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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芙蓉-2003年第2期-第17部分

小说: 芙蓉-2003年第2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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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的事,但谁要把白粉递到面前来我保证跟他翻脸。虎头,我最好的兄弟,就是毁在这上头的,所以我格外见不得这玩意。烟也不抽的。酒,只喝药酒,能补气。就是在色上面有点收不住,但绝不会蠢到自伤身体的地步。像有个家伙,脱光了和四个女人干,结果被送进医院吊盐水,好了也是元气大伤,再也补不回来的,真的是宝里宝气。讲到吃,我是出名的讲究。从小没吃到什么,现在挣钱又是拿命在换,不吃好一点,怎么对得起自己?不过光有钱没用,还要懂得吃,否则伤胃。那些光知道胡吃海喝不晓得搭配不讲究时令的人,我向来是看不起的。吃这玩意,色香味当然很重要,但排在第一位的还是个补字。药补不如食补,但也不能乱补,还要看时令看气候。现在满街都是夏天吃狗肉冬天喝蛇胆酒的爷们。这些人都补倒了。狗肉性燥,夏天去吃,不虚火急窜才怪;蛇胆性凉,也不太适宜在冬天喝。有一次没忍住,把这道理摆出来讲了一通,却招来哈哈大笑。道上的一个大哥拍着我的肩头说,现在有空调,冬天夏天可以倒过来,怕个鸟。他也不想想出了门太阳还是太阳北风还是北风。算了,跟他们没什么说的,埋头自己吃自己的得了。我吃起东西来特慢,苏丽说我跟狼一样,恨不得要把每一点肉每一块骨头嚼到没有才肯咽下去。不过后来她也拣了我的样。两个人经常点一条蛇,再配两个小菜,一道汤,细细地吃上两个钟头。我最看不惯满满地点上一桌,最后什么也没吃到的人。吃要吃得精,因此要吃得专。吃狗肉就吃狗肉,吃王八就吃王八,不要什么都想尝到,最后什么都没尝出个味来,肚子却差点胀破。饭前最好来点水果,清清肠胃,或来点汤垫垫底,饭后嘛,喝喝茶,打打牌,或者去河边唱唱卡拉OK。等到消化得差不多了,再去洗个桑拿,找个顺眼的妹子共同运动。这么说我是个懂得享受的人。是的,因为人生苦短,而我的生命可能更为短暂。 
  在苏丽之前我有过不少女人,阿红是第一个。初次见面时我土得要命,一身新买的西装在身上绷得贴紧,袖口上的商标都没有剪掉。闻到满鼻的香气就勾下脑袋,不敢去看。 
  这是红姐。虎头介绍道,一派老手的口吻,其实他才大了我两岁。 
  哟,还是个伢子!阿红笑得肆无忌惮。 
  听到这话我就火了,抬起头,眼里射出的目光把她吓了一跳。但阿红很快镇定下来,抽出支烟点燃。虎头在她耳边低声讲了两句,她又咯咯地笑了起来,让我更加恼火。后来就剩下我们两个,面对面的,却不说话。青烟从她的红嘴唇一口一口地漾出,搞得满屋都是。 
  我不喜欢你抽烟? 
  你讲什么? 
  我不喜欢闻到烟味。 
  你有毛病……喂,你干什么?喂…… 
  我也没干什么,只不过抢下烟甩在地上,然后箍紧她。这是我第一次。完事后去掏钱,却被她拦住,反而发了我一个红包。看到我瞪大眼睛,她又笑了,伸手摸摸我的脸,这是规矩,你一定要收下。 
  这是什么规矩,我他妈的一点都不懂。出门后愤愤地把红包甩进河里。管它是什么规矩,反正我不用女人的钱。 
  不管你爱不爱听,我都想说说对女人的看法。女人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什么都有。但在我眼中,无非是犯贱的和不犯贱的,顺眼的和不顺眼的。有的女人天生命贱,你对她好一点她还反而不自在,甚至昂着张脸扳翘。你要是踩她两脚,她却眉开眼笑地缠上来,低声下气来伺候你。有的女人看一眼你就晓得不能对她轻薄,不仅如此,你简直还应该尊重她。我还要补充的是,犯贱的不一定是美容院的小姐(比如说阿红,我从不认为她贱),有时更多的倒是那些所谓正派人家的千金(比如虎头的码子刘艳梅)。讲到顺眼不顺眼,各人标准不同,但无疑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秤。这杆秤很可能不是后天刻意去打造的,而是天生就摆在那里。比如我看苏丽就很顺眼,看到刘晓庆就烦躁,虽然她们都属于漂亮一路。对此我说不出什么道理,也不想去寻根究底。反正看到顺眼的就想法子接近她,看到不顺眼的就远远避开,就这么简单。 
  刘艳梅是我惟一看不顺眼却又无法避开的女人。十三岁时就让人开了苞,不是被强奸,而是主动与人合作。十五岁认识虎头时,还在读初二(她留了一级)。虎头当时才出道,还没混出什么名堂,突然有个女学生来投怀送抱,而且还是某局长的千金,当然大喜过望,以为拣了个元宝。等到弄明白刘艳梅是什么货色后,已是烂牛屎上身,甩也甩不脱了。我始终搞不懂为什么刘艳梅那么喜欢跟我们这些烂仔和。她出身那么好,样子嘛,虽然我看不顺眼,但还是要讲句有味。就算读书不发狠,她老爸也会想办法弄个自费指标让她上大学的,找工作什么的大概也不劳她费心。她前途似锦却偏要往烂泥地里滚。我是没机会才到这条路上来的,所以我想不通。 
  十六岁那年我埋葬了奶奶,从县里跑到市里,举目无亲,晚上就缩到桥洞里或水泥管中睡,冻得要死。一百来块钱没能维持多久。我几次吃饭都被敲了诈诈——老板欺负我是个小孩,而且操的不是本地话。他们讲我吃饭太吃得多了,要另外算钱,结果饭钱还超过了菜钱。这件事我现在想起都寒心,并且,要是再听到有人宣讲人性本善,就一定会往地上猛吐一口掉头而去。那些老板我都记得的,能找到的后来我都找过了。其中一个发了,开了间不小的餐馆。不过有一夜餐馆的门窗玻璃全部报销。有仇必报不仅是道上铁打的规矩,而且是我的天性。十六岁那年,仇恨的火焰第一次燃烧不可遏制,烧红了我的眼睛。我注视世界的目光愤怒而冲动,因此我走上了月黑风高的打劫之路。 
  首次打劫不是为了钱,而是一把刀。当我向那个小地摊一步步靠近时,心在胸膛中狂跳。我甚至怀疑蹲在地上的那个小摊主已听到心跳的声音。但他只是表情呆滞地抽着烟,根本没料到有个人会看中他摊上的破铜烂铁并打算冒着风险来搞抢劫。小摊上躺着五花八门的铁器,有锤子,有扳手,甚至还有一把用来开石的铁钎。水果刀就躺在铁钎旁边,一尺半长,一泓寒水似地卧在那。肩头被撞了一下,我的心几乎被撞出来。一看,还好,不是警察。这个冒失的学生伢子被我瞪了一眼,骇出满脸笑容,连声用普通话说对不起。我再次意识到自己很恶,也就不那么胆怯,大摇大摆地走到摊前。摊主突然摆出微笑,让我一时不知所措。 
  都是些好货,他指了指地下。 
  蹲下去,我拿起水果刀,份量不重,很顺手。 
  不锈钢的,快得很。 
  不用他讲我也晓得这把刀快得很。 
  五块钱,要么? 
  我抿紧了嘴唇。 
  你到底要不要。不要就放下,莫看来看去。 
  抬头看了他一眼。摊主手一抖,烟从指间掉了下来。眨眼间我已跑出十几米远。风和行人迅速往后退去。我憋足了劲,拼命摆动双臂,往棋子桥那边蹿去。我异常担心桥洞下有个警察全副武装在等着我,结果什么都没有。现在回想起当初的这一幕,倒有点笑自己过于紧张。其实根本不用跑的,拿起那把刀我完全可以悠然漫步而去。在这个世道中,没有谁会蠢到去追一个手中拿刀的烂仔的,就连摊主本人也不会。这把刀也许连两块钱都不值,如果去追的话,却很可能把命送掉。现在的人都太精了,爱钱,但更加怕死。在短暂的打劫生涯中,我算是看透了这一点。 
  讲实话,虽然我打架厉害,但若是真的去搞那些一米八的大块头,还是有些心虚的。但心虚归心虚,搞还是要搞的。本来我可以找些其他的目标,比如说老人、妇女,还有那些仗着家里有钱到处摆谱的初中生。但面对弱小者我无法下手,真的搞了我会看不起自己的。没办法啦,我只好耐心地等待真正的目标出现。已经有一天没吃饭了,胃空得难受。所幸身上的棉衣虽然土,却很保暖。又一阵冷风袭来,我缩了缩脖子。一男一女互相靠着往桥洞这边走过来。女的穿得很鲜艳,在夜色中像团火在燃烧。男的起码有一米七五,似乎打着领带。两个人小声地说着什么,不时发出笑声。这让我妒火中烧,从黑暗中跳了出来,站在他们面前,一声不吭,只有手中的刀子闪烁寒光。 
  出乎我意料,那个男的主动把钱掏出来,动作不慢。 
  三百元钱就这样轻易地到了手。立刻我坐公共汽车到城市的那一头,找了家店子,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 
  接下来的生意很顺,一个星期之内就捞了五千块,最后一次搞下两千。那个留着日本胡子的中年人很镇定,他说,小兄弟,钱你拿去。其它的你拿着也没用,不如还给我。 
  包里装着张身份证,还有一张硬硬的卡片。我想我拿着真的没什么用,抽出票子后便退给他。中年人的眼睛即使在黑暗中也闪闪发亮。他的风度让我佩服,也有些惭愧。转身我匆匆逃离。 
  五千块是笔巨款,面对它我简直有点手足无措。想来想去决定留五百块,其余的存银行。去存钱时我特意换上新买的西装,还理了个平头。我自觉形象很好,挺起胸往一个叫人民银行的地方钻。其实在路上还看到过其它银行,有个叫工商银行的,还有个叫建设银行。不过我想自己既不是商人,又没搞建筑,恐怕是没有什么资格往这些地方蹿的。只有人民银行这几个字贴心。我虽然不怎么学好,但总还是人民中的一员。于是兴冲冲地往里面闯。 
  传达室里坐着一群人,围着个火炉扯白话,没怎么注意到我。穿过传达室,走出两步后,我才听到背后有人喊,找哪个的? 
  被喊回传达室后,我气冲冲地说,我是来存钱的。 
  室中的人们立刻像鸭子一样大笑起来。我瞪着这些变形的脸,不晓得讲错了什么。 
  这里不存钱。你快走。 
  银行里未必不准存钱?我向那个耍我的人靠近一步。 
  有个戴眼镜的胖子抬起头来,慢条斯理地说,除了我们这里,其它的银行都可以存钱。 
  胖子不像在蒙人。我百思不得其解地走出传达室。正好斜对面有家小银行,门上框着中国农业银行几个字。犹豫了一下后我对直走过去,边走边想,我不是商人,不是包头,是农民总可以吧? 
  半个小时后我才从小银行走出来,内衣口袋里多了张活期存折,硬硬的很扎实。才出门口,我就被撞了个满怀。那家伙连声说对不起,一双手却摸到我上衣内口袋里来了,那儿塞着五百块钱呢。想也没想我就一膝头撞在他小腹上。这是从街边电视中拣来的,很有效,那人马上蹲了下去。 
  旁边立刻围过来三个人,都是比我大不了多少的。他们很会围,分开来各占一个点,成半弧形,合拢来就会像网一样把我兜住。不过我一点都不怕,我练出来了。我可不能让他们合拢然后像收拾一条死鱼那样把我收拾掉,我抽出了刀。 
  一尺半长的刀,舞得快时刀光暴涨就有两尺长。在打斗中我可没这么精确地计算过。打斗时热血冲脑,一切只看得见一个轮廓。那张网迅速裂开。我冲了出去,飙进一条小弄子。背后有人在追。搞冲刺快过我的人不多,但我不耐烦跑长了,那样子会气喘吁吁的很没劲。拐过一个角落我就停下,身子贴在墙上,拿刀的手上有几滴血,但那不是我的。 
  脚步声迅速逼近。只有一个人。他跑得太急了,在拐弯的时候都没减速。不过他有经验,没有贴墙跑。看见我时他想定下,却没刹住。这样的时机怎敢放过,更何况他手上也现出把刀子。刀子很快掉在地上,还有一截手指。不过那人很硬扎,还要对冲过来,我只好一肘顿在他颈上。生理卫生我学得不错,晓得那里有条大动脉。他果然栽倒在地上,瘫了一样。 
  后面跟上来的瘦高个看到这场面,脸都白了。我晓得他没量,又不敢溜掉,冷笑一声,走开了。 
  在个小旅馆里我躲了三天,整个人都发了霉。第四天洗了澡后,我决定去找个好一点的馆子美美地吃上一顿。这个鸟馆的伙食太差了,吃是吃得饱,但我现在讲口味了。有钱跟没钱就是不一样。没钱的时候屁都没得吃,还讲口味? 
  阳光有些冷,但我浑身发热,所以觉得很舒服。我说过我身体里有把火。尽管才洗了冷水澡(这让旅馆的老板眼睛发直——我是站在他院子里直接用水管冲的),火又开始旺起来。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住的地方(总不能老是住旅馆吧),还有,女人的问题(想到这两个字我就面红耳赤,火全烧上来了)。但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吃的问题。是到个普通的店子里,还是到个大餐馆中真正地奢侈一回?我犹豫不决。关键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而是大餐馆堂皇的气派令我自惭形秽。那应该是绅士淑女出入的高贵场合,像我这样的小混混也配去?不过我又想进去。高中我上不了,大学我进不了,未必连餐馆都进不得么?未必我生来就这么命贱?我不信。 
  有人拍我的肩。我迅速往旁边一跳,只差没把刀抽出来。还好,来人不是昨天那帮人中的,而且笑得很友好。 
  我叫虎头。那天你跟人打架,我看见了。你很厉害。交个朋友吧。 
  这人确实像只老虎,但我不能就这么信了他。凭什么? 
  凭我跟那帮人有仇。虎头见我还不信,挽起袖子,指着左臂上的一条疤,这就是他们砍的。 
  疤很长,在阳光下通体发亮。他眼中露出怨毒之色。再看看周围,没发现昨天那几个人。我点点头,我要去吃饭,一起去么? 
  他要到对面的一家餐馆中去,我却拉着他跳上迎面驰来的公共汽车,随便在一个站下了车,再绕来绕去找到一家叫“贵鲜”的大餐馆,挺起胸闯了进去。 
   
  虎头的真名叫许金亭,跟虎毫不沾边。大家都忘了他的真名,都喊他虎头。道上的人大都有个诨名,花头三大洋狗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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