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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写食主义-第7部分

小说: 写食主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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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陶大宇嘴上叼着的那口雪茄,八成是菲律宾货,总之是与角色身分不相衬的东西。因此,若见到剧中人物真的在嚼一份牛排,不用说这次肯定是大制作。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见到的是一人作吃状,另一人翩然而至:“唔该,俾我一杯咖啡(请给我一杯咖啡)。”    观摩一下国内同行制作的吃喝场面,头上顶着“美食天堂”光环的香港电视人是要汗颜的;同样道理,看惯了国产电视剧,再看港剧的吃喝,也需要一定的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回头再来看看日剧里那些千娇百媚的孩子们以泡面度日,广州观众大概就更“不能答应”了。
    桑拿虾   
  在桑拿浴室里碰上个把醉鬼,并不让人吃惊;要是在那一片白茫茫的云雾缭绕中赫然见到一种烂醉如泥的动物,比如虾,情景则堪称魔幻。    新派上海菜馆“鲜墙房传菜”,以创新海派菜式闻名沪上。最为食客们津津长乐道的,就是他家的那一味“桑拿虾”。烹制其实并不复杂——至少比桑拿浴要简单得多:砂锅里铺上鹅卵石一堆,把锅连石头烧热,活生生的河虾,以高度的白酒(常用的是高粱酒)浸至酩酊大醉之后,倾倒在锅内的石头上烹熟。    由于白酒甚“抢”,因此,只要能够保证虾的品质,“桑拿虾”的滋味,吃起来与常见的“火焰虾”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这道菜之所以受欢迎并成为招牌,要害乃在于它营造了某种氛围。当醉倒的虾们奋不顾身地入锅内,说时迟,那时快,“唰”的一声,像一场实验室里的模拟核爆,又像一个流行歌星的出场仪式,刹那间一团带著酒气的白雾自滚烫的石头上窜起,随即升腾至半空,弥漫了半壁餐桌。这个“决定性的瞬间”,在餐桌上往往能博得一片喝彩。谈笑之间,砂锅里的那一场“四海翻腾云水怒”已是云散雨收。起筷,起筷,还等什么?    有人说,在杭州“楼外楼”或者其它临湖的饭馆品吃到风味绝佳的“龙井虾仁”,感觉就像舌尖抵到了苏堤。相比之下,“桑拿虾”则让人觉得一头扎进了桑拿浴室。对于常常在酒后光顾桑拿浴的客人来说,“桑拿虾”带来的刺激不仅只限于口舌,很可能是通体的,其对于这道菜的感受也肯定异于常人。我的一位有这种习惯的饕友,就曾不无遗憾地评论道:“‘桑拿’之后,要是服务生能逐只逐只地给虾做一番全身按摩,虾肉会更加地爽滑,这道菜至少也能卖贵一倍。”
     早餐之梦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能够头脑清醒,满怀喜悦地沐浴着晨光,安坐在一张不大不小的桌前————吃我的早餐。这是十年来一直未曾放弃的一个梦想。换句话,除了坐飞机,在地面上我已经有十五年没有正经吃过一顿早餐了。    据一份杂志的调查发现,近一半广州人长期不吃早餐。关于吃早餐的种种好处,医生和营养学家们已经说了很多。不过,每一个不吃早餐的人,也有各自的理由,最常见的,就是忙。其余的原因,我认为乃有以下三种:    一、不好吃。因含丰富纤维而时髦的全麦包、粟米片、燕麦片之类,不对胃口;那对胃口的粥、油条以及肠粉之流,因为利薄而早就绝迹于街头。少数坚持早起卖早餐给我们的,尝尝你就知道,这种烂玩艺,只有自己也不吃早餐的人才做得出来。    二、吃不吃得成早餐,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对早晨的看法。与父母住一起的时候,因为有人真诚地希望我们快高长大,不愿放弃第一个这样的机会,所以这顿早餐,就有人替我们悉心安排。离家出走之后,醒来不见早餐,有助于为异乡的每一个早晨添上了种飘泊的感觉,从此,审美地把早餐戒了。一直要等到成家以后的某一天,从产院里抱回一个人来,并且真诚地希望这个人快高长大(特别是在早上),到这个时候,才会顺便地替自己会重新拾回失落已久的那种早上的充实感。    第三,必须在被大多数人公认为“早上”的时段里起床,否则,餐是有的,不过是午餐。    不管你吃不吃,有些人吃得还是有滋有味的。光绪二十年(1894年),孔子七十六代孙孔令贻夫妇随母进京向慈禧太后贺寿,向慈禧送上早膳一桌,食单内容如下:    海碗菜四品:八仙鸭子、锅烧鲤鱼。    中碗菜四品:清蒸白木耳、葫芦大吉翅子、寿字鸭羹、黄焖鱼骨。    大碗菜四品:燕窝万字金银鸭块、燕窝寿字红白鸭丝、燕窝无字三鲜鸭丝、燕窝疆字口蘑肥鸡。    碟菜六品:桂花翅子、炒茭白、芽韭炒肉、烹鲜虾、蜜制金腿、炒黄瓜酱。    片盘二品:挂炉猎、挂炉鸭。    蒸食四盘:炉乘呐獭⒅硎乘呐獭⒀蚴乘呐獭?    饽饽四品:寿字油糕、寿字木樨糕、百寿桃、如意卷。    燕窝八仙汤、鸡丝卤面。    看了这个菜单,我更不想吃早餐了。这个老不死的,抢在我们问世之前,就提前吃光了我们一生的早餐。
  海外游蟹  
  春暖花开,原本不是谈蟹的时节,甚至连想也不该去想。忽然不合时宜地动了蟹念,缘于一则与大闸蟹有关的消息。    ——由于中国河蟹在美国北加利福尼亚州大量繁殖,对当地的鱼类资源和水利系统造成破坏,甚至威胁到防洪堤坝,州渔猎局遂下令对这些外来生物实行格杀勿论。成千上万的螃蟹,就这样在轧路机的巨轮下被碾成了蟹酱。    中国河蟹的学名是“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河蟹中的佼佼者,即俗称的“大闸蟹”。八十年代中期,便有大闸蟹输入美国市场,其后当地环保部门以保护本土生态而禁止。加州当局目前所穷于对付的,是禁令实施前后运输或零售过程中的逃亡之蟹及其ABC后代。此前,欧洲的赛纳河与莱茵河也发现了大量的蟹踪,此乃中国旅客入境时携入,遭海关没收后再投河放生的结果。    法律是一回事,好不好吃以及会 不会吃又是另一回事。由于长江口天然产卵场的生态环境在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恶化,亲蟹遭到滥捕致使蟹苗大减,大闸蟹的身价直线上升。尽管近年来人工繁殖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大闸蟹产量持续回升而且价格稳中有降,惜乎蟹苗品质大坏,在国内吃到良种大闸的机会睽违已久。出口蟹则多半是上品,甚至可能是已近绝版的洋澄湖纯种。这老美,竟然用我们销毁翻版光碟的手段,来涂炭那“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的美味,真是暴殄天物,大大地作孽。    老外也不是不吃蟹,只是老外的吃蟹,至今依然停留在“大块吃肉”的初级阶级,一味地注重肉头,强调肉感,例如美国流行的阿拉斯加巨蟹,全然不能领会大闸蟹这一“小鲜”的微妙意境。    自30年代停泊在黄浦江的德国商船把蟹苗带到莱茵河、波罗的海以及泰晤士河水域以来,中国蟹已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海外游蟹家族。我们唯有希望老外能幡然悔悟,捐弃前嫌,让侨蟹们能充分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主流口味。
  铜鼎里的鹌鹑   
  在北京的古玩圈里,老艾以玩得“葛”而著称。套用古玩行话,叫做“杂项”或曰“另类”。    比方说,别人玩鼎,老艾也玩鼎——不过,老艾随手从床底下拉出个四足青铜方鼎,里面偏偏就隆起着那么一堆坚硬而细的小骨骼,鸡不像鸡,鸭不像鸭。老艾说,八成是只鹌鹑。    老艾不是随便说说的。根据王仁湘教授考证,鹌鹑自上古就已入馔,后来便成了满汉全席上的“禽八珍”之一,谢讽《清异录》所记载隋炀帝食谱,见“香翠鹑羹”一道,《红楼梦》里也提到过“糟鹌鹑”。中医相信,鹌鹑肉性平味甘,而民间则把鹌鹑称为“动物人参”,用以治疗小儿疳积和腰膝酸痛,鹌鹑蛋也被视为病后和产后的补品。    至于鼎,就是早期的锅,在闽南方言里,锅就叫鼎。当然,那时能用铜鼎这一国家之典器来炊煮的,基本上非富则贵。    老艾抚摸着那堆骸骨:“当时,这里头很可能正烂煮着一鼎美味的鹑羹。问题是,有人把汤喝完了,还来不及把剩下的骨头处理掉,就出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突发事件……    老艾站起来,指点着他那一屋子宝贝:“干脆,找个好天,往鼎里加上两大碗水,重新炖出一锅鹌鹑汤来。然后,把那张明代方桌在院子里一支,摆上条凳,把鼎放在桌子中间,这仰韶早期的红地黑彩陶碗,盛上点儿葱姜大蒜;喝酒,就用北宋定窑的黑釉大海碗,这碗,武松喝完酒一抹嘴就摔,喝一碗摔一个,眼都不眨。那对钧窑盆子,月白风清,盛汤最合适不过,你我一人一个;乾隆年的那俩官窑描金小碟,忒俗气,就搁点子酱油调料罢。喝过汤,吃罢酒,咱们就饮饮茶,漱漱口,将就点儿,就用成化年胎白瓷盖碗,罢了。”    我拍拍老艾的肚子:“还记得您是哪朝哪代的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老艾笑眯眯地说。
  像粉丝一样的东西   
  第一次读到“鱼翅”这个词,竟然是在鲁迅《拿来主义》文中:“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拿来主义”没弄懂,“鱼翅”二字,倒是在饥饿时代里给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有朝一日能“拿来”一吃。    作为满汉全席上的“海八珍”之一,翅馔是中华料理的巅峰之作,也一直是富贵的象征。在海鲜卖价无比“生猛”、“渔利”这个词分外生动的今天,鱼翅是我认为唯一值得在餐馆里引颈待宰的东西。炮制鱼翅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随园食单》说:“鱼翅难烂,须煮两日,才能摧刚为柔。”在此之前,需经过浸水、焖煮、除异味、去枯骨等一系列复杂的工序。而在“摧刚为柔’的漫长过程中,要加入老鸡、金华火腿、陈皮、瘦肉等物陪炖。即使在工业化的厨房里,一个负责任的厨师要煮出一道及格的鱼翅,至少也要花上五、六个小时。赔不起的时间和心思,就花钱从饭店买回来,也不能说不公道。    鱼翅价格的增值,在于其后期制作。在鱼翅产地之一的马达加斯加集市上,土著居民出售的新鲜鱼翅,每公斤才几块美元。不少人会恨恨地说:“那种像粉丝一样的东西。”当然,也有另一些人在点菜之前会嘟哝道:“先来一碗翅漱漱口。”一份财经杂志曾做过统计,香港十年来鱼翅进口量的增减,与恒生指数曲线之起伏大体上是一致的。    港产片《满汉全席》里,一位美食评审说:“鱼翅带腥,吃起来有一种原始和血腥的味道。”这种“血腥”的味道,一半与价钱有关。前几年,香港公众泳滩的海面发生鲨鱼噬人惨案,有泳客在现场被电视台记者问道:“怕不怕鲨鱼?”泳客悻悻然答曰:“怕,当然怕,而且任何时候都怕。在海里,怕被它吃了;在餐馆里,又怕吃它不起!”
  兔年吃兔   
  中国人有兔年,老外没有,但是中国人和老外都懂得吃兔子。    吾人是吃兔的始创者,在个别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就有兔的化石。早在先秦时代,兔肉就进入体制内的餐单。《礼记·内则》所记周天子食单中,兔子在“膳”类的第五行内,与雉、鹑等并列为王室野味。此外,那时候还流行用兔子制成的调味酱。记载女墓主随葬品清单的马王堆汉墓竹简,亦见以兔等十一品野味制成的腌肉。其他的制法,还有列入《齐民要术》“五味腊”之一的腊兔,《纂异记》里的“兔头羹”,等等。香港的美食作家何国道先生(杜杜)在《中外兔肉食谱之比较》一文中认为“中国人一向以来似乎没有甚么吃兔子的传统”,大概是弄错了。    老外的烹兔技术也不赖,其中又以法国最佳。《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的作者彼得·梅尔,垂涎三尺地提到过兔子馅饼、红酒洋葱烧野兔以及“搀和着兔血的浓醇肉汁”的香料芥末烤野兔。普鲁斯特在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中,甚至还抄下一则焖野兔肉的制法。此外,科西嘉名馔“鲜浓蕃茄洋葱炖肉”(Stufatu),以兔子、鹌鹑、鹧鸪为主料,佐以蕃茄、洋葱、羊乳酪、白酒烂炖,最后在一个暖烘烘的大陶土罐中,先铺一层肉,再堆一层意大利宽面条,就这样一层肉一层面,砌满四层方才上桌。    吃兔的传统在广州从未中断。过去,在从化、增城以及鹿鸣酒家,兔子在秋冬野味餐单上一直占有一席之地。传统的做法,不外红烧或药材清炖。在眼下“一切交给火锅安排”的食风下,兔肉“边炉”开始流行。我在西关的一家小店里打过几次野兔边炉,与普罗旺斯的浓郁相比,另有一番清甜。只是一锅兔肉里头,非要弄上几条胡萝卜,让一桌假仁假义者哭笑不得:下车时,在店门外就见到铁笼里有只白兔乖乖,正“哨”(粤语,指门牙前突)着门牙,抱着半截胡萝卜细啃。这无聊的店家,硬是要塑造“典型环境里的典型动物”,端的欺兔太甚。
  天下第一涮    
 “为了满足羊城人民的美食需求”——这是典型的国企用语。不过,要是被羊肉的“热气”吓得退避三舍,只能在气温足够低的寒夜,沉浸于羊腩煲之类的可怜享受,把对羊肉的正当“需求”变成偶一为之的偷欢,倒也真是浪得了“羊城人”的虚名。    上述“国企用语”摘自北京“东来顺”广州分店的宣传单张。当然,用语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用料。像“东来顺”这种老老实实的国企,用料总是比用语要好得多。涮羊肉其实很简单,无非选料精,切片薄。“东来顺”的肉料,取自内蒙古锡盟十四个月大的小尾黑头绵羊,最适宜于“涮”。过去以人手切肉,对谁家师傅的刀工还有些讲究,现在一概改用机器,每五百克可以切出一百片,比人手切的还薄。因此,北京好吃的涮羊肉,不独姓“东’一家。只是这“居”那“居”的,无不人山人海,头顶上火炉乱飞,脚底下油腻横流。在这个意义上,广州的“东来顺”超过了它在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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