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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当代-2003年第6期-第38部分

小说: 当代-2003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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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就超过一千万人,已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可以肯定,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这一比例,将会进一步扩大。
  如何开发农村劳动力的资源,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已不仅是减轻农民负担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事关中国现代化的一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因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能抛下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种田出现经营性亏损,农民负担又造成务农效益的进一步低下,一家农户就那么点地的种田模式对农民的吸引力正在丧失;城乡之间巨大的落差,就更加使得许多农民将世世代代视之为生命的土地,看作是一种“负担”,于是一个人数惊人的农民大军,便浩浩荡荡,背井离乡,冲破了各种人为的铁壁铜墙,涌进了中国各地的城市。
  走进了城市,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却只能寄生在城市的屋檐下。城市的“低保”、“医保”、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社会福利的温情的大网,依然将他们拒之门外。
  不可逾越的户籍制度,注定他们只能成为城市的“候鸟”。
  国家统计局一项统计表明,我国跨省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一亿两千万人。在这些跨省流动的人口中,川、皖、湘、赣、豫、鄂六省流出的人口,占到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九点三,超过了总数的一半。安徽流出的人口已位居全国第二。
  安徽现有两千七百多万农村劳动力,其中就有七百多万在外地打工就业。在这七百多万个民工中,仅上海市的就高达一百二十五万多人,占到上海外来民工的三分之一。而这只不过是官方的统计数字,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安徽的民工已经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又把妻子儿女带往上海,实际在沪的安徽民工已远远超过二百万人。在中国东方的这座大都市中,只要有能容纳民工的地方,就一准能找到“皖军”的影子。
  七百多万外出务工的安徽农民,为外地创造的GDP,若按每年每人五万元计算,总值便是三千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安徽省一年的GDP总值,就是说,外出打工的安徽民工,每年都在安徽的境外创出一个“流动的安徽”;而他们打工所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每年汇往家乡的,至少也在三百亿元左右,显然又高出了安徽地方财政的收入,也就是说,这些在外打工的安徽农民,每年在外边创出一个“流动的安徽”的同时,还又创出一个“回归的安徽”!
  在我们所到的那些偏远的农村里,常常会在一片破败陈旧的农舍中间,发现几处鹤立鸡群让人眼前一亮的楼房。这些楼房,不用去问,它的主人不是享有特权的乡村干部,便是有外出打工者的人家。安徽要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就不能不重视和用好这支进城的民工大军。事实上,安徽省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上的起步是较早的,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省委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文件,大力表彰“走四方”的“农民创业之星”。省农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省建设厅,也都先后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当欧美各国的学者云集日本箱根,系统而又认真地讨论关于现代化的问题时,中国却正困在一场天灾人祸造成的大饥馑中,接着又爆发了灾难深重旷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在我们开始为实现现代化而进行一场改革时,甚至并不清楚,中国要想现代化,尤其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人口首先必须大量减少,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势必将成为当今中国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农业人口只占到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七;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的经济发展是历史上最快的,这也正是它的农业人口由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减到百分之十五的时候;我国的台湾省也不例外,它的高速发展,同样是在农业人口从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减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这一时期。
  中国目前有十三亿人口,农业人口占了九亿,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就占到五亿多,乡镇企业只解决了几千万,农业生产也只需要一亿多,还有三四亿过剩劳动力有待流出。
  因此可以说,只有大批的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成为市民,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然而,今天中国的城市对于亿万打工的农民来说,还不可能会是爱的驿站。他们绝大多数人享受到的,还只是漂泊的生活和失落的情感。他们不可能真正做到“跟城里人平起平坐”,一些人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对他们吃、拿、卡、要,最让他们寒心的,还是身前身后布满的种种陷阱:没完没了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损害健康乃至危及生命的劳动没有起码的劳动保护设施,许多人则常常上当受骗,干了活竟拿不到工资;更有因工负伤、患病、致残,就被一脚踢出门外了事,还有令人痛心地沦为了乞丐、妓女、吸毒贩毒者和犯罪分子……
  社会学研究专家李强等调查发现,仅二OO二年,在北京打工的外来民工,大约每四个农民中就有一个拿不到工资,或是被拖欠工资;由于各种原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三的农民工出现过身上一文不名的现象;有六成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十小时,三分之一超过十二小时,百分之十六在十四小时以上;百分之四十六的人生过病,而百分之九十三的人单位未付分文医药费。
  这些竟然都是发生在中国的国都北京!
  无数外来的民工,用他们的汗水、泪水,心力交瘁地创造着一座座城市的辉煌与富足,但我们城市的一些人,却让各地的农民工懂得了什么叫“为富不仁”。同在一片蓝天之下,人与人之间那种应有的平等、互助、友爱、尊重和谦让,就这样被无情而又彻底地打碎,甚至没有为他们留下多少怜悯与温情。
  我们已经来到了二十一世纪,沐浴着新的世纪新鲜的太阳,但是我们却依然是被这样一些消息所困扰,所震惊: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在下降,国民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变得愈来愈突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痛切地指出,中国已经跨人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已经产生不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认为“贫富悬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当今之中国,凡有能力的人,几乎就没有愿意待在农村的。头脑灵活的,通过考学进入了城市,有点门路的也都通过招工、投亲或是打工涌向了城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什么乡镇企业蓬勃兴起?主要是当时的农村积攒了一批人才。但是这以后,农村的人才不断外流,乡镇企业的人力资源难以为继,创造精神和创业资源的贫乏和枯竭,这无疑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后劲匮乏的重要原因。
  城乡差别使一个国家的财富资源在城市高度集中,财富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源,同样包括实物资源。因此,与人才一起流走的,已不仅是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更有大量的资金。从我们掌握到的数字看,从一九八五年到一九九四年的十年间,净流出农村的资金累计,就高达三千零五十七亿元,年均三百多亿元!
  有消息表明,公安部早在一九八五年就开始起草《户籍法》了,以期彻底填平横隔在城乡人民之间的这条不平等的鸿沟。可是,漫长的十八年的岁月过去了,中国农民望眼欲穿的《户籍法》,却至今不见出台。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各部门的阻力太大,废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二元结构,几乎遭到政府各个部门的一致反对。
  看上去,不可思议,其实,说到底,是我们有不少的政府部门,死抱着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得到的那许多部门利益和传统特权不放,宁可抱残守缺,也不肯有所作为。
  令人不安的是,随着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压力在加大,各地城市普遍采取了“腾笼换鸟”的办法,或辞退农民工,或限期使用外来民工,甚至增加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和职业范围,导致外出找不到工作而返乡的民工逐年增多。这是我们今天的统计数字没有包括在内的一个庞大的农业失业群体,这个群体的人数是大大超过城市失业和下岗职工的人数的!
  只要农业的社会保障一天得不到解决,没有一种新制度来安排解决依然留在农村的农民们的生老病死,农民就只能依存已经十分有限的土地。尽管这种依存是十分被动的,更是无奈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今天中国的农业仍是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么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贫富悬殊就必然会被进一步拉大;如果城市的产出,农村市场无法接受,我们商品的全面过剩和通货紧缩将不请自来;如果农村被长期地排除在现代化的进程之外,就极可能会使年轻的一代农民,成为活跃的社会的不稳定源,从而加剧城乡断裂的危险,由此引发的冲击和震荡,肯定都将是灾难性的!
  3 小岗村的忧虑
  二OO二年金秋,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了第三个年头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为“减负”下的决心,不可谓之不大,做出的努力,不可谓之不苦口婆心,但是农村中的“三乱”却突然又起,而且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来势之猛,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据《新安晚报》透露:从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到九月一日,短短十三天,学生家长投诉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就多达三百六十九件,几乎遍及安徽各地。其中,临泉县五十三件,阜南县三十六件,固镇县三十件,太和县十四件,泗县二十一件,定远县四十六件,望江县十六件,太湖县十六件,天长县十五件,池州市贵池区十九件……
  其实,问题的严重,远不是这些从安徽省物价局得到的群众举报,各地投诉的,还不仅仅是一个教育方面,也不光只是这一年的八九月份,自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以来,“减负”的工作一直就呈“高压”态势,可是涉农收费的问题一直依然还是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安徽省价格检查所为此开展过一次涉农收费专项的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收费的项目少则十几项、几十项,多则又是上百项;收费的部门已经涉及到了教育、土地、司法、民政、供电、财政、税务、工商、卫生、公安等等;收费的内容也涉及到上学、建房、结婚、生老病死、出售农副产品等等。
  可以说,这是一次全面的“死灰复燃”。
  按照试点之初,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上的规定,农民建房除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五元土地证书的工本费而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有些地方农民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交纳的费用项目之多、标准之高,再次叫农民无法承受,不但要收土地证工本费,还要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权属变更费、造地费、开垦费、受益金、耕地占用税、建筑营业税等一干子税费。农民经批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一所房屋,各种费用需一千至三千元,有的竟高达五千元以上!
  此外,有的农民外出务工办身份证,要被收取户籍证明费或身份证递卡费;农民结婚时,还要被强制收取咨询费等多项有偿服务费;明明是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农民不但要出义务工、小工费甚至要出施工人员的伙食费……
  省委书记王太华又一次拍案而起。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安徽省委、省政府指示各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农村建房乱收费等案件,进行严肃地查处和纠正,坚决制止和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出现的这种反弹。
  潜山县物价局和县教委联手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制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擅自变更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县物价局局长被免职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县教委主任和物价局业务副局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泗县大庄镇建设所所长,寿县杨仙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蒙城县三觉镇、怀远县朱疃乡、阜南县三塔镇等乡镇一批党政负责人,也都因为乱收费分别受到撤职、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的查办。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几起较为典型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省委要求各地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的同时,对违反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的地方,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通报中指出,省、市两级均已成立了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也尽快成立这一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便在全省形成一个涉农问题的监督查处网络。
  这期间,我们也不断接到这两年采访过的农民朋友的来信和电话,反映他们那儿才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县乡和村里的干部就又把手伸了出来,各种名堂的“三乱”卷土重来。
  许多乱收费的借口甚至是让人哭笑不得,又是触目惊,b的。
  在发生过震惊两省数县“大高村事件”的灵璧县冯庙镇,农民至今噤若寒蝉,乱收费不仅依然照旧,竟扬言如有上边人下来检查税改工作,不准说有问题,否则,“将对他绝不客气”。
  最不可思议的,还是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后来发生的事情。王营村村民写给有关方面的告状信,长达七八千字的状纸开篇写道:
  “历史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已进入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王营行政村村民的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还在遭受着如此野蛮的侵害,请看白庙镇党委副书记李侠、镇民政办主任周占民、村支部书记王俊彬在王营的暴行吧!”
  看到王俊彬的名字,我们不由一惊。
  ——这不就是当年那位带头上访,一度被通牒追捕,开除党籍,后受到中央的关注解决了问题、恢复了党籍并被选为村支书的王俊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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