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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译林 2007年第6期-第31部分

小说: 译林 2007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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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想过。” 
  “莱特纳小姐,你的证词表明2005年9月8日,你与博曼大夫一起住在他波士顿的公寓里。” 
  “是的。” 
  “是怎么住进去的?博曼先生请你搬去一起住的吗?” 
  “不完全是。” 
  “你们有没有讨论过同居可能会产生的好处和困难?” 
  “没有。” 
  “实际上是你自己决定搬进去的。是吗?” 
  “嗯,既然我每晚都在那儿过夜,还有必要付两处房租吗?”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没跟博曼大夫商量,自作主张搬进了他的公寓。是吗?” 
  “他也没抱怨什么,”莲娜气呼呼地说。“他每晚都开心得很呢。” 
  “我是问你,是不是自作主张搬进去住的?” 
  “是,我是自作主张搬进去的,”莲娜气急败坏地说。“他喜欢得很呢。” 
  “这点要博曼先生作证的时候才能确定,”伦道夫边说边查看笔记。“莱特纳小姐,2005年9月8日晚上,乔丹·斯坦霍普先生打电话来说明太太病情的时候,博曼大夫有没有提到纽顿纪念医院?” 
  “没提到过。” 
  “他有没有说过,去斯坦霍普家比直接去医院好,因为斯坦霍普家离音乐厅近一点。” 
  “没有。他根本没有提到医院。” 
  “你和博曼大夫到了斯坦霍普家之后,你是在车里等他的吗?” 
  “不是。博曼先生让我进屋给他打下手。” 
  “据我所知,你当时拿着便携式心电图仪?” 
  “是的。” 
  “你们到了斯坦霍普太太的卧室以后,发生了什么事?” 
  “博曼大夫开始对斯坦霍普太太实施抢救。” 
  “当时他看上去很担心吗?” 
  “他肯定很担心。他和斯坦霍普先生立即叫了一辆救护车。” 
  “据我所知,当他实施抢救的时候,让你为病人做人工呼吸。” 
  “是的。他教过我怎么做。” 
  “博曼大夫看到病人的症状以后,担心吗?” 
  “非常担心。病人浑身青紫,瞳孔很大,而且没有反应。” 
  “据我所知,救护车很快就将斯坦霍普太太送到了医院。你和博曼大夫怎么到的医院?” 
  “我开他的车。博曼大夫搭救护车去的。” 
  “他为什么要搭救护车去?” 
  “他说如果病情有变,他可以及时处理。” 
  “过了很久你才见到他,那时候斯坦霍普太太已经去世了吧?” 
  “是在急诊室见到他的,当时他身上溅了不少血。” 
  “病人去世了,他气馁吗?” 
  “看上去情绪不高。” 
  “也就是说,博曼大夫竭尽全力救治病人了。” 
  “是的。” 
  “当他发现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显得很沮丧。” 
  “我觉得应该说是郁闷,可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事实上,我们回到公寓之后,那个星期五晚上过得很不错。” 
  “莱特纳小姐,请允许我问一个私人问题。在我看来,你是个很有个性的女人。在你生气的时候,你有没有说过什么言不由衷的话,或者说夸大了你的感觉?” 
  “是人都会这样的吧,”莲娜笑得有点勉强。 
  “那天晚上,博曼先生接到传票之后,是否有些难过?” 
  “非常难过,我从没见他这样过。” 
  “生气吗?” 
  “非常生气。” 
  “在这种情况下,按你的话说,他‘嘴上没有把门的’,对佩欣斯·斯坦霍普有很多不恰当的评论,有没有可能只是说气话。你想,他那天晚上竭尽全力抢救她,在她死前这一年里,基本上每星期就要出一次门诊。” 
  伦道夫停下来,等莲娜回答。 
  半天没有声音,戴维森法官说道,“原告证人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刚才你提问了吗?”莲娜显然有点迷惑。“我没听清。” 
  “再问一遍,”戴维森法官说。 
  “我的意思是说,博曼大夫接到传票当晚,对佩欣斯·斯坦霍普的那番评论实际上反映了他内心的焦虑。他对病人的真实情感体现在他任劳任怨,在一年时间里几乎每星期都上门诊疗,体现在她去世当晚竭尽全力地抢救她。我的问题是,莱特纳小姐,你觉得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也许吧。我不知道。也许你应该问他。” 
  “我肯定会问他的,”伦道夫说。“但我首先想弄清楚,你现在还住在博曼先生租住的波士顿公寓里吗?” 
  杰克侧过身,跟亚历克西斯耳语道,“伦道夫的有些问题和评论很尖锐,托尼·法萨诺本应该强烈反对的。以前他总是很快就上钩了。不知道这次怎么了。” 
  “也许早先莲娜作证的时候,法官跟双方律师私下谈过。双方各自让一点,才公平嘛。” 
  “嗯,这话很有道理。”杰克说。“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伦道夫都已经尽力了。”杰克继续往下听,伦道夫开始很有技巧地盘问莲娜,当医疗事故案发,克雷格搬回家住之后,她是什么感受。杰克很清楚伦道夫的思路,他在构建莲娜“弃妇”的形象,这样陪审团就会认为她之前的证词是出于愤恨,因此不足以采信。 
  杰克跟亚历克西斯耳语道,“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说实话。如果我现在溜出去,你介意吗?我想打场篮球锻炼一下。但如果你希望我留下来,我就留下来。我觉得最糟糕的部分已经过去了。接下来她只不过是自毁形象。” 
  “去吧!”亚历克西斯真诚地说。“去锻炼一下!我很感谢你一直陪着我,不过我现在很好。出去放松一下吧。法官过一会儿就要宣布休庭了。他一般都是4点左右结束。” 
  “你确定你没事吗?”杰克问道。 
  “确定,”亚历克西斯说。“我跟孩子们早点吃饭,不过你回来的时候肯定有吃的。不着急,但要当心,克雷格打球的时候经常受伤。你有钥匙吗?” 
  “有钥匙,”杰克说。他凑过身子,迅速拥抱了她一下。 
  杰克站起身来,向跟他同一排座位的人小声借过,慢慢走到过道上,随即往佛朗哥习惯坐的座位看了一眼。让他吃惊的是,佛朗哥不在座位上。尽管杰克没有停住脚步,但他还是在旁听席上搜寻着这个流氓的身影。等杰克到了门边,他转过身,再次迅速扫视了一下旁听席。佛朗哥不在。 
  杰克用背部顶开门,倒退着走出法庭。没有在老地方看到佛朗哥让他有点不舒服。他不由得担心是否会在某个狭小局促的地方撞见他,比如地下停车场。几年前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他可能不会多想。眼下他还有两天就要举行婚礼了,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的了。除了自己,他现在还要多考虑一个人,因此要格外谨慎,也就是说,要做好准备。前一天他就有买个辣椒喷雾器的想法,不过没付诸行动。他决定今天去看看。 
  三楼的电梯口挤满了人。这层有四间法庭,其中一间的门突然开了,人群像潮水般涌出来,显然庭审刚刚结束。有人扎堆闲聊,其他人冲向电梯口,盘算着八部电梯哪部会先到。 
  杰克走近人群,留神张望,看能不能撞见佛朗哥。杰克觉得在法庭大楼里不太可能出事。他担心的是出门以后。 
  在楼门口的安检处,杰克停住脚步,问穿制服的警卫附近有没有五金店。警卫让他去查尔斯街上找找看。这条街是灯塔山地区的主要商业街。 
  杰克听警卫说这条街很好找,要横穿公园,那是杰克去停车场取车的必经之路。警卫还告诉他最好往西走,穿过路网纵横的灯塔山地区。杰克谢过他,出了法庭大楼。 
  杰克仍然在到处找佛朗哥,可总是找不到。杰克觉得自己有点妄想狂,不禁暗暗发笑。根据警卫所说,大方向与法庭出口相反,杰克沿着法庭大楼外围往楼后走。街道很窄,而且弯弯曲曲的,跟纽约四四方方的街区很不一样。杰克一直往前走,突然发现德尼街莫明其妙地变成了墨特尔街。大多数房子都是简约、狭长的四层砖木结构联排别墅。他惊喜地发现附近有一个很可爱的幼儿运动场,到处都是孩子和年轻的妈妈。他路过灯塔山水暖器材店,门口蹲着一只巧克力色的拉布拉多犬。这狗很和善,做看门狗根本不合适。杰克到了坡顶,开始慢慢下坡,他问了一个路人,沿着这个方向是否能找到查尔斯街。那人告诉他,是这个方向,但最好在下一个街口左转,那里有个小便利店,然后右转就上了平克尼街。 
  随着坡越来越陡,杰克意识到灯塔山不只是地名,而真是一座山。沿途的房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雅致,但风格仍然非常低调。左边是一个洒满阳光的小广场。周围有非常结实的铸铁栏杆,围住一排树龄在百年以上的老榆树,以及一小片绿色的草坪。又过了几个街区,终于到了查尔斯街。 
  与刚才的背街相比,查尔斯街是主干道。尽管路两边都停满了车,可还有三股车道可以行车。路两边是形形色色的小店。杰克在一位行人的指引下找到了查尔斯街五金店。 
  进了店,他还在犹豫是不是真的要买辣椒喷雾器。离开法庭和克雷格的官司,佛朗哥的威胁也变得很遥远。可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他决定还是买一个。店主四方脸,是个很友善的人,碰巧也叫杰克。要不是听别人叫店主的名字,杰克还意识不到这个巧合呢。 
  杰克没要包装袋,于是把辣椒喷雾器放进了上衣右侧的口袋。既然下决心买了这个狭长的小筒,自然要放在顺手的地方。装好这件武器,杰克漫步走完查尔斯街,回到波士顿公共绿地,取回自己的现代车。 
  一回到这昏暗、潮湿、空旷无人的停车场,杰克就觉得这个辣椒喷雾器还是应该买的。他最不希望在这种场合撞见佛朗哥。可一旦上了车往收费站开,杰克又一次觉得自己有点妄想狂,暗自好笑,觉得这可能是负疚感在作祟。事后想想,杰克知道自己不应该在斯坦霍普家的车道上用膝盖顶佛朗哥的私处。不过转念一想,如果当时他不采取措施,事情可能越发不可收拾。佛朗哥那个人显然不知道怎么控制情绪,而且有很强的暴力倾向。 
  杰克把车开出了阴暗的地下车库,迎面而来的是灿烂的阳光。他决心再也不想佛朗哥了。他把车停在路边,查看亚历克西斯改过的地图。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开始加快,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尽情地打一场三对三篮球,他就兴奋不已。 
  球场在纪念大道附近,地图上显示在查尔斯河旁边。问题是,纪念大道在堪布里奇镇,也就是河的那一边。从他以往在波士顿开车的经验来看,开到那边还真不太容易,因为根本没几座桥。他的担心不无道理,地图上面标着各种复杂的路况,非左转道,单行道,让人眼花缭乱的路牌,还得考虑到那些不好惹的波士顿司机。 
  尽管困难重重,杰克还是开到了纪念大道,而且很快就找到了沃伦的朋友大卫·托马斯所说的那个室外篮球场。杰克把车停在一条小街上,下了车,打开后备箱。他将拉塔莎给他的尸检工具推到旁边,拿出自己打篮球的行头,四处张望,想找个地方换衣服,可半天没找到。于是他回到车上,像表演柔术的演员一样,在车里脱下外衣,换上短裤。查尔斯河畔那些骑车的、滑旱冰的、以及慢跑的人都没有注意到他。 
  在确信车已经锁好之后,杰克慢跑回篮球场。场上大概有15个男人,年龄参差不齐,但都在20岁以上。杰克46岁了,他觉得自己肯定是这里年龄最大的。比赛还没有开始。大家都在投篮或者卖弄控球的技术,几个球场上的老手还你一言我一语地打嘴仗。 
  杰克在纽约打过很多年街头篮球,深知球场上的规矩,于是故意显得很冷淡。一开始,他只是把球回传给练习投篮的人。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始投篮,他的准头果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但始终没人说话。又过了15分钟,杰克觉得放松了不少,就随口问起大卫·托马斯的下落。对方没有说话,只是给他指了方向。 
  杰克走近大卫。他是嘴仗打得最凶的几个人之一。跟杰克设想得差不多,大卫是黑人,三四十岁,比他稍微高一点,重一点,蓄着大胡子。说老实话,他脸上的毛发比头顶上的还多。不过最显著的特征还是他眼里的神采:他很爱笑。显然很热爱生活。 
  杰克走上前,做了自我介绍。大卫毫不掩饰地上来就给了杰克一个拥抱,然后又热情地跟他握手。 
  “沃伦·威尔逊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大卫热情地说。“沃伦还说你球打得很好。嘿,你跟我一个队,行吗?” 
  “行啊!”杰克说。 
  “嘿,伊索!”大卫冲着另一个打球的人嚷道。“今晚你运气不好,老兄。你不能上场了。换成杰克!”大卫在杰克的背上使劲拍了一下,加了一句作为说明,“那人嘴里总有说不完的故事。所以我们都叫他伊索。” 
  这场球打得太爽了:跟杰克在纽约的水平差不多。杰克很快意识到跟大卫分在一个队是很幸运的。尽管比分咬得很紧,但大卫的队一直领先。对杰克来说,这意味着比赛一直没有间断。一连两个多小时,他、大卫以及其他三个由大卫挑选的队友一直保持领先。比赛结束的时候,杰克已经筋疲力尽。他在场边看了看表,已经7点多了。 
  “你明天晚上还来吗?”杰克开始收拾东西,大卫问道。 
  “说不准,”杰克回答。 
  “我们肯定来的。” 
  “谢谢你们让我一起打球。” 
  “嘿,伙计,这是因为你技术好。” 
  杰克走出铁丝网围栏的时候,觉得两腿有点发软。比赛刚结束的时候,他浑身是汗,衣服都湿透了。河上吹来阵阵和煦的微风,这会儿衣服已经基本干了。杰克慢慢地走着。运动对他帮助很大。这几个小时,他除了比赛,什么都不用想,但现实终究是躲不过去的。一想到要跟劳丽解释他就发怵。明天就是星期四了,可他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始尸检,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做完回纽约。他知道她听了这消息会很生气,他能理解,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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