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乐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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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伦莎伦,你总是太老好人了,”比尔摇头说,“新出炉的算牌手,输光了本钱,来找我们想入团合作,他又不是第一个。你还记得彼得吗?”
“哦,彼得!”旁边有人作痛苦状,“你们在他身上损失了多少钱?五万?”
比尔回答说:“三万两千元,外加四十五小时的训练人工,和无法计算的心理损失。”
听着他们的对话,我也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我清楚地意识到,再争辩下去也是自取其辱,于是放弃挣扎,站起来礼貌地和他们说了再见。
他们和我一一握手道别。莎伦尤其满脸同情,连说sorry。这同情让我受不了,因此我拒绝了她要送我出去的好意,独自走出饭店,回到“恺撒宫”赌场。
“发财巴士”站旁早坐满了等着回去的游客。我坐在地上,靠墙发呆。两个小时后,我们的巴士开上回程,坐在我旁边的那个人今天赢了不少,兴高采烈地大谈他的赌经如何正确,还嘲弄了几句我的愁眉苦脸。我一句反击的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我知道,我才是这辆车上最大的萝卜。
等我回到住处,无力地躺在床上时,这个念头已升级为“原来我才是世界上最大的萝卜”。过去的种种萝卜事迹和萝卜念头,逐个在我心头闪过,我甚至能清晰地回想起,当时我曾多么得意地自以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或者曾多么绝望地希冀于侥幸,而置数学于不顾。如今我为阶下囚,只能仰头看着它们登台控诉、游行示威,尽情将我羞辱。我生平第一次觉得也许余秋雨是对的,而庄子是错的。也许人生真的是苦旅,我们只能小心翼翼地生活、诚惶诚恐地跟从、庄严肃穆地感想、盖棺定论地死去。至于抟扶摇而上九万里、背负青天的乐旅,视下其远而无所至极、不顾蜩鸠的乐旅,生于北冥而徙于南冥、死于姑射雪山的乐旅,大概只存在于庄子的想象和我的一厢情愿罢。
第十四章
认清了我萝卜的本来面目,或许能让值日功曹在我的阴鹫簿上添一笔,却不能使我的帐单少一分。我得赶紧出去赚点外快。算牌这条路我已经彻底死心了,再下来的看家本事,也还就是老本行计算机。暑假都快过去了,再到公司找intern是不可能的了,打零工我的学生身份又不允许,只好去唐人街碰碰运气。
我在网上注册了个域名,设计了个网页,然后逐家去找唐人街的饭店:“老板,现在是网络时代了,很多人都通过网络来找饭店。你看,我可以给你们设计个网页,包管你们生意爆满、财源广进!”
老板们一概都说:“什么网络?我们不花这冤枉钱!”或者,“哦,网络啊?我们早给费城华人协会交过钱了,他们办了个网页,上面就有我们的饭店。”
“那个网页啊,嗐,我看过的,什么也没有!”我拿出我打印出来的的花里胡哨的网页拷贝,“你看,我给你们设计个新网页,不光只有电话号码,还有你们的菜单,什么特色菜啊、时鲜菜啊,荤菜素菜、山味海鲜,都分类好了,价格也列出来了,客人还可以自己先选些合意的菜,然后下面这个小格子里就把总价格给算出来了,多方便!还有这儿,客人可以找到怎么开车来你们饭店……”
“哎呀,我们小本经营,不需要这些东西的……”
“这不贵!我给你们设计个网页,只收一百块!这还多吗?可以给你们多吸引来多少客人?现在是网络时代,是人就上网的!只要多来个二三十个客人,你这投资不就收回来了吗?”
老板还是不耐烦地摇头:“这能有什么用?我们报纸上做做广告,生意也蛮好么!你网络有什么用?我不花这冤枉钱!”
我只好再推销另一个产品:“那我帮你们建个数据库怎么样?帮你们分析进货啊、存货啊、什么时候卖什么菜啊,MBA级别!”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呢?”老板打断我说,“什么漱咀库、刷牙库?我们做饭店的,不要这些玩意!你再去找别人试试吧,我还要忙呢!”
走遍了整个唐人街,几乎磨破嘴皮跑断腿,还是什么顾客也没有拉到。付信用卡帐单的最后日期快到了,我只好向朋友同学借了点钱,先把帐单的最低限额应付过去。我看得出大家借钱给我时都有些勉强,毕竟师兄的先例就在一年前,他们大概也都怕我突然人财俱杳。要在以前,我肯定会笑他们门缝里看人,可现在,我只能说,他们怕得有理。
我终于意识到,我可供出卖的,其实也就是一点劳力。我重又把唐人街上的饭店走了一遍,不过这次是问:“你们要waiter吗?”
但结果还是和上次一样的没戏。要么是干脆的“不要”,要么问我几句:“熟手吗?”
“生手……不过我可以学,我上手很快的……”
“不行!我们没空训练生手!”——看来饭店的风险比算牌还要高,对生手没有兴趣。——就算有饭店跟我谈得稍入港些,最多也就是再问几句:“会说广东话吗?……不会?那福建话呢?也不会?”
我只好回他一句:“会C语言行不行?不行?那你们有印尼客人吗?我还会爪哇语呢!”
还有一家饭店干脆对我进行性别歧视:“男的我们不要!”
“为什么?”
老板的肥脸上满是嫌恶地说:“男的都木,整天就站在那里,都不知道机灵点见缝插针帮忙,手又重,上个星期我们这里还刚有个男waiter打碎了两个碗,给我立马辞掉了……”
最后总算我命不该绝,有家饭店正打算在唐人街反一回风潮,开拓外卖业务,正好我送上门去,老板将我上下打量几番,说:“你没经验,又不会说广东话,waiter是干不了啦。——有外卖你想送吗?”
“送外卖?”我脑中顿时掠过无数外卖郎被抢被打的传说,“这要被打了抢了,饭店负责吗?”
“嗨,其实这事没那么吓人。老黑喜欢吃中国菜,这钱好挣。都窝在唐人街,大家恶性竞争,没意思!我调查过了,靠唐人街比较近的这几个街区还挺安全的,最近一年都没出什么案子。你放心,太远的外卖,我们也不接。怎么样?我给你开工资,客人还会给小费,全归你!”
“那到底被打了抢了,饭店负不负责?”
老板一咂嘴:“啧,你别听那些胡说八道,都是见风就是雨的,抢了一个就好像天天遭抢似的,你送外卖送十年不出事也没人知道,被抢一次马上大家就传得满城风雨,其实没那么危险,有人送了几十年都没事的。”
我一听,哈,跟我算概率?立刻说:“对啊,反正也不会出事,那我们订合同好了,我送外卖,出了事你们负责医药费、打官司,这事反正概率很低,你的预期成本基本等于零。”
“嗨,你这人,什么咖喱、鱼鳞的……这样吧,我再给你个优惠好不好?送一份外卖,给你百分之五的提成。——小伙子,你想想,一个外卖五十块钱,你抽百分之五,十个就是二十五块,再加小费,我还给你开工资,一天下来一百多块钱呢。我付你现金,不用交税的,你到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你又做不了waiter!”
我想了一下,说:“这活儿还是太危险,你怎么都得给我百分之十的提成吧?”
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百分之七,一天八小时,一小时八块钱,不送外卖时得在厨房打下手,先试用两个星期。老板给我签了合同,又说:“这话咱们可说清楚了啊,出了事你可别不识相,学人家找律师找警察的,我在这唐人街上有的是认识的人!”
第一份外卖是在唐人街北面的黑人区。饭店有辆破自行车,还能骑。我带上以前赌遍美国时买的那把枪,把枪别在衣服下面,夏天衣服薄,我觉得肯定会被看出来,于是把它放在外卖袋底,骑车出发。
这时天色还没晚,过了万安街后,路旁的房子明显地越来越破,周围环境也越来越脏。我把车子蹬得飞快,五分钟就骑到了客人家。从门外只听见里面人声鼎沸,rap咚嗵,贝斯震得房子一抖一抖,看来是在开party。我一边环顾着周围,一边按响门铃。一个黑人胖大嫂笑眯眯地出来,说了好几个“谢谢”,付钱接过外卖,还给了五块钱的小费。我谢过她,又飞快地骑车回去了。
如此送了几天外卖,一切也还顺利。我去找过系里的老板,开诚布公地把我的情况讲了,告诉他我打算放弃读博,下学期开始找工作。他同意了。打这份工,我估算了一下,全勤一个月能挣近三千,开学后只干周末,是一个月一千多的样子。想还清欠债是没指望的,但至少还能维持住利息,让断头台高悬的铡刀暂时不要落下来,使我且苟活至找到工作。
一天晚上,我去离唐人街比较远的一个地方送外卖,骑了十分钟才到,一切倒还顺利,就是客人太吝啬,只给了一块钱小费。我也不好开口要,只好掉头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我照例骑得飞快。在经过一处街角时,忽然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人来,一脚蹬在我车后轮上。自行车一下子摔了出去,我也猝不及防地被摔倒在地。还没等我爬起身,一个人影就蹿了上来,俯身一手捂住我的嘴,另一只手持枪抵住我胸口,喝道:“你敢叫一声,我就打爆你,中国佬!现在给我起来!”
我爬了起来,还好没摔坏,只是左肘被水泥地蹭破了皮,火辣辣地有点疼。外卖袋被摔在了十米开外。天色已暗,我看不清那人模样,只看见黑暗中他的牙齿雪白,枪管上折射着深篮色的金属光泽。他把枪用力在我胸上一顶:“把你钱包给我!”
我指指外卖袋:“钱都在那边。”
他往那边一摆头:“去给我捡过来!”
我慢慢地往外卖袋走去,他跟在后面,枪顶在我背上。周围黑黝黝的,有几家房子里透出点微弱的灯光,但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我把外卖袋捡了起来,从里面掏出钱给他。他咧嘴一笑,低头把钱往裤兜里揣。我想:“这厮也不知抢过多少中国外卖郎了,竟这等轻视我等李小龙的同胞。”趁他分神,枪口也微微下垂时,猛的一拳打在他持枪的右手上。
慑于黑人兄弟长期以来的威名,我这一拳用尽了全力,他又疏于防备,“啊”的痛叫一声,枪被远远打落在一旁。我飞快地从外卖袋里抽出手枪,扑身向前,左手揪住他领口,右手持枪顶住他脖子:“不要动!举起手来!”
他条件反射地举起双手,身体都惊得僵了,只会反复说:“嗨,嗨,easy,easy!”
“操你妈的easy!”我骂道,“现在你倒说说,谁是中国佬?啊?黑鬼!”
“嗨,嗨,那只是个玩笑!”他挤出一丝笑容说,“你是我的中国朋友。我把钱还给你,让我走吧!”
“现在想走了?!”我抬起左肘,在他脸上一阵乱拍,将上面的血都涂抹了在他脸上,“你个黑鬼,说,抢过多少中国外卖了?”
“没有,没有!你是第一个!我向上帝发誓!”他慌乱地将钞票又递给我,“我从来没抢过钱的,这是第一次!我也是没办法,兄弟,我有孩子要抚养,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放屁!”我从小就听惯了评书里小贼们的“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哪里会吃这套,一边拿过钱,一边喝道:“没抢过?把你钱包掏出来!”
“我,我……”他嚅嗫着说,“我没有钱包……”
我伸手在他身上搜了一下,还真没找到钱包,但在一个裤兜里掏出了几张钞票,里面还夹着一个塑料针管、一副小耳机。我扔掉针管和耳机,把那几张钞票塞入我的裤兜。
“嗨,兄弟,你不会拿我的钱吧?”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我当然要拿你的钱,还有这个,”我顺手又给了他脸上一拳,“是代所有被你抢过的中国外卖郎还你的!”
“嗨,”他悲愤地喊道,“我说过我没抢过中国外卖郎!”
“好了,快滚吧,黑鬼!”我朝他踢了一脚。毕竟这是在黑人区,我也怕夜长梦多。
他咕哝着说:“你怎么能拿走我的钱呢?我要给孩子买吃的……”一边向他的枪被打落的地方走去。“嗨,你想干什么?”我抬枪对准他,还用力拉一下枪栓。这“喀嗒”一声吓了他一跳,不由自主地又把双手举起来:“别紧张,别紧张,我只是拿回我的枪而已。”
“什么你的枪?”我蛮横地说,“从现在开始,那就是我的枪了!”
“什么?”他失声叫道,“你连我的枪也要抢?可是这把枪不是我的,他们会……”
“少废话!我不会再讲第二遍!你要聪明的话就快滚,黑鬼!”
他扬扬手,还想再说什么,但最后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走进旁边的街道。我目送他消失在黑暗里,赶紧收起那副蛮横模样,三步并成两步地去捡起他的枪,和自己的枪一起放起外卖包里,扶起自行车,没命也似地骑回饭店。路上风一刮,衣服都贴在身上,冷嗖嗖的。
回到饭店后,大家见我衣衫凌乱,左肘上鲜血淋淋,都吓了一跳。老板脸色煞白地说:“啊?被抢了?你没报警吧?”
“没,”我把外卖袋往桌上一扔,拿出两把枪来,拍在桌上:“嘿嘿,抢钱的老黑给我打跑了,我还把他的枪给抢过来了!”大家都惊叹一声,围上来看。
我把过程讲了一遍,得意地掂着缴来的那把枪说:“看看,是把白朗宁呢!”
第十五章
白朗宁这名字,我从小就如雷贯耳,那些西方惊险小说里,几乎是主角专用,人手一把,都快成了手枪的代名词似的。我在逛枪展时,也去看过白朗宁的柜台,枪确实都很漂亮,但价格也都很对得起这个牌子,少说也得三四百。至于缴来的这把枪,是强力标准型(Hi…Power Standard),9毫米口径,13发弹匣,我在枪展上也看到过这个型号,很是喜欢,可惜它太贵,要八百美元,所以只好去买了那把六十块钱的Davis。没想到这次却得来全不费功夫,凭空缴来一把,哪怕是二手货,也足够让我爱不释手了。虽然它来路不正,但我自己的那把枪说到底也是非法拥有,因此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