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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2007年第9期-第11部分

小说: 2007年第9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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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几乎看不到腋毛,刀口的疤痕如同横竖叠加在一起的一条条蚯蚓,她一动,这些蚯蚓便会生龙活虎起来,像是马上就要爬到我的手上来一样。从那之后我才注意到,马妞是不穿抹袖上衣的,因而她也就从不去游泳池游泳。海边她还是去的,那里毕竟人多,她腋下被缝合过的刀口不会有人注意。对了,马妞还有一副很难看的吃相,尤其是在她啃羊骨头的时候。更要命的是,马妞跟我吃饭十次有九次是要啃羊骨头的。 
  马妞说:“我吃羊骨头的样子特难看,给你个小屁孩儿看看就成了,可别给我宣扬去,我只有跟你才不见外。” 
  因为马妞,我都瘦了。真的。监狱里管事儿的同志找到我,说你是不是有什么思想疙瘩解不开呀,既然人都已经进来了,就要好好反省才是。我说我没有什么思想疙瘩,我认罪伏法。我真的认罪伏法。 
   
  想想,我有什么可想不开的呢?我的罪行明摆在那里,跟泼在一张白纸上的红色颜料一样触目惊心,我有什么疙瘩非得系在思想里,而且,还解不开呢? 
  要说想不开,我就是觉得这回的条件差了点儿。上次我住的可是人性化监室。你一定想不到咱们国家的人性化监室是个啥样子。带厕所!而且厕所里用的是抽水马桶;还有彩色电视机,不过每天只能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和监狱里播放的普法节目。我进来的时间不长,光来这里参观的国际友人就已经有好几拨儿了。我们监室的8个人像是8只被特殊喂养后的动物,每次当侯梆子端一盆红烧肉回来的时候,我就知道,又会有国际友人来参观了。我们不仅积极配合,回答参观者的话我也说得慷慨激昂,虽然听起来千篇一律,可架不住我们8个人绘声绘色的肢体跟表情发挥,所以每次都让狱方领导十分满意。我听侯梆子说,来参观的国际友人里,还有欧盟的议员呢。侯梆子是个诈骗犯,不光诈钱,还诈色。他骗的钱不多,拢共只有十几万,可他先后娶过7个老婆,所以,他的罪行里还包括重婚一条。说出来跟天方夜谭一样,从牡丹江到广州,都有侯梆子的老婆。侯梆子跟我说,有一个阶段,他坐火车从北往南,一路诈骗,一路做新郎,那日子简直就他妈不是人过的。我说,不是人过的是谁过的。他想了想说,那他妈大概要算是神仙过的吧。侯梆子一肚子的鬼心眼儿,可人长得倒挺爷们儿,我搞不清那些被他三言两语骗到手的女人是不是冲他这点儿才松了她们的裤腰带。反正,他在牡丹江跟大庆的老婆还千里迢迢跑来探过监,牡丹江的那个女人还抱着他们的孩子,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儿。 
  有一天晚上我睡不着觉,我问侯梆子,他是怎么把这么多的女人弄到手的。侯梆子说,说白了,就是别他妈太把女人当回事儿了。 
  侯梆子说:“女人都是他*的装模作样,再漂亮的女人也盼着男人去缠她,而且只要你缠了基本上就都能拿下。” 
  侯梆子是个话痨,要是让他打开了话匣子,你的耳朵就甭想有清静的时候。所以那一回后来我就装睡了,还真真假假地从鼻孔里弄出几声抑扬顿挫的呼噜来。我闭着眼睛想我自己的事儿。我想的事儿其实还是跟马妞有关。我想我跟马妞之间除了在床上的关系外,还有什么让我割舍不下的。想来想去,我觉得她的声音可能算是一个原因。她的声音的确俘虏了我。马妞的声音柔媚纤弱婉转低回,尤其是她那略带颤抖的尾音,在我听来简直心惊肉跳。如果不见面的话,马妞仅凭她的声音就对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拥有强大的杀伤力。可如果见了面,马妞的杀伤力便会锐减,大约至多只能剩下百分之十吧。很不幸,我就是那见了面还被马妞杀伤了的百分之十当中的一个。更不幸的是,我不是简单的被杀伤,而是遍体鳞伤。我想马妞现在一定正在哪个男人的面前扭捏作态呢,这没什么不正常,女人,尤其是像马妞这一路女人,她们如果没有男人就等于没有了空气和水。在我进来之前,我就听说马妞又摽上一个中年男人,好像还是个秃子,开一辆二手现代,整天从中关村往北京郊外送电脑配件。秃子是电脑配件供应商,专做北京六环以外的生意。我想起马妞曾经说过的话,她说就是到了2099年的圣诞节,她还会爱我,而且只爱我一个。妈的,当时我还没听过光良的《2099年的圣诞节》,我不知道马妞是在拿我开涮呢。什么他*的海誓山盟,骗鬼去吧! 
  还是说那事儿吧 
  可能是上次进来受了狱友侯梆子的影响,我现在差不多碰上个人就想跟人家唠唠,而且是跟人家从猿到人地唠起,但又常常会语无伦次,让人家以为我是用心不良居心叵测。其实我不知道我要跟人家说什么,我就是想跟人家说话,说啥都行。 
  头一次进来的时候,我在狱中优异的表现作为典型被写进了监狱的上报材料里。我挺喜欢那个管教的,那个管教从不跟我讲什么大道理,当他知道我们家户口本上的人都住在监狱里,眼睛盯住我瞧了足有半分钟,然后他说,你再努把力,争取假释出去。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假释那么一说,当时我想,假释也挺好,我又可以很快见到马妞了。 
  其实我们家户口本上只有我跟我爹两个人的名字。他住的监狱在T城的东区,由于那里关的多半都是些犯贪污受贿罪的人民公仆,所以我爹关在里面显得多少有点儿不伦不类。怎么说呢,人家可都是公海里的大对虾呀,而我爹充其量就是个河沟里的小虾米,整个一滥竽充数。 
  还是说那事儿吧。那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现在说起好几年前的那些个日月来,我的心情就特别特别的好,像灌下去一大杯凉扎啤,浑身上下都觉着有使不完的劲儿。 
  你知道嘛,那时候,我的钱包里总是装着足够我吃喝玩乐耀武扬威的人民的币,说起话来喜欢学台湾电视剧男主人公的派头,反正是装模作样拿腔作调的,走起路来也习惯走那种摇头晃脑的螃蟹路。一碰到漂亮姑娘,立马就跟条狗一样,浑身上下的毛都炸起来了,凑到人家近前好一番摇头摆尾。也难怪,那时候我还小,觉着这世上就没什么可让我在乎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让我害臊的事情。我只恨我蹦不高,否则的话我一定会想法儿蹦到天上去,够个把星星下来玩。我的朋友肥米说,我摇头摆尾的样子简直要多傻逼有多傻逼,往好了说像是马戏团里的小丑,可人家那是滑稽,而我却是彻头彻尾的傻逼。说起来也就肥米他*的敢跟我讲这种浑话,换别人早就让人给抬医院去了。不用我动手,虽说我是个练家子。你知道啥叫练家子吗?就是有点儿功夫的人。T城人都管有点儿功夫的人叫练家子。我是怎么成为练家子的?这事儿说来话长。我5岁那年,我家的9寸黑白电视里每天晚上都热火朝天地准时开演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作为该剧的热情观众之一,我爹变得走火入魔,每天凌晨他都会摸黑爬起来无师自通地练上一通“霍家拳”,结果把一条膀子给练脱了臼。我爹他老人家不甘心呀,就让我练。他让我跟街坊牛大爷练。牛大爷是我们那一片儿有名的练家子,从前是在跤场里撂跤的,也会耍那么几通拳,耍起来的时候像模像样,呼呼地裹着风,三两个人不能靠前。解放后跤场被取缔了,牛大爷就在我们街道煤场摇煤球。最早是拿个大笸箩摇,牛大爷一次能摇上百斤煤球。后来摇煤球改用了机器,牛大爷就闲下来了,闲极无聊,便拿个板凳坐在一山山的煤球中间运气,常随手拾起一颗干煤球,两根指头一捻,煤球就成了细细的煤灰。半天下来,一山干煤球就成了一山干煤灰,弄得煤场里的干部群众都很有意见。我跟牛大爷练,我爹每个月都给牛大爷买两条带过滤嘴的“大前门”烟,另外我爹隔三岔五还要买几包猪头肉给牛大爷送去。牛大爷看见山珍海味不眨眼,就好吃口猪头肉,而且爱吃肥的,嚼烂了也不舍得往下咽,在嘴里反复咀嚼,吧叽吧叽的,让人听着想吐。那时候我上幼儿园,每天都是牛大爷来接我,他把我扛在肩膀上,像是扛着一包煤球,一路小跑儿就跑到了煤场。煤场里有个隔出来的小院,牛大爷天天就在那里教我练功夫。我练成了啥样儿?这事儿别看广告看疗效,反正后来我爹隔三岔五就得往学校跑,为啥?自然是因为我伤了同学。所以说,我轻易不动手,我怕伤着别人。这一点我不是自夸,我有自制力,不像我身边的那帮小混混,他们别看腿脚普遍不如我利索,可动起手来狠着呢,招招都朝着死穴。喔,你问肥米为啥叫个肥米?这事儿简单,他姓米,长得有点儿肥,就这样。 
  没什么事儿的时候吧,我习惯一个人在大街上呆着,不想事儿也不干事儿。我的身体一般会靠在一棵树或者一根冰冷且粗糙的水泥电线杆子上,嘴里哼一些被我篡改得跑了调儿的流行歌曲,一会儿是萧亚轩,一会儿又是蔡依林。不过更多的时候我会把她们的歌儿混到一起唱,反正听起来调子差不多,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唱的是一首歌呢。别看我是瞎唱,其实这瞎唱也挺吃功夫,不信你把两首歌串在一起给我唱个试试!我吧,算是那种除了吃喝玩乐之外其他的事情基本上都不怎么考虑也不太想考虑的人,看报我只看娱乐版,电视剧也就是看看《流星花园》、《吐司男之吻》之类的。我想不出美国佬打伊拉克或者本·拉登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在我看来,为这事情走心思或者争个面红耳赤的那些人才是一帮傻逼呢,你说有那工夫他们琢磨点儿嘛乐子不好呀!我嘛,就这点儿出息,说无忧无虑是抬举我,说没心没肺应该更到位。我小时候跟牛大爷学功夫,练的时候总挨打,牛大爷那手掌张开了跟一整张烙饼一样,啪啪啪地在我屁股蛋子上来回翻个儿,可我不记仇,还是那么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牛大爷说,这孩子,整个一没心没肺。 
   
  在那事儿发生以前吧,我都二十多了,所以,出事儿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挺成熟的人了,至少看上去是这样。我个子有一米八,鼻梁子两边有一堆造型挺酷的青春痘,看架式似乎是准备在我的面孔上安营扎寨了。而且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我不像与我同龄的那些个家伙,一张小脸儿又黄又皱巴,像是一块块切好的哈密瓜条子,胸前也跟没支上网子的乒乓球案子一样平坦。我的面庞丰满红润,圆鼓鼓的像是一只9月中北方山区挂在树上的磨盘柿子。而且我不光面庞丰满红润,我还有胸毛呢。脱了衣服,胸前黑黢黢的一片,这看上去是不是有点儿夸张?没错,总有人以为我的胸毛是我拿胶水自己给粘上去的,常常冷不丁上手就是一薅,疼得我鬼哭狼嚎的。我毛发茂盛的原因缘于遗传,我爹也是这德性,他只要有一个礼拜不刮脸,一颗脑壳就分不清哪里是头发哪里是胡须了,眉毛眼睛什么的得扒着他脑壳仔细分辨才能分辨出来。所以在很多时候,我爹看上去更像个流窜犯抑或苦役犯。我从16岁开始就跟我爹抢刮胡刀刮脸了。念高中的时候,大伙儿给我起了个外号叫人猿泰山,对此我挺得意的,尽管我四体不勤,不爱运动,尤其不爱游泳打篮球踢足球打乒乓球以及打羽毛球什么的,可为了露出这些胸毛,却总要脱光了膀子装模作样地跑到学校的篮球场上,感觉上是做出了飞人乔丹那样的动作,却往往会摔个鼻青脸肿的被人扶下场。你说什么?你说我干脆就甭穿衣服得了。那可不行,那不成傻小子了嘛。我不仅要穿,而且还要穿的讲究。别看我现在这孙子样儿,当初我穿的衣服可都是从伊势丹里淘换出来的,走大街上从来都是市容对不起我,我从来就没有对不起市容过。我爱穿牛仔裤,我穿牛仔裤的时候屁股口袋里总要装上一盒“骆驼”,露出小半截来,原因嘛,简单,扮酷呗!走在大街上只要看见前头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丫头,我就会三步并作两步赶到她前面去,心里想着让她看我的屁股一定要让她看我的屁股呀,我是想让丫头们看清楚我屁股上缝的牛仔裤的牌子(一般都是“伊瓦力士”或者原版“苹果”),看从我牛仔裤屁股口袋里露出半个脑袋来的那头美国“骆驼”。 
  如果我告诉你那阵子我啤酒一定得喝嘉士伯跟生力,偶尔还要泡泡这吧那吧的话,你是不是会瞧不起我?没有就好。我他妈就这点儿出息,爱臭显摆,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整天堆在脸上的笑容算不算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傻笑,是不是跟那些“国际脸儿”接轨,天天啥愁事儿都没有,吃了睡,睡了吃,剩下的时间就傻乐呵。你知道T城这座城市里挤着一千多万人呢,报纸上说这还没算上两百多万的外来人口,大家成天凑一块儿,跟多么亲密无间似的,其实还不是各怀鬼胎,反正光从外表上你瞧不出有谁快乐有谁不快乐来。其实不快乐的人多着呢。不过,我快乐,尽管我搞不清我是不是在装蒜。至于我快乐的理由嘛,我想是因为我年轻还因为我有钱吧。我家附近有间韩国人开的美发厅,我总是去那里剪头发,那家美发厅有个女孩儿说我的头发如果留起来的话特别像F4里的吴建豪,这话虽是不能当真,但还是让我听了挺受用的,尽管这个从延边来此地专门负责给客人洗头并兼做头部按摩的朝鲜族小妹显然不知道我更喜欢的是F4里的仔仔。所以说我不喜欢把头发弄成那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就像我从前在酒吧常常碰上的那些家伙。那些家伙头发梳得看上去比女人还要光滑还要飘逸,有的家伙嘴唇上甚至抹了口红,这大约是从韩国男人那里学来的。肥米跟我说,他们里的一些人是“同志”,说我要是没有那种取向的话就别去招惹他们。 
  对了,一些挺有情调的酒吧咖啡屋我也会去,多半我还会带上一两个丫头,坐在考究的皮圈椅抑或那种根本谈不上考究的火车座里,也不管室内的冷气是不是冻得人直打喷嚏,我都会解开衬衣的扣子,好让我的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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