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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红楼心解-第19部分

小说: 红楼心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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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袭人怎样回答: 
  袭人笑道:“你还说呢,先姐姐长,姐姐短,哄着我替你梳头洗脸,作这个,弄那个;如今大了,就拿出小姐的款儿来了。你既拿小姐的款,我怎么敢亲近呢。”史湘云道:“阿弥陀佛!冤枉冤哉!我要这样,就立刻死了。……” 
  袭人未免强词夺理,湘云说的是老实话。若拿出小姐的款儿来,就不是《红楼梦》里的史湘云了。 
  袭人这种性格正和晴雯的“却倒还不忘旧”相反,作者虽的确不曾放过这条线索,却写得非常含蓄,即当时的脂砚斋对此似也不甚了解,每每极口称赞,甚至于说“晴卿不及袭卿远矣”'23'。他说袭人嫁后还“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24',后回事无法详知,脂砚斋了解自然比我们今日为多,但其言亦未可全信,我从前已经说过了'25'。 
  作者对她阳褒阴贬,虽措辞含蓄而意实分明。这里再说到晴雯和她的关系。我看,袭人本质上是非常忌刻的,所谓“心地纯良,温柔和顺”等等,真正不过说说而已,事实上完全不是那样。她的忌刻固不限于晴雯,对于他人也不肯轻易放过,但她的主要矛头指向晴雯。晴雯的遭忌自有她招忌之处,册子所谓“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便是一句总评,不能专怪袭人;但袭人的妒忌陷害晴雯却是事实。 
  袭人和晴雯的斗争,以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为起点,以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为中峰,以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为收场。袭人妒忌晴雯,蓄意要除去她,原因很复杂,不妨归纳为几点: 
  1、袭人与宝玉的叛逆的性格本不相合,袭人认为宝玉乖僻,屡谏不听(第三回三四页)。袭人虽是宝玉忠诚的侍妾,却非宝玉的闺中知己;而晴雯之于宝玉,主要是性分上的投合。 
  2、在第六回上袭人已与宝玉有性的关系,描写的笔墨相当的猥亵,把袭人写得很不堪(第六回五九、六○页);而晴雯始终清白。 
  3、因为如此,袭人便有视宝玉为“禁脔”不许他人染指之意;而晴雯不但不买这笔账,且当面揭发她:“我倒不知你们是谁,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三十一回三五页)袭人之切齿于晴雯自不足怪。 
  4、再就晴雯方面看,她自己说并没有私情密意,当是真话,但她的确赢得了宝玉的心。以斗争开始的三十一回说,宝玉和晴雯,本不过小口角,袭人表面上做好人来劝解,遂引起晴袭间的大战来。斗争的结果以“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了之,实是袭人大大的失败。在撕扇的尾声,借了袭人的党羽麝月微示不悦,袭人根本没有出场,直到宝玉叫她,才换了衣服走出来(三二八页)。书中不提袭人有任何表示,而袭人从此深忌晴雯,不言而喻矣。          
晴雯与袭人(2)    
  略说了以上四点,再看所谓“中峰”的第五十二回。这回袭人以母丧不在家,不曾有什么冲突,怡红院里却发生了两件事。一为晴雯发现坠儿偷窃,把她打发走: 
  宋嬷嬷听了,心下便知镯子事发,因笑道:“虽如此说,也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晴雯道:“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什么花姑娘草姑娘的,我们自然有道理。你只依我的话,快叫他家的人来领他出去。”麝月道:“这也罢了,早也是去,晚也是去,带了去早清静一日。”(第五十二回,五六八页) 
  便不等什么花姑娘草姑娘来,径自处理了。其二当然是补裘。等袭人来家,看她怎么样? 
  麝月便将平儿所说宋妈坠儿一事并晴雯撵逐坠儿出去也曾回过宝玉等话,一一的告诉了袭人。袭人也没别说,只说太性急了些。(第五十三回,五七二、五七三页) 
  言外之意,“为什么不等我来呢?”补裘一事,书中只字未提。但撵逐坠儿之事小,补裘之事大。晴雯颇有诸葛丞相“鞠躬尽瘁”之风,在袭人方面看来真心腹之大患,叫她如何能够放得下,再看下文如何。等隔了十回,第六十二回道: 
  袭人笑道:“我们都去了使得,你却去不得。”晴雯道:“惟我是第一个要去,又懒,又笨,性子又不好,又没用。”袭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再烧个窟窿,你去了,谁可会补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沾,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六九○、六九一页) 
  这里明点袭人对这一事耿耿于心,若再用暗场就不够明白了。当然,咱们都同情晴雯,但晴雯既深中袭人之忌,则袭人自不免有“宋太祖灭南唐之意”,“卧榻之侧岂容人酣睡之心”,如第七十九回(九○九页)金桂之于香菱也;遂决杀晴雯矣。杀者,深文之词。像晴雯这样心高性大的人,在众目昭彰之下被撵出去,自然一口气便气死了,则撵之与杀亦只相去一间耳。若袭人说“他便比别人娇些,也不至这样起来”,真宝玉所谓“虚宽我的心”也(俱见七十七回,八七六页)。 
  王夫人向怡红院总攻击,实际上是院中的内线策动的。书到八十回止,对于袭人始终还她一个“沈重知礼、大方老实”(俱七十八回王夫人语)的面子,故暗笔极多。书上并无袭人向王夫人谗毁晴雯事,只在第三十四回载袭人与王夫人的长篇谈话,名为“小见识”,实系大道理,名为大道理,实系工巧的谗言;名义上双提“林姑娘宝姑娘”,实际上专攻黛玉,以后便不再见类似的记载了,直等这定时炸弹的爆发。所谓不叙之叙。既然不叙,何以知之?从两端知之。王夫人于三十四回最后这样郑重叮咛,大有托孤寄子之风: 
  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第三十四回,三五六页) 
  袭人岂有不暗中密报之理。她已成为王夫人在怡红院的“第五纵队”了。 
  这就开端说,再看爆发的结果,证实了她绝不止一次进言,早已埋下的火线。这不待今日我们说,宝玉先已说了: 
  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怒的来了。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好。”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被那人已知道了,你还不觉。”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他两个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些,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作些细活,未免夺占了地位,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是和你一样,从小儿在老太太屋里过来的,虽然他生得比人强,也没甚妨碍去处,就只他的性情爽利,口角锋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好所误。”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白哭一会子也无益。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进来是正理。”宝玉冷笑道:“你不必虚宽我的心。……”(八七五、八七六页) 
  宝玉可谓明察秋毫,丝毫不糊涂。本来么,他也难得糊涂。又没外人走风,究竟谁说的呢?袭人。其证据有二:1、此次放逐,凡反对袭人的都有分,袭人的党羽均不在内。2、四儿在内。显然是袭人干的,怡红院内除了她还有谁?其实这话也多余,宝玉都已经说了。若书中的明文,却那样说: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里。(八七四页) 
  其实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又岂肯深信。这些不过官方发布的消息而已。          
晴雯与袭人(3)    
  说起四儿来,暴露袭人的阴暗面尤为深刻。她忌晴雯,两美难兼,两雄不并,犹可说也。她连这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子,为了一点小小的过节儿,就毫不放松,使我们为之诧叹。作者褒贬之意如此深刻,如此严冷!很早的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和袭人赌气,不叫她们做事,叫四儿倒了杯茶,为了这么芝麻大一点事,想不到袭人已记下这笔账。妒忌这样深,气量这样窄,还说什么“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而且四儿之事由于密报,王夫人自己就这样说:“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八七四页)她难道真有天眼通、天耳通么! 
  袭人为什么要、怎样害晴雯,大致已说明了。我们再看晴雯怎样死的,这是一般所谓“宝玉探晴雯”。叙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贞洁。众人颠倒贞淫,混淆黑白,说她是狐狸精,她临死表示最严重的抗议。这里用两事来说明这一点。其第一事为她直接对宝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够了。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八七九页) 
  以理直而气壮,故言简而意明。其第二事,宝晴二人话未说完,晴雯的嫂子灯姑娘进来了。多浑虫之妻灯姑娘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这么写。也有两个问题:(1)他为什么要把这一对宝贝写作晴雯仅有的一门亲戚?(2)为什么宝晴诀别要用灯姑娘来搅局?这必然有深意,我以为写多浑虫夫妇,以贞淫作对文,而晴雯之出身不仅如芝草无根,而且如青莲出于淤泥之中也,则灯姑娘何足以为晴雯病。再说上文所引晴雯向宝玉自叙的话固字字是泪,点点是血,然而谁曾听之,谁曾闻之,好则好矣,了犹未了。故作者特意请出这一位以邪淫著称于《红楼梦》的灯姑娘来,让她听见他俩的密谈,作为一个硬证。于是她说: 
  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外细听,屋里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的,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八八○页) 
  灯姑娘先进来粗暴地调戏宝玉,后来忽然转变了,这段话的全文,看来也颇勉强,显出于有意的安排。所以要她出场,就为了要她说这一段见证的话,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作者虽有粲花之妙舌,铁钺之史笔,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仅以文章论也。 
  再看她和宝玉换袄的情形。她说: 
  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这已是惨极之笔了,死人想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这样的要求还算过奢,总可以达到了罢?哪里知道王夫人说:“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八九一页)她到底不曾如愿,难怪宝玉在《芙蓉诔》中说:“及闻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 
  于是晴雯死矣。诔文中更提到三点,皆特笔也。1、以鲧为比,其词曰:“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后人殆以女儿比鲧为不通,故改“羽野”为“雁塞”。其实“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岂宜比昭君和番?况昭君又何尝直烈。《离骚》:“曰鲧直以亡身兮,终然夭羽之野。”这里断章取义,取其“直”也。虽仿佛拟人不切,而寓意甚深。“直烈”二字足传晴雯矣。2、指奸斥佞语挟风霜,其词曰:“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钳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九○一页)悍妇或者指王善保家的等人。“奴”指谁呢?3、作诔之因缘,其词曰:“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以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小丫头信口胡诌,宝玉何尝不知,只是假话真说,话虽假而情理不全假,而宝玉也就当真的听了'26'。 
  晴雯之生平颇合于《离骚》的“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诔文之模拟骚体,诚哀切矣。却有一点,晴雯以丫鬟的身份而宝玉写了这样的“长篇大论”,未免稍过其分。今日诔晴雯尚且如此,他日诔黛玉又将如何?事在后回,固不可知。我以为黛玉死后,宝玉未必再有诔文,所谓至亲无文,至哀无文者是也。本回之末于焚帛奠茗以后: 
  忽听山石之后有一人笑道:“且请留步。”二人听了,不免一惊。那小鬟回头一看,却是个人影从芙蓉花中走出来,他便大叫:“不好,有鬼!晴雯真来显魂了。”吓得宝玉也忙看时,——且听下回分解。(九○三页) 
  次回说这人就是林黛玉。无怪后来评家都说晴雯为黛玉的影子了。 
  第七十九回宝黛二人相遇,谈论这篇文字,黛玉先以“红绡帐里”为庸俗,拟改为“茜纱窗下”,这本是改得对的。宝玉深以“如影纱事”(此文只见《红楼梦稿》)为妙,却认为此乃潇湘之窗,不能借用,唐突闺阁,万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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