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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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中期,谭咏麟、张国荣两人在香港歌坛称王称霸,他们两人的唱片销量及所得奖项,令人望尘莫及。
后来,张学友崭露头角,许多老歌手星运日沉,刘德华就是在这样的香港歌坛背景下走上演唱之路的。
1988年,刘德华获得了由台湾唱片界给他颁发的“金龙奖”。
第一次在演唱上得奖,这让从“骂”声中唱起来的刘德华受宠若惊。
回想当时的感受,他至今仍有感慨:“在出席颁奖礼的时候,心情还不大紧张,可是轮到颁发最杰出演员部分,心里便卜卜跳。
这个奖,是大会颁发的最后一个奖,如果没有就肯定成败局的了。”
得到这个奖,让刘德华对自己在唱歌方面的前景有了信心。
人们可能对他当时得的这个奖已经没有什么记忆(因为他后来得奖太多),但对刘德华来说却是记忆深刻。
因为颁奖礼上还出现了一个令他惊喜的小插曲。
那天,为刘德华颁奖的是好莱坞影星波姬小丝。
见当红国际影星为自己颁奖,刘德华心中本来就欣喜万分。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接奖后,波姬小丝在他的脸颊上热吻了一下,以示祝贺。
这一吻,让刘德华兴奋得一阵眩晕。
2。崭露头角(2)
他没想到自己会获此殊荣,因为,她与在此前获奖的成龙,也就是握手祝贺嘛。
其实,在参加颁奖礼的头天晚上,刘德华因长期连续工作,以致透支健康造成休克。
那么,颁奖礼上的晕眩,是否与此有关呢?
1989年,张学友多路出击,不但出了第一张国语唱片,还凭《旺角卡门》中“乌蝇”一角,获得第八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配角奖。
这之后,他马不停蹄地接拍电影,并推出粤语唱片《太阳星辰》和《沉默的眼睛》,且均受欢迎。
刘德华也不错,他在这一年首次凭《旺角卡门》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提名,唱片《情感的禁区》销量接近“白金”,另外,《知己良朋》、《痴心错付》等歌也都被听众接受,而一改以往风格,以摇滚旋律演唱的《我恨我痴心》亦打进流行榜。
自此,华仔终于在歌坛站住了脚。
然而,华仔并不甘心仅仅是在歌坛站住脚。
他要在站稳脚跟的基础上,一步一个台阶地往上走,一直走到最高端。
因此,他对自己现有的一点点成绩并不满意。
曾经捧红了梅艳芳、张国荣的华星唱片公司,后来又捧红了林忆莲、郭富城,应该说,这家公司的班底还是不错的。
可是,对刘德华来说,“华星”并不是他的幸运之星。
可能是刘德华进军歌坛以来的表现还不算太突出,因此,公司待他也就是以“明星玩票”而已。
刘德华心下有点着急,如不及时调整,自己是不可能在唱歌方面走上星路的。
于是他毅然做出决定:跳槽!
刘德华新签约的公司是“百代”唱片公司。
可能是“百代”公司看中了刘德华俊朗的外表,也可能是发现了刘德华在演唱上的潜质,抑或是预感到只要在这两方面都下足功夫,就能造出一颗闪亮的星,总之,“百代”对刘德华的态度热情有加。
公司集中了一批杰出的制作力量,为刘德华量身定做了一张新唱片《可不可以》。
唱片做得非常精致,有款有型。
《可不可以》这张大碟的销量突破了15万张,为刘德华赢得了他在歌坛上的良好口碑。
更可喜的是,《可不可以》让他站上了真正的歌坛领奖台。
1990年,刘德华凭《可不可以》勇夺“最受欢迎歌曲奖”和港、台两地“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得到这两个重要的奖项,证明了刘德华在歌坛不断探索、尝试后的成功,同时也证明了刘德华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成为港台流行乐坛的核心歌手之一。
有评论说,历史的脚步刚刚走进上世纪90年代时,香港歌坛悄然发生变化。
谭咏麟宣布不再领奖,大大影响了人们的关注。
尽管他还是歌坛虎将,却与原先那个叱咤风云的“老大”相去甚远;而张国荣的毅然引退,更使香港流行乐坛陷入山中无虎的尴尬局面。
许冠杰——这个现代粤语歌曲的开山鼻祖,他已经“不想”也没有当“老大”的能力,在出了几张仅给人留下少许印象的唱片后,便“休眠”了。
最后,刘德华乘虚而入,抢去了“最受欢迎男歌手奖”的宝座。
也有人说,刘德华其实唱功不突出,声线平平,他的胜出是因为外表上的优势,再加上还有一批广受欢迎的好歌助阵,才使他拔得了这个头筹。
但不管怎么说,《可不可以》的成功,是刘德华勤奋努力、执着追求的又一个典型事例。
能够得到歌坛的肯定,是他矢志不移,顽强拼搏的结果;同时也是他在关键时刻做出关键选择——转投百代公司的明智之举,确实来之不易。
刘德华的演唱事业几乎在香港取得成功的同时,他就把触角伸向了台湾。
1990年,他以《如果我是你的传说》赢得了广大台湾歌迷的青睐。
在宣传唱片的活动中,他的言谈举止、风度气质,以及宣传册上那飘逸洒脱的留言,更是为他带来了好运。
2。崭露头角(3)
专辑卖得颇为顺利。
数月后,华仔带着《我和我追逐的梦》再次出现在台湾,把功夫做足后,专辑迅猛上榜,没过多久,唱片销量就跃居排行榜前列。
由此,刘德华成为了国语歌坛上一颗最耀眼的香港歌星。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刘德华一次次手捧奖杯的得意镜头了。
《一起走过的日子》、《再会了》、《不可不信缘》、《真我的风采》等等,每唱一首歌,每出一张唱片,几乎都能上榜——夺冠——销量突破白金数——得奖。
这种规律,一直延续至今。
一年365天,说快也快,一晃眼就过去了。
可是,就在这短短的一年间,刘德华在演唱方面的声誉竟压倒群芳,与张学友、黎明齐名,被誉为歌坛“三剑客”。
当他第二次领取“最受欢迎男歌手”奖的时候,他深情地说:“我今天拥有的歌迷是我一点点慢慢争回来的。”
这番话,华仔说得热泪盈眶,观众听得感慨万分。
确实,从推出第一张唱片时的一片“骂”声,到现在每推出一张唱片就获得一片叫好声,刘德华经过了一番怎样的努力?
这其中的艰辛和心理上承受的压力,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扛得住的。
他挺过来了,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此时的泪,是他走出沼泽后的轻松心情的写照,是他喜极而泣的泪呀。
为了达到在成为影星的同时亦能成为歌星的心愿,刘德华实在是狠下了一番功夫。
经过一段刻苦的磨练,他的嗓音变了,原本声线平平的嗓子有了自己独特的优势。
尽管他的歌被戏称为“卡拉OK歌”,到处有人传唱,但真正能模仿到他独特味道的却极少。
他演唱时的以情带声,堪称刘氏一绝。
有人想学,可唱出了那个音又找不到那个情,有了情吧,又没了那个味。
总之,刘德华想唱歌,就被他那么不屈不挠撞断南墙不回头地唱出来了,而别人想学刘德华,却总也学不到。
看来,世上很可能会有同名同姓的刘德华,而真正能在影界歌坛都称王称帝的,惟有他一个。
曾听人说,嗓音靠喉咙,唱功则主要靠舌头,而舌头嘴腔的运动靠脑,脑的支配由心,心的境界拓展是环境和经历沉淀的领悟——心灵指使。
可以想象,刘德华能唱到今天这样的份上,肯定是受了心灵的指使,他是用心在唱。
刘德华的恩师戴思聪对他的演唱实力曾经作过中肯的剖析:“事实上,华仔是属于男高音,声底不够圆润。
但现时既具备了足够的歌唱技巧,在音域方面亦已经很阔,只要他在乐理知识方面再加充实,并加强掌握运用上下颚骨来唱,他的成就应可更上一层楼。”
戴思聪还说,论资历,刘德华比不过张学友,但他的演唱才华在好歌的衬托下,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能够当之无愧地入选港、台两地最受欢迎男歌手。
1991年,刘德华作为一名歌手不仅红遍香港,其影响已迅速辐射台湾,甚至韩国。
那一年,他包揽了由台湾三大传媒评选的1991年度全年最佳国语唱片、全年最佳男歌手、冠军歌曲奖,还有“华视”主办的全年金曲龙虎榜冠军。
同年,他演唱的英文歌曲《To You》,在韩国创下连续27周打入流行榜的最佳成绩,把张国荣以前创下的18周纪录比了下去。
从1990年至1992年,三年中,华仔共推出20张粤语、国语大碟,并连续蝉联香港歌坛“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刘德华,这个不信自己就不能唱好歌的“犟牛”,终于凭着跟自己掰手腕的毅力,在虎踞龙盘、群雄逐鹿的香港歌坛上稳稳地站住了脚跟,并借助这股势头一步一个台阶地往高处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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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激情多伦多(1)
“在多伦多体育馆场外,米高积逊、麦当娜等巨星之旁,有一张小相,是一个身穿珠片衫兼珠片裤的男歌手,那个人正是区区在下。”
刘德华是属牛的,他是一头犟牛,就是靠了这股犟劲,他把在别人眼中的不可能变成了事实。
从1990年到1992年,仅仅三年功夫,他的名字就由“不务正业”、“瞎唱”上升到歌坛“三剑客”。
这不能不说是他在自己演艺生涯中创下的又一个奇迹。
时隔多年后,有记者问刘德华“你开始唱歌时,很多人批评你根本不会唱歌”。
刘德华这样回答:“上无线训练班的时候我唱歌的分数就是排在前面的。
演完《神雕侠侣》,无线捧我,让我在选香港小姐时表演(唱歌),大家在电视上看到我唱歌,很多唱片公司就找我。
我没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厉害’,到我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不‘厉害’。
就像香港小姐,你没参加比赛的时候,人家都说你长得蛮漂亮的,可是你拿了冠军之后,人家都觉得,你的样子,好像不够吧?
香港很重要的一个电台的老板从来就不喜欢我的音乐,我每年都请他听我的演唱会,但是他直到2001年才来,看完之后,他跟我的监制说,原来刘德华真的会唱歌。
他知道我唱了十几年,但是他从来没有试过去听。”
刘德华到底会不会唱歌,只有听了才知道。
刘德华当然希望有很多很多人听自己唱歌,可是,这个“很多很多”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多到什么程度才算“很多”呢?
当时的香港还没有回归,仅靠在香港开演唱会,观众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
因为香港就那么大,人也就那么多,若不想办法往外拓展,就算是红遍香港也不过就是那么红了。
这是当时的每一位香港歌手都很明白的现状。
因此,此前香港极具影响力的徐小凤、谭咏麟等,也经常寻找到外地演出的机会,以扩大自己的影响。
已经红遍香港的刘德华自然不满足于仅仅红遍香港,在他心底的潜意识里,肯定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红遍全球!
他不是一个狂妄的人,他当然不会说出这样狂妄的话,即使有人问他,他也不会这样说。
但是,让地球上所有的华人都来听自己唱歌,这才能算是“很多很多”吧。
把这样的愿望表达出来,那是不为过的。
别说是处在演唱事业高峰期的刘德华,任何一个有点名气的歌手,都会有希望自己的事业达到最高端,红遍全地球的想法,“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这个道理谁都懂。
要把事业做大做强,呆在香港凭空想象是不行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刘德华必须为自己的影响力造势。
一日,他突发奇想,决定远征加拿大,到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举办一场他的个人演唱会。
说起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到过加拿大的人可能都有印象,这座能够容纳50000多人的大型体育比赛场馆,除了具有世界头号性感明星的麦当娜,凭着她的演唱实力或者说是个人魅力,曾在这里举行过商业演出并获成功外,即便是西方国家的歌星,敢在这里一展歌喉的也是少之又少。
而香港的歌星,包括徐小凤、谭咏麟等人到多伦多去演出,也不敢有进军天虹体育馆的奢望。
因为,到这里演出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即使卖出10000张票,也不过坐了体育馆的一角而已。
扣除场租、往返机票、各种开销……
别说赚,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连自己的声誉都要掉价。
前面说过,刘德华是属牛的,“初生牛犊不畏虎”,他偏要与自己“过不去”,偏要当第一个到天虹体育馆“吃螃蟹”的亚洲歌手。
他的演出会成功吗?
朋友们都为他捏一把汗。
3。激情多伦多(2)
但是,在刘德华的心里,他为自己定下了惟一的目标:这场首次在异国他乡举办的个人演唱会只能成功!
因为这次的演唱会,可以说是一次尝试,这个头开好了,以后再到其他国家举办这样的演唱会就有经验了。
因此,他与他的演出班子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得十分细致,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都想好了应对措施,确保演唱会万无一失。
刘德华是聪明的,他当然知道即便加拿大的华人再多,也不可能卖满50000张票。
到时候如果空座太多,既影响自己的演唱情绪又影响观众对自己的崇拜心理。
由此,他与他的一班演出人马反复商讨,最后决定把天虹体育馆隔出一个15000座的看台,这样一来,他对自己这场个人演唱会的演出效果就有把握了。
1992年春天,票价高达88加元(约合港币600元)的《刘德华SKYDOME传情达意演唱会》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正式开唱了。
那天,多伦多天虹体育馆四周流光溢彩,人头攒动,像狂欢节一样热闹。
许许多多的华人,甚至还有洋人,都怀着期盼的心情来观看刘德华——这位第一个走上天虹体育馆舞台的亚洲歌手。
果然,刘德华没有让大家失望,他一出场,就给全场带来了一片绚烂:他一改平时的洒脱随意,身穿为此次演出而特制的、价格昂贵的珠片衫,使整个舞台在灯光的闪烁下色彩斑斓、光芒四射,全场的“刘氏”歌迷、影迷的情绪立即被调动得热烈而又疯狂。
那天,刘德华声情并茂地唱了一首又一首,每唱完一首歌,都给狂热中的观众添上了一把火,使得场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