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成功可你以复制-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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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只要性格好,搭配“4+1”另外4个中的任何一个,都能获得成功。
如果硬要从我大学的那些坏性格中挑出点好东西,我想孤僻也许算其中之一。大学里我做了4年独行侠,无论去食堂吃饭,还是上图书馆看书,什么事都是一个人做。虽然后来我的性格变得相当外向,但同时我也很享受一个人独处的时光。到现在我也经常一个人去旅游,在独处的感觉中聆听内心深处的声音,这一点对我倒是不无裨益。
回想我的年轻时代,鼎盛期在小学,初中时受挫,高中平坦,大学又受挫。从少年时起就产生的心理压抑一直没有得到缓解,自卑情结也没有根本解决,直到大学时还是严重地不自信。即使偶尔有出头的感觉,也不能弥补我内心深处的创伤。那种无处诉说的苦闷,总在我心头萦绕,挥之不去。
沟通技巧是练出来的
我的大学同学对我说,他们如今偶尔看见我在电视上那么能说会道又富有亲和力,不免狐疑:这是我们上大学时候的那小子吗?
这是因为我后来意识到沟通能力的重要,胜过我所学的所有专业课。我坚信人是可塑的,人是可以改变的。如果你学会了沟通,你一定可以当一个好员工,当一个好领导。
沟通是一种态度。大学生毕业时的面试是什么?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比如,在你的面试中也许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但你不要说自己不知道,因为那就意味着你放弃了与面试官之间的沟通机会。其实,面试中的答案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沟通的过程。沟通需要什么?
沟通需要放低的心态,更需要技巧。这种技巧绝对不是天生的,而需要后天不断地磨炼。
多年来,我一直精心又刻意地打磨自己的个性,以获得和他人的更好的沟通效果。我秘书跟了我十几年没见过我发脾气,不过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太太跟我过了二十几年,也没见过我发火呢。经过不断地自觉修正自己,我身上冲动的人性部分不断让位于精准的职业部分。正是经过反复练习之后,他们才看见了电视里那个我。
C班生拿了考研英语第一名
大学头三年,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的心理交织在一起,我根本不肯用功读书。虽说上课能给老师纠错,考前为同学个别辅导,但那不过是卖弄一点小聪明而已,三年里我的专业成绩其实一直位居中等偏下。
三年中,我唯一下苦功的科目只有英语。
高考时,我的英文成绩只有40分。但那时因为恢复高考才4年,全国高中的外语教学水平普遍较低,因此教育部规定外语只按百分制的30%计算,总分上我才没有受到大的影响。而北京同学的外语学习条件相对优越,高考分数一般都在七八十分以上。入校后,全校新生按英文水平高低分成A、B、C三个大班教授英文课,我就被分在C班。和我一起上C班的同学,要么是因为地处偏远省份没老师教英文,要么中学学的是俄语如今要从英文字母开始学起。这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极大的耻辱。
我大一时,哥哥已经是浙江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暑假回家,我看见他每天都在学英文。南方的夏天很热,他一个人待在房间,拿个大蒲扇就在那里看托福教材。那时大学里英语只要修两年,大三起就已经不上英文课了。我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还要看英文。
他告诉我说,英文是唯一一门很难靠短时间突击的学科,要想学得好只能靠累积。未来的工作中去作研究时(那时候我们只谈研究,根本没想过职业选择中还有做企业一说),好多最新的论文全是英文写的。要想比别人做得好,就得能看原文,等到翻译过来再去读就已经太晚了。我大二时,哥哥从浙大毕业,考入清华大学念研究生
。周末时我常骑车去他的研究生宿舍玩,他也屡屡跟我强调英语的重要性。
哥哥的话对我影响很大。当时我的愿望是大学毕业去当老师,作研究。因此英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具。虽然高考英文成绩很差,但我给自己立下目标,大学四年一定要把它学好。
大学里我没有午睡的习惯。中午12点半吃完饭,1点钟我就去图书馆租盘英文磁带,戴上耳机,坐在图书馆的录音机前听英语。磁带内容通常都极为单调枯燥,有时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磁带到头时被“咔”的一声惊醒,再倒回去继续听。
我的英语词汇量也很少。每天早上起来我就读英语课本,一个一个单词背。晚上则拿一本《新概念英语》去上自习课。我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每天必须背一篇文章,就这么一册册地背完了三册《新概念》。
从不喜欢的事做起
很少有哪个学生看到复杂的方程式或者密密麻麻的英文词汇书会眼睛发光、心情兴奋的。这是人之常情。那还该不该学?要学!也许那不是你的兴趣所在,但你必须强迫自己,培养自己的毅力和学习能力。
踏进社会后,至少有一大半人会发现自己的工作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不喜欢就可以不做吗?社会可没那么简单,社会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一个刚踏出校门的学生是没有核心竞争力可言的。所以,
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先在自己不喜欢的岗位上把工作做好,等到有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后,再设法来改变环境。
我们要在大学阶段起就逐步养成这样的习惯。老实说,这是一个相当痛苦的过程。但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如此。
从负循环到正循环:我的自我激励法
学习英文的过程虽然枯燥,但我心中有很强的信念,这也是自我激励的方法。一方面,我要摆脱因为英文不好而自卑的自己。另一方面,英文可以改变我的人生,改变我的前途,所以我要强迫自己学。
这就是所谓负向循环、正向循环的问题。如果进入负循环,我觉得自己英文反正也不好,由自卑变成自弃,我就再也不想碰英文了。倘若进入正循环,我强迫自己去学习英文,然后在学习中找到乐趣,我就会越学越好。
到了大三的时候,我看见有同学在看英文报纸时有不认识的单词,便告诉他单词的意思。几次之后,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就这样,我就渐渐地真正喜欢上英文了,学习起来也更加带劲儿。
做工作也是一样,绝不能因为不喜欢而敷衍。告诉自己这是一份伟大的工作,并投入激情,你会发现工作中的乐趣,也会因此受到他人的肯定,然后你就能发现这确实
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人生也是如此,如果你陷入逆向循环,在某个阶段一定要把它停住。当然,这其中也需要适当的技巧。
在上海微软任总经理时,因为技术中心的工作全是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方面的服务,工作也不是那么有趣,公司的气氛也比较沉闷。当我们从大中华区技术支持中心到亚洲技术中心过渡的时候,员工的总体英文水平不够高,无法满足为英语语言国家客户提供服务的要求。我认为人的心理总是在竞争中迸发活力,所以特意设立了青铜、白银、黄金、白金一系列工程师等级标准,鼓励大家提高英文水平。如果员工达到某个级别的英文水平,我就给他提升称号标准。如此一来,员工的英文学习热情变得极为高涨。
大学读英语时,我也给自己定了不少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我一年内要把《新概念英语》的一册背完,在这个大目标下我又设定小目标,每个月、每周的进度分别是多少。读完之后我还会做一些考题检测自己的水平,如此通过完成一个个小目标不断地提升自己。
学完三册《新概念》之后,我发现自己还要加强口语的练习。很多人以为练口语最好找找老外聊天,其实不然。我和同学第一次去长城时就碰到一群老外。那时候由于国家的开放程度有限,来中国的老外很少,因此大家都很兴奋,叽里咕噜和他们说了很多。回来仔细一想,当时和老外聊的内容其实就那么几十个单词,来回在那里倒腾。你哪里人,你从哪里来,来中国几次了,你喜欢什么,为什么会喜欢。就这么几句话而已。
我因此发现,除非能找到某个固定对象作持续深入的交流,时间再多的泛泛而谈对提高口语都帮助不大。所以我就不去找外国人聊天了。我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的方法。我用英文给自己讲故事,每天像写日记一样,用英文讲述生活的点滴细节,对某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等等。造句时,我尽量用长一点的句子,和尽量多的单词。反复练习,果然长进很大。
大四时我换专业报考了研究生。等到考研成绩公布时,我的同学们十分惊讶地发现,那个名叫唐骏的“小混混”非但总成绩是全校第一,最难考的研究生英语竟然也是第一。
后来我进微软后,听说比尔?盖茨和史蒂夫?鲍尔默在哈佛念大学时还经常玩牌,业余活动丰富多彩。而我在大学里除了偶尔去跳跳舞,几乎没别的爱好,所以我把学英文当做一种爱好培养起来。造化弄人,我没有想到,正是大学里那些苦读英语的日子,日后竟然在某种意义上成全了我的人生。
英文学习的模板法
我把我大学时领悟到的英文学习原则,也应用到上海微软时期对员工的语言培训中去。给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时候,需要把做好的技术方案用邮件的方式告诉对方。因此,技术中心工程师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写英文邮件。我创造了一种比较科学的方法,叫模板法。
一开始我找来10封信的模块,让员工背下来,就像我当初背《新概念》一样。后来经过改良,我让员工做了一个工具,将不同的问题处理类型分类做成20个模块,我们的工程师只需要把具体操作的内容填进这些模块即可。这些模块的文字是我专门让技术中心里来自美国的语言培训专家做了细致处理,每一封信都像是精雕细琢的完美
艺术品。通过这种模块,这封信写出来的效果会比正宗美国员工写得还要好,而且效率又高。当时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那些客户看到我们的员工写的邮件很惊讶,奇怪一个中国工程师居然能写这么好的英文信。
在某种程度上,模板法可以说是我学习英语的经验总结。在我看来,英语的学习模式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复制的过程。因为,万事万物的运转,大到宇宙,小至一花一果,其实都遵循若干非常简明的规则。语言也是如此。只要掌握这些规则,就可以不断复制,创造出纷繁复杂的内容。
三封求爱信,转瞬即逝的初恋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还是一个娱乐相当匮乏的年代。对于大学生来说,谈恋爱就是最重要的娱乐空间。班上的女生对我没好感,我对本班的女同学也没兴趣。我心气儿正高,恰好放眼全校范围内80级的漂亮女生。很快,我就在心里排定了一份北邮80级五十大美女的榜单,姓名、专业,一一了然于胸。
五十大美女榜单上有一个电信工程系的女生,被我非常有胆略地看上了。在正式追求之前,我分析了一下自己的条件。虽说我既单纯又普通,但能看上五十大美女之一,说明我还是很有眼光的。既然如此,我就该有机会和条件去尝试一下人生的乐趣。追求的方式让我颇费了番脑筋,想来想去,还是只有用最传统、当时也最流行的方法—给她写信。
第一封信里我告诉她:我姓唐名骏,身高1。82米,体重127斤。江苏常州人,家庭出身贫农。父亲是党员,小学文化程度。母亲是普通群众,没有上过学。家里三兄弟,我排行老二,等等。
简单地说,我给她递了一份简历上去。后来我想,她看见这封信一定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写信者的目的究竟何在。我追求别系女生的事还被同宿舍的同学知道,没有一个人看好我。有人还调侃我说:唐骏你别写了,你再写也就是给中国的邮政事业作贡献而已。
可我却没有打算就此放弃。于是继续写第二封信。
这封信里,我向她介绍了国际国内的大好形势。更重要的一点,是发表我对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看法。那时候对重大事件有自己看法的人不多,我这么做是想给她传递一个讯息:我是一个很有文化、很有思想的人。
到北京上大学后,因为首都的浓重政治氛围,我开始变得非常关心时政,这种习惯未来对我人生和职业上的帮助极大。写情书正好是第一次牛刀小试。
我的人生第一偶像:罗纳德?里根
当年我在信里谈到哪些时政的内容,现在虽然已经记不起来,但大学时因为关注时政而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崇拜偶像,却让我记忆犹新。那个人就是时任美国总统的罗纳德?里根。
就在北京同学宿舍的那台电视机里,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镜头。那段新闻报道中,他从马里兰州的戴维营结束夏天的度假回到白宫。下直升机的时候,他给两个前来迎接的海军陆战队士兵回礼,手势标准又规范,还带着一种里根式的幽默。我顿时强烈地被他的风度吸引住了。
我当时正爱看英文的报纸杂志,因而从中了解到更多关于他的信息。演员出身的他,不论外形还是语言,都极富魅力。里根的最大特点是用幽默来影响别人。再严肃的场合,他首先会用幽默来调整气氛。遇到困难时,他也会用幽默的方式来化解。而且他的幽默绝不庸俗。后来老有人说我像里根。我发现我真跟他有点像:阳光、幽默、乐观,心态非常好,演讲有激情,跟太太关系还特别好。我一直不断地在观察他,学习他。
从大学到现在,里根一直是我崇拜的第一偶像。他的幽默、乐观和阳光,让我学到很多正确而高明的人生态度。
第二封信去后依旧没有回音。但这不能阻挡我写出热情洋溢的第三封信。
这封信里,我才真正告诉她,我喜欢她。我写道:“我喜欢你的理由很简单—一见钟情。也许现在的我看上去是平凡,甚至平庸的。也许现在的我对你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我既勤奋又刻苦,你给我5年、10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