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左宗棠评传 >

第48部分

左宗棠评传-第48部分

小说: 左宗棠评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政府也“遣使”出洋。在国际交往中,互派使节本来是正常的事情。但西方列强则是在武力征服中国的同时,试图通过
驻华使节直接对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和干涉中国政务。而在清代,由于长期闭关锁国心理的影响和谁欲与外人打交道就
可能被扣上“变而从夷”、“深为可耻”的帽子这种社会氛围的制约,出使外国并非荣耀,总理衙门也就以种种理由对
“遣使”而加以拖延。然而,左宗棠对这个问题却有远见卓识,他指出:外国于中国山川、政事、土俗、人情,靡不留
心谘考,而我顾茫然;驻京公使恣意横行,而我不能加以诘责。正赖遣使一节,以诇各国之情伪,而我公使之专横。尊
虑远隔重详,择使既难,筹费不易,自是目今实在情形。惟思自海禁大开以来,江、浙、福建、广东沿海士商经历各海
国者,实不乏人,其中亦有通晓各国语言文字者。??惟责成各督抚及总理船政大臣精为访择,必有可应命者。此项人
才以游历为名,搭坐各国轮船,所费亦少。其使臣则五年一派,即从此项人才内挑派。这些言论实开中国近代向国外派
遣使节以促成外交近代化之先声。
    “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与“贩盐挖煤”等问题均属外国资本主义想通过修约之机向中国索
取的新的经济权益。左宗棠此时还没有意识到中国应自办电报和铁路以抵制外国在华架设电线和修筑铁路的图谋,只是
强调应以“或妨民间出入,或近田畴”等理由加以拒绝。他还指出:“议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此皆洋商怂恿所致,
若允其请,则中国好商匀附洋人与局卡为难,影射偷漏,厘税因而减少,船商行户因而失业”,因此他建议总理衙门在
修约谈判时“以此折之”。可以看出左宗棠此说既有防止中国自然经济免受解体的消极一面,同时也更具有反对外国资
本主义经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至五五。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三至五四。
    济侵略的积极一面。左宗棠还认为:“洋船拖带盐船大为盐务之害”,“洋人挖煤,实则开矿”,“如准其租山,
则变成夷业”,对于这些都须予以阻绝。
    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的“开拓传教”问题是晚清中外关系中一个交涉频繁、颇为棘手的难题。通过两次鸦片战争,
西方列强同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其中外国的教会势力获益颇丰。因为“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自然从条
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且依据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①。特别是咸丰八年(1858年)中英、中法
《天津条约》规定外国传教士可以到中国内地自由传教,更为传教士的活动带来了方便。咸丰十年(1860年)中法订立
《北京条约》时,法国特使葛罗的翻译德拉马和美里登竟在条约的中文本中私添了“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
造自便”②的内容,进一步为外国教会势力的侵略活动创造了条件。传教士在租买土地、建造教堂等活动中势必要同中
国民众和官府发生纠纷。因此,在外国教会势力不断向中国渗透的过程中,自然有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使中国人视西
方宗教为“异端”而加以排斥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则是外国教会势力在中国强买土地,修建教堂,欺压民众,挟持官府,
致使“人民积不能平,官绅亦渐嫉怨”①,而引起了教案的发生。教案迭出,此伏彼起的局面,又使清政府难于应对。
所以,左宗棠在谈论修约时向总理衙门提出了他对传教问题的看法。他指出:“若遇有中国民人与教士构衅之事,中国
但持原议,与之争论,彼亦不得横生枝节。??全在地方官之贤者为士民扶持正气,乃能渐睹成效,非一时所可骤。几
观天主、耶稣之教,自利玛窦等人中国至今三百余年,根株不能净绝,可知塞源拔本之难。惟不令教民得恃为护符,遇
有教士干涉公事、袒庇教民,则地方士民公同排斥,官从而维持之,尚可随时补救。”
    左宗棠给总理衙门提出的上述 6条建议,可谓为总理衙门不久将要进行的修约谈判开出了应付之方。左宗棠认为
“所有此次修约,有可迁就者,有不可迁就者”。其“可迁就者”为第一、二条建议,即他对“请觐”和“遣使”的阐
述并不是为了适应外国侵华的需要,而是顺应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历史趋向。其“不可迁就者”为第三、四、五、六条
建议,即关于“铜钱、铁路”、“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贩盐、挖煤”、“开拓传教”等的论述则具有反对外
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宗教侵略的意义。诚如左宗棠所言,此次“蒙垂询修约事宜”,深感“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
艰”,但他知难而进,献策数条,目的是“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①。左宗棠的这些建议对清政府的外交政
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同治七年(1868年)为中英修约之年,清政决定在谈判中采取“窒碍最甚者应行拒绝,其可权宜
俯允者,仍与羁縻相安”②的方针。经谈判,中英双方在次年签订新订条约 16 款及新修条约善后章程 10 款。因这个
新修条约未能满足英国的侵略欲望,英国政府拒绝批准。
    ① '美' 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 591—592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 年中文版。
    ②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 1册,第 147页。该汇编“注”中称:法文本并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
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规定。
    ①《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第一一卷,第二五页。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六三,页一。
    当然,左宗棠在议论修约问题时也不是没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出一些让步的倾向,他主张对列强采取“羁縻”
之策,就反映了一定程度上的妥协性。他在致总理衙门函的同时,向清廷递上《尊旨密陈折》,在此折中说:“夷务之
兴,其始由于中国不悉夷情,而操之太蹙,疑之太深,遂致决裂不可收拾。迨庚申之变,则寇深祸迫,不能不暂与羁縻。
立约之初,原冀乘此闲暇,急谋自强,以待事机之转。??此次修约,但能就已成之局仍与羁縻,不能禁其多方要挟也
明矣。”同治九年(1870年),发生了天津教案。这次教案的起因是法国在天津望海楼设立的天主教堂育婴堂频繁拐骗
幼孩并常发生婴幼死亡事情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五月二十日(6 月 18 日),拐犯武兰珍诱拐幼孩时被村民发现,被
抓送县衙。武兰珍供认用药迷拐属实,迷药系教堂内的教民王三所给。王三归案后,先供认迷药由传教士神父所授,后
又翻供。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尽快了结此案,将武兰珍正法。愤怒的群众仍聚于望海楼天主教堂门外,抗议育婴堂残害
幼婴的行径。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要求崇厚派兵弹压,但崇厚不予置理。丰大业便直奔崇厚衙署,竟取枪向崇厚射击。
在未击中目标的情况下,丰大业又捣毁衙署器物,随后冲出。行至浮桥,适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大业又举枪向刘杰开火,
刘虽躲过,但其随从高升却被击伤。丰大业的蛮横狂妄,导致了事态的扩大。围观的群众怒不可遏,遂当场将丰大业及
其秘书西蒙打死。接着,群众焚毁法国教堂、育婴堂、领事馆和英、美教堂,又打死 18 名外国人。天津教案发生后,
法国驻华代理公使罗淑亚竟撇开丰大业率先开枪、屡次挑衅的事实不提,反而联络英、俄、美、德、西、比等国公使发
出七国联合照会,向清政府提出抗议,井进行武力威胁。清政府只好派直隶总督曾国藩由保定赶赴天津去办理此案。尽
管曾国藩表示“我兵久经行阵,不惮战也;我年逾花甲,不惧死也”①,有进行抗争的欲望,但他毕竟又不想因为此教
案导致战争的爆发,遂在上奏中主张“为消弭衅端”而“委曲求全”②。因此,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的结果为:“先后
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办理不为不重,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③天津教案发生后,
左宗棠正在甘肃忙于镇压回民起义,他对这一震惊中外的教案不能不予以关注。他致函总督衙门说:“津郡事变之起,
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童百许、童贞女尸适从何来?王三虽未承招,武兰珍则生供具在,
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百姓之哄然而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致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
矣。”他对天津教案的缘起和事态扩大原因所作的分析是正确的。他接着指出,此案“曲不在我”,法使罗淑亚“所称
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
    显然,左宗棠反对杀民谢敌的做法。他进而陈述道:“津民之哄然群起,事出有因,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
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①左宗棠强调借助民众的义愤和进行整军备战以对付列强的武力威胁。
左宗棠还致函浙江巡抚杨昌浚说:“津门近事,民间激于义愤,弟于
    ③《遵旨密陈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册,第 481页。
    ① '清' 芍唐居士编:《防海纪略》,下卷,第 30 页,上海书店 1987 年版。
    ② '清' 曾国藩:《复陈津案各情片》,《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二九,页四七。
    ③《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七,页一八。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犊,卷一一,页一三至一四。
    复总署信时略举胸臆以告。未审近时有无变态,然沿海宜未雨绸缪。“②接着,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指出:”方津
事之殷也,彼方虑词恫喝,调兵船入津门,由电线寄信本国,我能无戒备申警乎?彼如思逞,疆吏自当防患未然,岂能
束手以待!“③左宗棠远在西北,对天津教案处理的情况不可能完全了解,他起初就曾国藩了结津案的奏折表示赞同,
在致福州船政局提调夏献纶的信中说:”律门事暂作了局,曾侯之奏尚为得宜。“④但他进一步掌握了津案结案的实情
后,又致函夏献纶指出:”津事草草了结,侯相颇不为时论所许。然当仓卒时,议论纷坛,莫敢执咎。侯相平日于夷情
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
    观其内愧方寸,外干清议之奏,亦可谓较然不欺者。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
数月内尚有谭夷务之人,稍暇,则又将脑后置之耳。“①左宗棠的主张不仅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措施完全不同,而
且同接替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所说的”我诎彼直,不论势之强势,总以议和为是“②的论调更是大相径庭的。
    同治十三年(1874年),出现了日本侵略台湾事件。日本自 1868 年明治维新以后,开始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积
极向外扩张。从 19 世纪 70 年代起,日本把朝鲜、琉球和中国台湾作为它的侵略目标。同治十三年初,日本成立台湾
事务局,准备侵台。三月二十一日(5 月 6日),日本侵略军在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的指挥下在台湾南部琅(今恒春)登
陆,进犯台湾。清政府急派福州船政大臣沈藻桢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率轮船兵弁赶赴台湾,加
紧布防。左宗棠也立即致沈葆桢说:“贼图逞志于此,必先上岸作埠头,??我军水陆并力,乃可制此凶锋。”③随后
他又写信给总理衙门,强调:“水陆防剿,均宜兼筹。”他指出:“闽中各郡半滨大海,台防有警,各郡海口均宜设备。
台郡地形如梳,延袤千有余里,均须严密布置。是本省兵力不敷分布,不能不别有调拨。而滨海各省均须戒备。”他对
李鸿章派援兵赴台深感欣慰,称赞道:“少荃之请调枪队,所见诚伟。”但他担心的是“惟不知人数若干,此外尚有可
续派否?”他对福州船政局“轮船已成十五号,洋防可固”和清廷派沈葆桢总理台防而倍增信心,他认为:“幼丹志虑
忠实,久悉中外情形,兹以闽人办闽事,朝廷任之既专,以事理而言,自能有济。”①正如左宗棠所说的那样,沈葆桢
在台湾的积极布防,挫败了日本企图攻取台湾的阴谋,又由于日本“抵台南之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
    ②,日军也不敢贸然开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转而通过外交谈判勒索清政府。日本先是以驻华公使柳原前光进行
外交讹诈,继而又派大久保利通为特使于七月三十日(9 月 10 日)到北京进行谈判。大久保声称要中国赔款“至少亦
须二百万两”,被总理衙门拒绝。接着他又扬言“日本一意要办到底”③,
    ②《答杨石泉中丞》,《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七。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二八。
    ④《与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一八。
    ①《答夏小涛》,《左文襄公全集》卷一一,页二六。
    ② '清' 李鸿章:《复丁乐山观察》,《李文忠公全书》,卷一○,页一五。
    ③《与总理海防沈幼丹大臣》,《左文囊公全集》,卷一四,页二○。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二一至二三。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四,页四。
    ③《筹办夷务始未》(同治朝),卷九八,页一三。
    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左宗棠得悉这个消息后说:“闻倭使来京,朝议允给百万元,而倭使仍欲久踞番地,未知确否?
果尔,则我已有词,届时兵勇、船械均已齐备,水陆防剿,自有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