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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草莓的亲戚-第3部分

小说: 草莓的亲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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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这三样,已经是当代人须臾不可离身的了;缺了一样,这日子就没法过。去年夏天,我从灯火通明的城中心搬至新家,到冬天时简直吓傻了,也气懵了,一个星期居然停三天电!很愤怒地想:买房子时开发商怎么没告诉这一点?很想投诉,但投诉无门。一停电,我总是开车往城里跑,逛商场、看电影、泡酒吧,凭空多支出不少费用。今年冬天停电比去年更甚,几乎每天停,白天有电晚上一定没电,要不就反过来。这情形要是放在去年,我肯定会起心卖了这大房子,重新回城中心找个小套间住。
  人的适应能力真是令自己吃惊,当然也得感谢这不便是逐步升级的。我发现自己并不错愕,还发现没电的日子其实也能过,甚至有点安之若素了。一停电,也不心乱,平静地叹口气,顺手摁燃手边的打火机点好蜡烛,然后把电脑防尘罩仔细盖好;若正在写东西,拿过稿笺接着开头的思路写;也有的时候是拿过书,翻开书签夹的地方继续看。
  好多年没这么仔细玩过蜡烛这东西了。
  新添了几个漂亮烛台,买了好几种漂亮蜡烛。那种红色螺旋纹蜡烛多点几根,似乎有点洞房花烛夜的意思。这份情致我们这辈人是从来没有玩赏过的。
  蜡烛真静,真慢。面对着这份静和慢,看微微的火焰、融融的蜡油,光明是那么小且珍贵,黑暗却并不深,真觉得日子就该这么过,单薄且温暖。想到书里的蜡烛,第一联想是家庭女教师简·爱举起蜡烛疾步走过回廊,去搭救房间失火的主人罗切斯特,也由此隐约感觉到了疯妻的存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开始得真是黯然神伤啊。
  还不曾知道缺水和气究竟是什么感受。不过,真有那么一天,想来也会由错愕烦躁逐步走到心如止水的境地。我倒是从来不相信“如果怎么样我一定不能怎么样”这个句式的。我相信的是,如果怎么样,谁都一定能怎么样。这就是所谓人的潜能。它埋在身体深处,非到一定的时候才能释放和发掘出来。停电其实算什么?失恋、失婚、失业、失亲……人生可能失去的东西多了,但人一定都可以过的,还可以过得很体面。
  喜欢台静农的四则格言:“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衿度。临喜临怒看涵养。群行群止看识见。”有幸的是,我认识这样的人。
  20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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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司匹林还是好的



  约稿时,编辑木木对我说,阿司匹林是一种止疼但不治病的常用药,也就是说它是治标不治本的,起的是一个缓解、镇痛的作用。
  我上网去查了查,哪里啊,现在研究成果表明,阿司匹林可以预防多种癌症,比如肺癌、乳腺癌、直肠癌等等,能预防心血管病、老年中风和老年痴呆,可以增强机体免疫能力,抗衰老、防治糖尿病,还能降压、保胎什么的,等等。说来整个就是一仙药。
  仙药其实就是没什么用的药,包治百病也就什么都治不了。就算它能预防这个预防那个,人要是没事一天到晚往嘴里扔几颗阿司匹林嚼着玩,那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事,是药三分毒。但人不舒服但又不是特别不舒服的时候,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药吃,吃几片阿司匹林似乎是习惯性的选择;吃下之后,针对哪里发挥了作用是不知道的,但人似乎就真的好些了。我有时想,阿司匹林这东西,可能就是一种更多是心理因素起作用的东西。我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高中时,我的数学平时做作业还凑合,一考试就砸。数学老师说我得了数学考试恐惧症。我自己也觉得如此,于是愈发紧张。高考时,我妈在考数学的头一个晚上很宝贝地托着一颗白色的小药片对我说,吃了它吧,你姐托人带来的,一种很先进的起镇定作用的药,明天考数学你会很轻松的。我姐那时在南京上医学院。我吃了它,感觉很舒服,心情也很放松,第二天考数学时正常发挥,从而保证了我的总分顺利上线。后来我知道了,那就是一种暗示疗法,我吃下的不过是一片Vc。如果当时我妈给我一片阿司匹林,效果也是一样的。
  生活中,我们还真缺不了这种仙药。人总是很软弱的,需要借助一些外力来让自己稳一稳心性。类似阿司匹林的东西比比皆是。化妆品是一种。人总是要老的,但似乎买点什么东西往脸上涂涂抹抹,就觉得岁月的痕迹不会太明显,至少是减慢了痕迹加深的速度。我曾经听一个搞日化研究的人说,其实,化妆品用在防止皲裂、干燥这两个方面才是它的本分,所以啊,别信什么这个美白那个去斑的,简单点就行了,还没什么副作用。说归这么说,还是很难像这个行家那样,脸上抹点婴儿油(婴儿护肤品刺激性最少)就行了,总得买点所谓的这个牌子那个牌子的,这就是心理上的一种阿司匹林,自我安慰的效果是明显,那钱也就花得值了。
  社交也是一片阿司匹林。社交不是与朋友相聚,它只是一个场合,在这个场合里,见一些莫名其妙的人,说一点不着四六的话,让你觉得跟这个世界有那么一点暧昧的又是疏离的关系,像调情。人不调情当然也没什么,但调调情也没什么,就是一种调剂,把人性中那些浮躁虚荣晕晕乎乎的东西找个出口释放出去,也就相对来说踏实了。
  调情是浮的,爱情就实了吗?爱情这东西写在纸上其实也浮了。我写了不少关于爱情方面的文章,最近还将这个主题结了一个集子。爱情这东西其实最没什么说头,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个个案,但林林总总也脱不了若干个类型。我在这个集子的自序中写道:“其实,我一直怀疑自己在进行着一个没有意义的写作主题。爱情能分析吗?它是宿命的,又那么幽微复杂。但就是这种怀疑支持着我在这个主题上的写作。美可以支持写作,痛苦可以支持写作,荒芜、隐私、秘密、不安可以支持写作,怀疑当然也可以支持写作。写出来以后呢?一个多年来在爱情里顽强挣扎的女友说,看我这些解读爱情的随笔,对她来说是一种止痛药,药效有可能是一个晚上,有可能是两三天。这种说法我很满意。对于我来说,如果我的这些文字能让你止一止爱情的疼痛,哪怕半个小时,我就很高兴了。”
  也就是说,我给了读者几片阿司匹林。有阿司匹林还是好的。
  2005…3…28
  2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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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月亮的中秋



  今年中秋节的前一天晚上,月亮非常好,又大又亮,几乎就挂在窗前。我心想,坏了,今晚月亮这么好,明天正宗日子可能反而不妙了。如此煞风景地预测是怪不得我的,成都这么多年来,中秋那天晚上几乎都没有月亮,而圆满的月亮总是在十四或者十六那天登场。错位,总是错位。
  第二天,八月十五,果然。虽然十五的白天阳光灿烂,但晴朗只到月亮升起之前,晚上,没有月亮,夜空里只有厚厚的云。倒是不失望,因为没抱希望。惆怅还是有一点的。
  惆怅的分量不重,不重的分量里还分了一部分给了时间。在我的感觉里,一年里,一到中秋,这一年就开始接近尾声了,接踵而至的冬天除了挺过去,再没有更多的盼头,看花看树看空气,都冷下去了。时间真是太快了,有速度带来的嗖嗖凉意裹住了全身。夏多布里昂说,岁月是越来越冷了。他是这样说的:“谁延长了自己的生涯,谁就感到自己的岁月渐渐变冷;第二天他就找不到前一天所感到的兴趣了。我在我的思想中挖掘,有一些名字,有一些人物,我已回忆不起,然而,他们可能曾经使我心跳:健忘的人和被遗忘的人的虚荣啊!对梦幻和爱情说:‘再生吧!’这不足以使之再生;人们只能用金枝打开影子国的大门,而要折到金枝,非一只年轻的手不可。”
  一直是喜欢夏多布里昂的,喜欢他那种天风海雨般的辉煌的文字。有人说,夏多布里昂也许是能在浪漫主义的激情中保持冷静的唯一的作家。他有着古典主义的均衡感。说得很是。这个初秋,我在重读他的《墓中回忆录》。
  准确地说,在我身上,更多的是开始体会岁月的凉意。是凉意,还不是寒冷的感觉。凉意是很舒服的,如同现在秋天这个时令。想,哀乐中年的含义就是,不热情但同时很惬意地迎接虚无的降临。这是一个好的中年的开头。
  八月十四那晚,我和儿子拉开窗帘,一起躺在床上看挂在窗前的月亮。儿子翘着脚,手枕在头下,很思考的样子。他可能又在想他最近一直思虑的那个问题:什么时候才长大啊?他刚又掉了一颗门牙,嘴里的感觉怪怪的,有点郁闷。时间对于他来说是太慢了,蜗牛爬似的,好不容易才爬到二年级,连乳牙都才只掉了三颗。我问过儿子,如果妈妈会魔法,就可以把你重新放回妈妈肚子里去,你愿意吗?他叹口气,算了吧,好不容易长这么大了,重新再来好麻烦哦。我很理解儿子。我在他这个年龄,漫长的时间漫长的童年,的确是一个很难受的问题,而且,无法解决。
  没有月亮的中秋之夜,我写了一些字在笔记本上:
  “嗅到××的味道了吗?
   有点酸;酸是盐酸的那种酸,不是醋的那种酸
   还看得到它。在皮肤下面三毫米的地方,微微发蓝
   乍看之下,会以为是静脉
   不,其实是××
   ××三毫米上面的那张脸笑得非常甜蜜
   总是这样的
   ××的人笑容甜蜜”
   我说不清这个“××”具体是什么,它应该是一些可以不断置换的概念吧,类似于“怀念”、“遐想”、“遗忘”“成长”之类的吧。
   
   
   2005…9…22
  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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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癖



  我有记笔记的习惯。笔记的内容包括简单的日志和读书随感,这分别给我带来两个好处,一是,某年某月某天,我在哪里,在干什么,一查笔记就想起来了。第二个好处是,读书随感有利于写专栏时寻找题材和刺激灵感。倒不是说读书随感本身有这个明显的作用,而是我的读书随感里面常常夹杂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这些句子是偶然得之又被我随手写下的;若没有记下来,它们也就没了,消失了。这些句子才是我的宝贝。我觉得,写专栏的人若没几个这样的破本子,那这活儿干起来就轻松不了。反正我是这样的。
  这是摆在面上的两个好处,其实,从它们的反面看,也都算不得什么好处,说不定正好相反。日志的作用其实稀释了记忆中浓烈深刻的部分,它让每一天有迹可寻有案可查,也就无趣了,实际上我们很多时候愿意这么想想,“咦,那是哪年的事呢?冬天还是夏天?……”人生要那么清晰干什么,暧昧一点,模糊一点,其实更有意思。记读书笔记似乎更应该批评,有朋友就对我说,你这样读书会读僵的,读书应该过滤的,让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下来——留在脑子里,不是留在本子上。
  没错。但我还是每天记上几笔,日志和读书随感。
  其实,我是喜欢书写的那种感觉。不是写作,写作是在电脑上敲字。我说的是书写,笔尖在纸上行走的感觉。虽然我的字见不得人。
  书写是一种琐细的享受。要是想进一步满足琐细的要求,比记日志和读书随感更有意思的是记账。我很喜欢记账,但一天能记的就那么几笔账,不过瘾,于是我尽量把每天的账记得很细,如果遇到几毛钱一笔的账,我就特别高兴,比如给孩子买了糖,我记下:“棒棒糖0。5元。”愉快得很啊。其实,记不记账跟日常用度没什么关系,该买什么还是就买什么,不该买的绝不掏钱包,反正我不是乱花钱的人。这纯粹是记账本身给我带来的快感。有时想,要是开一个干杂店,那一天得有多少零碎小账可以记啊,太爽了。
  按理说,像我这样的有书写癖的人,应该写日记的;但,我是不写日记的。我这里所说的日记就是大家一般理解中的情绪记录似的日记。情绪这东西,最没谱,最善变,也最没意思,都是些靠不住的东西。我不信任情绪,别人的以及我自己的。当然,不是说我没有信任过情绪,年轻时我是要记日记的,一点一点地仔细抠自己每天的情绪,然后将之尽量文艺化地呈现在本子上,这样的结果除了加重自恋增添幻觉之外,没什么用处。所有的日记我都付之一炬了,于是整个青春期我没留下私下的字据,也就没有了唏嘘的凭证,人似乎也因之硬朗了许多。挺好的。
  至于说我延续至今的书写癖,到将来可能会有两个结果吧,一是可能成为一个抄经的人,再就是,不写字了,一个字都不写了。
  20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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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以后



  有人说,年轻时眼睛越好的人,老花就越早。而像我这样从小近视的人,据说近视会慢慢地被老花中和一些,说不定老了后倒把眼镜给摘了。但愿如此吧。
  我夫君眼睛特别好,是那种可以当飞行员的视力。这些年上了40了,倒真应了那句话了,逐渐开始有点老花了。夫君说,不行了,书越拿越远了,看来得配个老花镜了。
  那天晚上我端水给他,一进门,猛然看到看书的他鼻子上吊个眼镜,鬓角处几丝白发在灯光下映着。好多好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他,也是他低头看书的样子。英俊、柔和的侧影,一头柔软浓密轻微自然卷的黑发。真是好多好多年了。这一刻,有了老花镜,我仿佛一下子看到他日后成老伴和当爷爷的模样:慈祥可爱!真好!
  见我进来,夫君一笑,眼睛在眼镜框的上方眯成个豆角。这么多年没有变的就是一笑笑成个豆角的眼睛。这双眼睛开始老花了!我问,老花镜为什么都是这么戴呢?都要吊在鼻子上?夫君摘下眼镜揉揉鼻子,说,不习惯,压得鼻梁好难受。我拿起掂掂,比我的框架近视眼镜轻多了。呵呵,真是没受过苦的人啊,哪像我们这些从小就戴眼镜的人。
  日子开始越来越清晰了。就这样了,后面的一切都差不多可以看到了:孩子会慢慢长大,然后离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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