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有涯愿无尽-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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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个社会问题(或中国问题),至今年近五十,积年所得,似将成熟一样。这成熟的果实是:
一是基于人类生命的认识,而对孔孟之学和中国文化有所领会,并自信能为之说明。
一是基于中国社会的认识,而对于解决当前大局问题,以至复兴民族的途径,确有所见,信其为事实之所不易。
前者必待《人心与人生》、《孔学绎旨》、《中国文化要义》三本书写定完成,乃为尽了我的任务。后者虽有《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乡村建设理论》(一名《中国民族之前途》)、《我努力的是什么》(最近在香港发表)三书出版,已见大意,仍有待发挥和奔走努力,以求其实现。
孔孟之学,现在晦塞不明。或许有人能明白其旨趣,却无人能深见其系基于人类生命的认识而来,并为之先建立他的心理学而后乃阐明其伦理思想。此事唯我能做。又必于人类生命有认识,乃有眼光可以判明中国文化在人类文化史上的位置,而指证其得失。此除我外,当世亦无人能做。前人云:“为往圣继绝学,为来世开太平”,此正是我一生的使命。《人心与人生》第三本书要写成,我乃可以死得;现在则不能死。又今后的中国大局以至建国工作,亦正需要我;我不能死。我若死,天地将为之变色,历史将为之改辙,那是不可想象的,万不会有的事!
一班朋友在港,时刻感到生命的受威胁,不独为炮火无情,更怕敌人搜捕抗日分子。所以我们偷渡出来,到达澳门旅馆的一夜,同行友人都色然而喜,相庆更生。然我只报以微笑,口里却答不出话来。因为我心中泰然,虽疑虑的阴影亦不起,故亦无欢喜可言也。又我身上的名片,始终未曾毁弃,到都斛时,随手便取出应用。正为我绝不虑到遭遇敌人搜查的事。
我相信我的安危自有天命。何谓天命?孟子说的明白:“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凡事都不是谁要他如此,而事实推移(时间的),机缘凑合(空间的),不期而然。察机缘之凑合,来自四面八方;寻事实之推移,更渊源远至无穷。这其间没有偶然,没有乱碰,于是就说作“天命”。而事之关系重大者,其推移似尤难得恰好,机缘尤难凑拢,一旦或成或毁,就格外说它是天命而非偶然了。
我说“我的安危自有天命”,包含有两层意思。头一层是自信我一定平安的意思。假如我是一寻常穿衣吃食之人,世界多我一个或少我一个皆没关系,则是安是危,便无从推想,说不定了;但今天的我,将可能完成一非常重大的使命,而且没有第二人代得。从天命上说(从推移凑合上说),有一个今天的我,真好不容易;大概想去前途应当没有问题(没有中变了)。——这一自信,完全为确见我所负使命重大而来。
再一层是:万一有危险,我完全接受的意思。前一层偏乎人的要求(主观),未必合于天的事实(客观)。事实结果如何,谁亦不能包办得来。万一推移凑合者不在此,而别有在,那么,便是天命活该大局解决民族复兴再延迟下去,中国文化孔孟之学再晦塞下去。我亦无法,只接受命运就是了。或者我完全看错了。民族复兴,并不延宕,文化阐明,别有其人。那怪我自己糊涂,亦无所怨。——这一意思是宾,是对前一自信的让步而来。
总之,我把我的安危一付之于天,不为过分的计虑(自力所不及,而偏斤斤计虑即为过分)。我尽我分(例如尽力设法离险),其余则尽他去,心中自尔坦然。在此中(在坦然任天之中),我有我的自喻和自信,极明且强,虽泰山崩于前,亦可泰然不动;区区日寇,不足以扰我也。
我处险境中的心理,大致如是。若看了不甚了解,待他日长进,再去理会。
后记
此文原系家书,其中有些话不足为外人道(指《处险境中我的心理》一段)。但既然被友人拿去在桂林《文化杂志》上发表了,亦不须再。其中狂妄的话,希望读者不必介意,就好了。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60节 回忆调查李闻案
1946年初与民主同盟部分同志合影。前排自右至左依次为:史良、张澜、沈钧儒与作者。
回忆参加调查国民党暗杀李闻案
1946年7月11日李公朴先生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暗杀,7月15日闻一多教授在参加李公朴先生追悼会后又被特务杀害身死。
李是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民主教育运动副主席。闻也是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云南省支部常委暨宣传部主任。民盟中央这两位重要成员接连死于政治谋杀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国内外很大震动,对民盟自然也是很大的打击。
一、要求共同调查
暗杀事件发生时,我驻南京民盟总部,担任民盟秘书长,主持民盟中央工作,正是奔走国共和谈最紧张的时候。
李公朴被杀害的消息于12日传到南京,民盟中央有许多负责人正在上海,我只得先以个人身份对新闻界发表谈话说:“公朴先生被害,无疑是为了当前政治斗争,尽管真凶没捕到,好像无法证实国民党特务之所为,但此事无待申说,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政治是这样黑暗,统治者已经超过法律,用恐怖手段行其统治。”不料四天之后,闻一多又被杀害。
18日,我又以民盟秘书长的名义发表书面谈话:“李闻两先生都是文人、学者,手无寸铁,除以言论号召外无其他行动。假如这样的人都要斩尽杀绝,请早收起宪政民主的话,不要再说,不要再以此欺骗国人。”我又说:“我个人极想退出现实政治,致力文化工作……但是,像今天这样,我却无法退出了,我不能躲避这颗枪弹,我要连喊一百声:取消特务。我倒要看看国民党特务能不能把要求民主的人都杀光……”在宣读完这个书面谈话之后,出于对国民党特务的卑鄙凶狠的行径的愤恨,我在记者招待会上说:特务们!你们有第三颗子弹吗?我在这里等着它!
二、赴昆明调查
国民党做贼心虚,自始至终不肯同意派人与民盟共同进行调查。拖到8月初,只同意由民盟自己派人去调查,政府给予交通的便利和调查时的便利,并由国民党中央党部派一名秘书“协助工作”。
民盟本打算派罗隆基去,后来传言说罗不能去,去将死在昆明。后来决定由我与民盟副秘书长周新民一同去调查此案。
8月3日我们二人会同国民党中央党部派出的秘书张寿贤由南京先飞重庆,因换乘飞机延误,6日才到昆明,开始工作。
国民党为了做出“重视”此案的姿态,也为对我们的调查进行阻挠,此时也派了一批军警宪大员飞去昆明“查办”。记得他们当中有陆军总司令顾祝同、顾的参谋长冷欣、宪兵司令张镇、警察总署署长唐纵等。此外参加“查办”此案的还有已在昆明的云南主席卢汉、昆明警备司令霍揆彰。
我们到昆明后立即约见他们,但他们故意拖延,屡次推拖,改动会见日期,使我们无法及时开展工作,至8月9日才见到他们。我们见他们主要是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要求将此案移南京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因为李闻案是一政治性谋杀案,普通法庭是审理不了的。这个要求我们在南京时即向国民党提过,现在重提自然也是无结果的,但这是一原则问题,我们不能不表明。在不能同意移南京审理的情况下,我们又要求不要急于定案。
8月13日顾祝同和卢汉出面宴请我们,有冷欣和张镇等作陪。此时顾祝同告我暗杀李的凶犯未捉获,闻案的凶犯已捕到,后日即可开庭审判。当晚收到省法院通知,说15日“公审”,邀我们去“观审”。我们当即回信说不同意这种“公审”,但既经邀请,我为借此机会作调查,准备参加,并提出增加民盟云南支部负责人之一的冯素陶一人参加“观审”。
三、如此“公审”
增加冯素陶“观审”得不到同意,只有我与周新民二人去参加15日的“公审”。“公审”时到的只有被邀的不过二十余人,下午人更少;其中记者只二人,且均为国民党中央社的。《大公报》派来昆明的记者申请参加,也无理地被拒绝。“公审”时出庭的被告只有暗杀闻一多的两名凶犯,名汤时亮和李文山,据说是昆明警备司令部的两名中下级军官。真正的凶手是不是他们?谁也不清楚。我曾要求将闻一多被杀时受伤的他的儿子闻立鹤用担架送来法庭,以便辨认凶手和作证。但直到“公审”收场后,参谋长冷欣才要张寿贤秘书转告我们说,军法处去医院,院方出具证明,认为闻立鹤“伤势未好”,不宜出庭。所以审理中只有法官与被告之间的一问一答,问答完了即算审理完了。在被告回答法官的提问时,他们在公堂上做了一番演说,说“闻一多是卖国贼”,说他在李公朴追悼会“骂了军人”,他们二人出于一时“气愤”,故刺杀他,此事与他人无关,云云。闻案就这样审理了一番,草草了事。结束时也未说明是否审理完毕。李公朴一案,则因为凶手根本不曾“捉拿归案”,更是不了了之。
“观审”毕,我即致函顾祝同,说明我们旁听后认为疑窦颇多,请他们不要急于定案,并索取一份审讯记录的抄件,但始终不曾给我们。
19日顾祝同再次宴请。饭罢入另室谈话,我问:15日“公审”一天,好像是已经审完,可是为何又不宣判?如果不算审完,是不是将再审?顾迟迟答不上来,末后低声对我说:我也还做不得主。
四、阻挠与封锁
同时,国民党在下面又采取种种办法,阻挠我们调查,对我们进行封锁。
本来早在李闻案发生之前国民党特务即散布谣言,制造打击民主力量的借口,空气已十分紧张。张贴在街头的反动刊物和壁报说,民主党派要与地方势力“联合起来暴动”,夺取被国民党由龙云手中收去的政权,说“李闻加入了共产党”,“闻一多组织了暗杀团”,种种胡言乱语。在这种情况下,6月底民盟组织不得不多次举行招待会,说明我们的主旨是“和平建国,民主团结”,说明民盟为非暴力革命团体,从来反对暗杀暴动。
待7月11日和15日李闻两位被暗杀后,昆明的空气更加紧张。潘光旦、楚图南、费孝通等各位不得不住进美国驻昆明领事馆。像这样人人自危的状况,当然使我们不便或无法与许多调查对象接触。我们到昆明后,即住在商务酒店,店里此时早已先住进了许多“客人”,我们的出访,或有人来访,一举一动,当然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有一天我在酒店中餐厅吃早点,偶然遇见孙福熙君。孙是著名作家孙伏园(福元)的兄弟。孙福熙曾为中国旅行社编辑过旅行杂志,而这家商务酒店正是由中国旅行社经营的,因此他也住在酒店内。彼此早相识,见面怎能不打招呼?两人互致问候,寒暄几句,也就分手了。谁知竟被特务注意。据孙事后对我说,在我们谈话后,特务立刻将孙找去盘问,问他:你与梁某人是什么关系?你向他说了些什么?孙万没有料到在大庭广众之中,这样一般的交往,也要受到如此盘查,赶忙解释说:梁某人以前在北京大学教书,他是先生,我是学生,只是师生关系,彼此多年不见,这是偶然相遇云云。我还记得,当时缪云台先生正在昆明,他是重庆政协会议的社会贤达代表,我本想借此机会彼此见见面。这本是与调查无关的活动,但也未能实现,后来缪云台先生派了某纱厂经理来见我,说“有事”不能来。像这样的处境,我们的调查工作是很困难的。
但是我们通过种种途径,通过美国领事馆,搜集到许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足以说明这是国民党特务谋杀了李闻两位。
五、报告调查结果
李闻案的调查在国民党的阻挠下再也不能进行下去,而“公审”是否继续进行又无期,22日我们即由昆明飞返南京了。
8月25日我在上海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报告调查经过和结果。我说:可以用吞吞吐吐四字来说明此案。一是李案“未捉获凶手”,只拿出闻案来“公审”,是李案“吞”而闻案“吐”。二是承认是昆明警备司令部两个中下级军官干的,这是“吐”。但是出于凶犯“个人气愤”,这样就“吞”去了暗杀的主谋者。三是“公审”只许中央社记者参加,这是“吐”。但拒绝《大公报》记者及其它报社记者参加,这是“吞”。四是“公审”好像审判完结,这是“吐”;但问是否再审,他们答不出来是“吞”。在这报告中,我还作了三个预言:一、李案政府一定不了了之,因为闻案推不脱,才说是警备司令部军官干的,但是出于“一时气愤”,李案不好再说是特务出于同样原因干的。二、闻案不会再审了,也不会正式宣判。三、两个凶手在执行死刑时,定有两个替死鬼。
后来此案的了结与这些估计大体不差。
末后我们将调查经过与所得写成《李闻案调查报告书》,印发各界,揭露国民党特务的罪恶,要求取消特务机关。有关调查的种种情况,可以找此书查阅。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61节 追记和毛主席的谈话(1)
1938年1月在延安与毛泽东谈话。
我于1938年1月初旬访问延安和毛主席的谈话,曾记述之于当年所写《告山东乡村工作同人同学书》(由乡村书店在武汉印发)。其后在香港《光明报》发表《我努力的是什么》一长篇连载又述及之。前后详略不同,可以参看。今为此文主要是追记1946年3月我又访问延安的谈话,以及1950—1952年间在北京几次晋谒时的谈话。
在北京的谈话,每次总是主席派车来接到中南海颐年堂主席寓所的;1953年秋9月以后就没有了。
一、1946年3月访问延安的谈话纪要
先要说此次去延安的动机。那是在重庆的旧政协开过后,我宣称不参加将要组织的联合政府,为求得中共方面的同意而必须去访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