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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短篇小说(第八辑)-第14部分

小说: 短篇小说(第八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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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唰——”的一下,明闪闪地集中射了过去。这位定是婉儿新近发展的一位大
情人喽?只闻过其说,但尚未见过其人。这下可算是有眼福的,哇——噻!够酷!
够帅!

    所有的玫瑰色眼神一下咬定在他身上不放松。婉儿的声音妖滴滴的,嗲得能够
滴下酒来:“人家不是叫你11点以后再来接嘛?怎么这么早就来啦?”

    大情人含蓄地一笑:“喔,我正好从这里路过,就顺便进来了。”说着,便用
含情脉脉的目光将在座的每位姐妹都照顾了一下。他这一照顾不要紧,“唰—”一
眼就把刚刚还壮士断腕的姐妹豪情给冲散了,顷刻之间就烟消云散,片甲不留,体
无完肤。

    婉儿说:“嗯——唔……”婉儿说这话是用鼻子说的。婉儿说:“你先回去嘛,
待会儿我跟姐妹们一起走。”

    大情人说:“也好。我就在楼下大堂里等。”

    说完,又将含情脉脉的媚眼,在酒桌上顺时针一圈洒下,足足洒下了一圆儿,
然后,这才举手齐眉,点了一下,往外一甩,表示告辞。动作十分漂亮、潇洒。

    “大观园”包间的门一关上,先是两秒钟的寂静,沉默,静得能听见一个个心
动的声音。接着,就听到一阵伸懒腰,打哈欠的声响:“喔哦——走吧,太晚了,
该散了。”“明儿我还要起早,我也该回去了。”然后,就像流行感冒传染似的,
一阵又一阵的懒腰声、哈欠声响起。接下来就是起立、磕磕碰碰、一阵桌椅跟肉体
的磕绊声,高跟鞋笃笃笃击打地面的下楼声。

    然后,就是大情人在大礼堂里接受了九双酒汪汪的玫瑰色女狐狸眼儿的注目礼。


                恋恋风尘

                                  水果

    一个人一旦内向,他的爱就越发深沉,当爱不能圆满时,毁灭就是最好的圆满。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
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一

    我想我不会忘记今年的这个夏天。

    我在每一个清风拂面的傍晚,坐在S大学的图书馆前面的木椅上,一边戴着随
身听收听国际广播电台的音乐调频,一边无所事事地观赏一双双从我眼前迈过的脚
步。

    女生粉红色细带凉鞋,纯白色厚底式样的拖鞋,女孩子被涂得鲜红的十个小脚
丫,还有男生一律宽大简洁式样的凉鞋,他们踏着同样轻快的步子,义无反顾地穿
越时间的隧道,走过的是逼人的青春。

    我无聊的时候就闲坐在校园的一角,数那些从我面前晃过的脚。

    通常我默数到第一百双脚步从我视线里消失后,我就站起身来伸个懒腰,活动
一下我的四肢,然后围着学校的林荫小道走一圈,我用这种漫无目的的散步来排解
堆积在胸口的郁闷。

    在我附近的几张木椅上,坐着几对校园情侣,他们目中无人地拥抱在一起耳鬓
厮磨窃窃私语。

    大学时期的爱情承诺最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可当时的我们不顾前因后果,
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对方承诺,I love you,I will aways love you ,我会
永远爱着你。

    轻易说永远的年龄恰恰不懂什么叫做永远。而人们常常是在不懂爱的年龄开始
了恋爱,在懂爱的时候放弃了爱情。

    如果我坐在这里,坚持着要看别人谈情说爱的心情,我还可以看到他们更亲密
的举动。

    男孩子的手在女孩子的身上游移,他们像是两块吸铁一样嘴唇对着嘴唇,无所
顾忌地接吻。

    这也是大学校园里永不变色的风景。

    我看着离我不远处的大操场上,一对对手牵着手漫步的纯真男女亲密无间的身
影,仿佛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夜的风轻爽地滑过我的耳梢,像恋人温柔的手势,在我的心湖里激荡起朵朵涟
漪。


    随身听里播放的正好是一首卡朋特的英文老歌《Yesterday Once More 》。

    我的心忍不住再一次悲中从来。

    他们年轻,还不懂什么叫做毕业时的别离。是甜甜蜜蜜形影相随的情侣。

    他们多是大二或大三的学生。他们都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虽然近在咫尺,相互间却隔着一堵墙的阻力。

    这种无法跨越的距离感不仅来自社会上,大学里也是如此。

    我是一个刚刚英语系毕业的学生。正值找工作的艰难时期。

    这个夏天,我无休止地重复做一件事。就是频繁地光顾各种人才招聘会,在各
大报纸上查找需要用人的招聘广告,然后将自己的个人简历邮寄过去。

    每寄一封毛遂自荐的应征信,就像播种希望一样,然后耐心地等用人单位的通
知。然后是面试谈条件。然后满意就留下,不满意就继续再找。他选择我,我也选
择他。

    这和谈恋爱没有什么区别,总之这种双向选择充满了可供选择的自由度。这也
是当今人才市场的一个趋势。

    我放弃了回家乡,放弃了父母利用职权关系为我安排的外贸局的国家饭碗,拒
绝了男朋友的请求,没随他去南方那座纸醉金迷的城市,留在了北京。

    我说我对北京有一种很复杂的感情。我爱北京,在这座文化气息浓厚的城市里
有我的梦想。

    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我生命的成长是从这里开始。我的身心在我第一步跨进
这块土地,就溶入了这座国际化的大都市。

    我早已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城市的一分子,我固执地说我必须留下来。

    一段交往了有两年的感情随之不说bye…bye 地画上句号。

    我和男朋友都还太年轻,前方的路渺茫如晨雾中的森林,他不能陪我同行,我
们志不同道不合地友好分手。

    二

    我暂时借住在一位要好的师妹那里,她的英文名字叫Andy。

    我们都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曾经负责同一档音乐节目。

    Andy正在念大二,来自农村,家境清贫。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孩子。

    暑假里,她宿舍的室友都纷纷回家了。只有她一个人留在学校里打工。

    她在学校附近一家叫“大富豪”的夜总会做收款员。

    这一点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她在那种地方打工。

    Andy去“大富豪”上班回来的第一晚就告诉我,她在夜总会看到了几张熟悉的
面孔,她确信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是本校其他系的女生。但她们向夜总会老板隐
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Andy和她们心照不宣地互不相认。

    这是在社会上立足应具备的最根本的素质。

    Andy身高不足一米六,长相平平,齐耳的短发,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笑起来
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咧成一条弧线,看上去十分讨巧,是个蛮可爱的女大学生。

    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一名牌女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博得了酒吧老板的信任,使得
收款员这个职位由她来做。

    她也没有辜负老板对她的信任。自她接手这个工作后,由她负责的帐务从来没
有出错过。

    有时,她也趁来夜总会喝酒的客人喝醉了,记不清楚自己到底消费了多少酒水
和饮料,她就借机多收一些钱,然后这笔钱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她的口袋。

    她用在夜总会里挣来的这笔可观的薪水,来负担新的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是个自食其力的女孩子。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主动开口向家里要过一分钱。懂事的她深知家
中还有两个年少的弟妹正在上学。

    平时在上学期间,她在校外给一个学生做家教。

    只有到寒暑假她才到夜总会去打工,并把赚的钱寄一部分回家。

    生活的艰辛使得她过早地成熟了,她虽然年龄比我小两岁,看上去却比我还要
成熟世故。

    Andy是个骨子里像我一样要强的女孩子。我们都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个不眠的夜里,我们关上灯,躺在漆黑的床上,像是梦语般地自言自语,
说着各自的理想和打算。

    Andy说她要挣足去美国留学的钱,等她念完了本科就去国外继续读书。

    Andy是个有自己追求的女孩子。我最欣赏她不向现实妥协的勇气。

    我向她说起已经身在另一个城市的男朋友。

    我们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又因为毕业而分开。

    尽管已成往事,并且终将只是一段回忆,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地重温我和他之
间的故事。

    我在心里其实是思念他的。甚至在我几次找工作面试后满心失望地回来,我都
有一股想要打电话给他的冲动。

    我想对他说,你带我走吧,我跟定了你。

    但只要冷静下来,我就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我心里最想要的。

    Andy用肯定的语气对我说,这说明你对他的爱还不够深。同样,他对你也是如
此。

    我在黑暗中“嗯”地应了一声。

    瞪着一双大眼睛,神情坚定。我永远都对未知的一天充满信心。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十一点钟。

    毕业一个月来,找不着理想的工作。

    终日惶惶无措的焦灼感,使我一天比一天变得懒散。

    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睛,努力回忆昨夜里接二连三做的恶梦。

    我梦见自己赤足踩在云朵上奔跑,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地不断向前飞跑,身体轻
飘飘的,无牵无挂来去如风。

    在梦里我一直在奔跑,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这个场景如此奇怪地反复
出现在我的梦境里。

    我看见Andy已经先我一步起床洗漱完毕。

    今天中午学三食堂有固定的红烧排骨套餐。

    Andy催我赶快起床去学三食堂吃午饭。

    这是Andy最喜欢吃的饭菜。每周她都要去吃一次。

    我不好意思笑话她是馋猫。

    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吃惯了各种各样的洋快餐。

    我请过Andy吃艾德熊,她说“乐啤”的口感太难喝,热狗味道太怪,她只陪我
吃了几根甜薯条,就再也不陪我去吃西餐了。

    学三食堂距我们住的女生宿舍骑车需要七八分钟。

    我到楼下发现自行车的车胎没气了。Andy骑的自行车又没有后座,不能带人。
我让她骑车先走,否则红烧排骨一会就卖没了。Andy锁上车非要陪我一起走过去。
等我们步行到学三食堂已花了二十分钟,红烧排骨的套餐只剩下最后一份。

    排在Andy前面的还有一个男生,他要的就是这最后一份红烧排骨。

    Andy“哦”的一声,遗憾地对我说,太惨了,红烧排骨吃不到了。

    说完,她不高兴地撇了撇小嘴巴。

    男生听了她的话,回过头来谦让地对她说,Andy,既然你也喜欢吃那就让给你
吧。说完他要了其它的饭菜。

    Andy一看是她同班同学金典,喜出望外地向他道谢。

    我看见那是一个面容清秀,目光深远冷漠,给人感觉有些阴郁的男孩子。

    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书生相的眼镜。我在研究他的时候,他也正在用惊奇
的目光看着我。

    我和Andy坐在食堂的一个角落里边吃边聊,我故意打趣地对她说,那个男生肯
定对你有好感,没准早就暗恋你了,否则怎么会把自己的红烧排骨套餐让给你。

    Andy被我点拨后若有所思地说,金典可是我们班的一大怪人,性格内向,从来
都是独来独往,除了学习就会弹吉他,从不过多地说一句话,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
心里去。我们寝室的女生经常在背后里猜测他。他真是一个怪人啊。不过,我真的
很喜欢他。

    Andy喃喃自语地说。

    三

    应聘信寄出了一封又一封,有绝大部分信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回音。

    这段时间正好是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

    即使有几家公司叫我过去面试,结果总是让人灰心。

    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不愿意启用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毕业生。

    更何况我还是个女生。有单位甚至在招聘广告上注明,只要男性。

    无论我的内心怎样心急如焚,我表面上还是一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样子,等待
幸运降临。

    Andy一到晚上就要去夜总会打工。

    我独自一人闷在寝室思前想后,自己的出路。

    Andy也鼓励我说,天无绝人之路。她知道我在选择工作上面,高不成低不就。

    夏夜的S大学是这个城市唯一的一方静土。

    外面的世界霓虹闪烁,空气里流动着一种现代人常有的浮躁,喧闹的噪音让人
窒息。夜,为城市掀掉了白天的假面具。

    如果不是为了生存,我宁可永远做一名学生,读永远也读不完的圣贤书。

    我信步走了出去。途经S大学的河塘,月亮倒映在水面上,笑弯了腰,像是随
手可摘的香蕉。

    男生公寓传来叮叮咚咚的木吉他声和低沉如独白般的歌声。

    我抬头看见金典坐在学生公寓五层楼的阳台上,一手抱着吉他一手在拨弄着琴
弦。

    他的神情专注而又阴郁,他低沉的歌喉发出像哲理诗一样的咏叹。

    我走近他的楼下,靠在树旁静静地观望他投入的身影。

    没有人能够真正走近他,走入他的内心深处。这是一个怎样的男生,我在心里
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金典像个用橡皮泥捏成的塑像定定地立在夜风中。

    他的头发零乱地飘散,手指在灵活地跳动,他的神情投入,声音像晨钟一样地
我的胸口撞击。

    “记忆里的河水一点点流失,模糊了曾有的情感往事……情感往事怎能够说起,
任凭它化作风中小雨……”

    他的歌声让我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焦虑。

    他看见我时,从楼上走下来。

    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听得见彼此急促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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