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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误入魔掌-第1部分

小说: 误入魔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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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飘散着淡淡栀子花香的季节,沁人脾肺的花香本该是会让人顿感舒爽的芬芳。

  微风轻轻拂过银白的发丝,骄阳下映出的是与白发全然不搭的俊秀容颜,那年轻柔嫩的肌肤配上怎么也无法联想在一起的素净苍发,显现出一种不协调的美。

  在遮住几近半张瓜子脸的墨镜下,看不见苍白发丝下的俊逸,更遑论想一探其下的神情。

  “零,爷交代你一件任务。”

  被唤为零的人伸手接下一个小型电子记事簿后,那男子瞬时如逃亡般夺门而出,在门外以兀自仍颤抖不已的双手将甩上的铁门以铁链锁住。

  为何不是用最新科技的繁复电子门来看管令人惧怕的重要人犯?

  因为零的破坏力极强,尤其在训练他的超能力时,周遭高科技的电子产品总是难逃被毁损的命运,几次经验后学乖的他们于是开始使用最原始且最;有效的牢狱,以厚重的铁门、粗重的铁链加钢锁,将零困在’一个只有小小的窗棂会透进微微日光的豪华宽敞的房间里。

  只不过,再怎么大的房间,怎比得过外面的世界大?

  *  *  *

  他是个从零开始的人。

  零,他只剩一个代号,没有名字,没有姓氏,没有家人,更没有朋友这种东西,他一直是孑然一身,除了孤独这个名词外,再没别的。

  没人胆敢靠近一名会轻易看穿自己所有心思的人,在他面前,你会被他剥得一丝不挂,就好像赤条条地立于猛兽的眼前,除了被对方吃干抹净外,别无他法。

  试问,谁愿意?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其晦暗怯懦、自己不愿承认的一面,谁愿意非自主性,全然暴露在另一个人面前,尤其是在一个你根本不认识也不可能了解他的人面前。

  零在精密的隐藏式监视器的监视下冷哼一声。

  他知道每一个监视器所在的位置,他每弄坏一个后,总有人会趁他去另一个房间受训时改装,尽管他们再怎么谨慎小心,但他是零,不可能不察觉。

  教他如何能不笑他们的愚蠢?明知他能窥探人心,却又径自以为可以在不被他察觉下监视他,多可笑呵!

  要不是因为爷,凭他们哪有可能关得住他。

  自从他被人称爷的人收养后,训练指导他的除了爷之外,就只有机器,人们只敢在远远的地方透过影像及传讯器和他说话,在他学成前他从未离开过他的囚牢半步。

  他们真以为离他远远的,他们就安全了?就不会被他得知自己心中所有龌龊的想法?

  真是太好笑了!

  惟一敢接近他的只有爷,一个如他般亦是一头白发如霜的人。

  零记不得自己为何会变成一头白发,也不知道自己年华已度几载,本名又叫作什么。

  他不好奇吗?关于自己的切身问题,会有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竟一点也不好奇吗?

  不,零他终究还是人类,他当然很想知道自己的事,但每当他施展他的超能力欲探知记忆底层时,就会有一道墙挡住他,而他可以清清楚楚的知晓那道墙的制造者就是自己,是自己为了保护自己而设的,是连自己都破不了的墙。

  是自己的杰作,零当然也就无话可说,最后他接受了爷替他安排的一切,他决心不再探究小时候的记忆,只相信自己的他……不,也许连自己都不完全信任的他,决定不再试图打破自己设下的心墙。

  为何零甘心留在别人替他装璜好的美丽囚牢里?

  除了别无他处可去外,就是爷是惟一一个他无法探知内心世界的人,至少从一开始到现在,惟独只有爷,他探不到他的思路;而这教他心安,这表示他还是人类。

  他,毕竟还是人类啊!

  零不会天真的以为拿刀向人时要挑断动脉,使用念力时要紧逼对方的心脉,操枪时要对准心窝,任意变换连自己都认不得的外表……等等,只是为了教他保护自己,他很早就明了爷是打算要他做什么,但他还是留下来了。

  最初的他还小,没有全然自保的能力,亦不懂得完善的操控自己天赋异禀的能力,所以这只是交换条件。

  犹记得很久以前,爷带了一群可爱又活泼的小动物,进入他毫无生气的美丽囚牢内,那个自零来这儿后就未曾离开过的房间。

  爷让他和它们一起度过一段短暂却又与以往大为不同的愉快生活,待零不易对人敞开的心扉开始存有它们的地位后,爷就要他逐一残杀它们的生命,以各种爷教他的方法。

  或许当时若爷要他一口气将它们全杀光,零心里所受的伤还不会那么深,但爷要他一只一只慢慢的残杀,让他和它们从互不相识变成朋友,再从朋友变成敌人。

  相处了好长一段时间,好长一段时间他都生活在充满血腥味的密闭空间里,只有他和逐一死去的可爱动物们。

  那是零第一次杀生,而后爷采取渐进方式,逐步让零对亲手残害一条又一条的生命完全没有感觉、没有内疚,更不会自责。

  对于会不会下地狱这档子事,他压根儿都没想过,只有一个人的零,去哪儿都一样吧!

  对零而言,杀一只蚂蚁和杀一个人只有花费力气上的差别,其余什么都没有。

  夺取一条性命的同时,那令人触目惊心的鲜血,或使用超能力杀人时,在脑海中进射的激光,犹如吞噬人们视线的火焰,红得教人悚惧。

  但惟有此时,零才有他是存在的,他是活着的感觉,其余时刻,他就有如机器人般,连走路都显得生硬不自然。

  零是个聪明人,据调查1Q应该有一八〇,他学习的能力相当惊人,令在远处监视他的人更加相信——他不是人。

  他知道自己身处在一个相当庞大的非法组织里,至于有多庞大,零没兴趣了解,否则他大可以他的意识潜进电脑终端系统内一探究竟。

  他也知道他每天吃进的食物里含有一种无色无味的毒品,那是爷为了操控他而偷偷让他服下的,至于自己能不能摆脱爷的控制,零也没兴趣多想。

  说他随遇而安也好,说他不知死活也罢,他什么也不在乎,连自己的性命亦然。

  也许自很久很久以前,他便放弃了自己。

  但有一天零难得开了口,“爷。”他如同别人一般尊称他一声爷,只因为他探不透他的心思,“一百次,我就离开这儿。”

  一百次算是报答爷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够多了,他相信爷会好好利用这一百次,好好捞回老本,再净赚一笔。

  *  *  *

  不知自他说出那一句话后又过了多少年,不曾在意过光阴流逝的零打开这第九十八次的任务。

  他的内心有种不同于往常的起伏,一百次后他就自由了,他不在乎所谓的自由就是死亡,因为就算他解了身上的毒,他自知也阻挡不了数以千计的暗杀者;纵使他有着令众人惧怕的超能力。

  而且他知道爷也不可能放过他,就如同每一个背叛组织的叛徒,他不会乐天的以为自己是特别的。

  但他不在乎,他要解开自己设下的那堵墙,回归到最初,算是给自己这无趣的一生一个交代。

  就像零不懂得珍惜他人的生命,他连自己的生命也;不在乎,也许他终其一生就是在寻求一条死亡之路,他人的鲜血只是先为他的殒灭铺路。

  打开指令,萤幕上显现的立体影像是一个看似有零两倍以上年纪的生命。

  A国绿色和平组织的理监事——路易斯·诺比,目前正受邀至太平洋蕞尔小岛——台湾,做巡回演讲。

  *  *  *

  在拥挤的人潮中,掠过一抹再普通也不过的人影,那平凡的模样任谁看了好几眼仍记不住他曾数度打自己眼前经过,T恤配上浅蓝色的牛仔裤,无一不是时下年轻人最普通、最常见的打扮。

  但如果,仅是如果,有人曾细心留意到他额上沁出过多的冷汗,顶多也只会有曾有陌生人身体似乎极为不适的印象罢了,想记住他的相貌着实难矣。

  那与台湾半数以上的年轻人看似相仿的身影方离去的身后,惊传众人刺耳的尖叫声——

  “啊,诺比先生昏倒了!快叫救护车!快!”

  “啊,怎么会这样?”

  “会不会已经死了?”

  随着救护车鸣响声的远去,群众亦逐渐散去,只剩人们的窃窃私语飘逝风中。

  晦暗巷弄内隐藏着全身蜷缩、不停颤抖的身子,他那几乎隐没在巷底墙壁的身形,很难教人留意到。

  又回到这片土地。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这种感觉扰乱了他的心思,他才会比以往更承受不了施展超能力后,好像突然被掏空的身体。

  总是能在别人近身前,早先一步察觉而远离的零,不知是否是因身体极度不适而灵敏度锐减,或是仍有其他他不知道的原因,一直到一道黑影完全笼罩住他低着头的身形时,他才倏地抬头。

  他双眸瞠到极限,连爷都不曾办到的事,眼前这名高大的男子竟轻易的办到了!

  “你刚刚那一手很靓喔!”暗彝当下卖弄他刚刚才学会的新鲜辞藻,“原来还有这种方法可以使人类这么简单便失去生命。人类还真是脆弱,不过是条血管被堵住罢了。”

  “你……”

  “想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哪有什么理由,就如同你为什么会那一手的道理一样哕!”总是带着笑意的他,经常让人掉以轻心地轻忽他真正的实力,其实他十分危险。

  零突地使出最后一丝气力擒住暗彝的咽喉,在他勉强自己施力的同时,竟昏厥在暗彝怀中。

  “不错嘛,我竟没能躲开你的攻击,我太欣赏你了!”

  暗彝打横抱起昏厥的人儿,消失在暗巷里,自始至终,都不曾有人目睹这一切。

  *  *  *

  自暗彝无端冒出一个自称是他老爸的人硬接他走后,他陆陆续续又多出一堆弟弟,当他开始期盼也许有朝—一日会有千甜美可爱又可以宠溺的妹妹出现时.他老爸好像玩腻了这个游戏,那个勉勉强强可以称之为家的成员数量于是乎固定下来。

  当时年幼的暗彝因打不过他而被迫屈服于那老头之—下,得喊他一声“爹”的那只老狐狸,慢慢地坑他,要他扛起说是属于他、责无旁贷的责任;久而久之,责任变成一种习惯,于是他便成了劳碌命的家伙。

  真想再把那老头揪出来,可惜老头陪着年龄小他许多的情人不知躲到哪儿去了,任他翻遍整个暗冥界也找不出他的踪迹。

  算他厉害!

  他的弟弟们则一点都不可爱,各自的性格都过于明显,淡如水、酷如石、爆如火,当他们凑在一起时,老是只有尚可称正常的他独撑场面,和热络两个字根本扯不上边,只能用惨澹来形容,直到么弟暗晓星出现后才得以改善。

  又笨又惹人怜爱的么弟荣登最受欢迎的宝座,惟有他在时,他们才会像是一家人般,那缥缈又不切实际的血缘关系才会有浮上台面的迹象。

  自小晓星就是大伙儿最放心不下的心头肉,能力弱不说,他又长得过于甜美可人,像是让人恨不得一口咬下的鲜嫩苹果。

  大伙儿心照不宜,首次和默契两字沾上边,轮流守护在他身旁,不让他落单,还每人各给他一颗蓄满他们魔力的紫晶,盼学不会使用他人魔力的晓星能倚赖紫晶防身。

  想不到轮到二弟守护晓星时,他竟让他独自来到人界,更想不到的是,晓星一去就不肯回来啰,想见他还得亲自拜访。

  也好,趁此放自己几天大假,将一堆烂摊子放到发霉长蛆,看看他老爸会不会突然良心发现,觉得不该这么荼毒自己的儿子。

  众兄弟中只有他会笨笨的揽下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徒累个半死也不曾听人说个“谢”字。偌大的暗冥界归他管,他纵有天赋加上后天琢磨的能耐,有时也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呸呸呸!他可是精气神饱足的正港男子汉。

  遗憾的是,和晓星聊没几句,就被他现在的监护人给“请”了出来。

  他不是不能理解对方不想失去晓星的心情。毕竟屈屈一个人类,要如何能留得住他们硬是要带走的。人?因为不忍心让晓星为难,暗彝只好自动离开。

  暗彝在心中决定,哪天非要好好整整那个臭人类不可。

  听说当初四弟暗巳之所以会钓到黏腻不可分的情人,乃是因一时的好奇而起的开端,想不到暗彝自己会同四弟一般,对人界的好奇相当浓厚,不过他只专对于异常的波动而言,也许是在自己生长的暗冥界里,因殿下身份必须维护一定秩序的职责所在,换言之,就是职业病使然。

  歹命喔!

  离开暗晓星家后舍不得难得到人界一趟竟空手而返,暗彝留恋的四处游荡的暗彝正巧接收到一股深蓝色的气息直扑而来,其湛蓝炫烂地在他眼前炸开,进射出绝美的光彩,在他眼底烙下的残像,久久不能散去。

  好不容易才回过神的他急忙寻找那抹蓝,暗彝倒是对对方如此结束他人性命的行为丝毫不在意。对他而言,弱肉强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死便是死,只是回归尘土罢了。

  不一会儿,再度发现的蓝变得黯淡,而那人在攻击他不果后竟昏厥在他怀里。

  他将他带回那理应不能见死不救的人类家里,嘻,又可以多和晓星聊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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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你说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借住在你家?”暗彝双手抱着昏迷的人儿坐在轿车后座,对着前座柔声柔气呐喊的同时,不忘在自个儿肩窝找个好位置,让昏迷的人儿躺得舒服些。

  “你知道的。”

  对,我是能了解你简单愚笨的想法,但这并不表示我能接受!

  明知晓星已不能离开他了,他仍兀自担忧不已,认为老让他和原来的世界接触,总有一天晓星会后悔,后悔选择留在他身边。

  笨蛋!

  他们暗冥界的人可不像他们人类一般,他们繁衍子嗣难,觅得真爱更难,所以在千万中选一的情况下,他们对感情相当死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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