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

第34部分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34部分

小说: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H舨贿果,爾時我愛不復現行。”
《雜集論》卷五:“又此自體愛,唯是俱生,不了所緣境,有覆無記性攝,而能分別我自體生差別境界。由此勢力,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未離欲拢咭酄枴ER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了想位,其中能起此愛現行,然能了別,以對治力之所攝伏。已離欲拢撸瑢χ瘟姽剩m未永斷,然此愛不復現行,彼由隨眠勢力,令生相續。”


  如是若由染污无明萨迦耶见,他自在转,三门作行杀等不善,集非福业。若行舍施守护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若修靜虑无色地摄奢摩他等,是为积集诸不动业。若尔於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发起修众善业,又於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淨业,是否集谛生死因耶。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於无我观慧相应诸善淨业,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相违而转,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
谛。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如是亦如①《摄決择分》云:「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谛所摄。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淨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


①《摄決择分》:《瑜伽师地论》卷六十七。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異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於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唯除①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又增长业分为二类,一为乐受义故增长,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①少数依福田力:如淨土法门等。《广论译释》:“如祈缎蕹謨x軌等。”以勝解心堅信三寶功德,依賴上師僧懈L镏Α


  初中复二,一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所生诸乐。二於外乐,厌舍贪著,为定生乐受,而增长业。初复有二,一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二正缘来世诸欲乐故,增长福业。正缘定生乐受者,谓集能生第三靜虑,下至初禅诸不动业。若於诸欲舍离贪著,复由乐受令意厌患,为舍受故而作业者,谓集能生第四靜虑,乃至有顶诸不动业。①此是世亲论师意趣。由此正理,若普厌棄一切诸有,为解脱故三门行善,则能渐远生死,渐近涅槃。


①此是世亲论师意趣:《俱舍论》卷十五:“顺乐苦非二,善至三顺乐,诸不善顺苦,上善顺非二。”


 第三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一死缘,二死心,三从何摄煖,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今初
  寿尽死者,谓如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罄尽而死,是为时死。福尽死者,谓如无资具死。①未舍不平等死者,②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谓一③食无度量,二④食所不宜,三不消复食,四⑤生而不吐,五熟而持之,六不近医药,七不知於己若损若益,八非时九非量,行非梵行。


①未舍不平等死:《瑜伽师地论》卷一作“不避不平等死”。
②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药师经》、《瑜伽师地论》皆说有九。九死因缘又译作“九因、九缘”。
③食无度量:极少或极多。
④食所不宜:不能安稳消变,增长安乐。
⑤生而不吐,熟而持之:《披尋記》卷一(四九页):“生而不吐者,謂食所食,若能發起身中種種苦受,應速吐棄,令於當來,苦不更生。”“熟而持之者,謂由過去食不知量,食所非宜,不消而食,由是因緣,於其身中生起種種身諸疾病。如是疾病熟變所生,此名爲熟。若不息除,此名爲持。”(參閱《瑜伽師地論》卷十七)
《披尋記》卷一(四九页):“此中食無度量乃至不近醫藥,當知唯約段食爲論。”“不知於己若損若益者,當知此通四食爲論。”
*寿尽死为时死,福尽死和未舍不平等死为非时死。《略论释》(五六O页):“凡世俗之修延寿法,均对非时死而言,如寿尽则法亦无效。”佛法中亦有对时死而可延寿之法者,如《无量寿如来观空持咒法》,《圣大解脱经》。


第二死心分三。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①乃至粗想现行以来,信等善法现行於心。又行善不善补特伽罗将命终时,或自忆念,或他令忆,昔於何法多所串习彼便力强,由此令心於彼流注,余皆忘失。若於二事平等串习,先忆何法便不退舍,不起余心。又作善者如从闇处趣向光明,临命终时,犹如梦中,见有种种可意之色,非不可爱,安祥而逝。临死其身无重苦受。造妙业者,解肢节苦,亦极轻微。


①乃至粗想现行以来:《略论释》(五六一页):“死心分粗细二分。因粗分心通善、不善、无记,故死心以粗分为转移,细分则不分三性。粗分心即四大收摄,直至最后三口粗气出后,细分心出后乃死,死即随业转。当在三口粗气出后,细分心未出前,提起下中上三心,即归依心、出离心、菩提心,虽有恶业,亦可以善念压伏。修破瓦者,即於粗分心时行迁转法。迁转法者,最低限须意忆念归依心,上之能忆念空性,最上为忆念菩提心,此即破瓦法,非别有秘奥。”


  不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追念贪等现行不善,临死其身受重苦受。造不善业当死之时,现受先造不善业果,所有前相,谓如梦中多怪色相,於彼显现,如从光明趣向闇处。诸造上品不善业者,由见彼等不可爱相,身毛恐竖手足纷乱,遂失便秽,扪摸虚空,翻睛①咀沫,此等相现。若造中品不善,彼诸相中有现不现,设有不俱。作恶业者,②解肢节苦,最极尤重。又解肢节,③除天那落迦,所余生处,一切皆有。又一切人临命终时,乃至未到④昏昧想位,长夜所习我爱现行,复由我爱增上力故,谓我当无,便爱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此中预流及一来者,虽其我爱亦复现行,然慧观察制而不著,譬如强力制伏羸劣,诸不还者我爱不行。


①咀:音“矩”。
②解肢节苦:《披寻记》卷一(五七页):“谓渐命终者,临命终时,多为断末摩苦受所逼。末摩即是肢节異名,是故此名解肢节死。”
《俱舍论颂疏》卷十:“颂曰:断末摩水等。释曰:末摩此云支节,然於身中,有百处異支节,其量甚小,触便致死,是谓末摩。水等者,等取风火,於此三大,随一增盛,如利刀刃,触彼末摩,因此命终,故名为断。”
③除天那落迦,所余生处,一切皆有:《瑜伽师地论》卷一:“又解肢节,除天那落迦,所余生处一切皆有。”
《披寻记》卷一(五七页):“除天那落迦者,以彼有情唯化生故,谓化生者非渐命终,故当除之。”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九十:“问:何处有断末摩?答:在欲界,非色无色界。於欲界中,地狱无断末摩,以恆断故。傍生饿鬼有断末摩,人中三洲非北拘卢洲。欲界诸天亦无断末摩,彼非恼乱业果故。”
④昏昧想位:即细想。
  无记心死者,谓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自未能念此二种事,无他令忆。此临终时俱离苦乐。善心死者,是於有粗想时,若细想行时,善心即舍,住无记心。彼於尔时,於曾习善亦不能忆,他亦不能令其忆念,不善亦尔。故细想行时,一切死心,皆是无记。①《俱舍释》说:「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能随顺当断死心。」


①“《俱舍释》说”一段文:《俱舍论颂疏》卷十:“死生唯舍受者,死生唯许舍受相应,苦乐明利不顺死生,舍受中庸,故顺死生。”


  第三从何摄煖者。①造不善者,识於所依从上分舍,上分先冷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自下分舍,下分先冷,二者俱从心处识舍。识最初託精血之中,即为肉心,最后舍处即最初託。如是先从上身摄煖至心,或从下分收煖至心。②次虽未说,从下或上,亦摄至心,然当类知。


①造不善者……最后舍处即最初託:此为《瑜伽师地论》说法。
②次虽未说,从下或上,亦摄至心,然当类知:拉卜楞寺格西:“其中虽未说,造 
不善者,上分先冷,次下分冷,亦从下至心;造善业者,下分先冷,次上分冷,亦从上至心,然可推类比量而知。”


  第四死后成办中有之理者。如前所说识从何舍,即於彼处,无间而成,死与中有,如秤低昂。依二种因,谓①我爱已生故,一②无始乐著戏论已熏习故,二善不善业已熏习故。又此中有,眼等诸根悉皆完具,当生何趣即彼身形,乃至未受生有以来,眼无障碍,犹如天眼。身无障碍,如具神通。《俱舍》亦云:「③为当本有形,此谓死以前,生刹那以后,同类淨眼见,具业神通力,根全无障碍,不转为寻香。」此说中有是同类见,及修所得离过天眼能见。成办何趣中有,次定不可转趣余生,④《集论》中说容有转改。本有者,《俱舍论》中总说四有。死已未生是为中有,当正受生初一刹那是为生有,从此第二刹那乃至死有最后刹那以前,是为本有,临终最后刹那是为死有,此望将来受生之死有,是其本有。有误解此说为前生身形,又有见说是后形故,说三日半为前生形,次三日半为后生形。此说全无清淨依据,唯增益执,⑤《瑜伽论》说识不住故,⑥於前世身不起欲乐。故有说云,见前世身而生忧苦,亦属增益。造不善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阴闇夜。作善中有,如白衣光或睛明夜,见己同类中有,及见自等所当生处。《入胎经》云:「地狱中有如烧杌木,旁生中有其色如煙,饿鬼中有色相如水,人天中有形如金色,色界中有其色鲜白。」此是显色差别。从无色没生下二界则有中有,若从下二生无色者则无中有。於何处没,即於其处成无色蕴,堪为根据诸教典中除此而外,未说余无中有之例,故说上下无间,皆无中有,亦不应理。经中又说天之中有头便向上,人之中有横行而去,诸作恶业所有中有,目向下视倒掷而行,意似通说三恶趣者,《俱舍论》说:⑦人鬼畜三,各如自行。寿量者,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若得生缘,则无決定,若仍未得则易其身,乃至七七以内而住,於此期内定得生缘,故於此后更无安住。堪依教典,悉未说有较彼更久,故说过此更能久住,不应道理。如天中有七日死已,或仍生为彼天中有,或转成办人等中有,谓由余业转变势用,能转中有诸种子故,余亦如是。


①我爱已生故:《瑜伽師地論》卷一:“又諸猩瑢⒚K時,乃至未到惛昧想位,長時所習我愛現行”等見前。
《披尋記》卷一(五六页):“自名言種及業種子,親能生二,是名因緣。然依我愛,二方得起,由是我愛名建立因。同安危義是建立義故。如是我愛,無始時來與身俱生,是名長時所習我愛。”
《瑜伽師地論》卷一:“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
《披尋記》卷一(五九页):“此中我愛長時所習,先命終時,我愛不捨,中有生時,我愛續生。於其中間,無刹那斷,由是說言無間已生。”
②無始樂著戲論已熏習故,善不善業已熏習故:《披尋記》卷一(五九页):“初戲論因,無受盡相,刹那流轉,相續無盡故。次淨不淨業因,有受盡相,生死流轉,與果有盡故。(如《攝大乘論》卷一说)即由是義說戲論因,無始時有,不說業因,隨先造作,成熟異故。”
③为当本有形……不转为寻香:《俱舍論》卷九:“如当本有形,本有谓死前,居生刹那后,同淨天眼见,业通疾具根,无对不可转,食香非久住。”(中有凌空,金刚山等所不能遮,故名无对。)
④《集论》中说容有转改:圣者超度,胜其业力时。
《集論》卷四:“極住七日,或中夭,或時移轉,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
《瑜伽師地論》卷一:“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令)轉(变生)者,便於餘類中生。”
⑤《瑜伽论》说识不住故:《瑜伽师地论》作“识已往故”。
⑥於前世身不起欲乐:《瑜伽师地论》作“先所依身已棄舍故,先我爱类不复现行”。
⑦人鬼畜三,各如自行:《俱舍论颂疏》卷九:“人鬼傍生中有,行相还如人等。”“此上所论,据人中死还生人趣,若通余趣,行相不定。”


  第五次於生有结生之理者。若是胎生,则彼中有於当生处,见有自己同类有情,为欲看彼及戏笑等,遂愿往趣当生之处。次於父母精血,①起颠倒见。尔时父母未行邪行,犹如幻变,见行邪行,便起贪爱。此复若当为女,欲令母离,贪与父会,若当生男,便欲父离,贪与母会。《瑜伽师地》是说非实,见其父母,误於精血,见行邪行。生此欲已,如如渐近,如是如是渐渐不见,男女余分,唯见男女二根之相,於此发愤中有即没,而生其中。此复父母贪爱俱极,最后決定各出一滴浓厚精血,二滴和合住母胎中,犹如熟乳凝结之时,与此同时中有俱灭,与灭同时,②即由阿赖耶识力故,有余微细诸根大种和合而生,及余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尔时识住,即名结生。诸有不许阿赖耶者,许为意识结生相续。若薄福者,当生下贱种,彼於死时及入胎时闻纷乱声,及自妄见入诸芦③荻稠林等中。造善业者,当生尊贵族,闻有寂靜美妙音声,及自妄见昇於高阁宫殿等处。又住胎者,凡经七日,有三十八,胎中圆满一切肢节。次经四日,当即降生。如《入胎经》云:「此经九月或过九月,是极圆满,住八月者虽亦圆满,非极圆满。若经六月,或住七月,非为圆满,或复缺肢。」此等广说,如《入胎经》,应当了知。


①起颠倒见:《瑜伽師地論》卷一:“彼於爾時,見其父母共行邪行所出精血,而起顛倒。起顛倒者,謂見父母爲邪行時,不謂父母行此邪行。乃起倒覺,見己自行。見自行已,便起貪愛。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