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刘德华传 >

第5部分

刘德华传-第5部分

小说: 刘德华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1996年出演《新上海滩》时,他与永盛影业的合作已经整整十个年头。
在这十年中,刘德华以拼命三郎的劲头,把自己各种各样的银幕形象呈现在观众面前。
尤其是1989年后,刘德华抓住周润发影片减产的空档,根据香港电影市场的需要,抢拍了多部当时流行的江湖英雄片。
那几年里,他拍片拍得没日没夜,拍片拍得天昏地暗,甚至有过22天不上床的纪录!
1988年,刘德华拍片10部;1989年,16部;1990年,12部;1991年,13部;1992年,10部……
这是不是天方夜谭?
那一个个与刘德华的名字连在一起的银幕人物向人们证明,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演员以勤奋和毅力创造出的、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话般的传奇。
这样的传奇,给他带来了一个“刘铁人”的外号,也带来一些诸如“类型化”、“模仿化”的议论。
“处理性格和感情没有深度,角色类型化。”
“他喜欢在镜头里玩形态,玩火机,玩枪,玩小动作,连发型都不能改。
可以说,他是同一时期一直演两种角色而已,路数甚窄。
多产期还造就了刘德华在表演上的另一个大特点,就是模仿。”
纵观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电影界,刘德华是偶像明星,但不是最好的。
没有进入最红行列,恐怕亏就亏在演技上。
对于这些,刘德华自有他自己的想法。
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一年要接拍那么多影片时,他回答说:“为什么会接那么多,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我一定要继续在演艺圈活下去,才可以让大家有机会知道我的演技。

4。闯荡“江湖”(2)

因为在那个时候,大家当我是偶像,不会留意我的演技,关注的可能只是我的外形,耍耍帅就可以了。
我那个时候知道,如果我想呆在演艺圈,就要多接戏,不管怎样,要让大家对我有印象,我要牢牢地绑在大家心上。”
刘德华饰演过很多片种里的角色,如喜剧片、浪漫爱情片、江湖片,可是观众却似乎只对他在江湖片里的烂仔形象感兴趣。
这也让刘德华有些无奈。
因为,接拍什么片子,他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也好想多拍一些王家卫的片子,可是除了《旺角卡门》,王家卫的片子就再没有给他机会。
我们不得不提一下《旺角卡门》。
《旺角卡门》是王家卫第一次(1988年)执导的影片,刘德华出演男主角。
在这部影片里,刘德华塑造了一个深情烂仔的浪漫英雄形象,并与《天若有情》一起,构成了他饰演的角色难逃一死的神话。
这是一部小制作的影片。
就是这样一部影片,让刘德华第一次获得了金像奖提名。
虽然那个奖最终与他擦肩而过,但在当时,刘德华的人气无疑上升了许多。
这部片子,使刘德华成为当时香港流行的英雄片最抢手的头号小生。
随着多部江湖片的拍摄,刘德华的表演越来越有点“刘德华模式”。
无论是《旺角卡门》的华仔、《天若有情》中的华弟还是后来一系列的江湖“英雄”,都是地道的蛊惑仔。
他的“深情烂仔”的江湖形象,真可谓深入人心。
在拍片高产期阶段,刘德华饰演过不少坏人。
对演坏人,刘德华不是一味地接拍,他有自己的创作底线:坏人必须得死。
他认为,现实生活比电影更重要,在孩子们的心里,他是偶像。
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电影影响到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
这样的接片底线自然会影响到他的艺术成就,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选择了放弃。
他的“底线”让许多孩子觉得,刘德华做得对。
比如在《暗战》中,戏刚过三分之一“刘德华”就杀人了,果然有小孩问:“为什么刘德华会这样子?
”毫无疑问,刘德华要求自己饰演的坏人必须得死是对的。
因为大人可以分辨刘德华的人和刘德华的角色,孩子却不能。
正因为如此,刘德华塑造的江湖“英雄”总是以目标最终难以实现来显示其理想,通过悲壮的舍弃生命来完成观众对他的角色身份的认可。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容易造成角色性格表演上的雷同。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80年代中期,一部《英雄本色》在香港十分卖座,一时间,遍地“英雄”下夕烟,连黑道上的人也不愿放过这个把自己打扮成英雄的机会,纷纷涉足影视界投资拍片。
影视界若有谁敢反抗,便以武力命其降服。
如:1992年初,富艺电影公司老板蔡子明在公司门前遭到枪杀;新晋电影公司老板陈朗雄深夜遭截击,受伤住院后又被暗杀丧生。
曾与刘德华合作《魔翡翠》一片的永盛电影公司老板向华胜就曾说:“恶势力入侵电影圈已有一段相当长时间,但这两年情况日趋恶劣,相信除周润发未受影响外,其他‘大牌明星’,例如刘德华已吃尽苦头,其经理人张国忠曾多次被人用枪指着额头‘要人’。”
1992年10月的一个深夜,香港又发生一起歹徒袭击事件,在这次袭击事件中,受到重伤的就是向华胜自己……
由此可见,在当时,身不由己的刘德华接拍一些粗制滥造的影片,也就见怪不怪了。
还有一个说法就是,早些年华仔的生意陷入困境,为了还债他疯狂接片,某些电影高产不高质也是注定了的。
尽管在表演手法上有些雷同,绝大多数观众和影评人,对处于多产期的刘德华扮演的各种江湖形象——或曰烂仔或曰英雄,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4。闯荡“江湖”(3)

“刘德华惯常的烂仔或者英雄造型是属于旺角的,一种草根的,打不死的活力,一种80年代的豪气,仅仅因为这个,他也是难以取代的。
外面的潮流不知改了多少遍,时尚风吹走了又再回来,日本的、英国的、韩国的,只有旺角的永远不变。
那是一种最地道的香港美学,或者更具体一点,旺角美学。
他告诉年轻的我们,英雄该如何有型。”
这是影评人李照兴对刘德华的客观评价。
他认为,无论是深情烂仔还是悲剧英雄,在一定程度上总括了刘德华在香港影坛上最为不可取代的地位:这样的角色往往奸中有正。
不管角色的职业是什么,总之他有情有义,为兄弟赴汤蹈火,为情人烈火战车。
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登徒在接受采访时说:“刘德华在表演上的特色很早就呈现出来了,我一直觉得他有一种‘街坊味’,他在处理草根角色的时候,特别有亲切感。
比如说,他早期拍追女片和古惑仔片的时候,就有一种‘流民太子仔’的感觉,一方面他有流民的姿态,但同时又有太子哥的傲气和胸有成竹。
“当然,现在也有很多演员有这种‘流民’味道,但少了刘德华的明星味。
在这方面,他是独一无二的。”
在香港影评家朗天看来:“事实上,随着本土影业的愈趋兴旺,刘德华本身也愈来愈掌握中产意识和中上层身份。
由《赌神》(1989)到《赌侠》(1990),正式确立了他作为周润发接班人的地位……”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拼命拍片,在“江湖”中趟“浑水”的同时,他的演唱事业亦由开始的磕磕绊绊到后来的一路绿灯,迅猛地发展起来,直至跃上天王宝座。

5。“天幕”后面的“天幕”(1)

“我对‘天幕’从未灰心过,也不后悔,起码‘天幕’的每一部电影,都没有骗过观众,每部戏的费用都是花在制作上。”
在前面的章节里已经介绍过,刘德华拍片最多的时候是1989—1992年,那几年,每一年他都要拍十几部电影,似乎在他的生活里,除了电影再没有别的内容。
1991年,刘德华在影坛上大放异彩。
那一年里,平均每个月都有他参演的一部影片在上映,而且票房十分火爆,12部影片的票房总收入达两亿港元,在香港演员中居第一位。
在韩国,由他主演的《天若有情》上映竟长达9个月,韩国观众誉他为“最受欢迎的外国男星”。
这样的成绩,无论是谁都会欣喜若狂,可是,刘德华却高兴不起来。
权衡再三后,他与美国ICM公司签下了经理人合约。
为什么会做出这一决定?
刘德华自有他一番苦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刘德华在心中暗暗叹息。
多年来的努力拼搏,使刘德华尝到了不少甜头:鲜花、掌声、荣誉;但也逐渐地品尝到了身为名人的苦涩:流言蜚语、绯闻中伤、利益侵夺;而最为可怕的,是来自黑社会的纠缠。
黑社会这个词,内地年轻人过去接触得比较少,这些年也渐渐听得多了起来。
在香港,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不少见,他们势必会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渗透到各个领域。
一段时间“江湖英雄”片看好,香港黑社会也想把自己打扮成“江湖英雄”,一时间,演艺圈成了黑社会渗透的“重灾区”。
刘德华这个专演“江湖英雄”的明星自然受灾深重。
在当时,刘德华创下了一年拍片16部的最高纪录,甚至出现过他的3部影片同时竞争票房的现象,被誉为香港演艺界的“铁人”。
然而如此高产,必然影响到影片的质量,刘德华心里又何尝不清楚?
他也想过对粗制滥造的剧本说不,但他不能说。
甚至,他连拒绝出演的权力都没有。
别看在银幕上他是英雄;在银幕下,他的英雄气概并不管用。
起初,刘德华想得很天真:“黑社会也是人,只要是人,一定会讲道理!”
但,即使他有十分充足的拒演理由,在恶势力面前,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恶势力利用恐吓、胁迫等手段,威逼刘德华和他身边的人接受一些他不愿介入的影片,如不答应,即遭到更恶毒的报复。
有一次,刘德华试图拒接某公司的一部影片,谁知,就在制片现场,众目睽睽之下,恶势力竟掏枪威逼!
为了制服刘德华,他的朋友也受到牵连。
一次,经理人张国忠为帮刘德华推辞片约,被四支枪指着脑袋,可见恶势力的猖狂程度。
可能有人会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报警?
刘德华又何尝不想报警,可是,“报警又有什么用?
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
往后只会结仇更深。
于是,在不甘心的情况下,刘德华不得不接拍一部又一部他并不喜欢的影片。
当时,类似强迫拍片的事在香港演艺界时有发生,因刘德华在外埠有上佳的卖座保证,再加上他没有与一家有能力与各种势力抗衡的大公司签约,因此,遇到的麻烦就更多。
为了家人、朋友和自身的安全,刘德华不得不一再隐忍。
面对黑社会的恶势力,刘德华想,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后面的麻烦事还会不断上身。
只有自己另起炉灶,回避与那些人打交道,才能还自己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于是,刘德华首先加入美国ICM公司,以借助势力强大的大公司为自己当保护伞;1991年,他与几位圈中朋友合股,自任老板,组建了天幕电影公司。
组建天幕公司,避开黑社会的纠缠自然是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

5。“天幕”后面的“天幕”(2)

在记者面前,刘德华曾经透露过自己组建天幕的想法:“我拍电影多年,对电影制作方面的工作有一定认识,也编过剧本,曾写过《江湖接班人》;可是拍出来的影片和我的原意有很大的出入。
而有些题材,电影公司摸不准是否能卖座,不肯贸然投资。
于是我便决定投资搞电影公司,以满足自己拍电影的欲望。”
在香港,刘德华的片酬是当地最高的男明星之一,假如仅仅为了赚钱,多接拍电影就能多赚钱,不必为此劳神费力;现在投资办公司,是赔是赚说不定,风险可就大了,这种生意似乎太不划算。
但,刘德华投资拍电影并不仅仅为了赚钱,他认为:如果我拍戏只是为了赚钱,哪只赚现在这么多?
但投资拍片,是为了拍些有新意,自己真正想拍的东西。
这种创作自由却远不是金钱所能够买到的。
天幕公司成立后,拍摄的首部电影是《九一神雕侠侣》。
为了拍好《九一神雕侠侣》,刘德华与他的同事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
作为老板,刘德华心里十分清楚,这是自己组建公司所迈出的第一步,必须慎之又慎。
首先,在创作准备上,一切都要精益求精,不允许有半点马虎;而编导演的阵容,更是经过精心策划,无一不是上乘人选。
影片的编剧是曾以《阿飞正传》获奖的著名导演王家卫,并由元奎、刘振伟联导;刘德华自任男主角,和他配搭的女主角,是从演唱舞台上走下来的梅艳芳。
而刘德华的精明之处,在于他请来了当时尚是新星的郭富城出演第二男主角,他让郭富城扮演反面角色,来与自己配戏,一正一邪,忠奸分明,真可谓慧眼独具。
当时的郭富城,正在走红的上升期,已经打入偶像明星的行列,大有与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鼎足而立、分庭抗礼之势,而且,郭富城的后劲凌厉,不可小觑。
因此,刘德华将郭富城拉入《九一神雕侠侣》的阵容,并由他饰演反面角色,可以说是颇花了一番心思。
以郭富城的反面形象,烘衬刘德华本人的正面形象,无疑是聪明之举。
《九一神雕侠侣》完成后,刘德华清醒地预测到,虽然《九一神雕侠侣》是自己公司的创业之作,但未必能取得票房上的成功,而且,很有可能要亏本。
据他自己计算,拍摄《九一神雕侠侣》,成本在2400万以上,把此片在韩国和东南亚上映的收入估算在内,刘德华认为,在香港的票房收入必须要在3500万上下,通过折算才能保本。
而这样的票房是很难达到的。
根据后来的票房统计,这部影片在香港票房总收入达到2000万港元,这个数字,虽然距刘德华公布的保本数字仍有距离,但无论如何还应该算是一部卖座影片。
第十六届香港国际电影节手册上,曾对《九一神雕侠侣》一片有以下的评价:“说不出年份的世纪末,其实就是“九七”前夕的香港。
一则尘封了的爱情神话,借助流行漫画还魂苏醒,以玩世不恭的态度留下灿烂的标记。
人影绰绰,有叫逞哥的,有叫宠物夫人的,各个抱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情操,勇往直前凭心寄意。
王家卫笔下,爱仍是一条不问收获的单程路,而奚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