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君雨纷飞-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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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怕他对我笑。
“伏羲,今天有没有事情?”他走出门来,挽起发丝,换上一身青色衣裳,虽没有明黄来的豔丽,却多出几分儒气来。
我什麽时候有事过?
摇摇头,看他好像心情非常不错的样子,拉住他,今天是不是可以去吃五香牛肉开口笑,凤尾鱼翅红梅珠,宫保野兔如意卷,巧手雁鸢人参果?
还有,还有……
红拧狐狸耳……
摸著被拧红的耳朵,老实不乐意的跟著呜炝一起离开院子,心里倒真真的是大叫委屈,我都茹素三余月了。
这世道,真是……,狐狸都是饿死的。
天气是初夏,却不曾想到浠浠漓漓一场雨,不解郁热,反而让人的衣衫贴在身上愈发的气闷起来。
本是想习惯的抖净尾巴,身後却是空空,这才想起早就已经没有了。
可怜我还曾经用它来钓过溪鱼,如今……
尾巴啊尾巴,我好想你。
总觉得呜炝让我完完整整化成|人身还是别有目的。
“因为我没有兴趣人兽。”
什麽?
他又是一笑,眼带桃花。
又不说,又不说,这世界不公平,我在他面前藏不住秘密,他在我眼前皆是秘密。
不走了。
趴在路旁的石头上,心里怨道,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病猫。
他皱起眉头,看著地面,这里近山,早就没有了水乡的青石铺地,泥泞的土软硬不匀,有时候踏下去便会拔不起脚来,染上一身的粘稠。
我知道呜炝是极讨厌这样的,可是,活该!
“说了你也不会懂,还是不说的好。”
又是笑的良善,陷阱。
“起来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如今这招没用了,我才不要再吃素呢。
“我带你飞过去,过了这座山就好了。”
现在说也晚了,说不走,就不走!
呜炝立起身来,微挑的眼细眯了起来,轻轻掸去衣上浮草,笑了笑。
“你到底走不走!!!”
走……
干嘛这麽吼我……
跟在他身後几步,呜炝回过头来,朝我伸出手来,“过来。”老实的把手伸过去,他的指尖微凉,掌心也没有多少温度,似握了一块寒玉在手,我忆起一种说法,手心温暖的人其实内心寒凉,那他是否正好与之相反。
虽然嘴巴坏了些,脾气差了些,爱面子又要里子,但总的说来,也不算是个坏人。
……
如果少瞪我的话,会更好。
呜炝转回头去叹了口气,大概是在自言自语,不值得不值得三个字。
天空又飘起微雨,淋漓不尽,层层云下却是有一点阳光透出,映照著绿叶葱茸,群山如黛,如宣纸上浸润开的水墨丹青,秀丽高耸。
景是美景,山亦是好山,但若此时我是坐在家中,一壶清茶一碗绿豆汤外加四五六七种小吃,那才真正叫做赏心悦目。
他将散下的发又重新挽起,皱眉道,“这样走真是麻烦。”
你才知道啊。
呜炝将我抓住,“闭眼。”
老实闭上眼睛,一阵头昏眼花,好像是被人抓起来吊著卖一般,不明白?到小巷西头的屠户郑家看看,他家全是,环肥燕瘦,任君挑选。
不过……,你既然可以飞,为什麽不一开始就飞呢!
“可以了。”
那日之後的三天,大概整个山涧都可闻一声凄惨的狐狸叫声,惊的鸡飞狗跳,草走莺飞,鬼魅众生,不能怪我,真的,只能怪神仙太小气,睚眦必报,干嘛让我睁眼的时候站在悬崖边上。
狐狸会爬不会飞的!
紧紧的抱住呜炝,恨不得自己如千手观音一般,他笑倒是的开心,纯粹是一副你自找的表情,眼儿媚,眼如秋波,眉若春山。雨纷飞,雾迷离,芳草萋萋葱郁异常,挂上一层白纱,嘀哒成声。
你欺负狐狸!
我瞪他,眼里掉下泪来。
他一愣,还笑,还笑的这麽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来,我的泪愈发滴的汹涌,他伸手捧住我的脸,“傻瓜,你若是真的伤心,可不是这麽哭的。”
柔软的舌尖将我的眼泪慢慢舔去,一点一滴,两额相抵,连他的眼里都倒映出一层水气氲氤,我被他就这样看著,渐渐收去泪水,却是发现那双眼里的少年,极丑的模样了,本就是红眼,现在倒好,连著鼻子眼眶一起红,真的是一红到底。
他将我环在胸前,手指抚在我的耳垂,那里有一点红痣,形若滴泪,若是不仔细看倒也难发现。
“泪若红榴,滴上了,拭也拭不干净,转生,也留下了这麽个印记。”
我伸手在耳垂上摸了摸,这就是从上辈子带过来的纪念品麽?
没觉出有什麽来。
倒是……,呜炝,你眼力真的很好,当初是怎麽在一堆狐狸毛下发现这个的……
哎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
危难之时,果然是有人救我於水火之中,可是……
可是你能不能不要不趁著我和呜炝都还在悬崖边上的时候扑上来啊!
在我以後的岁月中,偶尔有一次会这样的感觉,若不是我那一叫,大概是惊动了鬼神,所以才会把那人给唤了出来。
只是可惜我毕竟不是先知,否则当时我死也不会出声。
呜炝倒是闪的干净利索,看著那个人从悬崖的边缘,落下,落下,惊起一滩清露。
真不厚道,那深潭里的鱼原本活的安然自在,与世无争,没想到真会有祸从天降这句话来,冤乎,哉乎。
“死了没?”呜炝把我放在一旁,朝悬崖下喊道。
小人坦荡荡。
“没有!”
他牵我径直往前,丝毫不回头,行了不远便看到一座宅子,四周皆是火色红枫,按理来说这本不是枫叶红时,但那一层一层的暗色绯红,被雨浸润开了边缘,愈发的豔红起来。当我们走入之後,忽的闪出两个女童出来,一模一样的脸,明亮亮的眼睛煞是可爱,一人额前点红砂,一人额前画梅纹。
“呜炝君。”说话的声音都是一样,只是无甚抑扬顿挫,冰凉凉的。
大概并非是人身,而是式神罢了。
他只是微微点头,女童鞠下身体,原本重重叠叠的红枫往旁闪开,让出一条道来。
真好啊,如果静海府的路能这样,我能少迷多少路啊。
想到最近一次,便是他出了远门,我竟然在里面困了两天,饿的我头昏眼花双星冒金星。
思及此,恶从胆边生,正好他还抓著我的手,我偷偷抬起来,准备咬一口,也让他疼疼,看他以後还敢不敢欺负我。
动作尚未实现,就被抱怨声打断,是刚刚的那人,水淋淋的站在我们身後,黑发搭在眼前,有些怨鬼的架式,双手一边拧著湿漉漉的衣裳一边向我们靠过来,“你明知道我最讨厌水的。”
那人走近一步,呜炝便後退一步,微挑眉眼,露出一副再靠过来别怪本大爷不客气的表情来,他不讨厌水,但是讨厌别人身上的水。
若是我的话,就会聪明的闭嘴止步,若是庭晚姐姐的话,她会很小心拿起东西换地。
这个人只是头仰起,拔开搭落在眼前的黑发,哼了一声。
我懂了。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表情也偶尔会出现在呜炝脸上。
摆明了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啊。
可惜他那一副浓眉大眼英气勃勃的好相貌,还兀自嘟囔,十年,十几年,几十年,上百年都没见过一面,小气,抱都不让抱。
呜炝冷眼看他,却是不再有其他的举动,任凭那人占口头便宜,拂开额前碎发,“重黎,你要是没事,我就走了。”
“有事有事,没事谁敢让你上门。”重黎话虽是这麽说,却是看著站在一旁的我,大笑道,“来来,让哥哥抱抱。”
才不要呢。
我瞪他。
却是发现重黎眼里滑过一丝戾气,稍纵即逝,心里顿时突兀片刻。
呜炝拦住他,“你还不见得是他哥哥,少乱攀亲。”
重黎脸色微凝,片刻之後又云消雾散,回头唤道两个女童,“朱砂,绯梅,把他带到後园去玩。”
你还真当我是小孩啊。
士可杀,不可辱,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去就不去!
“再准备一些什麽翠玉豆糕,栗子糕,双色豆糕,豆沙卷,果酱金糕,双色马蹄糕,一品豆腐,三仙丸子,金菇掐菜,溜鸡脯,香麻鹿肉饼之类的放在後园里,玩累了就吃。”
我去!
呜炝叹气,推了我一把,“不知道还以为静海府里差粮食。”
我有些怨念的看他,静海府里不缺粮食,可是缺美食。
老实说,静海府人没什麽味蕾这点是上天入地都很有名的,除了庭晚姐姐的手艺还成之外,住在那里那麽长时间,我都不知道原来煮鱼的时候是要加姜的。
可惜呜炝一世讲究的英名,基本上就尽毁於此了。
“你是对这个没兴趣,自然也就不会在乎,可是我却是没有什麽其他的乐趣了。”重黎微微笑道,冲我捉狭的眨眨眼睛。
好兴趣啊,这真的是个好兴趣!
要抓住男人的心,一定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呜炝半俯下身子,靠在我的耳旁轻声道,倒是软侬起来,温温的味道,“你信不信,我下次把你给做了!”
我沈默。
呜炝挑眉,笑嘻嘻摸摸我的头,“去玩去。”然後就转身同重黎说起话来,半点都没有再注意被朱砂与绯梅拉走的我。
做……?
难不成他喜欢吃烤狐狸?
朱砂突然掩嘴笑起来,她刚刚站的近,也是知道呜炝说的什麽,绯梅大概与她心意相通,两人对视著,偶後又是同笑,笑的我是一头雾水,皱起眉头来。
笑什麽啊,告诉我啦!
绯梅拉住朱砂的衣袖,“看,他瞪我们耶。”
不是瞪,我是在问。
“是啊,看他的眼睛,像重黎君的火。”
你们不要无视我好不好……
“好漂亮喔。”
“像兔子才对。”
“不是不是,一定是以前哭多了。”
“才怪,肯定是得了病。”
“哪有这样的病啊。”
“有啊,红眼病嘛。”
被相同容貌的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早就把我给轰晕了,静海府里素来好静,庭晚姐姐也只是说该说的话,我哪里曾见过如她们这样的人,全然不同於刚刚在呜炝和重黎面前的那安静沈稳一副娴雅作风。
绯梅拉了一把朱砂,然後轻飘飘的移到我的面前,“能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吗?呜炝君从没有带过其他人过来这里的喔。”她的眼睛微微发光,一副极感兴趣的表情,看我不说话,便翘起红唇,“连名字都不愿意告诉啊,好小气喔。”朱砂便点头附合。
我真冤枉。
只得从茶水里面沾了些许,写下伏羲两个字。
绯梅看了身子微微一颤,冷哼一声,狠狠瞪我,“不想告诉不要说就好,用伏羲之名来欺我们麽。”
我没有!
“我们姐妹虽是式神,但也并非寻常无知之辈,你这麽做是在讽刺我们麽!”绯梅脸色涨红,看起来比起我还要委屈。
我猛的站起身来,转身便要离开,我口不能言,她们也听不到我心里说的什麽,这样耗下去两头都气,此时才觉得身旁有呜炝的好处,虽然总是被他笑,但是他从未曾让我受过冤枉。
他倒是有一句话说对了,原来识了字,也未见得可以让他人了解你。
见我要走,朱砂拉了拉绯梅,尔後朝我道,“伏……”,嘴微张了张,似是非常犹豫要不要喊这个名字,顿了一会,才喊道:“别往前走了,前面的花是毒物。”
我立马站住了。
眼前繁花似景,极豔的红,在雨过初晴的阳光之中随风摇曳,传过来,嫋嫋余香仍是醉人,哪里有半点毒物的模样,不过既然是主人家这麽说了,我便就转个方向。
“那边也不能去。”
又有毒?再转。
“这边也是。”
我回头瞪她们,该不会是借机报复我吧。
这重黎的园子里怎麽都不种好东西。
朱砂倒是一脸无辜的表情,绯梅却是冲我吐舌,然後走过来,手指向最先的花,“这种名叫媚烧,手触之便如火烧一般,惹的肤色如玫红,三日之内不得解,虽是不致命,却也让人难熬,叶液便能解毒。”她手指又指向另外那处,青葱绿叶,煞是喜人,“此种名曰离殊,可知孟婆汤麽?”她半仰起小脸,冲我笑著。
我点头。
“孟婆手上一碗汤,忘尽前世与今朝,离殊堪比此汤,只不过於常人来说,不过是醉三生梦三生的毒,可是对仙人来说,就是让其尽忘前尘的良药。”
仙的寿命极长,日子久了便自然是有些事情需要忘记,事事都背在身上,大概到了最後便会将人压垮,可是,这也算是良药麽?
这样的药,是剜骨疗伤,伤了自己,痛了别人,痛到最後便只盼全部都忘记,这样可好?其实不过是逃了罢了,要不起,便只能逃。但是,我却不知这样到底是否更好,与若是那碧池旁的伏羲服了,他大概不会那麽的乖戾,眼底扫下重重阴影。
可是乱坟岗的那女鬼,硬拖著不去转生,也不过是为了不过奈何桥,不饮孟婆汤,留下一段情。
该记,还是该忘?
到底该如何去选?
如果有一天,呜炝不要我了,我是要忘,还是要记?若是反之,我不要他了……
心里猛的一缩,我盯著那青绿诱人的草叶,不知为什麽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来,现在我们很好,就这样就好了,不需要什麽改变。
绯梅继续说著什麽,待我回过神来之时,她指著一种果实笑道,“剧毒,无解,不过不去吃就没问题。”她说完,心情好似好了许多,看样子她倒是觉得我这个听客是做的极合格的。
朱砂掩住绯梅的嘴,叹了口气,冲我道,“我们去准备点心,你先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