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传-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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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3)
我们蜜也似的相爱,心里很满足了。
一想到,一提及离别,我们便偎着脸哭了。
这般“情痴”情愫,与“情愿不自由”那种无爱的心境,形成何等鲜明的对照!面对与江冬秀的无爱的婚姻,胡适只好在诗文中去追求那自己作主的“蜜也似的相爱”,抒写内心的苦闷与希求,倾诉心灵深处的哀怨与相思。然而“过屠门而大嚼”,毕竟难以消解无爱的苦痛。于是,在胡适感情饥渴的天地里,撞进来一位曹声女士。1923年夏秋之间,胡适到杭州烟霞洞养病。当时已婚的曹声(名诚英)表妹正在浙江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他们同住旅舍,每日里不是泛舟西湖,便去游山赏桂,有时登南高峰看日出,有时赴海宁观钱塘江潮,或品藻诗文,或赏月下棋。胡适沉浸在热烈的恋情之中。三个月很快过去了,曹声要回女师去了,临别前的一个夜晚,胡适在日记中写道:
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不久,声与丈夫离了婚,胡适却因顾忌江冬秀及儿女、事业的牵系,不敢再追求这种“神仙生活”了,致令声独居终生,“末路病呻吟,没半点生存活计”
;胡适也只好怀着无限的感伤与哀怨,吟唱“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罢了。
从此以后,胡适虽然仍有感情的丝丝牵系,却大致趋向平静,与江冬秀白首相依40年。在他们俩人40多个春秋的家庭生活中,甜酸苦辣,外人很少知道。但江冬秀自始至终是忠于她的博士丈夫的,因受胡适的感染与鼓励,她曾经努力学习文化,自修到可以读金庸小说,能写半通半不通的书信;管理家务也很有才能,很有魄力,是一位很能干的内助;尤为难能可贵的是,没有多少文化,更不懂学术为何物的江冬秀,竟也颇能信任并支持胡适选择的学术道路,对腐浊不堪的政界有相当明白的认识,并不希望胡适做官走上政治的路上去。然而冬秀的文化毕竟太低,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总难免这条鸿沟的隔膜。冬秀往往抓住胡适爱惜名誉这个弱点,“遇事不是乞怜,而是大吵大闹,逼得胡适不得不步步退却,迫使他与曹声断绝关系”。也因文化的关系限制,冬秀不信新医术,也欠缺现代医药知识,胡家有病人,非胡适在家“不能有新式的治疗”。教育孩子,冬秀也多采用乡间传统模式,“对儿子总是责备”,“总是骂他”,胡适曾多次劝导她,说:
以后我和你都得改变态度,都应该把儿子看作朋友。他们都大了,不是骂得好的了。你想想看,我这话对不对?
他们两人的不同态度,正是旧式传统的家庭教育与新式民主的家庭教育的根本差别所在,也反映出两人思想、文化以致生活方式上的难以弥合的差距。
这些都是后话。胡适终于没有背弃他的小脚夫人江冬秀,并且互敬互爱,即使表面佯装也罢,内心无爱也罢,毕竟是白首相依,终其一生。在江冬秀一面,也许是“幸运”的,然而在她“大吵大闹”之中却也透露出多多少少的不平与怨恨;
而对于胡适,则更是甜酸苦辣,充满矛盾、挣扎、容忍、迁就,以及满腹难言的隐痛与辛酸。这一对“五四”时代新旧思想文化和新旧道德冲突下的畸形婚配,究竟应如何评价,笔者在此如何能够简单作答呢?
① 江冬秀,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庚寅)农历十一月初八日生。安徽省旌德县江村人。据石原皋《闲话胡适》中说:“江村是旌德县的巨族,为全县之霸,她也是名门女儿。父名世贤,早逝。母吕氏,名贤英,亦系出名门,是旌德庙首吕探花的后裔。吕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吕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的舅母是胡适的姑婆,原来有亲戚关系。”(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一版,第45页)婚后生有二男一女。长子祖望,现在美国;次子思杜,留在大陆,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自杀,1980年平反;女素斐,早殇。1949年胡适逃亡美国后,江冬秀随后于1950年6月到纽约。1961年10月回到台湾省。1975年8月22日去世。终年86岁。与胡适合葬于台北南港旧庄墓园。
② 《藏晖室札记》卷九“五八 第九号家书”(1915年5月19日)云:
第三号信内所言冬秀之教育各节,乃儿一时感触而发之言,并无责备冬秀之意,尤不敢归咎吾母。儿对儿之婚事并无一毫怨望之意。盖儿深知吾母为儿婚姻一事,实已竭尽心力,为儿谋美满之家庭幸福;儿若犹存怨望之心,则真成不识事势,不明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以上各节,以母书中有“时势使然,惟望尔曲谅此中苦心而已”,故书近年来阅历所得之言,以释吾母之疑虑焉。(上海亚东图书馆1936年版第647~648页)
可见第三号家书中必流露有不满意情绪,才引起胡母的疑虑,以致胡适又要在九号家书中加以解释。第三号家书不见于《藏晖室札记》。
③ 《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一八 读致韦女士旧函”(1917年5月4日)云:“昨在韦女士处见吾两三年来寄彼之书一大束,借回重检读之,乃如读小说书,竟不肯放手。此中大率皆1915与1916两年之书为多,而尤以1915年之书为最要。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多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4)
《藏晖室札记》中记胡适与陈衡哲通信会面情形多处,摘引数则,以见其亲密谐趣之一斑。
1916年10月23日记“答陈衡哲女士”一则,云:女士答吾征文书曰:“‘我诗君文两无敌’(此适赠叔永诗中语),岂可舍无敌者而他求乎?”吾答书有“细读来书颇有酸味”之语。女士答云,“请先生此后勿再‘细读来书’,否则‘发明品’将日新月盛也,一笑。”吾因以此寄之。
不“细读来书”,怕失书中味。
若“细读来书”,怕故入人罪。
得罪寄信人,真不得开交。
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声明读几遭?(上海亚东版,第1037~1038页)
同年11月1日,因彼此称呼问题,又“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11月3日,记“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答云: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上海亚东版,第1045~1046页。
)
1917年4月11日,追记与陈衡哲初次见面情形:
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5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40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者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上海亚东版,第1125页。)
1934年4月20日出版的《十日谈》第26期上,有一“文坛画虎录”专栏,发表“象恭”写的《陈衡哲与胡适》一文,中说:
当陈女士留学美国时,我们五四运动的健将胡适先生同时在美国留学,彼此以都是中国留学生,相见的机会甚多,胡更年少英俊,竟给这位女作家看中了,要求彼此结为永久伴侣,但是胡适始终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在我们旁观者看来,对于自投送门的海外艳遇,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拒绝人家的好意,不是太不识趣吗?但是我们那里知道胡先生是还另有一番苦衷。(中叙胡适已订婚事,略)……所以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他的朋友”任叔永了。
任叔永与陈衡哲读了这篇文章,很生气,拿了去找胡适;胡适读了也很生气,便写了一封信给《十日谈》编辑先生,提出抗议,并要求“向原文中被攻讦诬枉的各人负责道歉”。胡适的这封信,是8月13日写的,信稿草就以后,又送给任陈二位看过,经研究并“添注”了意见,再送回胡适“亲笔抄写”过,又送任陈“再读一遍”,方才寄出,载《十日谈》第39期(1934年8月30日出版)。信中批驳“象恭”文章,第三项说:
(三)“象恭”君此文中最荒谬的,是说陈女士曾要求与我“结为永久伴侣”,我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君。事实上是,在留学时代,我与陈女士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通信是很多的。我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沌洁的敬爱,使我十分重视我们的友谊。但我们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我们那时都在青年的理想时代,谁都不把结婚看作一件重要的事;第二,当时一班朋友都知道陈女士是主张不婚主义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钉子。她与任君相识最久,相知最深,但他们也没有婚姻之约。直到任君于1919年第二次到美国,陈女士感他三万里求婚的诚意,方才抛弃了她的不婚主义,和他订婚。
《十日谈》虽然登载了《胡适之来函抗议》的信,在“编者案”中也向任、陈、胡三人“告罪”了,但断然否认有“恶意的挑拨与攻讦”,而且用“没有这种事实,也是可能的”这样含胡语气,言外之意,好像仍不能信其无。以后,关于胡适与陈衡哲的故事,便成为文坛好事者传说猜测的一件“疑案”。
陈衡哲(1893—1976),笔名莎菲,江苏武进人,留美攻历史,回国后曾任北京大学、中央大学、四川大学教授。著有《西洋史》、《文艺复兴小史》、《小雨点》、《衡哲散文集》等。
⑤ 《藏晖室札记》卷四“三二 题室中读书图寄禹臣近仁冬秀”(1914年6月6日),上海亚东版,第249页。
⑥ 《藏晖室札记》卷四“三三 得家中照片题诗”(1914年6月6日)。上海亚东版,第249~250页。此诗又载《留美学生年报》第三年(民元号)“新大陆诗选”
栏,题为“出门一首”。
赵女瑟,秦人缶,事见汉杨恽《报孙会宗书》:“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羔,斗酒自劳。家本秦也,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奴婢歌者数人,酒后耳热,仰天抚缶而呼呜呜。”后世借以写田家之乐。
⑦ 见《尝试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3月初版;所引为该诗第3节。(三版注)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5)
⑧《藏晖室札记》卷七“四三 择耦之道”(1914年11月22日),上海亚东版,第471~472页。
⑨《藏晖室札记》卷五“三 勉冬秀”(1914年7月8日),上海亚东版,第290页。
⑩见《胡适的日记》1921年8月30日。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第1版,上册,第199~201页。
《新婚杂诗》共五首,原载《新青年》第4卷第4号,后收入《尝试集》初版;
1922年10月增订四版删去第二至五首。此处所录是第四首。
此诗初录入1918年1月12日致钱玄同信,原注云:“墓上有碑‘明采薇子之墓’。此人清初来吾乡,不言姓名,自称‘采薇子’,遗墨颇多,洪杨乱后多散失。
”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版,上册,第10~11页。
关于“采薇子”,《绩溪县志》有传,见“人物志?流寓”,可以参看。
胡适1918年5月2日致胡近仁信。原信存绩溪上庄胡近仁的孙辈手中,石原皋先生曾抄出,附录在所撰《闲话胡适》中,见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1版,第15~16页。
同注⑩。
《藏晖室札记》卷七“二二 ‘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1914年11月3日)。上海亚东版,第443页。
《论贞操问题——答蓝志先》,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四,第81页。(此下皆三版注)
见《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台北商务印书馆1964年12月1版,所收《尝试后集》未收诗稿,1923年1月1日作。
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0年12月初版,第4册,1923年10月3日。该日记1923年5月至8月多有关于与曹声书信往还及诗作日记;9月9日起至11月4日的《山中日记》及《山中杂记》中,均有关于与曹声(小名“娟”)共同生活的记载及有关诗作,可以参看。
《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14册,1940年2月25日有如下一段记载:
吴健雄女士来信,友人传来消息,声到峨眉山去做尼姑了。这话使我感伤。声去年旧历七夕寄一词云:
孤啼孤啼,倩君西去,为我殷勤传意。道她末路病呻吟,没有半点生存话计。
忘名忘利,弃家弃职,来到峨眉佛地。慈悲菩萨有心留,却又被恩情牵系。
此外无一字,亦无住址,故我不能回信。邮印有“西川,万年寺,新开寺”八个字可认。
《秘魔崖月夜》(诗),见《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台北商务版所收《尝试后集》。1923年12月22日作,所引为该诗最后二行。
石原皋:《闲话胡适》,安徽人民出版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