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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暮暮朝朝-第15部分

小说: 暮暮朝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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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冰释学习骑马射箭,学习格斗御敌,学习寻找水源。有时候是一个人练习,有时候由安朋陪同。安朋因为府上事务繁忙,有时不得已无法陪同,心中无比担忧。而冰释也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他。
  是的,冰释正在回避安朋。自从那天在伏虎寺内听到烟雨的一番真情告白和冷嘲热讽,又有符七龄一生的悲剧作为先例,设身处地为安朋着想,冰释知道自己注定要离开。
  而且,这种离开应该意味着结束。
  孽缘啊!冰释心中亦悲亦幻。他对安朋的依恋自然是千丝万缕难以割舍的。但不割舍又能如何呢?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信首赫然尊称“安公子”,使人触目惊心。
  冰释心知,安朋读了这封信后一定会苦不堪言,但是长痛不如短痛,他下定了决心。
  他的回避使安朋心神不安,也感觉到了端倪。安朋心里惶恐、烦乱。一夜安朋在凝香阁外敲窗,冰释狠心竟然没有开门,安朋竟然在窗外站了一夜!
  初冬的霜雪落满了他的肩膀和脸颊。次日他便病倒了,又拒绝吃药看大夫。冰释心痛不已,又恨又痛,索性并不去看他。
  又过了一日,安朋拖着带病的身子到了凝香阁,没料到冰释竟然已经不辞而别了!
  人去楼空,只有桌角上留下一封书信。
  安公子:……
  有缘相聚相知,于我来说,自是深感三生有幸!承蒙错爱,更是天赐的福分!想我骆氏遗孤,自幼章在这封闭的古宅。孤独蚀骨,自闭人髓,如无公子怜悯,想象是怎样的惨境……
  结束了,该结束了。一切就此成为昨日。伤心也好,难忘也罢,终究是一场孽缘!从是了之,该是最好的结局。我怎敢再暴殄天物,陷公子于不义?前路茫茫,自然有我的追求。我只希望如有回首之日,能见兄嫂含笑相迎,那才是我最惬意的事情,也是我赎罪的最好方式……
  万语千言,仅一个“难”字了得。男子大气,红尘小爱只供把玩吧!相信公子能谅我的苦心。不负我殷勤厚望,珍重自己,珍爱生命,我去了。
  骆思萍亲笔天旋地转,安朋只一声惨呼:“小弟!”哪还有了知觉?全府上下慌乱成一团。乐嫂只哭昏天抢地,抢救了半日,安朋才悠然转醒,无言,再看那眼中,清亮亮的全是泪水。
  乐嫂心中憎恶冰释,想自己的奶水怎么就喂出这么一个怪物?连累得自己的儿子如此惨状!幸亏他早早不辞而去了。临行前她将二十年前骆公子背负的皮桶给了他。
  只是二十年前桶内盛的是婴儿,二十年后桶内装的是骨灰而已。
  须臾半日,安朋才道:“府里是谁送冰释出的门?”乐嫂道:“是我。少爷前日就上了马,一路往北去了。”安朋眼中一串泪水滚下,道:“那你见他是否备足了衣物银两?是否带了剑?是否有干粮?是否……”他哽咽起来,泪水更是止不住了。
  乐嫂回答不出来。安朋挣扎着爬起来,叫:“我一定要追过去,这叫我怎么放下心呢?”乐嫂一把抱住了他的腿,跪下来失声痛哭。“我的儿,你就饶了我吧,我求你了……有些东西是求不得的呀!你要是真心喜欢他,就听他的安排吧!”她那张老脸上满是眼泪鼻涕,可怜至极。安朋的心软了。顷刻间如流水般淌了出去,再也收不起来。是啊!人世间有些东西是求不得的啊!
  大漠风沙还未近前,天气已经骤然凉了下来。
  骆思萍翻身下马。两条腿已经又麻又木,冻得没有了知觉。这只不过是行程的开端而已。天黑前到了北门镇。再往前行三百五十里才会到沙漠的边缘。
  他此行的目的是沙漠过后的龙门关小镇上。那里的官道年久失修,被风沙蚀没,通商驼队也有十几年没经过了。
  天色渐黑,北门镇口灯光数点。
  骆思萍加快脚步。靴子里满是沙砾,每走一步,脚板都会疼痛不已。他已经懒得再脱靴子倒沙了,总是有空隙被沙子钻进去,索性让它痛吧。等磨得皮开肉绽,磨得起了茧,便无所谓了。
  其实人心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再敏感脆弱,只要是不服输的,区区折磨与痛苦,权当是磨练好了。
  他也想借机磨去对安朋的眷恋与依赖。尽管他方向朝北,每走一步自心中都会多一寸牵挂思念。
  他想起那么多快乐的日子和曾有的对话。
  “我多想一辈子就这样度过,马车不停,永远不停,我就这样望向车外。”
  “那成群的牛羊多么悠闲,还有那山坡上的一片小灌木,红红的结满了果子,象豆子一般。”“咦,安朋哥,那么多农人是在做什么?割稻子是么?”
  “安朋哥,那么大块的田地都是谁家的?是我们府上的是吗?”
  “安朋哥,那条河里有鱼吗?是不是都象府里后花园里的鱼一样?有一条五颜六色的大尾巴,身上的鳞都在闪闪发光。”
  “噢,安朋哥,你听见了吗?那个赶牛的牧童在吹笛子呢。他很快乐是吗?他没有穿鞋子……”
  “以后切不可这样,把我的被子都弄脏了。”“我却不做这样的保证,只怕你以后叫我呢!”
  “没羞!谁以后还叫你做这等事来?刚才弄得我好痛,明天小解都不方便。要是丁叔叔知道了还不把我们打死去?对了,我还是告诉给丁叔叔知道,到时候我们给你讨一个媳妇来,让你摸,让你压个够。省得又来找我胡闹!”
  “你可千万别,你叫我干什么都成,千万别把今晚的事告诉给大总管……”……
  “安朋哥,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是真的,我听娘说过一些,但说得不清楚。我也是今天才明白。”“那我该怎么办?我的心里很乱。”……
  骆思萍的思绪就此断裂,因为一家客栈已在眼前。店伙计迎上前来牵了马栓在马厩里,又忙不迭地唤他进门。
  “我要一间上房!”他道。
  自从他更名为“骆思萍”之后,他就咬紧牙关要将往事遗忘。可是有些事情总是适得其反。但这样也无所谓,只不过内心苦点儿、累点儿而已,只要安朋能就此将自己遗忘就好了!
  他刚想迈上木板楼梯,突地停下步来,凝望餐桌一角。
  一个衣衫褴楼蓬头垢面的乞丐正在乞讨。他瞎了一只眼睛,一手端着碗,一手拄着木棍。一边乞讨一边唱,“十里飞沙无花香,流浪苦儿思故乡。
  故乡虽说无牵挂,梦里总有儿时娇……”唱得字正腔圆,颇有韵味。他的身前,有一个年轻的姑娘引路。别人调笑她,她也似乎不知道,看样子不是呆傻,便是聋哑。
  思萍心中一动,若有所思。返身在一餐桌旁坐下来。等那老乞丐经过是仔细端看一番。脱口道:“花想容?!”老乞丐浑身一颤;抬头看面前的公子,仪容不俗,却不认得。道:“这位大官人,您刚才是在叫我么?”思萍眼力虽不是非常独到,但对那京城名角花想容的扮相已深印于心。剥去那浓重的红粉,不是眼前的人又是谁呢?
  他道:“我不会看错。你就是当年红遍京城的花老板!只是你的眼睛——”老乞丐叹道:“亏得还有人能认出我,还记得我花想容!这眼睛是几年前在省城林乡刘府唱戏时,戏台子塌了给戳瞎的,这也算是好命吧!好歹现在图个清闲!”又叫:“紫蝶,带路,咱们走吧!”
  “等等!”思萍忙叫住他,掏出一大把银子来,塞在他的手重。张口想说什么,却又什么也没说出来。
  老乞丐毫不客气地将银子揣进怀里。又道:“大官人真是个好人,好人一定有好报的!看我虽然在刘府瞎了眼睛,但也讨了个便宜。这紫蝶原本是刘府的三小姐!自己偷偷跑出来的,让我捡了便宜做了老婆!只可惜是个聋子。不过也不错。您几时见过要饭的有老婆的?”说着,又拉着那个紫蝶走远了。思萍仔细望去。已经记不得当年刘府三小姐的模样了,但那古怪精灵的神情倒有点儿似曾相识。
  他摇头叹气,慨叹世事难料。
  他想起偷偷出府到林乡看戏的事情来。那时候见了桌子底下刘三小姐一面,也见过戏台上花想容一面。后来,回来的路上救了五伯和叶秋霜,得罪了小王爷,引出了王妃……于是,又想到了安朋。
  事实上,对于他的过去,哪有一件事情,哪一时哪一刻没有安朋呢?
  骆思萍上了楼来,进了房间,洗涑完毕躺在床上,却难以入睡。
  他想起子五伯、叶秋霜出了柳府又将卖唱讨生活,不知道前程如何。自己竟然这么迟钝,当时忘记了给他们拿些银两去。现在心中更加牵挂起来。又想起丁芙蓉去接王妃,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心中又生出一份牵挂。而他心中最为牵挂的。仍是安朋。
  翻来覆去难以入睡,索性爬起来,披衣来到窗前。推开窗,窗外月郎风清,小院子里静悄悄的。客栈里的客人不多,此刻都已经入睡了。
  他呆呆地凝神片刻。却见墙头寒光一闪,一个人影翻墙而人。那寒光正是他背负的一柄钢刀反射月光发出的。那人蹑手蹑脚,身手不凡,溜到二楼对面回廊的一扇窗下,低声道:“小的参见龙大人。”思萍早就虚掩了窗。禁不住好奇,又透过窗逢望去。只见那个人仍在对面窗下,道:“小的参见龙大人。”这回声音大了许多。
  窗子一开,借着月光可见一中年男子,面如冠玉、气宇轩昂。声音不高,却铿锵有力。道:“有什么话快说吧!又不是作贼,鬼鬼祟祟的!”黑衣人道:“大人有所不知,那判贼一伙耳目众多、无所不在,恐怕这里都有眼线。上两次上任的新官就是在路上被人给……杀死的,您单身一人上任,还是图个安全的好。”
  “呸!”那龙姓的官员道:“我是堂堂的朝廷命官,难道还怕那些毛贼不成?这次我就是要独闯龙门关,摆平那班判贼。你有什么废话等明天再说吧,我要休息了。”黑衣人道:“我只是想告诉大人一声,这客栈里的人我已经查清楚了。没有什么可疑的。只有一个年轻人说是去龙门关的,姓骆,从省城来。”
  “那正好,”龙大人道:“我们可以同行啦!”说完不耐烦地关了窗。那黑衣人几下翻出墙去,不见了影踪。
  思萍心里觉得好笑,弄不清他们的身份,只觉得那个龙大人的脾气好象是蛮大的样子。又说是朝廷命官。又说是单身上任。象一个逍遥浪子一般。他们竟然还提到了自己。想必没什么大碍。
  懒得寻思下去了,思萍将窗子关好。
  次日清晨,思萍吃完早餐,收拾停当,正准备跨马前行,听得身后一人声如洪钟,朗朗道:“骆兄,我们同行如何?”他回头看,正是昨天晚上被称为大人的人。他伺样牵了一匹青色骏马,一身皮装,显得英姿挺拔。剑眉星目,阔口方脸,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腰里挎了长剑,背着一个鹿皮带子。
  “你在叫我?”思萍问。
  “这里难道还有别人姓骆不成?”他朗朗笑道:“敝姓龙,有事去龙门关一趟。打听到骆兄也去龙门关,所以想搭个伴儿。还请原谅我冒昧咯!”思萍见他言语直爽,不象是坏人,便道:“请便吧!”
  “好!真是个爽快人!”他重重地拍子一下思萍的肩,翻身上马,道:“我叫龙承雨,你叫我承雨、龙哥都成!”思萍揉了揉被他拍痛的肩膀,也上马,道:“在下姓骆,单名一个萍字。省城人,今天能与龙哥同行,也算是有缘啦!”
  “怎么起了这么一个秀气的名字?萍儿?哈哈……”他笑了一下,又连忙故作正色,道:“不过还好,萍水相逢嘛!走啦!”双腿一夹,黑马长嘶,绝尘而去,远远地把思萍抛在了身后。
  思萍驱马,但终是追他不上。半晌已不见了踪影。心道:这人真是有意思,还说是与我同行,自己跑得比兔子还快!片刻那龙哥又打转回来了。远远地挥手,叫:“喂!我说萍儿,你也太慢了些,照这样走猴年马月才能到?算我倒霉,先耐着性子陪你一会吧。不过,我可有急事!中午翻不过前面那座沙丘,下午换了风向,想走都走不出啦!”思萍举目望去,四处都是沙丘,光秃秃的没有一棵树,道:“你若是急了,尽可先去办事好了。我想快起来,可骑术不精。”
  “我们来换马吧!”龙哥说着跳下马来,不由分说将思萍拦腰抱下来。“我的马外号叫’追风’,是,京城里第一流的宝马!恩,你的马也不错,不过你骑起来只能叫做是’追猫’!哈哈……开玩笑的,别生气。哎,你的腰可真细,又软,象个女人似的!”翻身上马,又道:“你不生气吧?开玩笑!走啦!”他又催马。马踏黄沙,风驰电掣而去!
  思萍也催马,紧跟其后,心中倒是为自己的马心疼,怕伤到、累到。因为那马是安朋精心为自己挑选的。不过这追风宝马倒是好些,跑得又快又稳,不知不觉过了二、三十里,再回头,早巳看不见小镇的影子了。
  龙哥放慢了速度,一边下马一边解裤带。人还没有下来,已先将胯下的家伙掏出来了,叫:“撒泡尿,快憋死了!”又笑:“才出来几天,尿都黄了!哎,我说萍儿,你舍不得啊?那沙漠里面有的是水,就怕你找不到。跟着我,洗澡都行!”思萍也下了马,看四下无人,侧过身去撒尿。龙哥在一旁笑:“不行不行!哈哈……那么斯文干什么?又没人!男人嘛,不用在乎那么多!”翻身上马,开始慢行。
  龙哥道:“看你的样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一看就是省城的大家公子哥儿!不在城里享清福,到龙门关去干什么?”思萍摇头不语。
  龙哥道:“不说算了。我在城里那有时候比你秀气得多,不过得分在谁的面前。要是在皇……老头子面前,我就象一只猫似的大气不敢出一口!”思萍问:“老头子是谁?”
  “老头子?呵呵……”龙哥笑了一阵儿,道:“老头子就是亲爹的亲爹,谁都怕他!”“那就是你的爷爷了!”“差不多啦。”
  “你很喜欢笑是吗?”
  “是吗?哈哈哈……”龙哥又是大笑。好久才说:“在京城里住得太久了,觉得连笑都不会了。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不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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