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沉思集 作者:[法]笛卡-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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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休伦人是位于加拿大与美国之间的休伦湖边的人。
③“可是”,法文第二版是“可是我还要说”。
第三点,既然你还不确实知道上帝的存在,而你却说,如果你不首先肯定地、清楚
地认识上帝存在,你就不能确实知道任何东西,或者你就不能清楚、分明地认识任何东
西,那么这就等于你还不知道你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因为,按照你的说法,这种认
识取决于对一个存在着的上帝的清楚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你还没有在你断言你清楚地认
识你是什么的那些地方证明过。此外,一个无神论者清楚、分明地认识三角形三角之和
等于二直角,虽然他决不信上帝存在,因为他完全否认它,他说,假如上帝存在,那就
会有一个至上的存在体和一个至上的善,也就是说,一个无限;然而,在一切种类的完
满性上都是无限的那种东西排除其他全部不论是什么东西,不仅排除一切种类的存在体
和善,而且也排除一切种类的非存在体和恶。可是〔事实上〕仍然有许多存在体和许多
善,也仍然有许多非存在体和许多恶。对于这种反驳,我们认为你应该给以答辩才好,
以便使得不信神的人再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再没有什么可以被利用作为他们的不信神
的借口。
第四点,你否认上帝能够撒谎或欺骗,尽管有些经院哲学家主张相反的论点,比如
伽布里埃尔(Gabriel)、阿里米奈西斯(Arimin-esis),以及其他一些人,他们认
为,从绝对的意义上讲,上帝撒谎,绝对地说,也就是说他向反对他的意志和反对他的
指令和决定的人们表示什么东西,就象他通过他的先知不加条件地对尼尼微人说:再有
四十天,尼尼微①就要被毁掉,当他说了许多其他事情都没有实现的时候,这是因为他
不愿意象这样的一些话按照他的意愿或者按照他的指令实现。如果他使法老②硬了心肠
并且使他瞎了眼睛,如果他把一种撒谎的精神放在先知之中,你怎么能说我们不能受他
的骗呢?难道上帝不能对待人跟一个医生对待他的病人和一个作父亲的人对待他的孩子
们一样吗?这些不管是哪一个都经常欺骗,不过永远是深谋远虑地、有益地欺骗。因为,
如果上帝把真话毫不顾忌地都告诉我们,要有多么坚强的精神力量才能够受得住? ①尼尼微是古代亚述国首都。
②法老是古代埃及国王的称号。
真正说来,为了你在你认为认识得清楚、分明的东西上受骗而假想一个骗子上帝,
这是多么不必要啊!因为受骗的原因可能是在你,虽然你没有想到。因为你怎么知道总
是受骗或者十分经常地受骗不是你的本性如此呢?你认为你在清楚、分明地认识的东西
上肯定从来没有受骗,而且你也不能受骗,你这是从哪里知道的?因为有多少次我们看
到有些人在他们以为比看见太阳还清楚的一些事物上弄错?由此可见,需要把清楚、分
明的认识这条原则解释得非常清楚、分明,让凡是有理智的人今后不会在他们相信知道
得清楚、分明的事情上受骗;否则,我们还看不到我们可以靠得住地保证任何事物的真
实性。
第五点,如果意志按照精神的清楚、分明的光明引导行事时,决不会达不到目的或
者失败;如果相反,当它按照理智的模糊不清的认识行事时,就有达不到目的的危险,
那么请你注意人们似乎由之而可以推论出土耳其人和其他不信基督的人不仅在不接受基
督教和天主教上不犯错误,甚至在接受基督教和天主教上由于他们把真理认识得既不清
楚,也不分明,因而也犯错误。尤有甚者,如果你所建立的这条规律是正确的,它只能
被容许意志接受非常少的东西,因为用你为了做成一种不能有任何怀疑的可靠性而要求
的这种清楚性和分明性,我们几乎什么都认识不了。所以,请你注意,你想要坚持真理,
可是你没有做更多必要的证明,而且你没有支持真理,反而把它推翻了。
第六点,在你对前一组反驳的答辩中,你得出的结论似乎不正确,你的论据是这样
的:我们清楚、分明地理解到属于什么事物的常住不变的、真正的本性,或本质,或形
式的东西,这可以真正被说成或者被肯定是属于这事物的;可是,在我们足够仔细地观
察了上帝是什么以后,我们清楚、分明地理解他之存在是属于他的真正的、常住不变的
本性的。结论是应该这样下:所以,在我们足够仔细地观察了上帝是什么以后,我们就
能够说或者确认这个真理,即上帝之存在是属于他的本性的。这并不等于说上帝事实上
存在,而只能说他应该存在,如果他的本性是可能的或者不相矛盾的话,也就是说,上
帝的本性或本质不能领会为没有存在性,这样,如果这种本质存在,他就实际上存在。
其他的一些论证也和这个论证一样:如果在上帝之存在上没有矛盾,那么上帝存在就是
肯定的;而在上帝之存在上没有矛盾,所以等等。可是问题在于小前提,即:上帝之存
在没有矛盾,我们的对手中有些人就怀疑,另外一些人就否认。还有,你的推理的这句
话被假定是正确的,即:在我们足够清楚地认识或观察了上帝是什么之后;可是,这句
话并没有被大家所同意,因为你自己也承认你不过是不完满地懂得无限。关于他的其他
一些属性也应该说是这样;因为,既然凡是在上帝里边的东西都完全是无限的,那么什
么精神能够非常不完满地懂得上帝里边一点点东西?你怎么能够足够清楚、分明地观察
了上帝是什么呢?
第七点,我们在你的《沉思集》里找不到一个字是关于人的灵魂不死的,然而灵魂
不死是你应该主要加以证明的,并且应该对它做一个非常准确的论证来使那些其灵魂不
配不死的人们感到狼狈,因为他们否认灵魂不死,也许憎恶灵魂不死。可是,除此而外,
我们还担心你还没有足够地证明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区别,就象我们已经在我们第一
个意见里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在第一个意见上还要补充一点,即:从灵魂与肉体的这个
区别上似乎不能得出灵魂是不可毁灭的或不死的这个结论来;因为谁知道灵魂的本性是
不是按照肉体性生命的长短而受到限制呢?而且上帝是不是曾经衡量了它的力量和它的
存在性使它和它同肉体一起完结呢?
先生,就是这些东西,我们希望你在它们上面给以更多的阐明,以便读过我们所评
价为非常精细、非常真实的《沉思集》能够给大家都带来好处。这就是为什么,如果在
你把问题解决完了的时候,在首先提出几个定义、要求和定理之后,你再按照几何学的
方法(你在这方面是非常内行的)对这一切加以结论,以便你的读者们得以一下子、一
眼就能够看出可以满足的东西,并且你用对上帝的认识来充实他们的精神,那就会是一
件非常有益的事情。
第一哲学沉思集
著者对第二组反驳的答辩
先生们:
我读了你们对我关于第一哲学的小论文所提出的意见后感到很满意。因为这些意见
使我认识到你们对我的好意,你们对上帝的虔诚和你们为了增强上帝的光荣所采取的关
心。
我不能不感到高兴的是,不仅你们判断了我的理由值得你们的检查,而且你们没有
提出什么反对这些理由的东西,对此我觉得我能够回答得相当轻松一些。
第一点,你们提醒我回想一下我把物体的观念或虚影抛弃掉了以便结论出我是一个
在思维着的东西,怕的是也许我认为由此而得出结论说我不过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
这并不是老实的、真诚的,而仅仅是一种精神的虚构。可是我已经在我的第二个沉思里
指出过我已经想得够多了,因为我在那个地方使用了这样的话:可是,也有可能发生由
于我不认识而假定不存在的那些东西,事实上同我所认识的我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一点
也不知道,关于这一点,我现在不去讨论,等等。通过这几句话,我想要特别告诉读者
们的是,在这个地方我还没去追查灵魂是否和肉体不同,我仅仅是检查灵魂的哪些特性
是我能够有一种清楚、可靠的认识。虽然我在那里指出许多特性,我不能无分别地接受
你们接着说的话:我却不知道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是什么。因为,虽然我承认我还不知
道这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是否与物体不同,或它是否就是物体,我并不承认因此我就对它
毫无认识;因为谁曾对任何一个东西认识到那种程度以致他知道在它里边的除了他认识
的东西以外就没有任何别的了?可是我们认为最好是我们认识这样的一个东西,在这个
东西里边有着比我们所认识的更多的特性。这样,我们对我们每天与之谈话的那些人认
识得比我们只认识他们的名字或面貌的那些人就有更多认识。
不过我们并不认为我们对后者就毫无认识。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已经足够说明了
下面的事实,即不连带人们习惯归之于物体的那些东西而单独被考虑的精神,要比不连
带精神而被考虑的物体认识得更好一些:这就是我在第二个沉思里打算去证明的全部东
西。
可是我很明白你们想要说的,即关于第一哲学我只写了六个沉思,读者们很奇怪在
头两个沉思里我仅仅结论出我刚刚说的东西,他们会觉得太贫乏了,不值得拿出来去见
世面。
对此我仅仅回答说,我不担心那些带着判断来读我写过的其余部分的人们会有机会
怀疑我是缺乏材料,而是,我认为非常有道理的是:那些要求特别加以注意、应该被彼
此分开去考虑的东西,是否分开放在几个沉思里了。
因此,为了达到对于事物的一种坚实的、可靠的认识,除了在建立什么之前,先去
习惯一下怀疑一切,并且特别怀疑那些物体性的东西,我不知道有什么更有益处的事,
尽管在很久以前我读过几本由怀疑论者们和科学院士们关于这方面写的书,而且这和我
咀嚼已经叹嚼过的一块非常平常的肉一样令人作呕。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我没有能够逃
避在这方面做一个完整的沉思。我想要让读者们不仅要用必不可少的时间来读它,而且
要用几个月,或者至少几个星期来考虑它谈到的一些东西,然后再读别的,因为这样一
来我就不怀疑他们从书的其余部分得到更大的益处。
还有,由于我们直到现在对于属于精神的东西没有任何观念不是非常模糊、和可感
觉的东西掺混在一起的,并且由于这是人们之所以没有能够足够清楚地理解关于上帝和
灵魂所说的任何东西的首要原因,因此我曾想,如果我指出为什么必须把精神的特点或
性质同物体的特点或性质分别开来,以及必须怎么去认识它们,那么我就做了不少工作
了;因为,虽然不少人已经说过,为了很好地理解①非物质的或形而上的东西,必须把
精神从感官摆脱出来,可是就我所知,还没有人指出过用什么办法才能做到这一点。不
过我认为,这样做的真正的、唯一的办法已经包含在我的第二个沉思里了,可是这种办
法是这样的,即:这种办法使用一次是不够的,必须经常检查它而且长时间地考虑它,
以便把精神的东西和物体的东西混为一谈的习惯(这种习惯是在我们心里扎根一辈子的)
得以用把它们分别开来的一种得自几天时间的锻炼的相反的习惯来抹掉。这就是我认为
在第二个沉思里不去谈论别的方面的东西的十分正当的原因。 ①法文第二版:“领会”。
你们在这里问我怎么论证物体不能思维。如果我回答说我还没有谈到这个问题,就
请你们谅解我,因为我只有等到第六个沉思才开始谈到这个问题。我是用这几句话谈到
的:我能够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一个别的东西,就足以确定这一个东
西和那一个东西有分别或不同,等等,后面不远的地方又谈到:虽然我有一个肉体,我
和它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过,一方面我对我自己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即我
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没有广延,而另一方面,我对于肉体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
即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而不能思维,所以肯定的是这个我,也就是我的精神或我的
灵魂,即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肉体有分别的,它可以没有肉
体而存在。在这上面很可以加上一句:凡是能够思维的就是精神,或者就叫做精神。由
于物体和精神是实际上有分别的,那么任何物体都不是精神。所以任何物体都不能思维。
肯定是,在这上面我看不出有什么是你们可以否认的;因为,你们否认我们清楚地领会
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另外一个东西就足以知道它们实际上是有分别的吗?那么把实在分
别的什么更可靠的标记给我们吧,如果能够给得出任何一个的话。因为你们怎么说呢?
你们说那些东西是实际有分别的,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不需要另一个而能够存在吗?
可是我再问你们,你们从哪里知道的一个东西可以不需要另一个而存在?因为,为了这
是分别的一个标记,它就必须被认识。也许你们会说:感官使你们知道,因为你们看见
一个东西没有另一个东西,或者你们摸到了它,等等。可是对感官的信任比对理智的信
任更不可靠;
一个同一的东西有可能用不同的方式给我们的感官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或者在
几个地方或者表现为几种样子,这样它就被当做是两个。最后,如果你们还记得我在第
二个沉思的末尾关于蜡所说的话,你们就会知道物体本身不能真正地被感官认识,而只
能被理智认识;因此,感觉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另一个东西无非是一个东西的观念,即
这个观念和另外一个东西的观念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