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天下-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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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
一行三百人压低身子,沿着胸墙摸到第一天被摧毁的防线之后,藏身于那些尚未被击垮掉的墙后,王启年抬起头,二百米外,蚂蚁般的蛮族步卒正身扛麻袋,喘着粗气奔向卫堡前已被高高垒起的斜坡,将身上麻袋一扔,转身便跑。也有一些很不走运的,刚刚跑上坡顶,便被弓箭命中,骨碌碌地滚下来,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却未命中要害,能爬起来的一个翻身便跳起来向回奔,爬不起来的就只能躺在地上哀号求救,但这个时候没有人去顾及他们,因为在这个距离上,自己也随时可能毙命。
“冲!”王启年一声断喝,像一头豹子般一跃而起,迈开大步,埋头疾冲,他的身后,三百敢死队齐声呐喊,紧随着王启年冲了出来,如同一道狂风席卷向左侧卫堡。
王启年的反击出乎了完颜不鲁的意料,他实在想不出在自己兵力占有如此优势,且在形式也占优的情况下,对方居然会放弃坚固的阵地而实施反冲击,这在他看来,完全是自杀性质。
但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将,他只在短短的一个楞神之后,便立即发出命令,一队骑卒风驰电挚般地奔向战场。
王启年和他的三百敢死队速度极快,因为他们明白,留给他们的时间是有限的,给对方造成有效的杀伤,然后安全的退回来,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看到对方骑兵出击,主塞之上的投石机和八牛弩立即开始加大攻击,将打击范围从卫堡转到封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不过对方骑兵速度极快,而且阵形分散,想要给对方造成很大的打击是不可能的,只能尽量地延迟对方赶到战场的时间。
扛着麻袋的蛮族士卒看到凶神恶煞般出现在常胜营士兵,脑袋先是一蒙,然后丢下麻袋,转身便跑,不要开玩笑了,扛着几十斤重的麻袋狂奔了近两千米,哪里还有力气厮杀。
王启年的目标也不是他们,而是那些刚刚丢下麻袋从斜面上狂奔下来的蛮兵,三百人从右侧斜插进战场,挡住了这几百兵的退路,一声呐喊,便挺起手中的长矛,齐齐向对手扎去。即便是在短途冲刺之后,这些士失仍在眨眼之间的功夫便排成了两列整齐的队伍,按照平时的操练,一丝不苟地冲杀起来,只不过将平时的走改成了跑,没办法,赶时间啊!虽然这样会让队伍显得不是那么整齐,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手也不是养精蓄锐的虎狼之师,而是累得吐着舌头的野狗一般,即便难伍此时弯曲得像一条长蛇,但仍然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刚刚抛下麻袋的士兵迎头碰上这些凶神,有些转身便又向回跑,但更多的是下意识地拔出腰上的弯刀,呐喊着冲上来,但此时他们又还有什么战力呢?
王启年不用管什么阵形,舞着他的陌刀,一头便撞进对方人从中,陌刀在这个时候的确威力巨大,特别是在王启年这种人形凶兽的手中,几十斤重的陌刀一般人都很难使用,因为他太重,但在他的手里,舞得如风车一般,犹如玩具,当真是挡者披糜。
王启年一路冲过,身后便留下了一条血胡同和满地的残肢断臂。姜黑牛不能如王启年一般,他还是一果之长,但果长指吹的那种哨子他却还不能吹出节奏来,便只能靠吆喝,好在人不多,大家也站得很紧,他的吆喝声大家都还听得见,但比起其它的士兵他就显得累多了,别人只要闷头刺杀,他还得一边刺杀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号子,不大会儿,便口干舌燥,,喉头发痒。
一部分蛮兵被赶得奔上了斜坡,但卫堡的守卫明显得了信息,他们自棱保里冲出来,自上而下,刀枪箭雨齐下,杀得这些蛮兵上下不得。
王启年闷头一阵狂杀,陡地眼前一空,已是到了斜坡的底部,被他追赶的蛮兵情愿奔上斜坡,到那些棱堡守卫那里寻求一线生机,也决不愿与这头人形凶兽当面。
猛回头,王启年看到骑兵已突破了主城的封锁,正向自己奔来,当下一声狂吼:“大家往回跑啊!”
姜黑牛一直在注意王启年,听到这一声吼,也立即大声叫:“向左转,跑!”
王启年大怒:“转你妈个头,不要队列了,撒丫子跑便是,越快越好。”
姜黑牛恍然大悟,这个时候还管什么队列,跑得快便行,当下便一声大喝,:“各跑各的,往回跑!”
来时王启年冲在最前,回去的时候他却落在最后。
卫堡上的守卫站在斜城顶部,弯弓搭箭,向正奔袭而来的蛮族骑兵狂射,希望能为这些战友争取到一点时间。
但守卫的人数太少,稀稀落落的箭支基本不能对他们形成影响,即便射中,只要不是要害,也不会景响他们作战。
卫堡里响起尖厉的哨音,这些卫堡守卫无奈向回撤去,因为在这些骑兵的身后,密密麻麻的步卒也跟着冲了上来。
王启年的时机把握的极其准确,他的敢死队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而回,比去时的速度还要快,毕竟此时跑得慢就等于死亡了,以这么单薄的队形与骑兵对冲,那是找死。对方一个加速便足以将自己撞上天。
眨眼之间,这些兵便跑回到那片三角地带,骑兵的马蹄声也在身后响起,但早已等着此时的李清一声令下,无数的石弹与八牛弩,蝎子炮便将这一地区覆盖,顿时将跑得最快的一批骑兵砸得人仰马翻。
断后的王启年快活得要死,太成功了,简直完美无暇,正在得意之机,已跑得远了的姜黑牛突一回头,便尖声大叫起来,“将军小心。”
听到这话的王启年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后便响起了巨大的风声,战场上的老兵大胡子王启年这一次完全将他参加无数战斗却安然无恙地本事拿了出来,那便是最快的,也是最合适的反应,就地倒下,一路懒驴十八滚,滚出丈余远,一个虎跳,爬将起来,却看到在他的面前不远处,一个蛮族大汉正圈马转了回来,手里的大刀高高举起,目标正是自己。
这个蛮族骑兵却是刚刚这一轮打击下的漏网之鱼,眼见身边的同伴全灭,身后的战友已策马奔回,他们不可能再向前冲去以血肉之躯迎接对面早已准备好的石弹,看到对方的人已跑回了阵地,便打马而回,这家伙成了孤兵。
王启年弓起腰,双手紧紧地握着陌刀,瞪着对方正狂奔而来的战马,姜黑牛正与几个士兵一边喊着一边跑来,但已经来不及,只能靠自己了。
到了面前,对方的马蹄高高扬起,长刀带着风声,借助马力,呼啸着劈下,主城上的李清,对面的完颜不鲁都瞪着眼睛看着这一突如其来的单挑。此时空有强弩石炮,也不敢射击。
王启年狂吼,弓着的身体猛地挺直,手里的陌刀自下而上反撩而上,在那马蹄刚刚落到一半时,陌刀已带着风声劈断了马脖子。战马被这股大力一击,砰的一声向一边歪倒,而王启年双臂格的一声,已是脱了臼。
马上的那名蛮族骑兵根本没想到对方会以这种匪夷所思的方法,战马一倒,将他也连带着倒下,一条大腿压在战马巨大的身体下,骨骼粉碎,动弹不得,但这名蛮兵倒也硬气,居然硬挺着没有叫出声来,只是瞪着双臂软软下垂地王启年,似乎不敢相信真有人敢单挑奔马。
姜黑牛终于狂奔而来,“将军,你没什么事吧?”
王启年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姜黑牛再问第二遍,他才怒骂道:“你妈妈个球的,老子能有什么事?”另一侧,几个士兵忆围住了那名蛮兵,拳脚齐下,将他生生殴毙。
垂着两条手的王启年一步一步地走向自己的阵地,阵地上,卫堡里,主城上,同时响起巨大的欢呼:“王校尉威武!”
王启年抬头微笑示意,脸上的得意掩饰不住,只是一踏进他的阵地之后,便一头翻倒在地,“他妈的,疼死我了,快去找桓大夫来。”
对面,完颜不鲁与部将相顾失色,“真是想不到,大楚也有这种虎狼之士。”
第七十二章:骑兵威力
王启年的凶悍着实震骇了草原人一把,以至于他们的士兵在背着麻袋往前的冲的时候,不得不留着一个心眼盯着这边,生怕王启年再玩一把敢死冲锋,这样的一个人形凶兽冲上来,的确是让人够受的。其实此时的王启年已无力发起任何进攻,他全身都疼得要命,与狂野的奔马对冲,即便他是个铁人,也要被刮下一层屑来。
完颜不鲁胸中的戾气也被激发了出来,在左堡尚未完全拿下的时候,便同时展开了对右堡的攻袭,这一次,更有经验的完颜不鲁以骑兵来背负麻袋,机动性极强的骑兵让常胜营的打击变得事倍功半,而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半路突袭打冷枪也没了可能。
“将军,让姜奎的士兵出去冲击一下吧,这种烈度的攻击不会很强烈,让他们去感受一下对方铁骑的厉害,也有助于他们今后的战斗。”下午来到城上的尚海波对李清道。“现在正是好时候,对方作战意志不强,而我们的骑兵技艺不如对手,两两相抵,正好抵消。”
对于尚海波的意见,李清一向十分尊重,“好,就按尚先生说的,去冲一冲吧,但姜奎,你要记住,你的对手是那些正在投麻袋的蛮子,如果对方的精锐冲上来,你就必须回来,而且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因为按对方的进度,很快骑兵便用来上了,仍然要用步卒爬上去填。所以你珍惜这次练兵的机会吧,上一次你是痛打落水狗,这一次可是真刀实枪了。”
姜奎喜滋滋地道:“将军放心,这两天可把我们骑翼的弟兄憋坏了,能出去砍蛮子,大家兴奋着呢!”
李清笑笑挥手道:“去吧去吧,别给我耍嘴皮子,让我看我的真功夫!”
看到姜奎喜笑颜开的离去,李清摇摇头,对尚海波道:“尚先生,那边的事如何呢?”尚海清如今正在主持谋夺宜陵铁矿事宜,这事关系重大,也只有尚海波出马,才能让李清放心。
“一切进展顺利,今天我已将参将府的征兵令发到了方家,相信此时方家已在商量对策了。”尚海波笑道。
“小心对方狸猫换太子,糊弄一把你!”李清侧脸看着尚海波。
“哈哈哈,方文海想糊弄我,他还不够资格!”尚海波冷笑,“放心吧将军,一切皆在掌握之中。”
李清不在说话,转头看向战场,右侧卫堡的土垒已有一人高了,骑兵飞速奔来,单臂将那些麻袋高高抛起,落在垒上,然后又呼啸而去。主城、卫堡上的投石机与八牛弩,以及弓箭显得很是无力,只能对敌人造成微乎几微的伤害。对方填了快小半个时辰,才在卫堡前倒下数十名骑兵。
城门打开,姜奎的骑翼蜂涌而出,王启年早已命部下为骑翼让开通道,于是从王启年的阵地上,数条通道同时打开,一千五百骑兵娇若游龙,猛扑而出。
这一次出来突击的变成了骑兵,完颜不鲁倒是很赞赏对手的临阵应变,但以骑对骑,他却有绝对的信心,草原铁骑从来都是压着大楚的骑兵打的。论起骑兵素质,没有那支军队能比草原要强。
草原联军的骑兵来自不同的部落,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像白黄青蓝红五个大部落,骑兵基本是配制较好,行别是白族,大都身披铁甲,其余四部也有少部分着铁甲,但每个骑兵也有一身皮甲,武器也较为统一,其余的小部落可就差了一些,只有军官才有甲胄,普通士兵大都身着布衣,挥舞着五花八门的武器。
看到常胜营骑翼冲上来,这些蛮族骑兵立即抛下手中的麻袋,提起兵器,怪叫着冲了上来。姜奎的骑兵并不像对方那样遍天开花似的冲上来,而上形成了一个楔形攻击阵形,马与马的距离保持在五步之内,在狂奔的马上,这个距离是相当危险的,但如此紧密的阵形,攻击威力也是巨大,相比而言,便像是蛮族两手拿着一把大莆扇,而姜奎却两根手指捻着一根绣花针。
两股骑流一左一右,瞬间便撞在一起,姜奎的骑翼便如同一把锥子般,一头便扎进了对方的阵形之中。
一看到常胜营骑翼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保持着如此紧密严整的队形,诺其阿赫然失色,失声叫了一声,“不好!”在他的映象中,能完成这种队形攻击的,只有白族的第一名将虎赫大人和他的奔狼军,在与葱岭关外的室韦人较锋中,奔狼军便是利用这种严密的大阵冲击,让强悍更胜白族的室韦人溃不成军,连战连败。眼前的常胜营骑翼竟然也能举重若轻地使用这种战术,下意识地诺其阿便觉得不妙。
直到深深地扎入对方的队伍之中,姜奎才深深地感受到李清对于骑兵要在冲锋中保持密集队形的要求有了深深的理解,你技术再好又能怎样?这不是单挑,而是群殴,便像打架一样,你上来一个,我上来一群,一人一拳也捧扁了你。蛮族马上功夫的确是好,蹬里藏身,左右互换,甚到于在战斗中能跳到对方的战马上,但这都是白搭你一个蹬里藏身,藏是藏了,可想再爬起来,就不可能了,你藏身躲过了前面的,可后面的紧跟着便冲了上来,都不用刀枪,直接将你撞死。
常胜营骑兵统一使用制式武器,人手一把刺枪,一把马刀,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姜奎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翼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常胜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李清对于骑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