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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大上海深情年代-第12部分

小说: 大上海深情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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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今晚的一切都是为你准备的,如果不来,我会感到非常遗憾的。玫瑰是我选的,喜欢吗?”常啸天的样子很象绅士。
  “喜欢!谢谢!”蒋清笑起来,这个常啸天一天比一天更象上海人,她四下环顾:“你的那些……兄弟呢?”
  “这条街、这个饭店、上下楼口到处都是。我保证,再不会让你受到半点惊吓!”常啸天终于显出了蛮横的自信。
  蒋清笑不出来了:“我好像有点不认识你了……,你刚才流了好多血,还疼吗?”
  常啸天不在乎地甩甩胳膊:“我有两年时间是在战场上渡过的,那时流的血加起来足够要我的命。今天这个,小意思!”“你学过救护,知道吗?医生说过我的血型特别,整个团里就只有三个人一样。我们互相帮忙输血的时候都不忘了互相鼓励,不要太早送命影响其他人。”
  蒋清清脆地笑出声来:“听起来更象是玩笑。不过,你的样子确实象个军人。”
  侍者推车轻手蹑脚地上来,在晶莹的冰块中取出一只红酒,白色的大毛巾裹了瓶身,在杯中熟练地倾入酒液。常啸天用手点着桌子颇有感喟:“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阿清,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当然!”蒋清从未听他讲过过去,充满好奇。
  “我出身寒贱,不到周岁父母双亡。亲戚们搜刮了财产,嫌弃孤儿,把我送到族里的最穷的伯父那儿。他是老秀才,穷困潦倒,家徒四壁,常把自己灌成醉猫,到死没讨上老婆。小时候我唯一的骄傲是念书,伯父不喝酒的时候教我四书五经,我记性好,没给他多少打我的机会。后来我考上县里的洋学堂,衣着褴褛常被同窗齿笑,可我从没考过第二,后来就成了那个县城唯一到北京念洋书的学生。”
  “那时候,我从来没为自己设想过未来,只想快点离开伯父,因为他越来越醉生梦死,实在叫我害怕。大学第一年的假期,我没回家去。因为我到了京城眼界大开,疯狂地读各种各样的书,苦行僧似的锻炼身体,不断向脑里灌注舶来的思想。我开始痛恨社会的不平等,热衷所谓社会工作。发誓要和自己深恶痛绝的家族决裂。这一切现在说起来天真好笑,可这是我们那个时候很多青年的梦想。我们试图在拯救民众的同时,拯救自己。”
  “可是,就是在那个冬天,伯父死了,为了等我,他在宗祠孤孤零零停到七七四十九天,因为其时我已是族人心目中的大人物。他们怕我,所以才等我。我最后还是没回去,没当孝子去摔那只丧钵。现在想起来很后悔,后悔我那时无情无意。我只怨恨伯父的冷漠和打骂,可我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照顾过他。说起来伯父对我还算不错,小时候看我孺子可教,他仗醉和族长吵骂,为我争得念书的机会,不然的话,我会和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早早去做小工当学徒。上中学后,他再困难,教书和替人写字挣到的钱总是分成均匀的两份,一份是我的学费,一份是自己酒钱。伯父死了,我再没回过家乡。”
  “自己出来闯荡,我经历了许多坎坷、挫折。搞学生运动,坐过牢;当兵,当过逃兵;曾梦想凭一只生花妙笔唤醒民众,可差一点在牢里生伤寒死掉;也想要轰轰烈烈地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在上司那里,差点把命枉送掉;我也想饮菊东篱,悠然南山,可躲在林健家里,害得他一家十几口惨死。我早就不期待拯救民众,只想拯救我自己,可是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碰壁,直碰到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我走到今天,不是心甘情愿,实是情非得已。”
  蒋清早就敛了笑容,她轻轻摇着头,常啸天的这些个遭遇,对在国外长大的她,更象是天方夜谭。
  “不管老天对我多不公平,我始终认为,我,常啸天,注定不会平平凡凡地活这一生!我当每一个挫折,都是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我总对自己说,每天早上太阳都是新的,上海就是我一个新梦想!阿清,知道吗,你是全上海向我微笑的第一个人。那天早晨,你在码头上向我伸出手来,问我的名字,叫我常先生的那一刹那,我才发觉这座城市是这样美丽动人。也正是从那以后我开始转运,慢慢发达。每当我有一个成功,我都会首先请你吃饭庆祝,让你一起分享喜悦。还记得我们这一年吃过几次饭吗?”
  蒋清已经完全被他突然振奋的神情吸引了,听到有此一问,缓缓神答道:“嗯……三次吧!”
  “不!是四次!”常啸天认真地扳起指头:“头一次,是我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二次,是我被倪子善赏识,收到他的门下;第三次,闫森看中了我,提拔我在天洋实业公司的正昌洋行做事;这是第四次,我接手了洪门的一个大堂口,做上了正昌洋行副总经理的位置。”
  蒋清惊喜:“噢,当上了老板,怪不得今天这么隆重!”
  常啸天笑了:“阿清,我这个老板在你面前是不值钱的。不过在上海除了阿健,我再没有别的朋友。你对我非常重要。答应我,忘掉刚才的不愉快,来,碰一杯祝贺我!”
  盛了红酒的高脚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一声撞响。蒋清浅浅尝了一口,远远的台上一阵钢琴声急促地奏响,乐声中常啸天竟把一杯红酒一饮而尽,蒋清一点不觉得失仪,反倒近乎崇拜地看着这个且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也许,是这曲《英雄交响曲》适时幻化了常啸天。侍者布上龙虾,常啸天操起刀叉,向蒋清示意一下切虾入口,用餐巾抹了一下嘴角:“阿清,你知道吗?你笑的样子很感染人,我还从来从见过哪个女孩子象你笑的这样灿烂。”
  蒋清收住笑容,常啸天感慨:“一般女孩子经这一吓,早破了胆了,哪会象你笑得这么开朗,你确实与众不同。”
  蒋清不知为何面热,亏得烛光摇曳,掩饰了脸色。看见常啸天还在津津有味地吃那龙虾,不由提醒:“少吃海鲜,对伤口没好处!”
  常啸天果然听话,放下一块切好的龙虾肉,复举起酒杯。蒋清又道:“酒也不能喝太多。”
  常啸天又放下酒杯,他似乎有了些醉意,是红酒醉人,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蒋清不得而知,她这一晚都在倾听。烛光中,是一双款款深情的眼睛,脑海中,不住地回闪着常啸天携着她那惊心动魄的一瞬。
  蒋清那一年二十三岁,在欧洲她经历了战争,阅历与同时代的中国女子有着许多不同,但她是单纯的,一种不谙事故的单纯。她自认为遇上了一个充满英雄气概的男人,他的生活是她从未接触过的,而他身上散发的不可一世和沉着冷静,不正是她一向梦寐已求的吗?
  他们相拥起舞,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吻得如此深入透彻,当他们紧紧拥抱时,蒋清嗅到了血的味道,她爱上了这味道,年轻的女子竟为这味道陶然而醉了!
第五章 风云突变
         当常啸天有美人相伴,在徐公馆的圣诞舞会上大出风头时。林健仍是静静坐在饭店的一隅,独自看着外面的街景。上海是个充满国际气息的大都市,人们对平安夜、圣诞节这些洋节趋之若鹜,在他的家乡,只是春节、端午才有节的气氛。
  望着街对面影影绰绰小教堂的尖顶,桌上的白玫瑰散放着,象是刻意为他的心境提供祭奠。两年来,每在节日或是热闹的场合,他定会想起惨死的家人。他独自饮进一杯酒,转头看着还在桌上划拳行令的兄弟们,正想如何结束,却见一个穿了长衫微胖的中年人正含笑向他走来。林健略觉奇怪,起身迎候:“钱堂主。”
  “林老弟!”
  来人是猛虎堂堂主钱朗,钱朗拍拍林健的肩,拉他一同坐下,仍然微笑着:“叫朗哥!别这么客套。你们在这里过节呀,怎么不见阿天?”
  林健道:“天哥有事,朗哥,这么巧来这里?”
  钱朗道:“这是我自己的一处生意,平时都是亲戚打理,不常来。今天刚好路过进来看看。相请不如偶遇,咱们喝两杯!”
  对这位在门中颇有身份地位的堂把子,林健虽然不甚熟悉,却也无法拒绝,两人干了一杯。
  钱朗道:“林老弟,说实话,门中上下对你和阿天都是非常赞扬,你们出道不过一年,整个上海滩都知道了你们的名头。我和门里几个老人都向闫老大提过,你们是后生可畏呀!”
  “过奖!我们有许多地方还要向朗哥学。”林健说起场面话也是冷冷的样子。 
  钱朗却不在意,轻轻一击桌子:“少年得志而无轻狂之色,实属难得!说真的,我打心眼里喜欢你,你的身手在洪门里属数一数二,假以时日必成大器。我第一个看好你!”
  林健淡淡一笑,不好往下接这个话题,但听见一个门中前辈如此夸奖,心中也有些感激,举杯相敬,一饮而尽。两人又聊了几句,钱朗眼光一亮:“阿健,给你介绍一个人。”
  林健顺了他的眼神看去,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年轻女子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林健不解,复看着钱朗,钱朗只是笑。
  那女子很是大方,过来放下一瓶酒,向林健嫣然一笑:“这花好漂亮,给我一枝好吗?”
  林小健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要求,点点头,那女子手拈一枝转身飘然而去。
  钱朗笑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也不会拐弯抹角,这是我的外甥女儿梅萍,毕业于教会女中,今年十九岁……”
  林健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稍窘。
  “不瞒老弟你说,是我老阿姐把我引出来的,她们娘俩刚才看了你有好一会了,进去和我说,有个年轻人气度不凡,令人喜爱,就是不知在哪里做事?我出来一看,居然会是老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哈哈哈!”
  林健马上摇头:“男子汉先立业后成家,我现在这个样子,身无长物,不知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死,还是不要耽误人家姑娘青春的好。”
  钱朗拊掌:“果然是冷面林健,名不虚传。不过,如果这女子是个女中丈夫,和你身手不相上下,那又如何呢?”
  林健一愕,不由看了那女子的后影一眼,却被钱朗一句话又拉了回来:“来,先不说这个,我们再喝!我说过,我看定你是前途无量的,至于我这个外甥女入不入你眼,是她的造化了,但愿她不要为伊憔悴呀!来!干!”
  林健展颜再干一杯,两人就这样推杯换盏,都已半醉。突然,闫森保镖阿堂带人匆匆入内,直奔这边而来。林健没想到会在这里接连看见这么多洪门中人,十分惊讶。
  阿堂见钱朗、林健坐在一起喝酒,也是一愣,随即道:“正好,两位都在,闫爷急招所有堂口主持,请随我来。”
  钱、林两人见阿堂神色严肃,都起身跟他走。风雷堂十几名弟兄见状停下杯筷,纷纷站起。
  林健道:“闫爷那里有事,我去一下。”又想起常啸天的吩咐,叫过一个兄弟,叮嘱他付账。
  钱朗在一边看了,笑着挥挥手:“都是自家人,我请客!你们继续!”
  一行人走出饭店,门外已经停了一部车子,车门大开,钱朗看见人多,道:“我自己有车。”
  林健的车派去跟常啸天,他也没多想就直接上了阿堂的车。他坐入后座,两边分别挤上一人,把他夹在中间,叫他有些不快。一车人沉默着来到了闫公馆,见公馆里里外外站了许多兄弟,厅堂之中,赫然已坐上雷彪、倪子善两位堂主,林健也找个位子落座,见猛虎堂钱朗紧跟入座,向他微微颌首。
  林健见所有人都面色沉重,互不寒喧,知道门中有极大事情发生,觉得自己来出席不妥,开言道:“我去找天哥来。”
  说罢欠身欲起,只觉脑边一凉,一只手枪顶上太阳穴!
  林健怔住,缓缓转首,见是闫森的另一个保镖阿三。阿三见他敢动,复用枪口重重抵住他的额头,这时,身周几个人也用枪指定他。林健进厅之前,照规矩已交出随身携带的枪械。这时,又有人上来,将他身上身下一阵乱摸,没搜出什么,这才做罢。
  事发突然,林健孤独地立在那里,向其他人望过去,见雷彪和倪子善都冷脸相向,似乎对阿三他们的行为都很认同,只有钱朗不解:“诸位,怎么回事?”
  阿堂愤然:“常啸天杀闫爷,小子肯定是同谋!”
  钱朗失声:“什么?老大被常啸天暗杀?老大现在何处?”
  阿三悲痛:“在里面急救!夫人不许我们进去!”
  林健五雷轰顶:“不!不对!我大哥不可能杀闫老大!”
  阿堂向他喝道:“你住嘴,等我们找到常啸天这个王八蛋,再一块收拾你!”
  钱朗已从座上站起,正在厅中来回走动,听了这话,问:“老大何时出事?”
  “半小时前。”
  钱朗晃头:“放开林健吧,他今天晚上一直在我的朗度酒店,半小时前,正和我喝酒聊天,他没有参与暗杀老大。我可以作证!”
  说罢,亲手上前分开阿三:“不要内讧,这个时候要冷静!”
  阿三见其他两位堂主也起身点头,放开了林健,仍端枪站在他身后。林健这才明白,刚才阿堂带这些人是去抓他的,要抓的可能还包括常啸天。他实际上是被押进来的。这时后堂传出话来,让三位堂主快些进去。林健仍被阿三看着,寸步不离,他索性坐下来。十几分钟后,几个人从内室走出,钱朗面沉似水,阿堂的眼睛已经红了,不知是怒火烧过还是哭过。林健心中无数疑问,就是说不出口。
  钱朗最先打破沉寂,本来,四大堂口以风雷堂最大,猛虎堂次之,此刻钱朗的话便顿生威力:“老大既然已经有话,那当务之急是找到常啸天,不管是死是活!”
  众人纷纷点头。林健心中一冷,这等于向全上海的洪门弟子下达了格杀令。他入门虽然时间不长,但深知帮派内部这种格杀令的威力,待四个堂口一起出动,天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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