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2006年第1期-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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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其文学质量远远不能与作者早年的《弗兰兹和弗朗索瓦》相比。但对作者来说,重要的他现在找回了写作的乐趣和创作的愿望,他说他现在正在写“一本没有主题的书,没有母亲,也没有父亲,是拿破仑第三时期的一个爱情故事”。但愿他不要再让人们等上七八年。
有关资料:
《在母亲家的三天》第一个句子:
昨晚,黛尔菲娜对我说了一句:“你让大家都感到害怕了”,给一场差点扫了大家的兴的谈话画上了句号。
最关键的句子:
妈妈,好多年了,我一直在想我的小说下个星期就能完成,小说印刷的时候我就有时间去看你了。
最有趣的句子:
大家都以为书中的那位母亲就是你。有朝一日,要是我写一本关于石头的书,他们也会问我那块石头是否就是我。
魏尔甘斯生平:
1941年8月生于比利时,父亲为天主教作家。
1960年在法国《电影手册》编辑部任评论员。
1967年,拍摄第一部长片《阿琳娜》。
1970年,把瓦格纳的《特里斯丹和伊瑟》搬上了布鲁塞尔的舞台。
1973年,在法国伽里玛出版社出版处女作《小丑》,获罗杰·尼米埃奖。
1979年,拍摄电影《肉色》。
1984年,出版《梅杜萨之筏》。
1986年,出版《一个婴儿的生活》。
1989年,出版《我是作家》。
1992年,出版《拳击手的疯狂》获勒诺多文学奖。
1997年,出版《弗兰兹和弗朗索瓦》,获法国语言大奖。
2005年,出版《在母亲家的三天》和《莎乐美》,前者获龚古尔奖。
美国总有一天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阿根廷]丽塔·吉贝特 著 尹承东 译
阿根廷女作家丽塔·吉贝特出版了《七作家》一书,广泛介绍她采访拉丁美洲著名作家聂鲁达、奥克塔维奥·帕斯、阿斯图里亚斯、加布雷拉·因方特、科塔萨尔和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情况。作家对加西亚·马尔克斯采访的最后一部分是在纽约进行的,此处摘取了这次重要采访的一个片段。
问:您住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为什么不住在纽约?
答:我不住在纽约是因为受到签证的限制。1960年我曾以拉丁社记者的身份住在这个城市。当时尽管我没有从事任何与记者身份(搜集新闻和发消息)不符的事情,但在我离开纽约去墨西哥的时候,还是收交了我的居留证并且把我列入了黑名单。没办法,我只好每两三年重新申请一次签证,但每次都是没有任何理由地被拒绝了。现在美国给了我多次进出签证。我想过去那种情况更多的是个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城市,20世纪的纽约既出类拔萃又有点怪诞,因此它最终就变成了对一个人的生活限制:不能到这儿来,哪怕是每年只待一个星期。但是我认为在这个城市居住神经也难以承受,我感到太压抑了。美国是一个了不起的国家,因为一个能建设像纽约这样雄伟壮观的城市——这和政府及国家制度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民是无所不能的。我认为美国人民将会进行一次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而且会进行得很好。
问:《百年孤独》的成功怎样影响了你的个人生活?我记得你在巴塞罗那对我说:“我厌倦了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答:《百年孤独》的成功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人们问我在这部著作出版前后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同,我对他们说:“这本书出版之后,差不多总是又多了400个人围绕着我。”就是说,以前我只是跟朋友们交往,现在又增加了一大帮人要见我,要跟我交谈,其中包括新闻记者、大学生和读者。真是怪事……许多许多读者没有兴趣提问题,只是想谈《百年孤独》。这颇有恭维之嫌。这样的事一个接一个的来,加在一起就给一个人的生活带来麻烦。我很愿意满足所有人的愿望,但是没这个可能,所以我不得不做些小动作……
对吗?比如说,我说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实际上只是换一个饭店。这种事是女明星们干的,我向来对此嗤之以鼻。我不愿意扮演女明星的角色,我对那种形象讨厌透顶。此外,欺骗别人故意躲开他们,还有某种道德问题,良心问题……但是我要安排我的生活,有一个时候我甚至不得不说谎话了。我把这种情况归结成一句话,这句话比你说的那句话还要粗鲁:“我这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真他妈的倒霉透了。”
问:这种树大招风的现象,是不是说人一出了名,大家就一味地来吹捧讨好你了?
答:对,我看就是这么回事。但是,困难的是在实际生活中你怎么来对付这种现象。我不仅要对付那些读过《百年孤独》的人以及他们对《百年孤独》的评价(我听到的高谈阔论太多了),而且还要对付《百年孤独》给我带来的声誉造成的麻烦。我的著作给我带来的名声,似乎使我更像是歌星和电影演员,而不是作家。这一切就是最后把事情弄得越来越玄乎,甚至在我身上发生类似下面这样的怪事。自从我在巴兰基亚的报社里值夜班工作开始,我跟那里的出租汽车司机都是好朋友,因为我经常跟停车在对面人行道上的司机一块去喝咖啡。许多人至今仍在开出租,他们拉我时,不想收钱。但是,有一天,有一个出租车司机显然不认识我,他把我送到家我要付钱时,他非常神秘地对我说:“知道吗?加西亚·马尔克斯就住在这儿。”我问他:“你怎么知道?”他答道:“我经常送他回家。”看到了吗,事情走向了它的反面,狗咬起了自己的尾巴。神话逐渐降临到我的身上了。
问:我读到了一篇文章,说你在写完《族长的没落》之后,将开始写短篇小说,而不再写长篇。
答:我有一个笔记本,用它随时把我想到的短篇故事记下来。现在已经记了60个,我想会记到100个。有趣的是故事本身的加工过程。故事有时来自一句话,有时来自一段生活插曲;有时一刹那间脑子里便形成了一个完整故事,有时好一阵子也想不出什么故事。故事没有什么起点,后来才进来或出去一个人物。我来给你讲一段奇闻,好让你明白我是沿着怎样的神秘之路走向故事。一天晚上,在巴塞罗那,我们家里来了些人。突然停电了。由于是局部停电,我们便叫电工来修理。我用蜡烛为他照着亮让他修理损坏的线路。我问他:“怎么就像见鬼似地一下子就停电了呢?”他对我说:“电跟水是一个道理,打开阀门就出来,一过去电表就记录度数。”就在这一刹那间,我想出了下面这个故事,而且是个完整的故事:
在一个没有海的城市里——它可能是巴黎,也可能是马德里或波哥大——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他们10岁和7岁的两个孩子住在5层楼上。一天,孩子们要求他们的爸爸妈妈送给他们一条带桨的小船。爸爸说:“干吗要我们送你们带桨的小船呢?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拿它干什么?等夏天我们去海边时,我们租船。”听了这话孩子们并没有让步,仍旧坚持要那条带桨的小船,结果父亲这样对他们说道:“如果你们在学校考了第一,我就送你们带桨的小船。”孩子们真的考了第一,父亲买了船。当他们把小船搬到5层楼的家中时,父亲问孩子们:“你们要这条船干什么?”孩子们回答说:“什么也不干,我们就是要这条小船,把它放到房间里。”一天晚上,爸爸妈妈去看电影了,孩子们把电灯泡打碎,电光像水一般倾泻下来,充溢了整个屋子,甚至有一公尺的高度。孩子们把小船搬出来,在卧室和厨房里划起来。待到爸爸妈妈要回来的时候,他们便把小船收起来放回房间,然后打开下水道把光放走,又换好灯泡,给人的印象是……家中什么事也没发生。这场游戏使两个孩子变得是那样的了不起,以致他们逐渐能使倾泻的光达到更高的高度。他们戴上墨镜,给自己安上鳍,在床下和桌子下游泳,在水下钓鱼……一天晚上,人们从街上走过,看到从窗户里倾泻出的光亮溢满大街,便叫了消防队。消防队员打开门时,孩子们已经漂在光上淹死了,因为他们在做这个游戏时是那样的心不在焉,以致光都升腾到屋顶上去了……
请告诉我,你觉得这个完整的故事怎么样?就像我给你说的那样,它是刹那间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的。当然了,由于我讲了好多次,每次我都会发现一个新的角度,改变点什么或者加个细节,但是总的意思是不变的。在所有这一切中,没有什么主观的东西和可预言的东西,我也不知道这种事何时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完全是被想像拖着走,是想像告诉我何时可以何时不可以。
问:你写长篇小说的起点是什么?
答:一个完全出现在视觉里的形象。我想有的作家开始写一部长篇小说是出于一句话,一个想法,或一个概念。我只是出于一个形象。《枯枝败叶》的出发点是看到一个老头带着他的孙子去参加葬礼;《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看到一个老头在等待什么;《百年孤独》是看到一个老头带着他的孙子到马戏团去见识冰块。
问:所有作品都开始于一个老头……
答:我儿时的保护形象就是一个老头:我外祖父。我不是在父母身边长大的,他们把我送到了外祖父家中。我外祖母给我讲故事,我外祖父带我去长见识。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成人的。现在我发现,我总是看到我外祖父的形象朝我展示一些东西。
问:这最初形象的发展过程是怎样的?
答:我把他放在脑子里反复酝酿……那不是一个很自觉的过程。我的所有著作都是在脑子里酝酿了许多年。《百年孤独》我酝酿了十六七年。我动手写的东西都是在脑子里已经想了很长时间了。
问:你写一部著作需要多长时间?
答:还是比较快的。《百年孤独》我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写完了。我认为这是一个恰当的时间。以前我是在工作后的休息时间写,每次都写得很累。现在我已经没有了经济压力,专门从事写作了,我就要舒舒服服地写了;就是说,当感情冲动时才动笔。现在我正在写一部关于一个活了250岁的老独裁者的书。我采取了另外一种写作方式:信马由缰,写到哪儿算哪儿。
问:你在写作过程中改动很多吗?
答:我是边写边改。我最初写东西时是一口气写完,然后把稿子大削大砍。改完后誊清了再改。现在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我认为是一种怪僻。我写一行改一行。这样,一页稿子写完了,就几乎可以送出版者了。如果稿子上出现一个污点或者一个错误,我就不喜欢它了。
问:我真难相信你工作那么有条理……
答:可说条理性非常严格,简直是一丝不苟。你想不到那些稿子有多么干净。此外,我有一台电动打字机。我惟有对工作有条有理,一丝不苟,不过,这几乎是一个感情问题了。我写出的稿子是那么漂亮,那么干净,实在不忍心去改动损坏它。但是,过上一个礼拜我就不喜欢它们了。那时我就可以改动它们了,因为我喜欢的是手头正在工作的东西了。
问:你怎样处理清样?
答:《百年孤独》这部著作,尽管南美出版社的文学部主任帕科·波鲁阿告诉我在清样上可以放手爱怎么改就怎么改,但我只改了一个词。我认为,最理想的是写好一部书先印出来,然后再去改。当一个人把自己的作品寄给出版社,印出来后再读一遍,那就等于是往前进了一步或往后退了一步,这是极其重要的。
选自墨西哥纳瓦罗出版社1971年版丽塔·吉贝特所著《七作家》一书
蛰居康沃尔
黑 马
外国人估计来康沃尔旅游的不多,因为这里没有闻名世界的名胜古迹。但这里却是英国人蜂拥而至的度假胜地,皆因为这里有英国难得的亚热带气候和温暖的大西洋海水沙滩,还有所谓英国的“天涯海角”——Lands End。这里是英国的西南角顶端,竖有标志牌,引得人们纷纷在此留影。
我来康沃尔却纯属偶然,因为我研究劳伦斯的生平,了解到劳伦斯曾在此蛰居一年多,居住在一个海边小村子里。为了实地体验劳伦斯的作品,我才来康沃尔。但这里的景色竟是美得出奇,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这里独特的风情令我着迷,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绝好的去处。
一到普利茅斯港,浓郁的亚热带风情扑面而来。这里有棕榈树,这里有英国其他地方难得的灿烂阳光!汽车从19世纪建成的跨海大桥穿过,一路沿海岸西行,一路上成串的海边石楼小镇,游客如云,海滩雪白,海水湛蓝,分不清谁是游客谁是当地居民,整个康沃尔沿海一路欢腾度假的场景,似乎这个半岛陷入了夏日的狂欢中。
铁路和巴士均以圣艾维斯城为终点站,这座美丽的小山城,条条石子路小巷里都挤满了川流不息的游客,从高处看恰似一条条涌动的溪水,向海边汹涌而去。街边是生意兴隆的餐馆、古董店和咖啡馆、酒肆书屋,稍微僻静的小街上则是风格各异的小门小户住家,往往是门口窗前花篮参差垂落,考究的绣花窗帘下露出些精美的陶器铜器小摆设,一派小家碧玉样。这种房子在英国通通称作村舍(cottage);其中多半是家庭经营的小旅店,店主一家住隔壁,里面有小门与旅店相通。康沃尔气候比较热,这里每家厨房的门都像中国南方沿海一带渔民的住家那样分成两截,下半截锁住,上半截则打开着通风。
康沃尔因为地处海边,民房均用石材所建,山峦起伏,各色石头小楼依山而建,楼前棕榈摇曳,花木扶疏,粗砺与柔媚相映衬,煞是朴素娇憨。这石头与鲜花绿树的小镇在蓝天碧海辉映下显得玲珑剔透。很多人来这里干脆带了帐篷,支在雪白的沙滩上,白天沐浴,晚上听着海浪声入眠,这样度过两天,很是浪漫。
更为让我惊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