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2006年第5期-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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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用掌根磨着下巴,最终说了一句:“一个人应该死得明白,不让别人说三道四。”
母亲则躲到厅里去了。
这个事故后,父亲就不那么常去工作了。起先他借口推掉工作,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或不回复人家了。他不相信自己了,有两次,我看见他站在房子外,盯着屋顶或地平线出神。几个月后,他搬到沙漠里去住了,因婚姻和工作的双重失败而放逐自己。
我开着车,告诉父亲准备去商店买些像样的东西来吃。说真的我不知道自己要开到哪里去。此时快五点了,晚冬的残阳里,沙漠中的山峰发着淡淡的红光。过了一会儿,夜色就微微地出现在天空上。上高速公路几英里后,我看见鲍比开着他的民用吉普车,朝和我相反的方向飞驰。我们相遇时都慢下来。从观后镜中我看见他停下来,我也停车。他已把警察制服换成了牛仔裤和汗衫。
“回城吗?”他问。
“去商店买东西,再打个电话。我想在印地欧给他找个住的地方。
“如果明早他还不搬出,我们就进去强行把他弄出来。”他的语气使我厌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混蛋?”
“这是程序问题。”他说,“如果你想让事情听之任之,我们可以让你父亲一小时后入狱。”
“天哪,鲍比,你这是什么态度,你真可为洛杉矶警察局工作了。”
他露出了点微笑。“长靴马鞍酒吧那儿有电话。”
“在哪儿?”
“在我去的那儿。”他加速飞驰而去。我调头跟在他后面。
在酒吧里,我在电话簿上找到了几个退休者联合会的号码,但已经过了五点,办公室里都没人。我挂了电话走到里面去,鲍比正坐在一张空凳子的旁边。
“辛迪和两个孩子呢?”我问,溜到他旁边,打手势要了啤酒。
“现在是我们的夜生活时间。”
“她在这儿和你见面?”
“我们各自过夜生活。”
我看着他,想搞清楚是什么意思。
他喝了口啤酒。“这是她的主意,她说我们的生活单调刻板,我们要给婚姻带来些新体验。她参加了读书会,带了些书回来,要我读。”
“我可不记得你还爱读书。”
他笑了,用一种让我不自在的目光看着我。
“所以你的贡献就是把泡吧经验带回去?”我问。
他不笑了。“她以为我在电影院,到十点半后我才能回去,否则会被她讲。”
“为了能一起讨论,她不想知道你看的电影的内容吗?”
“我找报纸看演什么,在报纸中你可以看到谁主演和广告内容,你就知道相当多的故事情节。”
我笑起来,他耸耸肩,有点得意。
“孩子呢?”
“他们到外婆那里睡,辛迪和我回家时把他们接回去。”他看着杯里的酒。
“在那很有意义的读书和讨论之前还是之后接他们?”
他啜了口酒。
“要去看电影吗?”他问,“把我当坏人了?”
这话让我惊讶,我笑了起来,啤酒呛到鼻子里去了。
“去你的,鲍比。”我微嗔。
在酒吧的里墙找到了一张大红的电影预告招贴,我们逐行查看电影名。我们决定开车去潘姆斯普林看一部讲述一个神奇少年的电影,一年前我为这个影片配过音,但内容很烂,直到现在才发行。鲍比开着车,我坐在后座,车窗开着,寒夜中的猎猎冷风让我保持着清醒。车开得比我预想的要快,不久后就到了。电影正放一半,我们悄悄进去,尽量不打扰那些周末晚上出来看电影的孩子们。我给鲍比讲述了故事情节,疯狂离奇,我们就着爆米花咯咯地笑着。两个少年转过来骂了两句。
“快告诉我什么时候出现你的声音。”鲍比在我耳边大声说。
“还没到,”我说,“应该有个聚会的场面。”
黑暗中我侧面瞥了他一眼,他正在兴致勃勃地看着。一阵喧闹的摇滚乐响起。
“聚会的场面!”鲍比兴奋地在我耳边说。
我仔细看着。当镜头停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身上时,“看,那儿。”我指着银幕说,“那金发女孩的声音就是我。”
“哪里?”鲍比问道,坐直了身体。
镜头已从那些女孩身上移开了。“你错过了。”我说。
“看,那里那里。”我叫道,当镜头掠过一个欢笑的男孩和一个女孩时,我叫道,“那是我的笑声。”
“那是你的笑声!”鲍比惊讶地重复一遍。
“对,就是这。”我说,镜头定在一对主角夫妇身上。
“那谈话是你配的?”鲍比在我耳边问。
“不,等一下,再等一下。”
那对夫妇倾身相吻,那是个温柔湿润的长吻。“那是我的亲吻声。”我说。
“不可能。”鲍比惊奇地睁大眼睛说。
我点点头。
鲍比转头看银幕,开始叫了起来。“是这个女孩亲——”在他喊出来之前,我就用手掌盖住他的嘴。但他继续喊着,嘴唇在我掌心动来动去。我笑着,他挣扎着挣脱我的阻止。
最后,他停止挣扎坐回了位子上。我把手拿开,可他抓住我的手把它放到嘴上,我的手掌感觉到他呼吸的湿气,他的舌头舔着我的皮肤。
几分钟之后,我们就在他的车里相互宽衣解带了,随后我们就躺在一个汽车旅店的橘红色床单上。我们都默默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他最后喘了口气,整个身体就压在我上面,压了好久。他在我脖子间沉重地呼吸着。他从我身上起来,我翻身俯卧。我听到他扯衣服、拉拉链、扣皮带的声音。我心想:不要说话,这段时间我要沉默,直到有说话的机会。
“爱莉丝——”
“好了,”我飞快地坐起来,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有新体验带回家了。”
午夜里,我在父亲起居室的鹿角枕头躺椅上醒来,有条毯子盖在我身上。我记不起来毯子原来是盖在身上还是垫在头下做枕头的。双腿又冷又湿,我用毯子裹住身体,正冲向浴室时,听到电视的声音从父亲的房间里传出来。房门半掩着。透过门缝,我看到他穿着睡衣正坐在床边看电视,电视摆在柜子上。
我敲了敲门,推开了。他抬眼看了看,又继续看电视。
“我不像过去那样睡那么长时间了。”他说。
我靠着墙,把毯子围在肩上。他正看一部重播的片子。我看到詹姆斯·阿尼斯就知道这部片子是《硝烟》。父亲在这部片里做替身。画面是枪战,马歇尔·迪龙正被一个坏蛋追,那坏蛋嘴里还喊着什么。我观察他的嘴形,听听是否也有像我这样的配音人员给他配音。那坏蛋被干掉后,他飞身下马,马还在飞奔,他稍稍一让避开了马蹄的践踏。我想看看那替身是否是父亲。不是。在屏幕暗下去后就开始放广告了。父亲脸上表情淡漠。
“过去,”父亲说,“你不能和正式演员站在一起,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现你和他在一起就当场解雇。”
“为什么?”我问。
“你是替身,”他说,“就不能暴露你的存在。”
第二天我醒来时,父亲正站在厨房的窗户边,枪管挑着窗帘。三辆巡逻车停在车道上,警察伏在车后面,我看见鲍比的头顶。一辆当地电视台的转播车在稍远处停着。一个男子肩上扛着摄像机,当服饰端庄的女记者开始对麦克风讲话时,他就开始摄影。
“这次他们派出了装甲部队。”父亲说,他扫视着车道,注意着警察的一举一动。一个小扩音器发出警告。
“这是最后的警告,请马上腾出房子。”
“好吧。”父亲说。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我提醒他说。他的身体处于紧张状态,我看见他胳膊上的肌肉在鼓动,后背发力。
他抬起枪。
“爸。”
“爱莉丝,趴下。”
我趴下了,脸颊贴着冰冷的木地板。在餐桌下匍匐前进。在一阵紧张的同时,我却反而感到平静,好像我会一直待在这里似的。一扇窗被打碎了,我紧张起来,等着一阵扫射。父亲的脚步声在木地板上显得很沉重。他拖着牛仔靴穿过我的视线。我跟着他匍匐地爬向起居室。他停了下来。破碎的窗户在鹿角枕头躺椅后面。玻璃洒落在破旧躺椅的皮革上。一个催泪弹落在地板上,咝咝地冒烟,他转身回厨房。
“爸,”我问,“我们该怎么办?”
“没事。”他说,他把枪放在餐桌上。“我累了。”
他走到水槽边,看着剃须镜中的自己。他抬手摸下巴,感到刺刺的短须。我走到他背后。
“我看起来像在房子里蛰居太久的人。”
“你看起来不错。”
我看着镜中自己苦涩的脸。
“爸?”
“什么?爱莉丝。”
“没事。”我说。我想问他像我们这样隐没在陌生人的声音和身体后面的人结局会如何。“没事。”我又说,看着镜子里自己的嘴巴。
“来吧,爱莉丝。”他说,“我们出去。”
他打开厨房的门,我们走入雾霭沉沉的清晨里。
绝妙暴力
唐纳德·霍尼格
秦文/译
唐纳德·霍尼格1931年出生于纽约长岛。在五十多年的文学生涯中,他创作了小说、戏剧等大量文学作品,写过许多有关美国棒球历史的书籍和评论文章。此外,霍尼格还为各类杂志撰写短篇小说两百余篇,其中包括在《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推理杂志》上发表的多部侦探推理小说,曾于1972年获纽约州议会艺术奖,1974年和1978年获康涅狄格州艺术奖。
最可笑的是,在银行里,安格斯·门罗本来最不可能被卷入这场折磨人的、戏剧化的风波。他是最普通、最不起眼的那种类型——刚过五十,身材矮小,有点发福,头发灰白,品行端正,沉默寡言。他是个害羞的单身汉,没什么朋友,住在小镇那头的一个两间屋的房子里。
但是,看似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他,却跳动着一颗郁闷和不满的心。安格斯觉得自己从未受到世界的眷顾,也从未融进这个世界。因而,没有任何美好的、值得炫耀的回忆能让他在孤独中支撑下去。
每天早晨九点差五分的时候,他准会穿戴整齐得无可挑剔,像个幽灵似的,准时出现在银行的前门。他的帽子平整地戴在他的小脑袋上,那双小眼睛在银框眼镜下眨也不眨地瞪着。银行副经理打开大门,敷衍着朝他点点头。安格斯也随意向他点点头,再用尖刻的语调说上一句“早上好”,可在心里却痛苦地哼着同样的老话,你这只华而不实的猫头鹰。其他雇员都流水作业般地向他点头致意,他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来到员工更衣室,脱下他的帽子和衣服,把胳膊伸进他那棕黄色的工作服里,一本正经地扣上扣子。然后他走了出去,在九点的钟声刚好敲响的时候,坐在了第三个窗口后面的出纳员的位置上。副经理和善地露出他那口白牙,煞有介事地把门拉开,也不管门口有没有顾客光临。你以为英国国王会大驾光临啊,安格斯暗自在心里嘀咕。
这种平淡的生活从未发生过什么改变。在旁边的窗口站着卡莱尔,一个高大、英俊的滑头,用圆滑乖巧的字句向每一位迷人的女顾客献着殷勤。安格斯站起来,听见卡莱尔说的都是自己想说的东西,这些话刺痛了安格斯的神经,他紧紧咬着自己薄薄的嘴唇,把它们咬得发白。
后来,在某一天上午,快到十点的样子,生活骤然发生了变化。安格斯刚离开出纳室去倒水,正巧走过交易厅,看到有两个人从门边溜了进来,从身后把门关上。他们蛮横地大步走着,拉着脸,穿着长长的胶布雨衣,紧紧系在腰上的带子随着他们的脚步前后摆动。安格斯好奇地盯着他们,心里猛地升起一种古怪的直觉。他希望他们真如他心里想象的。他们的到来会给这沉闷平静的气氛带来点儿什么——有一点刺激,也有一点不安。安格斯希望他们会干点儿什么。他们会抢劫银行,投掷炸弹,开枪射穿那毫无生气的、恼人的闹钟:他们会做点儿什么。
他们做了。
他们当中那个高个子男人把手悄悄伸进外衣,蓦地拔出一把枪来。他还没说话,整个银行就陷入了一片骚乱。一个女出纳员尖叫起来。副经理从他的办公桌边一跃而起——但一见那支火力强劲的45口径自动手枪,便直挺挺地坐了回去。高个儿沿着窗边走着,开始发号施令,他的枪在每个人的眼前晃来晃去。矮个子男人负责看着几个顾客,把他们一起赶到墙边站着,这样外面的人就不会看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高个儿把他的费多拉帽拉得低低的,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用一只大帆布包收钱。一切发生得那么仓促,那么神秘,简直像在做梦,一种兴奋弥漫、回旋在那惊恐的气氛里。
“你也过去!”安格斯突然听到那个矮个子男人在对他说话,并且发现已经跟他讲了第二遍了。这个发福的出纳员独自一人站在交易厅中间,像个旁观者似的看着发生的一切,等着做出评判。他意识到每个人都在看着他,好像期盼他能有点儿什么作为。
矮个儿拿着他那把45口径自动手枪,气势汹汹地向他走去,黑色的枪管让安格斯觉得刺眼。
“站到那边去!”矮个儿命令道。
“我,听到了,”安格斯说道,但仍然一动不动,好像生了根似的站在那儿,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着了迷,像小孩儿一样茫然却出神地看着,一言不发。
“快点儿!”高个子叫着。他已经从出纳室走了出来,拿着那只硕大的帆布包,包口垂在一边,可也能看出里面装了一大笔钱。“把他带上,”高个儿说。
矮个儿从他的肩头投去困惑的一眼,然后,转向安格斯,把手枪顶在他柔软肥硕的肚皮上,安格斯倒抽一口冷气。
“出来,马克西,”矮个儿对安格斯说。“慢点儿,小心。”他跟在安格斯身后。
高个儿站在门边,向那些表情僵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