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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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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师即身现证双运身,应是在报身刹土,以及化身的刹土极乐世界、空行刹土、兜率等处,尤其是大师示现成佛——狮子吼如来时,刹土为稀有卓越庄严刹土等,是随其所愿,随住一切刹土。”淨土宗行人不愿学格鲁教,谓格鲁不提倡生极乐。此段说宗大师本身在极乐世界也有化身。
  淨土宗也要修信及修止、观。莲池大师《弥陀疏钞》:“初事一心者,如前忆念,念念相续,无有二念,信力成就,名事一心,属定所摄,未有慧故。理一心者,如前体究,获自本心,故名一心……此纯理故,不专事相,观力成就,名理一心,属慧门摄,兼得定故。”
  三辈往生,都要发菩提心。如《无量寿经》云:“三辈往生,皆应发无上菩提之心。”
  此皆证明格鲁与淨土宗不但没有矛盾,而且提供了许多必要的修行方法。
②观自相续:返观自心。
③意乐:旨趣。
④此心根本(之)大慈大悲:此心指菩提心。
⑤此复若思……定无不忍:昂旺堪布:“故初业有情,仍以自利为重。如自尚不利,何能利他。”(《略论释》二六五页)
⑥若动若转:身毛竖动。
⑦《入行论》:《入行论·讚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⑧於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於利诸有情之前,且不思自苦。自利:出轮迴苦。
⑨次於亲属诸有情所……:《略论释》(二六六页):“如前说菩提心为上士道正行,共中下一切法类,即菩提心之加行。”


①如是又於彼二时中,思惟归依及业果等,多门励力,集福淨罪。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方便,七支行愿及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此中下中法类,即是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②尊重亦当善为晓喻,弟子於此应获定解。每次修时当念此义,修菩提心发生支分,极应爱重,若不尔者,则此诸道与上士道别别无关。乃至未至实上士道,於菩提心未得定解,③而成此心发生障碍,④或於此间失大利义,故於此事应殷重修。如是修习
中下之道,及善修习⑤如上士时所说道已,於相续中,随力令生真菩提心。


①如是又於彼二时中……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略论》:“如是当知,於修彼二士道时,思惟归依、业果诸意乐等,於诸门中,集淨励力者,如其所应,成菩提心前行修心之方便。当知七支归依等,亦即为发起彼心方便也。”彼二时中:修下中士共道。相续:身心。
《略论释》(二六六页):“发菩提心有三:一、为生起菩提心故,应先知其胜利,发起欲乐。二、为令菩提心真实显现,应修共下中士道。三、为令身心相续中於菩提心如其胜利生起故,应修七支。故集福忏罪,在共下中士道修习归依、业果及七支等,皆为积忏之方便,亦即修菩提心之方便。积忏非空言可得,必先生起积忏之欲乐,欲生起积忏之欲乐,对於下士道中业果一门,尤应注意。又如归依三宝,恳求救护,任修何法,皆须於事前修之,如正信三宝之心,尚生不起,则菩提心更无从说起,故中下士道诸门,皆上士道之前引。再简明言之,如前说菩提心为上士道正行,共中下一切法类,即菩提心之加行,是为本论扼要处,於此应当生起定解。”
②尊重:为师者。
③而成此心发生障碍:纯为自利,离三涂,得人天,离生死,得自利涅槃,则於发菩提心而成障礙。
④或於此间失大利义:谓菩提心习气未能种下。
⑤如上士时所说道已:《广论》卷八:“修习希求利他之心。”(本書四六四页)


次为此心极坚固故,应以①不共归依为先而②受愿轨,由愿仪轨正受持已,於诸③学处应励力学。次应多修欲学之心,谓欲学习六度四摄菩萨行等。若由至心起欲学已,定④受行心清淨律仪。次应捨命莫令⑤根本罪犯染著,余⑥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令有染,设若有犯,亦应由於如所宣说,⑦出犯门中,善为淨治。次应总学六到彼岸,特为令心於善所缘,堪能随欲而安住故。应善学习止体靜虑,⑧《道炬论》说,为发通故,修奢摩他者,仅是一例,觉於余处亦说为发毘缽舍那,故为生观应修止。


①不共归依:信三宝有救护功能,生起希求救护之心,是为共归依。不为自身求救,而对有情方面生起大悲,求拔有情苦故,须得成佛,为得成佛故,生起归依心,是为不共归依。
②受愿轨:受发菩提愿心仪轨。
③学处:菩萨学处。
④受行心清淨律仪:进受清淨菩萨行戒。
⑤根本罪:《菩萨戒品释》卷三:“菩萨律仪罪唯二类,一、他胜处法摄,二、恶作法摄。”
《基本三学》(一二八页):“他胜罪,他者,烦恼私我,亦称根本罪。”
⑥中下缠及诸恶作:《菩萨戒品释》卷三:“中下缠犯,体是恶作,类为他胜。”
《基本三学》(一六八页)释四缠,谓“一於罪有犯更欲造,二无惭愧心三深爱乐,四不见为罪谓功德,四缠具足上品犯。若但以罪为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如是名为中品犯,唯前三者下品缠。若犯上品即舍戒,若犯中下得恶作。”
⑦出犯门:除罪仪轨。
⑧《道炬论》说,为发通故,修奢摩他:《道炬论》:“如鸟未生翼,不能腾虚空,若离神通力,不能利有情。具通者日夜,所修诸福德,诸离神通者,百生不能集。若欲速圆满,大菩提资粮,要勤修神通,方成非懈怠。若未成就止,不能起神通,为修成止故,应数数策励。”


  次为断执二我缚故,①以见決定无我空义。次应将护无谬修法,成办慧体毘缽舍那。如《道炬释》说,除修止观,学习②律仪学处以下,是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三摩地,或为心学。毘缽舍那,是为慧学。复次奢摩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所有之道,广大道次。发起③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应於此等次第決定,数量決定,④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


①以见決定无我空义:於无我空性义,见決定已。
②律仪学处:六到彼岸。
③三种殊胜慧:一、通达胜义慧,谓由总相觉悟,或由现量觉悟无我实性。二、通达世俗慧,谓善巧五明处慧。三、通达饶益有情慧,通达能引有情现法后法无罪义利。(《广论》卷十三,本書六七三页)
④智慧方便,僅以一分不成菩提:《略論釋》(二七O页):“此明自依止善知識至修勝觀,總攝爲戒定慧三學,自定以下爲方便分,乃福德資糧。福德資糧,依世俗諦,屬於廣大道次。三慧爲智慧分,乃智慧資糧,依勝義諦,屬深觀道次。方便與智慧,缺一不可,如自依師起直至於止,雖已修學,而不修智慧,只有報身因,而無法身因。仍未能免於纏俊荒艹煞稹H鐚P藁鄱恍拗挂韵轮T方便,只有法身因,而無報身因,亦仍未能免於纏俊荒艹煞稹9嗜康婪ㄖ校叽蔚冢荒苒u越,須當決定。即三士數目亦當決定,不能有所增減,或二或四。”


  由如是理,欲过诸佛功德大海,佛子鹅王是由双展,广大方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乃能超过。非是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鸟,所能飞越。如《入中论》云:「真俗①白广翅圆满,②鹅王列众生鹅前,承③善风力而④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


①白:指真。广:指俗。又白喻无垢(慧)。《入中论疏》卷十三:“成就世俗广大道次第,与真实义甚深道次第,如同双翼,洁白丰广。”
②鹅王:喻六地菩萨。
③善风力:喻度生大愿,及一个半阿僧祗劫所积福德资粮。《入中论疏》卷十三:“复承往昔所修善根之力,势如风云。”
④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能速飞渡佛功德海而达佛果。


  ①如是以诸共道淨相续已,決定应须趣入密咒。以若入密速能圆满二资粮故。②设若过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能羸劣,不乐趣者,则应唯将此道次第,渐次增广。


①如是以诸共道淨相续已,決定应须趣入密咒:帕繃喀大师说:“虽然应该先修共同道,然后入密宗之门,但我们卻不按部就班,往往是一开始就学密宗,在不守护三昧耶的情況下,纵然我们看起来好像能修二次第,实际上卻與求生金刚地狱,等无差别。”(《掌中解脱》四O五页)
②设若过此非所能堪:《略论释》(二七一页):“如於密乘无大胜解,或非大乘种性,不能堪任者,惟有修习显乘,於此道次,每道之中,由略而中而广,尽量修学。”


  若入密咒者,则依知识法①胜出前者,依咒所说应当随行,以总一切乘,特密咒中,珍重宣说故。次以根源清淨续部,所出灌顶成熟身心。尔时所得②一切三昧耶及③律仪,应寗捨命如理护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除,防止令淨,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①胜出前者:较前尤为郑重。
②一切三昧耶:饮食三昧耶、守护三昧耶、依靠三昧耶。三昧耶:誓句。(《略论释》二七二页)
③律仪:五方佛戒。《略论释》(二七二页):“戒,则为五方五佛各各所制之戒。”


  次於续部,若是①下部②有相瑜伽,若是③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种善导修学。此坚固已,若是下部④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随於其一应善修学。


①下部:下三部密,即事部、行部、瑜伽部。《略论释》(二七三页):“由下三部入,则须依有相瑜伽而为引导,身心有所得已,即转入无相瑜伽。”
②有相瑜伽:《略论释》(二七三页):“修习本尊法时,未修空性。”
③上部:指无上部。《略论释》(二七三页):“由无上部入,则须依无上部生次瑜伽而为引导,身心有所得已,即转入满次瑜伽。”
④无相瑜伽:《略论释》(二七三页):“於空性中修习本尊法。”


  《道炬论》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①道次第亦如是导,大觉师,於余论中亦尝宣说。《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欲得不思议,胜无上菩提,赖修菩提故,②乐修为心要。已得极难得,圆满暇满身,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又云:「如犯从牢狱,若有能逃时,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时,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又云:「③归依增上戒,及④住愿根本,应⑤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修行六度⑥等,菩萨一切行。」又云:「⑦方便慧心要,修⑧止观瑜伽。」


①道次第:此《广论》。
②乐修:(担任)努力修行。
③归依:大乘不共归依。增上戒:别解脱戒、菩萨戒。
④住愿根本:愿菩提心为根本。
⑤受菩萨律:行菩提。
⑥等:等指四摄。
⑦方便慧心要:修习广大福德及甚深智慧之心要。
⑧止观:止观双运。


《定资粮品》亦云:「①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不著②有报乐,③背棄诸摄持。圆满信等④财,敬师等於佛,⑤具师教律仪,善勤於修习。⑥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行者身语心,⑦清淨成就器。⑧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⑨速当得成就,⑩是住密咒规。」


①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最初引发下中士共道,由坚固大悲力所生之正等菩提心。
②有:三有。
③背棄诸摄持:背棄诸摄持财物等,而行施等。
④财:七圣财,信、戒、惭、愧、闻、舍、慧。
⑤具师教律仪:具师教之律仪。
⑥瓶密诸灌顶:宝瓶、秘密、智慧、宝语四种灌顶。
⑦清淨:(行者身语心)得清淨。成就器:成就堪作二次第修行之根器。
⑧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由修二次第禅定为因,而产生之福德和智慧资粮,令其皆趣圆满故。支者因义。
⑨速当得成就:因而能迅速获得殊胜之金刚持果位。
⑩是住密咒规:这是按照密乘仪轨修行的方式。


  第二所为义者,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於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棄下品,俱无成故。
  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①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若生下下,可导上上,②故於自道非为迂缓。③须以次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④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錄。


①或先已生:已生则能摄持、增上。
②故於自道非为迂缓:不会延误修持自道的时间。自道:自乘。
③须以次第引导心者:《略论》:“发心须依次第者。”
④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善治宝者,先以粗砂磨其泥石,次去其细垢微瑕,次令发光。此於下士法去粗恶,中士法去细我执,上士法令生大乘功德。宝师:珠宝技师。
  龙猛依怙亦云:「先增上生法,決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渐得決定胜。」此说增上生道及決定胜道,①次第引导。圣者无著亦云:「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於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是名菩萨於诸有情次第利行。」②圣天亦於《摄行炬论》,成立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③次趣密咒渐次道理。摄此义云:「④诸初业有情,⑤转趣於胜义,⑥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


①次第引导:须以次第引导。
②圣天:提婆。
③次趣密咒,渐次道理:(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既修习已,)次趣入密乘,须具次第。
④诸初业有情:修密乘之诸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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