内一样是藕粉桂糖糕,一样是松穰鹅油卷。”这么一句话居然被点破句,成了“……一样是松穰鹅、油卷”。一样点心变成了两样,使“松穰鹅”文意不通。
例三,《红楼梦》第65回,写兴儿向尤二姐介绍王熙凤的为人,劝尤二姐不要轻信她。兴儿说:“我告诉奶奶,一辈子别见他才好。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只怕三姨的这张嘴还说他不过,好奶奶这样斯文良善人,那里是他的对手!”这段话中的“好奶奶”即是赞美尤二姐的为人,也有“求”的意思,是一个完整的词句,硬是被点成“好,奶奶这样斯文良善的人”。如此“点破”之后,这个“好”字变成了“将军”又有点幸灾乐祸之意了。
例四,《红楼梦》第66回写尤三姐向贾琏、尤三姐表明自己非柳湘莲不嫁的话。尤三姐道:“……若有了姓柳的来,我便嫁他。从今日起,我吃斋念佛,只服侍母亲,等他来了,嫁了他去,若一百年不来,我自己修行去了。”“说着,将一根玉簪击作两段。”有人却将“说着”这一句标点成“说着,将一根玉簪,击作两段。”把斩钉截铁的句式,硬生生“击作两段”!孰优孰劣,读者自有公断。
以上数例只是随手拈来,说明标点之事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来不得半点含糊。不论是专家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