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沉思集 作者:[法]笛卡-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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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地方去找这样的人,他回答说他之确信这条真理不是因为他的的确确知道这一点,他
不是从决无错误的论证使他非常相信这一点?尤其是,可以认为毕达哥拉斯、柏拉图、
阿几米德、欧克里德以及其他一切古代数学家都会做出这样的回答,我觉得他们之中没
有一个人会提出来上帝以确认像这样的一些论证的真理的!不过,因为这话也许你不是
对别人说的,而只是对你自己说的,再说,也因为这是一件可赞扬的、虔诚的事,那么
就不必再多说了。
对第六个沉思的反驳
论物质的东西的存在,以及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
一、你说物质的东西,就其被视为纯粹数学的对象来说,是能够存在的。关于这一
点,我不想在这里多说,虽然物质的东西是构成数学的对象,而纯粹数学的对象,例如
点、线、面、以及由点、线、面构成的不可分割的东西,不能有任何实际的存在性。我
只就你再一次在这里把想象和纯粹智力活动或构思区别开来这一点来说;因为,我以前
曾说过,这两个东西似乎是同一种功能的两种活动,而假如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
那只能是多一点和少一点的问题;事实上,请你注意我是怎么用你所提出的话来证明它
的。
你前面说过,想像不是别的,只是思考一个物体性的东西的形状或影像;而在这里
你认为领会或理解就是去思考一个三角形,一个五边形、一个千边形、一个万边形、以
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一些物体性的东西的形状;现在你把它们做了这样的区别,你说想像
是能知官能对物体的某种用心,而智力活动不要求这种用心或精神专注。因此,当你单
是毫不费力地把一个三角形领会为有三个角的形状时,你把这叫做智力活动;当你用某
种努力和专注,把这个形状表现出来,观察它,检查它,把它领会得清清楚楚、细细致
致,分别出三个角来时,你把这叫做想像。从而,既然你真是非常容易地领会到一个千
边形是一个有一千个角的形状,而不管你用了多么大的精神专注都不能把所有这些角都
清清楚楚、细细致致地分辨出来,不能把它们都表现出来,在这方面你的精神的模糊的
情况并不比你观察一个万边形或一个有很多边的其他形状时轻一些,因此,你说在千边
形或万边形上,你的思维是一种智力活动而不是想像。
虽然如此,我看不出有什么能阻止你把你的想像以及你的智力活动扩展到千边形上
去,就如同你对于三角形所做的那样。因为,你的确做了某种努力用某种方式去想像那
么多角组成的这种形状,虽然它们的数目多到使你没有办法领会得清楚;再说,你的确
用千边形这个词领会了一个有着一千个角的形状,但是这不过是这个词的力量或意义的
一种结果,并非由于你是领会而不是想像这个形状的一千个角。
可是在这里必须注意,清楚的程度之消退和模糊的程度之增长是如何循序渐进的。
因为,肯定的是,你对一个正方形比对一个三角形将表现,或者想像,或者甚至领会得
更模糊些,但是比对一个五边形更清楚些,而对五边形又比对正方形更模糊些,比对六
边形更清楚些,如此类推,一直到你再也不能清清楚楚地提出什么东西来时为止;因为
到那时,不管你有什么样的构思,那个构思既不能是清楚的,也不能是明晰的,到那时,
你在精神上也就不再想去做任何努力了。
因此,如果当你清清楚楚地、比较专注地领会一个形状时,你愿意把这种领会方式
一总地叫做想像和智力活动;而如果当你的构思模糊,当你用很少的精神专注或毫无精
神专注地领会一个形状时,你愿意只用智力活动这一名称来称呼它,当然你这样做是可
以的;但是你没有理由因此建立一种上面所说的那种内在认识,因为,你把某一种形状
领会得有时更强烈些,有时不那么强烈,有时领会得清楚些,有时模糊些,这对于这种
内在认识不过是一件偶然的事。的确,如果从七边形和八边形起,我们愿意达到其他一
切形状一直到千边形或万边形,同时如果我们愿意留心最清楚和最模糊之间的每一个等
级的话,我们能够说得出到什么地方或哪一个形状上想像就停止了而只剩了智力活动吗?
难道我们不是将看到一个同一的认识的一种连续不断的过程,随着这一认识的模糊的程
度和疏忽的程度不知不觉地增加和增长而它的清楚的程度和专注的程度也逐渐减少吗?
还有,我请你观察一下,你如何贬低了智力活动,并且把想像抬高到何种程度;因为,
当你把忽略和模糊给予智力活动而把各种清楚、明晰、勤奋都归之于想像时,你不是想
贬低一个、抬高一个,还会是什么呢?
你后来说:在你心里的想像能力,就其有别于领会的能力来说,对你的本质,也就
是说,对你的精神的本质,决不是必要的。然而,如果二者只是一个同一的能力或功能,
其功用的不同只在于一个多一点,另一个少一点,这怎么可能呢?你接着说,精神在想
像时转向物体,而在领会时观察自己或自己心里的观念。可是,精神如果不是同时转向
什么物体性的东西或什么由物体性的观念所表象的东西,怎么能转向自身、观察任何观
念呢?因为,事实上,三角形、五边形、千边形、万边形、以及其他一切形状,或者甚
至所有这些形状的观念,都是物体性的,精神只有把它们领会为物体性,或者按照物体
性的东西的方式来领会时才能够思维它们。至于我们认为是非物质性的东西的观念,例
如上帝、天使、人的灵魂或精神等的观念,的确,我们心里所有的这些东西的观念都或
者是物体性的,或者差不多是物体性的,它们都是从人的形象和其他一些非常简单、非
常轻微、以及非常不容易知觉的东西(例如风、火、或空气)的形像抽出来的,就像我
们所说过的那样。至于你说的,你猜测有什么物体存在着,这不过是可能的事,对于这
句话,用不着多说,因为这句话不可能是老老实实说的。
二、这以后你谈到感觉,你首先列举了你通过感官所认识的和你当做真实的而接受
下来的一切东西,因为大自然似乎是那么告诉你的。紧接着你又谈到某些经验,这些经
验把你对于感官的信仰全部推翻了,以致把你弄到我们在第一个沉思里所看到的那个地
步,即怀疑一切事物。
可是,我并不打算在这里争论我们的感官的真实性。因为,错误或虚假倒不是在感
官里,感官并不主动,它只是接受影像,只是按照影像对它表现的那样,按照影像由于
当时感官、对象、环境等情况而必然地应该对它表现的那样把它们提供出来。错误或虚
假是在判断里,或是在精神里;判断或精神没有给予应有的周密细致对待,没有注意到
离得远的东西只是由于离得远或由于别的原因,而应该比它们离我们较近时显得小和模
糊;在别的情况下也是这样。虽然如此,不过,不管错误来自何处,必须承认有错误;
问题只在于是否我们真地永远不能确信感官使我们知觉的任何事物的真实性。
不过,的确我看不出应该费很大力气来解决一个由日常那么多的例子决定得那么明
白的问题;我只回答你所说的,或不如说,你所反驳的问题:千真万确的是,当我们在
近处观看一座塔,我们差不多可以用手摸到它的时候,我们不再怀疑它是方的,虽然当
我们离开稍远时,我们曾经以为它是圆的,或至少曾经怀疑它究竟是方的还是圆的,或
者是其他什么形状的。
同样,在手或脚截去了以后,还会感觉到手疼或脚疼,这种感觉有时就欺骗了把手
或脚截去了的人,这是由于动物性的精气的原故,这些精气以前惯于被带到这些肢体里
面,在那里引起感觉。不过,四肢健全的人在手上或脚上新近受了伤时,千真万确地感
觉到手上或脚上疼痛,不可能有所怀疑。
同样,我们不是在醒着就是睡着,的确在睡觉的时候我们有时就受骗,那时我们觉
得好像看见了一些东西,而实际上并没有看见;但是我们也并不总是做梦;当我们真地
醒着时,我们就非常有把握,决不再去怀疑究竟我们是醒着还是在做梦。
同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天性使我们能够在我们觉得是最真实的事物上弄错,但是
我们也知道天性使我们能够认识真理;我们虽然有时弄错,比如当一种诡辩把我们迷惑
住了,或当我们看见一根棍子一半插在水里时;但有时我们也认识真理,比如在几何学
的论证里边,或在一根棍子在水外面的时候;因为这些真理太明显了,不可能让我们有
所怀疑;即使我们能够不信任我们其他一切知识的真实性,但至少我们不能怀疑这一点,
即一切事物给我们表现得就像它们给我们表现的那样,而且它们那样地表现给我们也不
可能不是非常真实的。并且虽然自然似乎给我们提供出许多为理性所告诉我们不要去相
信的东西,但这并不能去掉现象的真实性,并不能使这件事不是真的,即我们把什么东
西看成我们所看见的那样。不过,在这里不是去观察理性和感官的刺激怎样矛盾,以及
是否也许像左手没有自持之力而用右手托住它那样,或者像什么别的样子。
三、你随后就进到问题里面来了,但是你好像仅仅轻微地接触了一下;因为你接着
这样说:可是现在既然我开始更好地认识了我自己,开始更清楚地发现了我的来源的创
造者,那么我真地就不认为我应该糊里糊涂地接受感官好像告诉我的一切东西;不过我
也不认为我应该把什么都统统拿来怀疑。
你这话说得有道理,我想毫无疑问,你的思想一向是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
你继续说:首先,因为我知道凡是我所清楚、分明地领会的东西都能像我所领会的
那样是上帝产生的,只要我能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别的东西,就足以
确定这一个东西是和那一个东西有分别或不同的,因为它们可以分开放置,至少由上帝
的全能把它们分开放置;至于什么力量把它们分开,使我把它们断定为不同的东西,这
倒没有关系。对此我没有什么别的话可说,只有一点:你是用一个模糊的东西来证明一
个清楚的东西,更不要说你所得出的结论中有某种模糊不清的东西。我也不去反驳你:
必须事先论证了上帝存在以及他的能力能够达到哪些东西上去,然后再来指出他能做出
你所能够清清楚楚地领会的一切东西。我仅仅问你是否清楚、分明地把三角形的这个特
性,即最大的角对最大的边,同另外的一个特性,即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分开来领会;
你是否因此就相信上帝能够把这个特性同另外的一个特性分开,使三角形能够有时有这
个特性而没有那个特性,有时有那个特性而没有这个特性。不过,为了让我们不要在这
上面谈得太多,也因为这个分别对于我们的问题关系不大,你接着说:从而,就是因为
我确实认识到我存在,同时除了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之外我又看不出还有什么别的东
西必然属于我的本性或属于我的本质;因此我确实有把握断言我的本质就在于我是一个
在思维的东西,或者就在于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就是思维。就是
在这里我想要停一下;不过在这上面只要重复一下我关于第二个沉思所说过的话就够了,
要不然就等一等看看你想怎么论证。
这就是你得出来的结论:而且,虽然也许(或者不如说的确,像我即将要说的那样)
我有一个肉体,我和它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过,因为一方面我对我自己有一个清
楚、分明的观念,即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没有广延,而另一方面,我对于肉体有
一个分明的观念,即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而不能思维,所以肯定的是:这个我,也
就是说我的精神,或者是我的灵魂,也就是说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
同我的肉体有分别的,灵魂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这无疑是你想要达到的目的。既然全
部问题主要在于此,那么就有必要在这里停一下,看看你怎么去解决。首先,这里的问
题在于区别人的精神或灵魂和物体;但是你是指什么物体说的呢?当然,假如我理解得
不错的话,那就是由肢体组成的粗浊的肉体;因为,你的话是这样说的:我有一个肉体;
我和它是结合在一起的;不久以后你又说:我,也就是我的精神,肯定是同我的肉体有
分别的;等等。但是,精神啊!我请你注意,问题可是并不在于粗浊的肉体上。我最好
是按照某些哲学家的想法那样来反驳你是像希腊人叫做——现实、形式、种类,以及用
普通话来说,身体的样态的那种完满性;因为,的确,有着这种想法的人是不能认为你
同肉体比形状或别的什么东西同它的样式更能分别开来成分得开;不管你是人的全部灵
魂也罢,或者你是像希腊人称之为——可能的或被动的理智那样的一种外加的能力或力
量也罢。但是我愿意把你对待得更自由一些,把你看作是能动理智;甚至把你看做是可
以分得开的;虽然这不是他们所想像那样的分开。因为,既然这些哲学家以为这个能动
理智是世界上所有的人甚至所有的东西都有的,它作用于可能的理智,使可能的理智去
知,就如同光作用于眼睛,使眼睛去看一样(由此他们习惯于把能动理智比做太阳的光,
因而把它视为外来的,来自外边的东西);因此我呢,我就宁愿把你看作(而且我看得
出你很喜欢这样)是个精神,或者是一种特殊理智,你在肉体里面统治着。我再说一遍,
问题不在于知道你是否可以同这个粗浊的肉体分得开,因此我不久以前曾说过,没有必
要借助于上帝的能力来使你把你分开领会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