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影一起私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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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登场,它晶莹剔透、玲珑娇小与令人心痒难当的春天一同款款而来,既喜悦又怜惜,既平易又惊奇。好“色”的古代墨客骚人,曾将樱桃和芭蕉的色彩比照而写,将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留下了“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佳句。务实的广东人则直抒胸臆,有戏剧名叫《红了樱桃碎了心》。
将樱桃与美人相勾连,古今中外的诗文多矣。中国古典美女的标准中,“樱桃小口”是必具的,美人的嘴,谓其小而红润如樱桃,曰“樱唇”。张宪《太真明皇并笛图》诗云:“露湿樱唇金缕长。”现当代的一些言情和准色情的小说里,更是将少女的乳头喻为鲜润的樱桃。
在法国,诗人克雷芒的名字与《国际歌》的作者欧仁·鲍狄埃一样家喻户晓,这是因为克雷芒写了著名的《樱桃时节》,这首1866年问世的歌曲,一直受到浪漫的法国人的喜爱,歌中唱道:
当我们歌唱樱桃时节,/快乐的夜莺和百灵一起飞来共庆。/美丽的姑娘心迷意乱/恋爱的人心中洒满阳光!/当我们歌唱樱桃时节,/夜莺和百灵叫得更加响亮。
多么短暂啊,樱桃时节,/双双同去采摘时,一边做着梦想/爱的樱桃如罗裙,红红似血落叶下/啊,多么短暂的樱桃时节,采摘时梦想着珊瑚红的耳坠。
当你进入难忘的樱桃时节/如果惧怕爱情的忧伤/便要远离美丽的姑娘。/但我不怕残酷的痛苦/每天我都在受苦中生活!/当你进入难忘的樱桃时节/你也会尝到爱情的苦楚!
我永远喜爱樱桃时节:/就在此时期/我心中充满着/绽开的伤痛!/命运女神把伤痕留下/却再也不把我的痛苦掩藏……/我永远喜爱樱桃时节/和我心中隐藏的一个梦想!
由《樱桃时节》约略可以感受到人们为何对樱桃情有独钟,仅有美丽和美味是不够的,还要娇弱,短暂易逝,美而伤感,最易触动的是人们对短命而美丽事物的哀怜。我不知道中国影片《红樱桃》的寓意,想必也是如此吧!
在东欧,有一个几乎不为人知的作家,阿尔巴尼亚人米吉安尼。这位享年仅二十七岁的短命作家,在1936年的散文绝唱里,写的也是樱桃:“樱桃成熟了,通红通红的,像年轻的山区女人的血液。而在山区女人的心房下面,爱情的果实也成熟了。山区女人坐在自己茅屋的门槛上,她苍白的面孔只有鲜红的嘴唇,就像枝上的樱桃一样。”文中描绘了这个怀孕的山区女人在生产前后因饥饿而想吃樱桃的感受和行为,最后写道:“春天的大自然在欢笑,因为鲜红的樱桃成熟了,穷人的孩子出生了。”
将樱桃的喻意衍化为一种实实在在的精神,一种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很多人赞美米吉安尼写得好,我想更多的是出于对短命作者本身具有的樱桃情韵的容纳和遗憾。
樱桃被赋予了多种精神蕴意,以至于在世界各地它都作为不同象征的代表,如同很多有价值与无价值的事物一样,到了后来,它的价值其实已脱离开实用的意义,而上升为纯精神的。比如,人们不再关心樱桃的滋味如何。
我已不记得第一次品尝樱桃的时间,滋味如何。当时因为稀罕,品尝起来小心翼翼,试图吃出期待中的美感。但感觉尚未出来,已经吃完,它实在太小了,小得不等你有感受,便匆匆消失,如风过耳,淡淡的,有点酸、有点甜,没有任何令人回味悠长的东西。这让人想到普希金的慨叹:活得匆忙,来不及品味。后来,在不同的场合,也品尝过不同品种的樱桃,感觉大同小异,还不及苹果、李、杏等普通水果的美味,也许是因为它的稀缺和样子的美艳小巧吧,人们赋予了它期待中无可比拟的内涵。
美丽的红樱桃放在雪白的瓷盘里,光那娇小的样子就已让人心动。
诗人鹤菁曾给我讲过他儿时的一次真实经历,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樱桃,是途经一个果园,枝上丛丛红果引他垂涎,他钻过铁丝网去树上摘,被看果园的老头抓住揍了一顿。樱桃未尝反遭教训,这使他愤愤之余愈加觉得那樱桃定是天下最美味的佳果。参加工作后,第一次发薪水,他就买了一大瓶樱桃罐头,一吃,大失所望。他不愿破坏心中美的向往,认为是罐头制作破坏了樱桃的原味,而潜意识又觉得树上的樱桃的滋味可能也不过如此。从此,他既不吃樱桃罐头,也不吃鲜樱桃,而说起樱桃来,仍忍不住眉飞色舞、垂涎欲滴的样子。
1997年的戛纳电影节上,一部名叫《樱桃的滋味》的影片获得了金棕榈大奖。导演是伊朗的阿巴斯·基亚罗斯塔米,这部影片的名字强烈地吸引着我,虽四处寻找一直无缘看到影片,为先睹为快,就从《世界电影》杂志上将剧本读了一遍。坦率地说,这个剧本如同樱桃给我的感受,期望与失望是成正比的。一个名叫巴蒂的中年男人驾车寻找一个能帮他自杀的人,整部影片就表现这个过程。几乎没有故事情节,节奏舒缓,“纪录片”式的风格,是一部难以言说的影片。在这部阿巴斯自编自导的影片里,我没有读到樱桃树的场面,甚至根本就没有出现樱桃的形象(我后来看了影片似乎也没见到),只是在一位动物标本剥制师的口中提到了樱桃,作为世间美味水果的代表,动物标本剥制师不厌其烦地劝阻巴蒂先生打消自杀念头,他说道:“……你想否定一切吗?你想放弃一切吗?你想放弃品尝樱桃的滋味吗?别这样,我的朋友,我请求你别这样!要是你非要这样,我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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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了樱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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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叙述的中心没有由樱桃展开,却有一段关于桑葚的诉说。还是动物标本剥制师,他对巴蒂先生讲了自己企图自杀的一次经历:那是1960年,他在一个阴沉的日子来到一个桑葚种植园,决定了结余生,他将绳子朝树上挂,几次都没成功,就索性爬上树去,这时他的手碰到了些软乎乎的东西,是桑葚,他就吃了一个,味道美极了,于是接着又吃,在品尝美味桑葚时,他看到太阳出来了。阳光照在青葱翠绿的大地上,他还听到了孩子们的欢笑声,一群孩子来到树下,请求他摇树枝。他照着做,桑葚落到地上,孩子们拣起来吃,他感到非常幸福……后来,他从树上下来,把剩下的桑葚拣起来带回家,妻子还在睡觉。妻子一觉醒来后也吃了一些桑葚,也感受了品尝桑葚的快乐。他本来是去自杀的,可是却带回来了桑葚。
桑葚当然是一种隐喻,它的滋味,它的象征意义在这里似乎与樱桃等同,但阿巴斯为何不将影片叫做“桑葚的滋味”而叫“樱桃的滋味”呢?是追求一种艺术上的疏离效果,以让樱桃成为某种纯粹的象征吗?抑或仅仅因为樱桃比桑葚的形象更生动更鲜明?他的深意没有告知我们,但这并不妨碍观众对樱桃寓意的理解。也许,没有出现樱桃的《樱桃的滋味》更能激发人们对樱桃的丰富联想。
关于樱桃的寓意,20世纪初的一部象征主义剧作需要特别一提,这就是契诃夫的《樱桃园》。商人罗伯辛建议破产地主朗涅夫斯卡娅将自己的樱桃园改造成别墅出租,女主人不愿意,试图挽救,但终无能为力,被罗伯辛买下。美丽的樱桃园终要被实用的别墅楼所取代,剧的尾声就是隐隐传来的砍伐樱桃树的斧头声。《樱桃园》写于1903年,第二年的一月,契诃夫四十四岁生日时莫斯科艺术剧院举行首演,据说,契诃夫这天情绪很不好。没有人能说得清契诃夫当时为何心情不佳,五十多年后,契诃夫的夫人在弥留之际时忽然说:《樱桃园》是讲述了世纪之交的困惑。
悲天悯人的契诃夫是把新生活的希望寄托于年轻一代,同时又困惑于作为精神家园象征的樱桃园的毁灭。《樱桃园》问世已经快一百年了,至今在世界各地仍常演不衰,不论是编剧、导演、演员还是观众,都在通过这出老戏来缅怀那无奈痛失的精神家园。
2000年的早春二月,我在山东烟台采访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海难—“大舜号”沉船事件的内幕(一个典型的天灾加人祸的大悲剧),在齐鲁大地(中国樱桃的最主要的产区),我期盼能一睹樱桃园的真容,在我四处寻访时,当地的官员竟沮丧而麻木地告诉我,他们自己也没见过真正的樱桃园。身在樱桃之乡居然都没见过樱桃园,难道近在咫尺的樱桃园,缀满累累红果而短命的樱桃园,只存在于寓意和意想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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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的气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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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的气味最是无敌,老远你就可以闻到,不,是感受到。成熟榴莲因过分甜腻而发散的呛人恶臭,像堕落又招摇的女人,让人避之不及,既厌恶又满是诱惑。她们成群结队,混杂着既低劣又高贵,既热烈又冷漠,既肉欲放荡又清纯无辜,总之是极其复杂多义的感觉,那感觉波涛汹涌,势如破竹,卷地而来。
一个人很难在青春期时接受这种蕴涵着腐败味道的成熟,就像正襟危坐的道学先生难以接受人尽可夫的荡妇一样。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闻到榴莲的气息,就像第一次闻到令人难忍的狐臭。看着那些精瘦的广东人站在路边大口吞食榴莲肉,满嘴稀里糊涂的样子,立即想到的是“追腥逐臭”四个字。暗叹,真有人喜欢如此恶臭难闻的气味。
世上的各种水果,果实的大小、颜色的深浅多是相似的,苹果、橘子、梨、桃等等几乎就像机器统一模式制作出来的。惟有榴莲特殊,大小不一,样子也非常暧昧,外观粗笨木讷歪扭不说,坚硬的皮上还浑身是刺。第一次见到它们被堆在一边,不禁联想,如此沉重如顽石、尖利如哭丧棒的家伙,若从树上掉下砸在人的头上,人肯定是一命呜呼。后来,在香港电影《榴莲飘飘》中果然就看到,一个街头小混混被人以榴莲击头而倒地昏厥的情节,只是砸得不重竟没有死。
榴莲的内部构造也是十分奇特,用刀破开一道缝隙,再撬开厚壳,犹如打开一套果实的单元。通常会有几个“房间”,每个房间会躺着一个或连体或分开的黄色的肉身,每一小块肉身内会有一枚酒红色的核,那核似圆不圆、似扁不扁,绝不规则,只有根部与果肉相接,其余部分与果肉贴着但绝不粘连。和吃芒果不同,吃到榴莲的核时,核与肉即可分离,绝不像芒果黏黏糊糊、藕断丝连。那横躺着的果肉,像躬身而卧的人体,熟过头的会呈现接近腐烂的黑,而将熟未熟的则光滑如处子的肌肤。一只榴莲少的要有三“房”,多的可有四五“房”。这个构造特别具有“性”味,让人产生“一妻四妾”之类的意想。榴莲的贵在于买它的肉还要连它的“房间”一起买下,而那“房间”往往是要大于和重于果肉的。
榴莲的气味在它未被破开时已是按捺不住,待其肉身毕露,那气味可以说澎湃无阻:甜香与苦臭如此的矛盾竟又如此的和谐。人们最易接受的气味通常是比较单纯的,味与味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相似性。而榴莲的味道则有着极大的反差,刺激、呛人,很多人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反差、呛人而厌恶,进而觉得那肉也是恶俗的,让人想到不洁的秽物。
我在少年时,闻到外国人身上浓郁刺鼻的香水味道,总觉得不可思议地难闻。当我初次闻到榴莲的气味时便想到了外国人身上的香水味。美国有个强奸犯在为自己辩护时,曾振振有辞指责被辱女子身上的香水味太有刺激性,以致使自己失控而犯罪。据说,法院真的以此为由从轻发落了那强奸犯。我想,那被辱女子身上大概就是那种有些呛人的像榴莲一样的香水气味。
气味有时比颜色和形象更具刺激的力量,这在动物身上特征尤其明显,榴莲的气味确实让人想到性。
将榴莲的气味作为一种性的隐喻,《榴莲飘飘》堪称经典。
《榴莲飘飘》是陈果继“香港三部曲”后执导的“妓女三部曲”的第一部,榴莲自然是贯穿整部电影的重要象征。阿燕拿着双程证从东北牡丹江来到香港掘金,在旺角操起皮肉生意,穿梭在公寓陋室、大酒店与茶餐厅之间,期望在最短时间赚最多的钱。在天天必经的小巷,阿燕认识了偷渡来港的小芬,一段寻常的友谊连接到阿燕重回故乡后的生活。榴莲在片中的几次出现,看似漫不经心却颇耐人咀嚼:外籍劳工把榴莲当做砸小混混的武器;小芬一家在贫苦的劳作中共吃一只新奇而陌生的榴莲;回到东北后的阿燕接到了小芬寄来的榴莲的问候。榴莲被当做暗器砸来,构成影片最初的戏剧冲突。生活在香港底层的阿燕和小芬偶然相识,也认识了新鲜又刺激的榴莲。三个月匆匆过去,阿燕就要离开香港,最后一天她接了38个客人。影片不动声色地表现阿燕心与身的极度疲惫:她躺着,像死鱼一样把双脚支在墙上。看到这里,我感觉到那榴莲的气味正悄悄涌入,迅速弥漫开来。
陈果以极为写实的方式铺陈社会底层人物的故事,不动声色地通过细微的情节表现人物复杂而细腻的感受。影片中对榴莲的无声解析令人欷不已:其中有近五分钟的长镜头描述小芬一家人剥榴莲的全过程,底层小家庭漂泊中的卑微温情令人难忘。当阿燕在寒冷的东北接到小芬寄来的榴莲时,她把榴莲带给亲人和同学品尝,好不容易把榴莲打开了,却无人愿与她分享,阿燕只能一人默默吞咽这热带的特殊滋味,那是阿燕心灵与肉体都无法抗拒与忘却的人生啊!
在2002年的香港国际电影节上,我曾就榴莲的特殊寓意当面询问陈果。他说,起初并没有想到太多,感觉合适,刚好用上了。他说这部电影的产生是在拍摄《细路祥》时,看着旺角来来往往的黑社会和妓女,让他有了想法。
其实,关于榴莲在影片中的寓意是不必刻意追寻的,即使是陈果也难以十分清晰地说明所具有的丰富内涵。何况影片一经完成,便成了公众的产物,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解读出自己意想中的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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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的气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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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的气味似乎正符合了人性深处对“非”与“邪”的渴望,既是审美的更是审丑的。
几乎所有爱吃榴莲的人都经过一个从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