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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千里命稿-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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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时当涸际,爱金生,而欲同类之帮扶。
忌:火旺则干涸堪虞,木盛气耗,土重流塞。
秋:值相令。
喜:母旺子相,表光裹莹,见金则澄可爱,火多财盛,木重妻荣。
忌:遇土则混浊可嫌,水多则泛澜堪忧(水既重重方爱得土清平)。木火过多,亦非所宜。
冬:值旺令。
喜:专权司令,遇火则增暖,木盛为有情,见土则无泛滥之忧。
忌:金多无义,土多无恩(惟泛涨时,可籍作堤防)。

原始:南方阳极而生热,热乃生火。
性:属太阳,炎上。
体:积阳之热气反者为火,火虽阳物,阴在其内,故火体内暗。
质:炽烈。
天干:丙丁属火。
地支:巳午属火。
地藏:巳午未寅戌中皆藏火。
生克:受木之生,生火,为水所克,克金。
种类:火分六类,和有喜忌。
(一)强火,当令或繁盛为强,喜金分力,水相济,土泄秀,忌木生火,火加重。
(二)弱火,失令或稀少为弱,喜木生火,火比助,忌金分力,水克熄,土掩晦。
(三)炽火,木多易晦,喜金泄土,木制土,己火生土,土坚重。
(四)晦火,土多易晦,喜金泄土,木制土,己火生土,土坚重。
(五)熄火,金多易熄,喜木生火,忌金加重。
(六)灭火水多易灭,喜土制水存火,木泄水生火,忌金助水,水盛旺。
四季火之喜忌
春:值相令。
喜:母旺子相,见金可以施功,继多无防,木少可得生扶(过多则火炎)。水只宜其两济。
忌:火盛则多伤爆燥,土多则蹇寒无光。
夏:值旺令。
喜:恃势行权,遇金为良工,得土成家穑(金土虽美,缺水则金燥土焦)。逢水则自焚可免。
忌:见火有倾危之虑,遇木有夭折之患。
秋:值囚令。
喜:性息体休,重叠见火而光辉,遇木生,亦有复明之庆。
忌:土重则掩光,水克则陨灭,金多见,其体亦能损伤。
冬:值死令。
喜:休绝形亡,木生而有救效,土制水以为荣,水比则有利。
忌:见金难任为财,水克必以为殃。

原始:中央属阴阳交而生湿,湿乃生土。
性: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喜相济得所,忌太过不及。
体:土包四物,故其体能兼虚实。
质:含散持实。
天干:戊己属土。
地支:辰戌丑未属土。
支藏:辰戌未巳午寅申中皆藏土。
生克:受火之生;生金;为木所克;克水。
种类:土分六类,各有喜忌。
(一)强土,当令或繁盛为强,喜水分力木疏通,金泄秀,忌火生土,土加重。
(二)弱土,失令或稀少为弱,忌水分力,木克制,金泄气,喜火生土,土比助。
(三)焦土,火多易焦,喜水制火,忌木助火。
(四)焚土,火多易焚,喜火制金,水泄金,忌土助金,金坚实。
(五)流土,水多易流,喜火生土,忌水加重。
(六)倾土,木多易倾,喜金制木存土,火泄木生土,忌水助木,木繁盛。
四季土之喜忌
春:值死令
喜:土势虚弱,火生扶,土比助,金能制木为祥(按金多仍能盗土气)。
忌:木太过,水泛滥。
夏:值相令。
喜:土势燥烈见盛水则滋润成功,见水复遇金生,更为有益。
忌:旺火煅炼焦赤,见火复遇木生,则生克无良(惟土太过者,喜木),土多见则蹇塞不通。
秋:值休令。
喜:子旺母衰,不厌火重,炼金成材,最爱木盛,制伏纯良。土多则颇可助力(惟至霜降,则毋用土比)。
忌:金多而耗盗其气,水泛而一定非祥。
冬:值囚令。
喜:外寒内温,木温火暖,则寒谷回春,再加土助,则尤佳。
忌:金水气冷,则冰寒土冻,再加身弱,多损寿元。
强弱篇

论命以日干为主,称之曰身,身之强弱,关系最为紧要,故首论之。
论身强
身强之构成
(一)月令旺相:如甲木日干,生于春冬。
(二)多帮扶:如甲木日干,四柱多水多木(四柱,即年月日是四个干支也)。
(三)支得气:如甲木日干,生于亥年寅日卯时(甲生于亥临官于寅,帝旺于卯,气盛为得气)。
身强之区别
(一)最强:既当令,又多帮扶(当令即月令旺相)。例如:
甲寅 丁卯甲子甲子
甲木旺于春月,又卯为帝旺故当令四柱,又有四木两水帮扶之,故成最强。
(二)中强:仅多帮扶而失令(失令即月令衰弱)。例如:
甲寅癸酉乙亥丙子
乙木死于秋酉月。又为绝地,故失令。然四柱有三水座。木帮扶,故成中强。
仅得令而少帮扶。例如:
甲寅丙子壬寅丙午
壬水旺于冬,子月又为帝旺,故得令,然四柱全无别位金水帮扶,故亦成中强。
(三)次强:既不当令,又少帮扶,但年日时支得气。例如:
辛亥丁酉甲寅丁卯
甲木死于秋,故失令天干又全无水木帮扶,仅亥年长生寅日临官,卯时帝旺,酉月受胎,皆得气,故成为次强耳。
身强之喜忌
身强喜抑,抑之构成原因有四:
(一)受克:即克我,如甲木见金克。
(二)被泄:即我生,如甲木见火泄。
(三)被分:即我克,如甲木见土分。
(四)气衰:如甲木见辰巳午未申酉戌(见甲木篇论气条)。
身强忌扶,扶之构成原因有三:
(一)受生:即生我,如甲木见水。
(二)得授:即同我,如甲木见木。
(三)气盛:如甲木见亥子丑寅卯(见甲木篇论气条)。
论身弱
身弱之构成
(一)月令衰弱:如甲木日干,生于夏秋。
(二)多克泄:如甲水日干四柱多金多火。
(三)支失气:如甲木日干,逢巳年午日申时(甲木病巳死午绝申,气衰,为失气)。
身弱之区别
(一)最弱:既失令,又多克泄,例如:
戊申庚申甲午庚午
甲木死于秋(最衰)。故失令,四柱又有丙火之泄,四金之克。故成为最弱。
(二)中弱:仅多克泄,而当令。例如:
丙辰庚寅甲午庚午
甲木日干,四柱虽有三火之泄,两金一克,然甲木旺于春(最旺),颇当令,故即成为中弱。
仅失令而少克泄。例如:
甲寅丙子丁卯己巳
丁火虽死于冬(最弱)。而失令,然四柱并不复见水克与土泄,且有四木两火之帮扶,故亦成为中弱。
(三)次弱:既不失令,又少克泄,但年日时支无气。例如:
辛巳辛丑壬寅癸卯
壬水旺于冬,当令,天干又有两金一水之帮扶,仅巳年壬绝。寅日壬病,卯时壬死,丑月壬衰。四支失气,故即成为次弱。
身弱之喜忌
身弱喜扶,扶之构成,见前论身强之喜忌。
身弱忌抑,抑之构成,见前论身强之喜忌。
六神篇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设名目,不便推详,五行阴阳生克之代名词也。自有此代名词立,执五行生克以衡量人命。弥觉如应斯响。盖比喻适当。莫此六神若也。但五行生克比和,有伤官、七杀、正官、食神、偏财、正财枭神、正印、比肩、劫财等名目,共有十类。而神止取六者,何也。盖比肩劫财,不能成格,而偏正财。偏正印,又称曰财印既舍比劫而再合并财印,是以神共有六耳。
伤官
伤官之构成
我所生,而与我异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丁火,木能生火,丁火为甲木所生。而甲为阳性,丁为阴性,阴阳相异,故丁即甲之伤官。
按甲见丁见午,乙见丙见巳,丙见己见丑未,丁见戊,见辰戊,戊见辛见酉,已见庚见申,庚见癸见子,辛见壬见亥,壬见乙见卯,癸见甲见寅,皆为伤官。
伤官浅解
甲木见丁火伤官。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丁仗甲势,以发越甲木之秀气,故人多聪明干练。然而独以伤官名者,何也?盖甲木以辛金为正官。正官者,如一县之有邑宰。人民居其治下,方喜得有规范,不敢肆意妄为,为非作恶。而丁火见辛金正官,乃仗势以克伤之,故曰伤官。如人不服官管,必欲尽解除其一身之束缚,见官星而必欲克伤这。故伤官格大都好傲好潜,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力克胜任,否则人无拘否,尽蔑法越规,咨意妄为,无恶不作矣。信如是,使一理复居治下,则严刑峻法。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故伤官者,必有大过人之才遇,而亦复有大惨酷之奇祸也。
伤官之能力
泄身,生财,敌杀,损官
天下事,有利必有弊。利弊之区别,即在当与不当耳。六神既有能力,匹配上既有当与不当,则必有利弊。既有利弊,又有喜忌,缘各述利弊喜忌如后。
伤官之利
泄身:日干强。财官无气,即以强为患,遂爱伤官。伤官能发越日干之强气,使尽行外露也。例如:
癸丑 乙卯乙亥丙子
乙木春生,又多水木之生扶,自喜时上内火伤官之泄身,吐秀,否则直一顽木耳。
生财:身强财弱,尤爱伤官。伤官能流通日干之气。生起财来。俾为己用,例如:
戊寅甲寅乙亥丙子
旺木成林,戊土之财,受克太深,幸喜丙火伤官泄木生土,流通日干之旺气而又救护财星之不足,厥功伟矣。
敌杀:杀重身轻,举动尽为牵制,亦爱伤官。伤官能敌杀存身,使一身得以自由。例如:
戊子辛西乙酉丙子
秋本凋零,最畏辛金七杀之克伐。幸有丙火伤官制敌杀,稍解日元之危。
损官:官重身轻,举动尽为束缚。亦爱伤官,伤官能损官存身,使一身得以舒适。例如:
庚申甲申乙卯丙戌
初秋乙木,叠见阳金之克,最即官重身轻。丙火伤官,可以制金抑官。虽无扶弱之能,却有锄强之功,亦足取焉。
伤官之弊
泄身:日干弱,遂怕伤官。一身自顾不暇,何堪再见伤官耗盗。例如:
辛丑丁酉乙卯丙戊
乙木日元,见金之克伐,火之耗盗,土之磨折,又当仲秋死令,衰弱可知,然则丙火伤官之泄身,自亦忌神耳。
生财:财太旺,尤怕伤官。身且不能任财,何堪再见伤官生财。例如:
丙申戊戌乙旺乙卯
土重木折,财旺身轻。丙火伤官之生才正如虎添翼,助桀为虐,可畏哉,可畏哉。
敌杀:身强杀浅,即怕伤官。身方假杀为权,何堪再见伤官敌去。例如:
丙寅辛卯乙亥癸未
春木方旺,地支成木局。月上辛金七杀,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乃又为丙火伤官所敌,减色非轻。
损官:身重官轻,亦怕伤官。身方以官为尊,何堪再见伤官损害。例如:
甲寅丙寅乙卯庚辰
八字中木居其五。林林总总,全恃时上庚金正官,伐木成材,不幸火伤官克庚,与上例同一贻憾。
伤官所喜
生身:日干强,受伤官,既见伤。喜见财以流通之。日干弱。怕伤官。既见伤,喜印绶以制伏之。
生财:身强则弱,爱伤官,既见伤,喜财多以生发之。身弱财多,所伤官,既见伤,喜印绶以制之。
敌杀:杀重身轻,爱伤官,既见伤,喜比劫食伤以生助之。身强杀浅,怕伤官,即见伤,喜见财以和解之。
损官:官重身轻,爱伤官,既见伤,喜比劫食神。以生助之。身强官弱,怕伤官,既见伤,喜见财以和解之。
伤官所忌
泄身:日干强,爱伤官。既见伤,忌见印以克去之。日干弱,怕伤官,既见伤习再生财,转辗泄弱。
生财:身强财弱克伤官,既见伤,忌见印以克去之。身弱财多,怕伤官。既见伤,忌再生财。转辗泄弱。
敌杀:杀重身轻,爱伤官,既见伤,忌财旺生杀。身强杀浅,怕伤官,既见伤,忌比劫食伤以生助之。
损官:官多身弱,爱伤官,既见伤,忌财旺生官。身重官轻,怕伤官,既见伤,忌比劫食伤以生助之。
七杀(七杀一名偏官)
七杀之构成
克我而与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庚金。金能克木,甲木为庚金所克。而甲为阳性,庚亦为阳性。阴阳同类,故庚即甲之七杀。
按甲见庚见申,乙见辛见酉丙见壬见亥,丁见癸见子,戊见甲见寅,己见乙见卯。庚见丙见巳,辛见壬见午壬见戊见辰戌,癸见己见丑未皆为七杀。
七杀浅解
七杀者,又名偏官。二阳相克,二阴相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又以其隔七位,而相战克,故曰七杀。七杀者惨覆无恩,专以攻身为尚。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制裁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杀。必须制合生化,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了,以成威权,造就大富大贵之命者。设使生化不及,日主衰弱,七杀重逢,其祸不胜俱述。若七杀祇一,制伏重重,倘运再行制伏,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亦无所施其技矣。
七杀之能力
耗财,生印,攻身,制劫
七杀之利
耗财:身弱印轻财重,遂爱七杀,以杀能耗财,并能助印也。例如:
丁卯甲辰辛卯戊子
辛金囚于春,群木旺于春,一望而知其为财重身轻。戊虽生辛乃被克于甲,则唯丁火七杀,耗甲木之旺财,生戊土之衰印独建其功矣。
生印:身印并衰,最爱七杀,杀能生印,使印再生身也。例如:
戊寅甲寅辛卯丁酉
春日之金无力。虽有酉金戊土帮扶,乃戊为。甲克,卯为酉冲而又旺木成林以财多身弱为患,所幸丁火七杀泄甲木之旺财,生戊土之衰印,使印再生身。极尽补偏救弊之妙矣。
攻身:目干旺甚,过旺则身无所依,即爱七杀。七杀虽攻身,身力能任,可以假作权威也。例如:
辛酉丁酉辛酉甲午
秋月辛金,再见三酉一辛,强旺达于极点,妙有丁火七杀。炼金而成器,攻身以作威,从此为有价值之命局矣。
制劫:身强财弱,复见劫财,克财之极,亦爱七杀。七杀能制伏劫财,使不败也。例如:
丁酉庚戌辛酉甲午
一重甲木正财,为当令之庚金劫财,掠夺殆尽,幸有丁火七杀制劫财,论其功用,制劫为第一,救财为第二,换之制劫即所以救财也。
七杀之弊
耗财:日强印重财轻,即怕七杀,杀既耗财,又助印也。例如:
丁丑庚戌辛丑乙未
辛见重土,幸有月上庚金这协助,未遭埋没,而称身印两强。乙木偏财,以丁火七杀之耗。致未遂疏土之功,八字仍属偏枯。则七杀耗财之咎,在所难辞焉。
生印:日弱印强,尤怕七杀,印多则身寡,而成母多子病。堪再见七杀,生印克身。例如:
戊戌己未辛未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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