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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提笔就老-第6部分

小说: 提笔就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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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文笔下的这个家伙放心地鬼混着,凭着其绝对会终成大器的自信。他成天呆在咖啡馆里,因各个咖啡馆不同的气氛操纵着一篇篇风格各异的小说。至于说他为什么要选择咖啡馆,他如此说:
  “像很多古今中外的中外作者一样,我很习惯在咖啡馆里写作,别人的理由我不很清楚也不尽赞同,例如我听过的理由有,一名女同业抱怨家里有太多的零食、有太舒服的床、有太好玩的小孩;也有人极富骨气的说,只身在外,可避免一遇写作难关时,忍不住求救于四壁书柜上的列祖列宗们;也有较具积极意义的说,咖啡馆堪称为众生相的缩影,便于作者观察及偷窥窃听;也有的仅仅想仿效巴尔扎克的日饮咖啡十数杯才能有灵感……我的理由却极其简单,每天朝九晚五的去咖啡馆写作,便于至今仍无法接受我以写作为业的老母,不必向邻居解释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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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房间(2)



  我因为鬼混的理由和去咖啡馆写作的理由而喜欢朱天心笔下的这个家伙。
  我也想鬼混,但拖家带口又具备一点起码的责任心;我也想去咖啡馆写作,而且可以去,但是,我在那里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丧失了在我的房间这个梦想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写作的去处和姿态。至于说有的同业所描述的,带着笔记本电脑开车到树林山坡上去写,或是把自己关在一个深山古刹里憋一部长篇等等,这类事情,在我是连做梦也梦不到的。我是一个惯于呼吸着城市的暮气尘埃来决定一切的人。
  199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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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式·栅栏



  以前在文章里好几次引用或篡改过D·H·劳伦斯的一句话,“我身体中最优秀的男性在爱着你。”初初看到这句话,甚为惊艳。后来发现,他时不时要用同样的句式来说话,比如,“也许那时因我身体中的僧侣般的人物在起作用”;比如“我身体中的孩子……”。虽然这个句式不具备我开初以为的唯一性了,但还是觉得好。他是对的,他说出了一个道理:我们的身体里有很多另外的自己,他们会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候跳出来,把我们以为的那个自己吓一大跳。但这些个另外的自己是否可以彻底覆盖我们,那就得因人而异了。
  领受劳伦斯身体中最优秀的男性爱慕的女人叫弗莉达,一个德国贵族的女儿。她31岁前的生活原本是这样的:侨居伦敦,嫁一大学教授,生养了三个孩子。她自己说,“我的婚姻看上去是美满的。不管怎么说,普通女人想得到的我都有了。”但一切都变了。一个26岁的矿工的儿子,一个在写着小说但还毫无名气的作家,“身材瘦削,两腿修长,步履轻盈,动作敏捷”地来到弗莉达的家,原本是想讨教她丈夫一些问题,却和弗莉达攀谈起来。谈话中,他严厉地批判了女人,那种严厉过分得让弗莉达笑了起来。过了几天,他写信来说“你是全英国最令人赞叹的女人。”
  两人认识6个星期后,弗莉达抛下了一切,跟劳伦斯私奔了。几十年后回忆起当初的举动,她自己都觉得难以理解,她只是觉得当时受到了比她自身更强大的力量的牵引。她清楚地记得私奔的那天,“悲痛得头晕目眩,神情恍惚”;从此以后,她跟着那个比她小五岁的男人浪迹天涯,再也没有分开,一直到将这个男人亲手埋葬。
  这个让人无言以对的故事,写在弗莉达的《不是我,而是风》这本书里。这个书名甚至比书本身还要有生命力,很多人的很多文字都在引用。去年我看到国内一场时装表演秀也用这个句式命名,“不是我,而是风”。这个句式对于一个事后解释命运这个概念的女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说法,更是一个绝妙的遁词。
  遁词是什么?永远?多么令人厌恶的词汇。这是人类的遁词。这也是她的遁词。世间的著名遁词还有:献身、幸福、悲伤、痛苦……。她没有提到一个最关键的词,自私。虽然自私也很辛苦。进入遁词和脱离遁词,一样的辛苦。
  《不是我,而是风》里,基本上没有提到被她抛弃的前夫,这可以理解;但也基本上没有提到被她抛弃的三个孩子是如何长大的。她的孩子出场时已经成人,与她和劳伦斯的几次短暂相聚相处融洽。她为什么在文字里回避孩子?这也完全可以理解。好在她对她的行为和一生有一个看似满意的结论,她从她的角度说出了一段很棒的无懈可击的话:“我想到,人在栅栏内的时候只看到这个栅栏,就想仅此就挺好。但是当一旦从那个栅栏中出来,知道世界是多么广阔时,就会悟道,栅栏只不过是栅栏而已。其实,所有难以逾越的栅栏都是可以逾越的。然而对于安心于栅栏内的人来说,就不存在栅栏的问题,也不存在有个更大的世界的问题。”
  是的,她从她的角度讲话。不过,她可能没有想到,栅栏这个概念只是对于受困于栅栏的人有用;对于有些人来说,并不存在栅栏这个东西,无论他们活在哪种境况中,他们的内心都是广阔的。他们根本不需要在生活中做出一个逾越的姿势,他们生来是鸟,有翅膀。这些鸟人,是长脚的人难以想象的。
  有意思的是,弗莉达的确没有白跟劳伦斯那么多年,对生活方式和情感方式,他们的口吻里都有一种不容置疑的自我嘉许和一种令人莞尔的优越感,仿佛他们的身体中有个真理的化身在说话。这是旁人看到的他们的栅栏。
  2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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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和砒霜(1)



  当少女毛特·岗第一次出现在24岁的叶芝面前时,苹果花这个意象就诞生并启动了,从此伴随了叶芝的一生。在叶芝本人及其友人的回忆录中,那个致命的春日都同样的鲜明。那天,毛特·岗来拜访叶芝的父亲,从此以后,这个美丽、高挑、有着雪白发亮的皮肤、赭金色头发和神秘愤怒的金色眼眸、因为在言谈中热衷暴力和鲜血而激怒了叶芝父亲的女子,成为叶芝一生缠绕的美梦和噩梦。笃信神秘主义且亲身进行多种实验的叶芝,把这个女人化做苹果花这个意象,写进诗文里,并作为符咒,时时念叨——“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我睡着前就在枕上念苹果花的祈祷文。有时我要是在睡着之前努力地用符号把我的灵魂送到毛特·岗那里的话,醒来就发现梦见下了一场宝石雨。”“阳光洒在园中的苹果树上,而那位站在窗边的女子面如春花,肌理白皙胜雪,空灵宛如身后的花朵枝桠。”“我从来没想到会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这样的美属于名画,属于诗,属于某个过去的传说时代。苹果花一样的肤色,脸庞和身体有着布莱克称为最高贵的轮廓之美。”……
  叶芝有太多这样的诗和文了。
  叶芝和毛特·岗,是近代世界文学史上文学伟人与其缪斯之间的无数个故事中最苦涩的一个故事。我原来所知道的结尾是这样的——1917年,叶芝最后一次向毛特·岗求婚失败后,回答他的挚友格雷戈里夫人鼓励他继续努力的说法只有一句话,“不,我已筋疲力尽了,我不想再做任何努力了。”这个时候,离他在苹果花下对毛特·岗的一见钟情已经过去了28年,叶芝本人已经是52岁了。其后几个月,他做了一个爱屋其乌的挣扎动作——向毛特·冈的女儿,伊索德·岗求婚,同样被拒绝。就在同一年的年底,他娶了早年认识的、一直仰慕他的英国女人乔治·海德里斯。这位妻子后来为叶芝生养了一儿一女。
  我原来以为故事的结尾就是这样的,虽然我知道叶芝婚后依然时不时保持着同毛特·岗的联系,在我的猜想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心如止水之下的温情,一个无奈,一个抱歉。这是人之常情的想法。后来在文友蒋蓝的文章《阳光照透的苹果花》里读到了这样的内容:世界著名的摄影家约翰·菲利普斯曾同晚年的毛特·岗有过接触。菲利普斯这样描述过她:“她尽管已71岁,仍然不顾警察的监视,在都柏林街头向人群演讲。她谈到叶芝,说他希望戏剧为艺术而艺术,而她要让戏剧成为宣传。她笑了笑,又说“他是女子气十足的男人。’”。
  她居然一直是蔑视他的!这就是这个故事的关键。他和她完全是不同质的:一个是阴柔的诗人,他的父亲是人像画家,他的一生沉溺于文学艺术之中,永远对故乡(爱尔兰的斯莱戈郡)有一种泪眼朦胧的眷恋,他沉默、敏感、彬彬有礼、君子之风浓厚;一个是阳刚的革命家,她的父亲是陆军上校,她天性热爱煽动、暴力和鲜血,终生司职于爱尔兰的民族解放运动;她强悍、果敢、激烈,对所有布尔乔亚似的情调不屑一顾,甚至对文学艺术本身不屑一顾。就是这样的两个人碰撞在了一起。在叶芝大量的诗篇之中,有那首脍炙人口的名篇“当你老了,白了头”,非常悲剧的是,这首能够打动所有人的诗篇,却不能打动抒情的对象。叶芝曾写道,“你曾经容颜夺目,我曾经努力/用古老的爱情方式来爱过你”,他希翼的是,当她老了,白了头,“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皱纹”,但她连皱纹也不愿意给他。李碧华说过一句话甚妙,大意是说,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之一是,全世界的人都给你青眼,但你最在乎的那个人却给的是白眼。
  叶芝的诗里,我非常喜欢这一首:
  “我骤然看到那冰冷的、白嘴鸦的天空
  那里仿佛冰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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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和砒霜(2)



  这个或那个念头,每一个都无足轻重
  都已消逝,余下的唯有那随着青春的热血
  一起过了季节的记忆,早已消亡了的爱情
  我把责备从所有的感觉和理性中取出
  最后我大喊着,颤抖着,不停地晃动
  全身被光穿透了啊!当鬼魂开始加快步伐
  临终的麻木的混乱告终了,它是不是,
  被赤身裸体地送上了大路……”
  写作此诗是1903的某一天,这一天叶芝闻讯毛特·岗嫁给了她的同道、爱尔兰解放运动的领导者之一约翰·马克布莱少校。少校后来在1916年因起义失败被枪决。
  在这个故事中,可能是被叶芝情感遭遇的悲苦以及他本人的杰出所引导,人们的感受中普遍有着对毛特·岗的不悦,似乎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居然不识抬举冥顽不化到这样一个地步。奇妙的是,很少有人从毛特·岗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她为什么就必须爱叶芝?就因为他一直爱她?她并不缺乏爱的能力,她也曾有自己深情的爱恋对象——吕西安·米尔瓦纳(法国政治家),也曾在爱情之海上颠簸流离,吃尽苦头。对于叶芝,她一直恳求他保持友谊,这一点,叶芝本人也是承认的。事情放到当时是无可厚非的,但代远年烟之后,这一段对两个当事人来说分别为蜜糖和砒霜的情感,因为毛特·岗最终丧失掉了历史话语权,叶芝的声音也就随着他的成就越来越大,那声声断断的呜咽把毛特·岗彻底给覆盖了,包围了,也可以说是扭曲了。
  蒋蓝有一段评述很有道理:“毛特·岗的名字随着诗人飞翔的声誉也找到了…个奇妙的位置。她不像一根锋芒毕露的铁针,倒是更像一块砧板,叶芝以卓越匠人的技艺,把自己的渊笃灵魂放在上面反复击打,金箔般匀质的完美,被风轻轻拂动,发出无从模拟的清丽深沉之声,在遥远的空气中不停颤抖。”
  1939年,叶芝逝世,作为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学巨人,极尽哀荣。还在世的毛特·岗并未去凭吊。她把她的拒绝坚持到底,酷到了极点和终点。如果我们从最坏的角度去猜想——她越来越烦这个人,直至烦透了这个“女人气十足的男人”,这种厌烦持续且加剧到她的最后岁月。如果这一切是事实的话,这才是这个故事里最残酷最悲惨的一面。
  20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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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就老》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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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就会在梦里去见他(她),而那个人如果恰好具有接受这种讯息的特殊能力,便会在跟梦里场景相同的现实场景中见到做梦的人从窗前飘然而过。喊不住的。但那并不是幽灵,而是一个生灵。这个人的肉身在另一个地方的一张床上。这就是平时所说的灵魂出窍吧。如果这两个人日后相遇的话,可以就这样的会面交谈一番。


故居·文字·电影(1)



  一
  几年前,我的朋友丁丁嫁给了墨西哥人Jose。她和Jose住在旧金山。我一向不怎么理解中国人嫁给外国人会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文化背景差那么远,平时聊什么呢?对这桩异国婚姻,我没什么其他特别的感觉,看了照片后给丁丁说,Jose很帅。对嫁了帅哥的女友,我总要祝贺。
  后来接到丁丁的一封信,说她到婆家去,发现她的大姑子和小姑子穿得跟弗里达·卡洛一样,而且,她们就住在弗里达故居的旁边。看了这封信我突然很激动,牵动了我那根关于弗里达的神经,这根神经自从我“遇”到弗里达之后,时不时因某种刺激跳动一阵,像偏头痛发作似的,不明原因,时刻笼罩,无法摆脱。
  弗里达的故居?就是那两栋由迪戈·里维拉自己设计并监工的房子,一栋蓝房子,一栋黄房子,中间由天桥连接?就是弗里达被惹恼后锁上天桥上的门,里维拉要出了那一栋房子跑到这一栋房子来敲门,女仆来开门的故居?这个故居的庭院里有巨大的墨西哥人形偶像,散步的孔雀和很多阔叶植物,还有弗里达心爱的猴子。这个故居里接待过托洛茨基夫妇,就在这里,弗里达成了托洛茨基的情人。也是在这个地方,弗里达穿着伴随她几十年的石膏胸衣,浓装艳抹,头上扎着巨大的缎结,然后画了很多画,还让人拍下了很多照片。这个故居最重要的意义是:弗里达和里维拉在这里相爱,彼此伤害,却更深地相爱,不能分离。她在这里给友人写信说道:“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地爱迪戈,但也没人知道与这位先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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