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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挚爱郭敬明-第5部分

小说: 挚爱郭敬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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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我给他文章评论的“宏篇大论”,郭敬明给我的评语则要简洁得多,但却一针见血。 
  天!你这是写的是什么啊?我完全看不懂,太乱了,我都不知道能够说什么,看不下去看不下去,拜托,你能不能认真一点写? 
  ——评《花开如此美丽》 
  文笔大有提高,更成熟也更黑色幽默了一点。和我的某些文风有点像,但更理智和深刻。加油。 
  ——评《网络与梦想》 
  乡土小说的雏形,虽然给我惊喜,但结构太凌乱,应该更简洁,文字也嫌罗嗦,建议你多看几遍苏童。 
  ——评《胜男》 
  我对于抽烟的人从来就是一句话:没什么好说的。其实生命中有太多细小的和不细小的疼痛,并不是找到一些烟雾,寻到几根稻草就可以抹杀掉的,一个人站在落地窗前看黑色天空的白云散发清凉的气息,那也是种很好的疗伤方式,或者听几段扬琴,想像一下雨打芭蕉,樱桃还是照样的红。不喜欢抽烟的人,我还是这么说。而安妮是一个太飘忽动荡的灵魂,一个美丽而不可触摸的水中幻觉,黑暗中的灼灼花朵所盛开的寂寞,很多时候是白天阳光下的花儿所无法模拟的。 
  ——评《给安妮的——关于抽烟》 
  …… 
  其实,评论字数多少本身并不重要,评论质量高低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五年前,我们采用这样一种颇为阳春白雪的方式交流着,可以给彼此很多动力和鞭笞,相对随后几年,更多的所谓青春写手彼此间的嘲笑和恶意中伤,我们的行为是那么的美丽和善良。 
  而一次次互评中,我们的友谊也愈发牢固,这真是一个非常棒的现象。   
  我和郭敬明比赛模仿安妮宝贝(1)   
  和N个文学青年一样,安妮宝贝一度曾是我的最爱,这句话听起来多少有点暧昧,但是在公元2000年我们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是那样自豪,自豪得像是在发表入党宣言,这个比我大四岁的宁波女人用其独特的文字,精致的内容,过人的聪颖轻松捕获了一大群稚嫩的心灵,她犹如教母一样控制着世纪末无数青年男女的精神和喜怒哀乐,接受着他们的赞美和眼泪。安妮宝贝成了很多人心中的一个出口,借着她编造的故事,很多小资、准小资以及伪小资们重新认识并定义了自己。于是安妮宝贝成了名片,成了接头暗号,甚至成了打开彼此内心伤痛的钥匙。世纪末的人内心深处多少都有点绝望情结,特别是在刚刚发育成熟的少男少女身上体现得尤为清晰,每个人怀着悲天悯人的小情绪生活着,骚动着,活得挺累,活得挺美,冷暖自知。 
  托安妮宝贝的福,让我结识了大批这个城市里具有同种神经气质的人民,他们当中有些成了我的朋友,给了我很多别样感受,有的后来又变成了陌生人,但他们的行为同样让我唏嘘不已。如果你看不明白我这两句话的含义,那么请你看一下我三年前的长篇小说《再见,上海》里面关于类似话题的描述,你一定会明白我这些话的内涵及外延: 
  说实话,你不生活在上海你就无法明白2000年时“安妮宝贝”对那些痴男怨女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论坛上很多女孩子和我聊天的开场白差不都是:“你有看安妮的文字吗?我觉得她笔下的女子就是我,我有很多欲望,在这个迷幻的城市里我经常迷失方向……”这种沧桑的话她们一说就是一大堆,跟拉稀一样轻松无比。对此我大体不屑,因为我知道她们只是在摆酷。摆酷其实不要紧,哪个正在发育的青年男女不爱摆酷啊!可要命的是她们还一个个模仿安妮宝贝去写爱情小说,写给自己看情有可原,但是偏偏到处漫天飞舞地发帖去糟蹋别人的灵魂。这样的爱情小说无论是语言还是情节都千篇一律,大体都是在上海这个物欲横飞的城市里生活着一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这个男子高高瘦瘦,看上去很白净并且具有洁癖,男子的名字叫城或者林,这个男人还很忧郁,爱护小动物,注意环保,可以为了花花草草掉眼泪,当然这个男人是一个高级白领,虽然物质丰富但是内心苍白,终于有一天见到了一个穿着棉布长裙并且穿球鞋不穿袜子还有着海藻般长发的女孩子,然后两个人有了感情很快开始做爱,他们做爱显然是疯狂的,可以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只要一方有了性欲就可以如同两台机器一样永远干下去并且不会消耗能量不会产生垃圾场。最后肯定是以分离为结局,弄不好还会死一个,另外一个开始流浪,号称要在流浪中学会遗忘…… 
  ——《再见,上海》 
  我觉得,在这里,用再多笔墨描写这个女人都一点不为过,因为在所有对她顶礼膜拜的信徒中,混杂着两个愣头青,那便是我和郭敬明,然而和其他信徒不一样的是,早在2000年,我们在高声赞美她的同时便产生了一种叛逆情绪,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身体力行,试图将我们的偶像PK掉。 
  “一草,你喜欢安妮宝贝吗?”QQ上,郭敬明突然如此问我。 
  “不要太喜欢啊,”我立即兴奋了起来,“她的小说真的很好、很特别,很精致,无论是语言,还是故事本身。” 
  “是的,我也很喜欢她,问你个问题,你最喜欢安妮的哪篇小说?” 
  “应该是《烟花火》,因为这篇小说里,我看到安妮不再是用感觉在写,而是用技巧在写,整篇小说非常干净、流畅,可视为她独特行文风格的一次完美总结。” 
  “嗯,你说得很对,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暖暖》和《告别薇安》以及《八月未央》,前面一个是感情充沛的作品,而第二个是技巧的高明,最后一个技巧已经发挥到极至了。” 
  “哈,你分析得很到位嘛。” 
  “我想我也可以写出那样的小说的。” 
  “不可能吧,你还是学生,根本没那种阅历,怎么写呀?” 
  “你笨啊,其实很简单的,多看几遍就会了呀,安妮的语言风格还是很容易模仿的。” 
  “有那么容易吗?” 
  “我不知道你,反正对我而言蛮容易的,去年我看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后只用了一上午时间就模仿他的风格写出篇一万多字的小说,把我同学都看哭了呢,只要我高兴,安妮那种小说我一天能写三篇。” 
  “算你狠,那你什么时候写篇给我看看吧。”   
  我和郭敬明比赛模仿安妮宝贝(2)   
  “好的呀,要不,我们都写吧,看谁写得更像安妮。” 
  “比就比,谁怕谁。” 
  “赌鸡腿好不好?虽然我不喜欢吃。” 
  “好的呀,小鸡翅膀我最爱吃……” 
  “别唱啦!是鸡腿不是鸡翅,哈哈,你就准备好鸡腿等我去上海吃吧,你必输无疑了。” 
  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谁怕谁?下线后,我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把自己的情绪培养得很悲伤很悲伤,然后挥笔写下《八月》和《一个人哭泣》,写好之后我挺得意,自我感觉文笔很接近安妮,于是乐滋滋地立即发给了郭敬明。没两天,就收到他模仿安妮的文章《一辈子观望的焰火》,我看后,傻眼了、心凉了、头晕了、服输了。 
  我不知道,如果事先我不知道这是个男人写的东东,我会不会以为就是安妮宝贝的作品。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写出从文风到内容都无限接近安妮宝贝的小说,这个男人还只是一个年仅18岁的小屁孩。 
  我只知道,郭敬明他没吹牛,他的模仿能力确实超强,他可以轻而易举将一个人的作品庖丁解牛般拆开来,风格归风格、内容归内容、文字归文字、结构归结构……然后再选择自己喜欢的一种或多种加以无限复制,组合成一篇完全不一样的新作品——这个特长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的,需要的是天赋以及大量的阅读体验。 
  可喜的是,后来的日子里,他保持了自己这个特长,且身体力行,将之发扬光大。 
  可悲的是,他过高估了自己这个特长,并且一味放纵。玩火自焚、物极必反的道理他没搞懂。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说回那一年,总之我输了,心服口服。 
  其实,本来我还想和他比赛看谁模仿苏童小说模仿得更像的,我没敢再比。 
  鸡腿还是很贵的,特别当你知道根本没有获胜机会时。 
  让我稍许安慰的是:在看了我那两篇小说后,郭敬明还是肯定大于否定,并且再次坚信我和他是同类,内心一样细腻、性格一样敏感、情感一样丰满,值得他认真对待,真心交往。 
  要知道,男人对女人说出这种话一点都不奇怪,但是男人对男人说出这句话就值得去好好玩味了,特别是他这样一个男人。 
  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很多时候,我依然相信我们曾经的友谊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真诚,那样让我们日后感动不已,和结局如何无关。 
  顺便再交待一句,很可能是受了他的刺激,我开始疯狂研习安妮宝贝的作品,最终深谙其道,写出一系列以假乱真的都市情感小说,最后居然被一些读者戏称为“男安妮”。 
  2001年7月,我在“榕树下”工作时,把这个称呼告诉安妮宝贝时,她淡淡一笑,却无言。   
  走遍上海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他要的音乐(1)   
  除了文学,我和郭敬明交流的较多的还有音乐。我最喜欢的歌星是王菲和刘德华,前者的天籁嗓音让我着迷,后者的人生态度让我崇敬。郭敬明没有最喜欢,他只有更喜欢,早在1999年他就是当地电台的特约乐评人了,从他嘴里总归能够说出很多我听都没听过的音乐名称。而互相给对方推荐一些自己发现的好音乐也成了我们那段日子热衷的行为。 
  在QQ上,我们经常会进行如下聊天: 
  “一草,最新听到什么好音乐吗?” 
  “太多啦!” 
  “快说快说。” 
  “嗯,比如我现在听的恩雅的音乐就很不错。” 
  “是的,很大气,很缠绵悱恻哦。” 
  “没你形容的这样夸张啦,不过确实很好听。” 
  “其实《野人花园》更经典,不过我现在正在听CRROS,很爽。” 
  “你说的这两个我还没听过呢,我手头上还有几张神秘园的CD。” 
  “神秘园太小儿科了,听了会被笑的,你还是听STING和THE CORRS 的好了。” 
  “不会吧,有那么夸张吗?THE CORRS是谁?我都没听过。” 
  “那你赶紧去买来听呀,超强,我听了浑身毛孔都竖起来了,很爽的感觉。” 
  “嗯,回头我就去买,不过你也别得意,我刚发现了一盘超牛的CD,是我听过最好的音乐。” 
  “叫什么名字啊?” 
  “卡鲁尼斯,肯定比你听过的任何音乐都棒。” 
  “是吗?那是什么音乐啊?拉丁?乡村?爵士?摇滚?爱尔兰?” 
  “我也不知道,反正节奏很强,然后旋律很美很震撼,是我在街上无意听到的,当时激动死我了,立即买了下来,回来后反复听,听一次感动一次。” 
  “是哪个国家的?” 
  “我也不知道。” 
  “你什么都不知道,还说什么好听啊,吹牛吧。” 
  “干吗啦!音乐不分国界的好不好?你不相信,我现在就放给你听。” 
  “听就听,你给我打电话吧。” 
  我立即断了线,拨通了郭敬明的电话,心中颇不服气:不相信我是吧?等你听了就知道我根本没吹牛,少瞧不起人,哼! 
  电话很快通了,我和他简单寒暄了两句后,便将CD放到电脑里,将音响声开到一个适合强度,再把话筒放在音响前,然后自己靠在椅子上,开始和郭敬明一起分享我刚刚发现的这盘名叫卡鲁尼斯的音乐。 
  让我开心的是:听到最后,郭敬明连声叫好,说我的这张CD质量确实很高,可算作今年他听过最棒的音乐之一。 
  让我胸闷的是:因为这盘CD太好听了,他居然强烈要求每首歌都要听下去,结果把我刚买的一张201卡打爆,长途啊!七毛钱一分钟呢!简直不是人做的事。 
  心疼得我! 
  可是,我还是那么高兴,因为我把我最喜欢的音乐和我最好的朋友分享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觉得幸福吗? 
  那天夜里,我枕着卡鲁尼斯悠扬雄浑的旋律入眠,我知道,远在数千公里之外,有个小孩会和我做着同一个梦。 
  “一草,你能帮我找到王勇的《往生》吗?”一天,郭敬明突然在QQ上如此问我。 
  “《往生》?这是什么歌,怎么我听都没听过?” 
  “不是歌,是音乐,纯音乐,王勇是我们中国人,弹古筝的,很厉害,他的音乐基本上都是写西藏的,你知道我最喜欢西藏了。” 
  “哦……这首专辑什么时候发行的?” 
  “1996年吧,前两天我看到一本音乐杂志将《往生》评为十年来内地最优秀的音乐专辑,我听过里面几首歌,确实太震撼了,只可惜,我们这里怎么买都买不到。” 
  “啊!都好几年前的东西了,肯定很难找的。” 
  “废话,好找还要你找吗?谁让你在上海。” 
  “哦,我去找便是了。” 
  “太好啦,你一定要给我找到啊!” 
  “放心吧,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 
  我来到校门口的音像店:“老板,你们这里有王勇的《往生》吗?” 
  “王勇是谁?” 
  我来到第二家:“老板,你们这里有卖《往生》吗?” 
  “我们这里是音像店,不卖花生,你要买花生到前面菜场去。” 
  我来到第三家:“老板,我要买王勇的《往生》。” 
  “王勇的没有,只有赵本山,要不要?” 
  我一路狂吐血,连滚带爬地找遍了杨浦区几十家音像店,听到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回答,也没找到什么劳什子《往生》。   
  走遍上海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他要的音乐(2)   
  最后我决定到上海书城去看看,那里有一个号称上海最大的音像店,一定有郭敬明要的这盘专辑。于是我抱着必胜的信念立即冲到福州路上的上海书城,在六搂,看着满满一个楼面的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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