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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关于张杰的评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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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达却只能不无遗憾地回答:“我现在已经有一个小女孩了。她有一个父亲,也就
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三个和谐地生活在一起,照现在说来,这已经是不可分割的三
位一体了。”保尔听了这个答案,当然很难过,但他还是动也不动地真诚地对她说:
“我所得到的还是比我方才失去的要多得多。”我们可以看得出,即使是在此刻,
无论是对于保尔,还是丽达,他们相互间的爱,都仍然是没有忘记的。丽达在给保
尔的最后一封信里,曾明确讲过,在重逢时,她是有过一时的感情冲动,想来“偿
还”他们“青春的宿债”,但终于又“收回”了这种“愿望”。用丽达的话讲,就
是“因为我觉得那样做并不会使我们得到很大的幸福”。
  是的,我们都曾为这一对理想的恋人在人生叉道上的错过,深感怅惘和遗憾,
但我却相信,没有一个革命者会去为保尔“遗憾”青春的“虚度”,也没有一个革
命者,会去责备丽达这种收回偿还青春宿债的愿望,或者叫做“抑制冲动”的崇高
品格。当然,更不会有真正的革命者会认为,保尔和丽达的不能继续相爱,“是人
类在感情生活上一种难以弥补的缺陷”,或者去指摘当时的苏维埃社会“加于他们
身上和心灵上的精神枷锁是那么多”!
  《爱,是不能忘记的》中的第一人称的“我”,发誓决不重复她的前辈的那种
“悲剧”,并警告人们说:把婚姻和爱情分离着的镣铐套到自己的脖子上,那是不
堪忍受的。
  最近有一位戏剧家也在预言:“我们的婚姻观念要改变!”
  还有一些同志愤愤不平地在文章中写道:“人不能过没有爱的生活!”
  夫妻,不能没有爱,这是的确的。但是,我们的法律、道德、舆论,究竟应当
怎样对待这种“呼唤”与“被呼唤”的爱侣们呢?怎样识别已经爱过或并未相爱而
结合,后来才发现真爱,却痛苦于婚姻和爱情相分离的现实,而去倾听他们的灵魂
的呼唤呢?
  使我“大惑不解”的还有,为什么这种“相互呼唤”,在两位有了“幸福”或
不幸福家庭的男女主人公中间,不能结成知音或知心者的深挚友情,而必须是爱情
上这样互相痛苦地“占有”呢?
  女主人公所以要呼唤“天国”,当然是因为她以半生的“痛苦经验”,深感这
现实的以至共产主义的制度和道德,都难于解决她这样的“灵魂”上的问题。但是,
“天国”一向是按照人间的模型创造的。《西游记》的整然有序的天上世界,不过
是中国封建人间关系的翻版。正如小说女主人公所说:我们是信仰唯物主义的人,
根本不相信有天国。所以我们只能劝慰那些已经不该相互呼唤爱情的相互呼唤者,
如果因此而会影响到一个不应该被背弃的人的生活,那么,还是倾听一下这样的
“道德”呼唤,而割舍我们的那种爱情“呼唤”吧!因为“倘若真有所谓天国”,
我们也得去见马克思,我们不能背弃革命的道德,革命的情谊!
  当然,无产阶级也决不是清教徒。男女同志间的真挚纯洁的爱情(是相互的,
而不是损人利己的),以至在这种感情基础上的结合,都会有利于革命事业,并为
革命增加光彩。社会主义社会的大多数公民,都在过着这样幸福的生活,而且在革
命的过程中,有多少先烈的忠贞不渝的爱情,为革命留下了壮丽的诗篇。周恩来同
志在生前多次讲到的,广州起义的革命先烈周文雍和陈铁军在敌人刑场上宣布结婚
的事迹,是怎样激励了我们呵!“让这刑场作我们新婚的礼堂,让反动派的枪声作
为新婚的礼炮吧!”他们曾经为了革命工作的需要,以夫妻的名义往在一起,但他
们却并不是一对爱侣,只是在共同生活、工作和战斗的日子里,才产生了深厚的感
情。但是,由于紧张的斗争,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谈私人的爱情,一直保持着同志的
关系,现在,他们就要把青春和生命献给革命、献给人民的时候,他们以这样的方
式表达了他们的爱情,并宣布了他们的婚礼。
  在这里,纯洁、真挚的爱情与为伟大理想壮烈牺牲的革命精神融合成一股浩然
正气,一直铭刻在人们的心目里。这样的爱,不才应当是永远的,不能忘记的吗?

  邓小平同志在第四次文代会的《祝辞》中曾经说过:“英雄人物的业绩和普通
人们的劳动、斗争和悲欢离合,现代人和古代人的生活,都应当在文艺中得到反映。”
但对我们来说,也还是要注意到,反映这一切人们的“悲欢离合”都应当“能够使
人们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娱乐和美的享受,并能从中汲取精神力量和鼓舞力量。

  我和黄秋耘同志有同样的愿望:“作为一个忠实的读者,我实在不忍想象,这
位聪明纯洁富有才华的作者竟会成了悲剧人物。”但是,事情往往又是和我们的愿
望相违背的,如果恰恰是我们“不忍想象”的那样,我们是否应当满腔热情地关怀
这位富有才华的女作家,和她一起开阔一下我们的眼界呢?
  我们期待文艺评论家们,也能在社会主义革命文学的道路上和作家一起创造这
样的范例,却不希望他们陪伴作家沉陷在“悲剧人物”的感情里,共同“呼唤”那
不该呼唤的东西,迷失了革命的道德、革命的情谊!
  还记得鲁迅先生曾这样告诫过那些青年写作者:“一切作品,诚然大批很致力
于优美,要舞得‘翩跹回翔’,唱得‘宛转抑扬’,然而所感觉的范围却颇为狭窄,
不免咀嚼着身边的小小的悲欢,而且就看这小悲欢为全世界。”
  我想时时记取这些教益,对我们的创作能沿着革命的道路前进,总会有好处的。

             (原载《文艺报》1980年第5期) 


她捧出的是两颗纯洁的心 
 
           ——谈怎样理解《爱,是不能忘记的》

                 李贵仁

  列夫·托尔斯泰有言:“如果对我说,现在的孩子们在二十年之后,会因我写
的小说而哭、而笑和热爱生活,那我愿以毕生精力来写它。”读了《爱,是不能忘
记的》,我禁不住想:张洁这篇小说不正是许多年之后仍然使人因之而哭(可惜的
是大概笑不出来)和热爱生活的么?这不只是因为它有着十分强烈的艺术魅力;更
为深刻的原因在于:它提出了一个人类共同面临的、历史的问题,需要经过许多世
代的努力才能趋于解决,因而也必然在许多世代激动人心。
  《爱,是不能忘记的》所写的是爱情与婚姻的矛盾。它的故事情节十分简单,
但张洁以自己独特的功力把它写成了一幕凄楚动人的悲剧。作品中男女主人公都曾
经有过婚姻,但并无爱情;他们之间虽然有爱情,却又不能结合。这种厄运是一种
既有历史延续性,又有现实普遍性的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张洁以饱蘸愤激之火而又
蕴蓄哀伤之情的深沉笔触,通过具体的、活生生的、典型化了的艺术形象,否定和
批判了这种社会现象,告诫人们一定要真正找到爱情才结婚,以避免使婚姻成为痛
苦的镣铐。这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所追求的爱情,不是出于动
物本能的异性吸引,也不是在商品世界里的交换或买卖,而纯粹是理想一致、性格
融合的结晶,集中而强烈地体现着人类的最高道德原则。而张洁向人们讴歌、为人
们呼唤和要人们追求的正是这种爱情。很明显,小说中响彻全篇的主旋律是恩格斯
那句名言:“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而现实中还无法避免地
大量存在着的爱情与婚姻分离的状况,尽管合乎法律,却不合乎道德,必须逐步予
以改变;那些阻碍着,扼杀着人的健全发展的东西,也都必须改变!小说的这个主
题思想无疑是严肃而深刻的。它所揭露的爱情与婚姻的矛盾,实质上是理想与现实
的矛盾。
  但是李希凡和肖林同志却不是这样理解这篇作品(他们的文章见《文艺报》19
80年第5期和《光明日报》1980年5月14日第4版)。在他们看来,小说只不过写了个
爱情与婚姻的三角关系,作者所歌颂的则是第三者插入的、破坏正常婚姻的、与道
德相悻因而渺小可鄙的爱情。这是值得商榷的。
  应该指出,李希凡和肖林事实上也肯定了张洁在小说中所表达的思想。李希凡
说:“的确,资产阶级、特别是封建主义的精神文明,在我们的道德、舆论、社会
风习中还没有得到肃清,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制也并不完善,都有可能在婚姻和爱情
问题上,给人们的身心造成这样或那样的痛苦或创伤”;肖林说:“不错,‘只有
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不应否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在我国
已基本消灭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经济尚不发达,由于物质生活的种种限制,也由
于旧意识的深远影响,恩格斯所预言的那种最符合道德的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
婚姻还没有完全实现。对于社会生活的不完善,对于人们心灵中旧意识的影响,作
家完全应该进行批判。”
  这些活真是讲得精彩极了!然而今人大惑不解的是,他们又在自己的文章中,
通过否定《爱,是不能忘记的》实现了对自己的否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问题出在对道德观念的理解上。李希几和肖林的共同基调是:男主人公有着一
个患难与共几十年的妻子,因此,他和钟雨发生爱情就是不道德的。
  不错,男主人公有着一个“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的患难妻子。在正常情况
下,他确实不应再产生别的爱情了。但他当年是“出于道义、责任、阶级情谊和对
死者的感念”,而不是出于爱情娶那位工人的女儿的;因此。他的婚姻是无爱情的。
这从本质上讲是不符合恩格斯所说的“道德”的。既然如此,他当然就有权去寻求
和产生他所应有而未曾有过的爱情了,这不正是共产主义道德要求实现的、理想的、
真正合乎人性的社会生活目标吗?怎能反而斥之为不道德呢?
  为了证明自己的论断,李希凡和肖林极力否认男主人公的婚姻是无爱情的。肖
林甚至说作者是“为了使老干部的无故变心能被读者接受”,才“解释说他和那工
人的女儿结婚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出于正义感”。这种用臆测和杜撰代替事实的主
观武断的评论作风,实在令人吃惊。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人与人是否产生爱情,情
况是相当复杂的。《二月》中的肖涧秋,明明深爱陶岚,却要和文嫂结婚,不就和
张洁笔下这位男主人公一样,并非出于爱情而出于正义感、同情心或曰人道主义吗?
那么,结婚时并无爱情。婚后几十年是否就一定会产生爱情呢?也不能一概而论。
生活中就有不少人虽然结了婚,也过得和睦、融洽,却一辈子就没有爱情。所以,
硬要说男主人公与他的妻子不可能没有爱情,不仅违背作品的实际,而且也不完全
符合生活的逻辑。李希凡和肖林也承认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痛苦的无爱情的
婚姻,并说对于这种“社会生活的不完善”之处,“作家完全应该进行批判”,可
是具体谈到作品的男主人公时,却自食其言,硬是认定他的婚姻不可能无爱情。这
显然是不妥的。
  其次,他们不知根据什么逻辑,一口咬定男主人公的婚姻即便是无爱情的,他
和钟雨产生爱情也属于不道德的行为。肖林为了论证这一点,竟不惜歪曲恩格斯的
话,说什么恩格斯指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就是没有
第三者的男女两人而言,决不应理解为只要有爱情,第三者的插入也是道德的”。
如此妙论,就是用形式逻辑也讲不通。仅就男女两人而言,如果他们的婚姻并无爱
情,即并不合乎道德,却又硬要让这种不道德的无爱情的婚姻永远保持下去,那么,
林道静不就得永远给余永泽当老婆了吗?我们的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可以离婚的条款
不就得废除,而代之以封建礼教所规定的“从一而终”了吗?恩格斯那句话不就毫
无意义了吗?肖林自己所说的“作家完全应该批判!”“社会生活的不完善”之处,
不也同样毫无意义了吗?实际上,这是把婚姻当成了交换或者买卖的结果,把一方
当成了另一方的不可变动的私有财产。这样,人的尊严,人的自由,人的平等关系,
也就消失殆尽了。李希凡在讲到这一点时,来得更为彻底。他直言不讳地说:男女
主人公既然有了或者有过家庭,那么;不管是否幸福,也只能“结成知音或者知心
者的深挚友情”,而不能“是爱情上这样痛苦地‘占有’”。其理由是“我们不能
背弃革命的道德,革命的情谊!”这同样是讲不通的。第一,“革命的情谊”和爱
情是丙种不同的东西,既不能互相代替,又不会互相损害,怎能说一有爱情就是背
弃“革命的情谊”呢?第二,强令人们死守那种无爱情的婚姻,不许纠正错误,不
许寻找和产生应有而未有的爱情,这算什么?难道不正是西方在文艺复兴时代就己
提出要反对的禁欲主义,中国在“五四”时代就已提出要打倒,李希凡自己也表示
反对的封建礼教吗?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诚如李希凡所说,封建主义的余毒本来就
多得很,清除犹恐不及,怎能再把这样的东西误认为革命的道德规范,要人们信守
不渝呢?
  说到这里,我不禁也想“顺便举一个例子”。李希凡和肖林不约而同,都举了
保尔与丽达割舍爱情的例子,要大家奉为典范。这并不错。但是人的爱情是同自然
界一样极为复杂多样的,似乎不能只用一个典范供人学习。车尔尼雪夫斯基的长篇
小说《怎么办?》中,女主人公薇拉同罗普霍夫结婚后,发现自己对罗普霍夫的感
情不是爱情,她真正爱的是罗普霍夫的朋友吉乐沙诺夫。罗普霍夫看出了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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