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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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君、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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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香港演艺界,有一位年龄已过“不惑”的中年男性,一直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华仔”。
据说在香港,不知道“华仔”的人只有两种:不懂事的孩童与白痴。
他那张有着深邃如潭的眼神和鹰钩鼻的脸,巧妙地将中、西方人的神韵完美合璧,形成特有的“华仔”之帅,让人过目难以忘怀。
有人把他比作东方的汤姆·克鲁斯,也有人说他是忧郁王子劳伦斯·奥立佛。
其实他就是他——一个名叫刘德华的香港艺员。
与众不同的是,除了外观上的英俊倜傥,他那健康的内心之“帅”,更让许多人心海中浪涛澎湃。
他以孜孜不倦、勤奋执著创造出的人生传奇,简直就像一个既优美动听又震撼人心的天方夜谭,那才是任何人都难以“混”了去的“帅”。
在香港,他以拍片数量之最跻身于前排,两次当选“金像”影帝,与成龙、周润发、李连杰、梁朝伟、周星驰等巨星齐名;同时,他唱歌半路出家,却出碟、获奖无数,名列“四大天王”之首;在台湾,他唱歌大红大紫,捧起“金马”奖杯,6次荣登“十大偶像”冠军宝座,所到之处的轰动,恐怕连“总统”都自愧不如……;在日本,他名列“十大最受欢迎香港艺人”之首,歌碟《再一次拥抱》和日文版散文集《情未鸟》,成为一卖再卖的经典;在新加坡,他潇洒的独有的走路姿势为青少年所模仿,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在马来西亚,在泰国,他的健康形象是当地最受欢迎的形象,他的影响力甚至超过当地的行政长官;在美国、加拿大,在澳洲,在……
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能听到他的名字,他的身影通过大小屏幕行走在世界各地,他的歌声更唱出了炎黄子孙的自尊与自信。
在中华大地,他的电影,他的歌,他的勤奋执着,他的爱心……
他的名字家喻户晓。
2005年,在中国电影百年华诞评选活动中,刘德华入选“中国电影百大演员”名单;并以他在电影界多年的勤奋努力和健康的明星形象,被评为中国电影“百年形象大使”。
刘德华的星路历程,是一个从“烂仔”到“影帝”的美丽童话;刘德华的心路情感,是一个演戏与做人都得到肯定的传奇经典;刘德华的人生故事,就像一坛又醇又香的陈年老酒,值得我们慢慢咀嚼,细细品味。
1。真的好想送外卖(1)
“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
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初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1961年9月27日,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
人们不会刻意地去回想那一天曾给历史带来一点什么样的意义。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极为平常的日子里,刘德华在一个远离繁华都市,有着“大埔”地名的农村呱呱坠地。
他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响亮的啼哭,带给这个已有三个女孩的庄户人家几分惊喜,从他们欣慰的脸上可以看出,“香火”的延续正是他们所期盼的。
即便没有重男轻女之心,已有三个女孩、想生一个男孩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望着襁褓中那双闪动着灵气的大眼和有点与众不同的高鼻梁,长辈们给他取了个吉利的名字:刘福荣(上小学四年级时改为刘德华)。
庄稼人没有高远的奢侈期盼,只想着他长大后能为这个普通人家带来些许福气和荣贵,仅此而已。
令人难以料想的是,这个聪颖可爱的小男孩,在随着他日后的辉煌腾达中,竟会给这个家庭,给港、澳、大陆和亚洲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这是后话。
刘德华曾经这样介绍过自己的童年:“我出生在离都市很远的一个农村,那个农村叫大埔。
我的祖父世代务农,家道还算殷实。
在5、6岁以前,我一直徜徉于大埔的山间野地,追逐山上的小鸟,抓抓野地里的山鸡,这段童年过得无忧无虑。”
可以想象,那个名叫大埔的地方肯定是山清水秀空气新鲜,没有半点污染,才使得小小的刘德华能够尽情地撒开小腿,追逐、玩耍于山野林间。
正是这充满童趣的快乐嬉戏,孕育着他那蓝天白云般纯净的内心世界。
然而,这段令人留念的童年生活却由于父亲的一个发家愿望而过早地转了一个弯。
刘德华家祖辈务农,他父亲却心生“邪”念,不想永远这样“面对黄土背朝天”。
于是,他向自己的命运迈开了挑战的第一步——带着妻儿搬迁到九龙的钻石山下。
不知是钻石山风水好,还是刘德华父亲真有经商的潜能,来到钻石山后,他经营的杂货店和冰室果然生意红火。
如此一来,家中的人手自然紧缺,孩子们就成了大人的小帮工。
当时,刘家已有6个孩子,刘德华虽然排行老四,在男孩里却是最大的,尽管正是爱玩爱耍的年龄,也难免总是被大人剥夺这种权利。
因此,每当外面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传进刘德华的耳际,他便觉得浑身燥热,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
由于经营的是餐饮业,当时的条件又相当简陋,店里根本不可能安装自来水,必须到水井边去提水然后拉回来,于是,这种卖力气的活计,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刘德华这个小“男子汉”身上。
刘德华曾经如此表述那段艰辛的日子:”……我觉得从小开始,我已经很忙了,大概6、7岁时,我就开始早上4点钟起来工作了。
我们是卖稀饭、炒面的,就是人家早上起来上班之前吃的早点。
店里没有水,我们得4点钟起来去拉水。
需要很多水,一直工作到中午。
然后去上学。
我们家还有一个杂货店,放学回来后一直到10点钟才可以开始做我的功课,一个半小时做完,12点钟之前睡觉,睡4个小时。”由此可见,刘德华确实从小就是个大忙人。
其实,对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来说,忙一点倒不是最头痛的,最最难以忍受的是——每天堆在那里等着他去洗的成百上千的脏碗筷。
当年窝在厨房里洗那实在不愿却又不得不洗的油腻碗筷的情景,刘德华至今谈起还皱眉。
1。真的好想送外卖(2)
并非店里的一切工作都让刘德华感到深恶痛绝,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让他感兴趣到恨不得申请“专利”的。
这项工作对他日后的事业不无启示,甚至影响了他的整个人生。
这项令他倍感兴趣的工作就是:为坚城片场的明星们送外卖。
钻石山下,刘家冰室不远处设有一个坚城片场,当红的、不当红的艺人们经常在那里进进出出。
因此,刘家冰室自然成为演职员工们的休闲场地,他们在这里进餐品茗,聊一些圈内圈外的时尚话题,这使得刘德华倍感新奇。
遗憾的是,经常光顾刘家冰室的大都是二三流演员。
不知是放不下面子还是顾虑到有失身份,冰室里极少见到当红明星的身影。
当然,明星们也是要吃饭喝水的,他们的进餐方式是叫外卖。
刘德华的内心深处,真的是好想为明星们送外卖呀!
因为给明星送外卖,就能近距离目睹明星的风采,就能亲眼看一看电视里那些奇妙的世界是如何拍摄的。
因此,他在店里做事时总是竖起耳朵,生怕没有第一个听到明星叫外卖的电话,因而错过一个由自己送外卖的机会。
他曾经这样叙述:“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
见到曹达华,他总是不分昼夜,不分寒暑地穿着他的探长雨衣外褛,要不就背一把剑,一身古装的在跟石坚比试武功;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初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穿起戏服的他们,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然而脱下戏服的他们,又更像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
那时候我眼中的冯宝宝、石坚、曹达华,很多时候就是回家扭开电视机里的他们,没有戏剧和人生的界线。
“记得有一次,父亲叫我送一副麻将去片场给张瑛,送到片场,但见张先生一行四人坐在麻将台前高谈阔论,表情、对白都跟电视剧里的同出一辙,当时我曾却步,生怕附近摆有镜头,以为眼前的一幕是戏,而我,我是负责送道具来的小工。”
从刘德华的这些叙述中可以看出,当年,那个踮起脚尖盼望能有机会往片场里送外卖的小男孩,虽然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些送外卖的经历就是自己日后事业的垫基,但是,片场中那有趣的一幕幕,已经是“润物细无声”,点点滴滴都在往他的心中渗入。
从那时起,他的心里便逐渐地有了梦想,有了憧憬,有了一种想张开翅膀飞的感觉。
正是这种“感觉”,让他在多年以后进入了演艺圈,投身于水银灯下。
这,应该算是他与文艺事业结下的不解之缘吧。
在刘德华的记忆中,他们一家人在钻石山的那段日子过得紧张、忙碌而又温馨,那种全家人齐心协力创业的景象,在他心中打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
这种磨练,锻造了他的意志,奠定了他勤奋执著的毅力,也加深了他对普通人的纯朴的思想感情。
就在刘德华天天都想着为明星们送外卖,恨不得“永远”送下去时,14岁那年,家中突发了一场大火。
这场大火对他家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烧毁了全家人辛辛苦苦奋斗来的果实,刘德华童年的稚趣也被那火焰的气势给烧没了。
2。校园里的小理发师(1)
“……因为我会剪头发,所以平时除了演一些小角色,我也会帮电影公司去做一些造型的工作,我帮曾志伟、谭咏麟等很多人剪过头发……”
大火把家烧没了,刘德华一家人只有迁居蓝田,在那里安顿下来。
刘德华的中学时代就是在那里度过的。
刘德华就读的是一所佛教学校,名叫可立中学。
中学时代对一个男孩子来说非常关键,半大不大的孩子一方面正是长知识、长身体的时候,另一方面却也是容易学坏的时候。
而聪明调皮的刘德华读书的成绩不算最好,“整蛊”(恶作剧)却出了名。
他可以调皮地做出许多精灵鬼怪的花样,产生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轰动效应。
比如:他偷偷摘下学校走廊上的灯泡,然后用胶布将灯泡轻轻粘贴于原处,见有同学走来,便故意“跳”起来,'|'“用力”去拍那只灯泡。
同学并不知道自己上了当,还以为刘德华跳高技能太差,便炫耀地跳给他看。
结果是,灯泡一触即摔得粉碎,同学受处罚,他在一边笑;一次上实验课,同学使用显微镜做实验。
谁知摘下显微镜时,眼睛上竟是一圈乌青,引得全班一片哗然,原来,这又是刘德华事前捣的鬼——他用墨笔将显微镜的周围涂黑了……
这样的学生自然不会给老师留下什么很好的印象,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在中上。
有一次,学校把刘德华和另外几个平时总爱“犯事”的“坏仔”找来,请反黑组织的成员给他们“上课”。
这样的“课”让刘德华上得有点委屈,毕竟,自己平时活泼好动,爱玩爱耍,虽然有时“整蛊”得有点过分,但那只是一个小孩子调皮的天性使然,决没有什么坏心。
在学校被认为是“坏仔”,这种“坏”名声自然要传到家长的耳朵里。
因此,父母对他管得很严。
父母要求他一放学就得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嬉戏玩耍。
而每天他回家时姐姐和弟妹均未回家,家中空无一人,很有点像从“佛门”(佛教学校)至“空门”(家中无人)的味道。
许多年后,刘德华在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接受专访时,也曾自曝小时赌钱被父亲吊打。
看来,刘德华小时候也和其他孩子们一样,没少让大人操心哟。
其实,每个人在孩提时都有顽劣的一面,尤其是头脑灵活、聪慧过人的孩子。
人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我们虽不能从刘德华儿时的表现上看出他成年后的辉煌,但绝对能看出他不甘于墨守成规的秉性。
假如根据上面这点经历便断定刘德华小时候是一个“坏仔”,那就大错特错了。
除了有时搞一点调皮的恶作剧,绝大多数时候,刘德华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男孩。
他上中四时的班主任杜国威就曾这样回忆说:“刘德华从中三就开始搞话剧,当时他在可立中学,我是他中四的班主任,可以说,一路看着他入行。
我记得,在学校的时候,他很机灵,说话得体,很得老师欢心。……
他住宿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看到他穿一件新衣服,总是很精神的样子。
他一直是懂得讨好老师的一个学生,后来他进入演艺圈也是这样,不是一个我行我素、太过自我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当了大影星,大歌星,拿了许多奖,样子也还是那么靓仔,我想他应该是无悔了。
一路走来,他留下的永远都是迷人的偶像姿态。”
杜国威老师发自肺腑的概括描述,把少年刘德华精神抖擞的靓仔风采呈现在人们面前。
刘德华在可立中学度过了514天,纵观他的整个中学时代,我们可以发现,其实他在童年送外卖时萌生的梦,在中学时代里得到了延伸,虽然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在中学,刘德华利用课余时间学习过剧本创作,也组织过乐队,参加过学校剧社的话剧演出等。[…wWw。QiSuu。cOm]
2。校园里的小理发师(2)
作为一个还未成气候的中学生,当然不可小觑。
因为,文学艺术融会贯通,学生时代参加的这些活动,肯定对他日后事业的发展有帮助,这是享用一生的帮助。
享用一生的帮助并不仅此一项,在中学时,他自己主动学到的一门手艺——理发,可以说也让他受用终生。
上中学时,学校为了让学生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3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对学生头发长度的检查。
这个规定让刘德华感到有些尴尬,家里被火烧光后,向大人要钱自然没有那么便当。
在大人眼里,孩子在学校读书学习成绩好就成,头发长一点短一点有什么关系!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