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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恋君雨纷飞-第7部分

小说: 恋君雨纷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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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怕他对我笑。

  “伏羲,今天有没有事情?”他走出门来,挽起发丝,换上一身青色衣裳,虽没有明黄来的豔丽,却多出几分儒气来。

  我什麽时候有事过?

  摇摇头,看他好像心情非常不错的样子,拉住他,今天是不是可以去吃五香牛肉开口笑,凤尾鱼翅红梅珠,宫保野兔如意卷,巧手雁鸢人参果?

  还有,还有……

  红拧狐狸耳……

  摸著被拧红的耳朵,老实不乐意的跟著呜炝一起离开院子,心里倒真真的是大叫委屈,我都茹素三余月了。

  这世道,真是……,狐狸都是饿死的。

  天气是初夏,却不曾想到浠浠漓漓一场雨,不解郁热,反而让人的衣衫贴在身上愈发的气闷起来。

  本是想习惯的抖净尾巴,身後却是空空,这才想起早就已经没有了。

  可怜我还曾经用它来钓过溪鱼,如今……

  尾巴啊尾巴,我好想你。

  总觉得呜炝让我完完整整化成|人身还是别有目的。

  “因为我没有兴趣人兽。”

  什麽?

  他又是一笑,眼带桃花。

  又不说,又不说,这世界不公平,我在他面前藏不住秘密,他在我眼前皆是秘密。

  不走了。

  趴在路旁的石头上,心里怨道,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病猫。

  他皱起眉头,看著地面,这里近山,早就没有了水乡的青石铺地,泥泞的土软硬不匀,有时候踏下去便会拔不起脚来,染上一身的粘稠。

  我知道呜炝是极讨厌这样的,可是,活该!

  “说了你也不会懂,还是不说的好。”

  又是笑的良善,陷阱。

  “起来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如今这招没用了,我才不要再吃素呢。

  “我带你飞过去,过了这座山就好了。”

  现在说也晚了,说不走,就不走!

  呜炝立起身来,微挑的眼细眯了起来,轻轻掸去衣上浮草,笑了笑。

  “你到底走不走!!!”

  走……

  干嘛这麽吼我……

  跟在他身後几步,呜炝回过头来,朝我伸出手来,“过来。”老实的把手伸过去,他的指尖微凉,掌心也没有多少温度,似握了一块寒玉在手,我忆起一种说法,手心温暖的人其实内心寒凉,那他是否正好与之相反。

  虽然嘴巴坏了些,脾气差了些,爱面子又要里子,但总的说来,也不算是个坏人。

  ……

  如果少瞪我的话,会更好。

  呜炝转回头去叹了口气,大概是在自言自语,不值得不值得三个字。

  天空又飘起微雨,淋漓不尽,层层云下却是有一点阳光透出,映照著绿叶葱茸,群山如黛,如宣纸上浸润开的水墨丹青,秀丽高耸。

  景是美景,山亦是好山,但若此时我是坐在家中,一壶清茶一碗绿豆汤外加四五六七种小吃,那才真正叫做赏心悦目。

  他将散下的发又重新挽起,皱眉道,“这样走真是麻烦。”

  你才知道啊。

  呜炝将我抓住,“闭眼。”

  老实闭上眼睛,一阵头昏眼花,好像是被人抓起来吊著卖一般,不明白?到小巷西头的屠户郑家看看,他家全是,环肥燕瘦,任君挑选。

  不过……,你既然可以飞,为什麽不一开始就飞呢!

  “可以了。”

  那日之後的三天,大概整个山涧都可闻一声凄惨的狐狸叫声,惊的鸡飞狗跳,草走莺飞,鬼魅众生,不能怪我,真的,只能怪神仙太小气,睚眦必报,干嘛让我睁眼的时候站在悬崖边上。

  狐狸会爬不会飞的!

  紧紧的抱住呜炝,恨不得自己如千手观音一般,他笑倒是的开心,纯粹是一副你自找的表情,眼儿媚,眼如秋波,眉若春山。雨纷飞,雾迷离,芳草萋萋葱郁异常,挂上一层白纱,嘀哒成声。

  你欺负狐狸!

  我瞪他,眼里掉下泪来。

  他一愣,还笑,还笑的这麽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来,我的泪愈发滴的汹涌,他伸手捧住我的脸,“傻瓜,你若是真的伤心,可不是这麽哭的。”

  柔软的舌尖将我的眼泪慢慢舔去,一点一滴,两额相抵,连他的眼里都倒映出一层水气氲氤,我被他就这样看著,渐渐收去泪水,却是发现那双眼里的少年,极丑的模样了,本就是红眼,现在倒好,连著鼻子眼眶一起红,真的是一红到底。

  他将我环在胸前,手指抚在我的耳垂,那里有一点红痣,形若滴泪,若是不仔细看倒也难发现。

  “泪若红榴,滴上了,拭也拭不干净,转生,也留下了这麽个印记。”

  我伸手在耳垂上摸了摸,这就是从上辈子带过来的纪念品麽?

  没觉出有什麽来。

  倒是……,呜炝,你眼力真的很好,当初是怎麽在一堆狐狸毛下发现这个的……

  哎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

  危难之时,果然是有人救我於水火之中,可是……

  可是你能不能不要不趁著我和呜炝都还在悬崖边上的时候扑上来啊!

  在我以後的岁月中,偶尔有一次会这样的感觉,若不是我那一叫,大概是惊动了鬼神,所以才会把那人给唤了出来。

  只是可惜我毕竟不是先知,否则当时我死也不会出声。

  呜炝倒是闪的干净利索,看著那个人从悬崖的边缘,落下,落下,惊起一滩清露。

  真不厚道,那深潭里的鱼原本活的安然自在,与世无争,没想到真会有祸从天降这句话来,冤乎,哉乎。

  “死了没?”呜炝把我放在一旁,朝悬崖下喊道。

  小人坦荡荡。

  “没有!”

  他牵我径直往前,丝毫不回头,行了不远便看到一座宅子,四周皆是火色红枫,按理来说这本不是枫叶红时,但那一层一层的暗色绯红,被雨浸润开了边缘,愈发的豔红起来。当我们走入之後,忽的闪出两个女童出来,一模一样的脸,明亮亮的眼睛煞是可爱,一人额前点红砂,一人额前画梅纹。

  “呜炝君。”说话的声音都是一样,只是无甚抑扬顿挫,冰凉凉的。

  大概并非是人身,而是式神罢了。

  他只是微微点头,女童鞠下身体,原本重重叠叠的红枫往旁闪开,让出一条道来。

  真好啊,如果静海府的路能这样,我能少迷多少路啊。

  想到最近一次,便是他出了远门,我竟然在里面困了两天,饿的我头昏眼花双星冒金星。

  思及此,恶从胆边生,正好他还抓著我的手,我偷偷抬起来,准备咬一口,也让他疼疼,看他以後还敢不敢欺负我。

  动作尚未实现,就被抱怨声打断,是刚刚的那人,水淋淋的站在我们身後,黑发搭在眼前,有些怨鬼的架式,双手一边拧著湿漉漉的衣裳一边向我们靠过来,“你明知道我最讨厌水的。”

  那人走近一步,呜炝便後退一步,微挑眉眼,露出一副再靠过来别怪本大爷不客气的表情来,他不讨厌水,但是讨厌别人身上的水。

  若是我的话,就会聪明的闭嘴止步,若是庭晚姐姐的话,她会很小心拿起东西换地。

  这个人只是头仰起,拔开搭落在眼前的黑发,哼了一声。

  我懂了。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表情也偶尔会出现在呜炝脸上。

  摆明了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啊。

  可惜他那一副浓眉大眼英气勃勃的好相貌,还兀自嘟囔,十年,十几年,几十年,上百年都没见过一面,小气,抱都不让抱。

  呜炝冷眼看他,却是不再有其他的举动,任凭那人占口头便宜,拂开额前碎发,“重黎,你要是没事,我就走了。”

  “有事有事,没事谁敢让你上门。”重黎话虽是这麽说,却是看著站在一旁的我,大笑道,“来来,让哥哥抱抱。”

  才不要呢。

  我瞪他。

  却是发现重黎眼里滑过一丝戾气,稍纵即逝,心里顿时突兀片刻。

  呜炝拦住他,“你还不见得是他哥哥,少乱攀亲。”

  重黎脸色微凝,片刻之後又云消雾散,回头唤道两个女童,“朱砂,绯梅,把他带到後园去玩。”

  你还真当我是小孩啊。

  士可杀,不可辱,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去就不去!

  “再准备一些什麽翠玉豆糕,栗子糕,双色豆糕,豆沙卷,果酱金糕,双色马蹄糕,一品豆腐,三仙丸子,金菇掐菜,溜鸡脯,香麻鹿肉饼之类的放在後园里,玩累了就吃。”

  我去!

  呜炝叹气,推了我一把,“不知道还以为静海府里差粮食。”

  我有些怨念的看他,静海府里不缺粮食,可是缺美食。

  老实说,静海府人没什麽味蕾这点是上天入地都很有名的,除了庭晚姐姐的手艺还成之外,住在那里那麽长时间,我都不知道原来煮鱼的时候是要加姜的。

  可惜呜炝一世讲究的英名,基本上就尽毁於此了。

  “你是对这个没兴趣,自然也就不会在乎,可是我却是没有什麽其他的乐趣了。”重黎微微笑道,冲我捉狭的眨眨眼睛。

  好兴趣啊,这真的是个好兴趣!

  要抓住男人的心,一定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呜炝半俯下身子,靠在我的耳旁轻声道,倒是软侬起来,温温的味道,“你信不信,我下次把你给做了!”

  我沈默。

  呜炝挑眉,笑嘻嘻摸摸我的头,“去玩去。”然後就转身同重黎说起话来,半点都没有再注意被朱砂与绯梅拉走的我。

  做……?

  难不成他喜欢吃烤狐狸?

  朱砂突然掩嘴笑起来,她刚刚站的近,也是知道呜炝说的什麽,绯梅大概与她心意相通,两人对视著,偶後又是同笑,笑的我是一头雾水,皱起眉头来。

  笑什麽啊,告诉我啦!

  绯梅拉住朱砂的衣袖,“看,他瞪我们耶。”

  不是瞪,我是在问。

  “是啊,看他的眼睛,像重黎君的火。”

  你们不要无视我好不好……

  “好漂亮喔。”

  “像兔子才对。”

  “不是不是,一定是以前哭多了。”

  “才怪,肯定是得了病。”

  “哪有这样的病啊。”

  “有啊,红眼病嘛。”

  被相同容貌的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早就把我给轰晕了,静海府里素来好静,庭晚姐姐也只是说该说的话,我哪里曾见过如她们这样的人,全然不同於刚刚在呜炝和重黎面前的那安静沈稳一副娴雅作风。

  绯梅拉了一把朱砂,然後轻飘飘的移到我的面前,“能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吗?呜炝君从没有带过其他人过来这里的喔。”她的眼睛微微发光,一副极感兴趣的表情,看我不说话,便翘起红唇,“连名字都不愿意告诉啊,好小气喔。”朱砂便点头附合。

  我真冤枉。

  只得从茶水里面沾了些许,写下伏羲两个字。

  绯梅看了身子微微一颤,冷哼一声,狠狠瞪我,“不想告诉不要说就好,用伏羲之名来欺我们麽。”

  我没有!

  “我们姐妹虽是式神,但也并非寻常无知之辈,你这麽做是在讽刺我们麽!”绯梅脸色涨红,看起来比起我还要委屈。

  我猛的站起身来,转身便要离开,我口不能言,她们也听不到我心里说的什麽,这样耗下去两头都气,此时才觉得身旁有呜炝的好处,虽然总是被他笑,但是他从未曾让我受过冤枉。

  他倒是有一句话说对了,原来识了字,也未见得可以让他人了解你。

  见我要走,朱砂拉了拉绯梅,尔後朝我道,“伏……”,嘴微张了张,似是非常犹豫要不要喊这个名字,顿了一会,才喊道:“别往前走了,前面的花是毒物。”

  我立马站住了。

  眼前繁花似景,极豔的红,在雨过初晴的阳光之中随风摇曳,传过来,嫋嫋余香仍是醉人,哪里有半点毒物的模样,不过既然是主人家这麽说了,我便就转个方向。

  “那边也不能去。”

  又有毒?再转。

  “这边也是。”

  我回头瞪她们,该不会是借机报复我吧。

  这重黎的园子里怎麽都不种好东西。

  朱砂倒是一脸无辜的表情,绯梅却是冲我吐舌,然後走过来,手指向最先的花,“这种名叫媚烧,手触之便如火烧一般,惹的肤色如玫红,三日之内不得解,虽是不致命,却也让人难熬,叶液便能解毒。”她手指又指向另外那处,青葱绿叶,煞是喜人,“此种名曰离殊,可知孟婆汤麽?”她半仰起小脸,冲我笑著。

  我点头。

  “孟婆手上一碗汤,忘尽前世与今朝,离殊堪比此汤,只不过於常人来说,不过是醉三生梦三生的毒,可是对仙人来说,就是让其尽忘前尘的良药。”

  仙的寿命极长,日子久了便自然是有些事情需要忘记,事事都背在身上,大概到了最後便会将人压垮,可是,这也算是良药麽?

  这样的药,是剜骨疗伤,伤了自己,痛了别人,痛到最後便只盼全部都忘记,这样可好?其实不过是逃了罢了,要不起,便只能逃。但是,我却不知这样到底是否更好,与若是那碧池旁的伏羲服了,他大概不会那麽的乖戾,眼底扫下重重阴影。

  可是乱坟岗的那女鬼,硬拖著不去转生,也不过是为了不过奈何桥,不饮孟婆汤,留下一段情。

  该记,还是该忘?

  到底该如何去选?

  如果有一天,呜炝不要我了,我是要忘,还是要记?若是反之,我不要他了……

  心里猛的一缩,我盯著那青绿诱人的草叶,不知为什麽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来,现在我们很好,就这样就好了,不需要什麽改变。

  绯梅继续说著什麽,待我回过神来之时,她指著一种果实笑道,“剧毒,无解,不过不去吃就没问题。”她说完,心情好似好了许多,看样子她倒是觉得我这个听客是做的极合格的。

  朱砂掩住绯梅的嘴,叹了口气,冲我道,“我们去准备点心,你先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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