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飞扬-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得出李天郎对伊斯兰教毫无兴趣,公主住了话头,不太高兴地说:“你根本不了解大食人的宗教,那也就根本了解不了大食人,对他们而言,真主和古兰经是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是他们生活的规则,人生的明灯,不了解他们的宗教,你就不会明白他们的很多事情。还记得吗,和你厮杀的大食武士始终都在念叨‘真主伟大’,这可不是一般的口头禅……你想知道的这个阿里,可跟伊斯兰教和他们的祖师穆罕默德大有干系。可以说他的一生,不管是在疆场还是在宫闱,都离不开伊斯兰教和古兰经……”
“哦?愿闻其详。”李天郎收敛了轻慢,正襟危坐,大食弯刀上的雄师徽记在他膝上烁烁生辉。
“这个阿里,全名叫‘阿里·本·艾比·塔利卜·本·阿卜杜勒·穆特里布·本·哈希姆’。号是‘艾布·哈桑’,乳名叫海德莱,就是狮子的意思。”
李天郎嘘了一声,叹道:“好长的名字!亏你记得住!”
阿米丽雅灿然一笑:“这头狮子在大食帝国历史上可是一位顶天立地的人物,也是一位传奇英雄,更是一位宗教圣人。伊斯兰世界没有一个穆斯林不知道伊玛目阿里。本。艾比。塔利卜及其与先知穆罕默德的亲属关系。他是先知的堂弟,六岁时先知收养了他,又是养子。阿里在先知的教育下成长,长大。他是第一个穆斯林儿童,七岁时,即多神教或任何别的宗教思想在他的心灵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时候就信奉了伊斯兰教,所以他没有膜拜过除安拉之外的任何物。他是第一个伊斯兰家庭的成员……………先知,赫蒂哲,和阿里……………他是赫蒂哲之后第一个信奉伊斯兰教和跟随先知做礼拜的人,是最早也是最坚定的穆斯林,长大后与穆罕默德之女法蒂玛结婚……”
李天郎听到这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没笑两声又被食物呛得连连咳嗽,阿米丽雅轻拍他背嗔怪道:“有什么好笑的!不就是堂弟、养子兼女婿么!族内通婚乃大食人先祖古闪族人的文化风俗,大食人历来有之,他们可没有你们中土那么多的辈份之分!古兰经里还说穆斯林可以娶四个妻子呢!我虽瞧大食人不起,但也亲见到小勃律的商人严格遵守教义,在祈祷时可以弃满地金银于不顾,对古兰经从来不敢有丝毫违背,信仰十分执着,可比你们中土很多人好!人家至少没有一边嘴里念叨清心寡欲,礼仪廉耻,一边妻妾成群,三宫六院……再说,你们中国之人这样的例子还少了吗?大唐的太宗皇帝不也娶了他哥哥建成的妃子,他的嫂子玳姬么,还有他叔父的妃子崔氏,不也一并收入后宫么?太宗的儿子高宗更是立自己的庶母为后,当今天宝皇帝宠爱的杨贵妃,也不是他的儿媳么?你们那些自以为礼教森严的士大夫们都没说半个‘不’自字,你却觉得好笑,有什么好笑的?”
“好了!好了!你继续讲!我不再笑了便是!”李天郎非常吃惊,没想到远在塞外的公主对中土乃至西方各国的风土人情宗教历史乃至细微的人文人物如数家珍,精通如斯!连涉及自己先祖玳姬的事也了若指掌!惊叹之余,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对公主的讲述愈发听得仔细。
阿米丽雅又给李天郎倒了一碗汤,明亮的绿眼睛在穿越窗口投下的光柱中荡漾出摄人心魄的秋波。
“伊玛目阿里是先知时代第一个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圣门弟子,也是第一位汇集《古兰经》成册的人,可以说除了先知,他是最精通古兰经圣训的人,其实作为战士的阿里,远没有作为伊玛目的阿里那么令人神往……”阿米丽雅停顿了一下,似乎勾起了什么心绪,声音骤然低落下来,眼神中泛起一层雾气……
李天郎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是啊,对于一个女人来讲,战士总是意味着鲜血和死亡,留给女人的只有失去亲人的痛苦和仇恨,如果谁能化解世界上的一切拼杀,那一定是所有女人的大恩人!
低头看了看注视自己的李天郎,阿米丽雅微微叹了口气,略带苦涩地笑了一下,继续说道:“作为战士的阿里以勇猛善战著称,而且韬略过人,他参加了伊斯兰教早期的历次战役,被信徒们视为所向无敌的勇士,其一生指挥的战斗,无一败绩。早期的白德尔战役,穆斯林大获全胜,共杀敌七十人,其中伊玛目阿里一人就斩杀了三十六人,包括敌方的首领,指挥官艾布·哲海里。在吴侯德战役中,阿里斩杀下古莱什著名骑士泰勒哈·本·艾比·泰勒哈和艾斯阿德,并拼死保卫先知,突出重围。在随后著名的壕沟战役中,阿里斩杀了古莱什著名骑士阿幕尔·本·阿卜杜·翁迪,从此成为公认的最勇猛的伊斯兰勇士。在征服海巴尔的战役中,穆罕默德说:‘我将把战旗交给一个最勇敢,最喜爱真主及其使者,而真主和使者也最喜爱他的人’。许多人都期待着穆罕默德把战旗交给自己,而穆罕默德最终却把战旗交给了阿里,这显然是对阿里骁勇善战的最好信任。在此次战役中,犹太名将麦尔海卜出阵挑战,横枪立马吟诗曰:
我的母亲叫我麦尔海卜,
整个海巴尔无人不知;
久经沙场的骑士披挂上阵,
战鼓一响性如烈火。
阿里出队迎战,手执脊柱剑,立马对诗曰:
我母亲叫我海德莱,
森林里的雄狮,相貌威严;
我的脊柱剑杀敌如斩麻。
呤罢,他勇猛冲杀,率先破敌,赢得桂冠,由此赢得‘安拉的雄狮’之美誉。”
“好啊!阵前呤诗,扬刀陷阵,取敌上将首级,美哉!快哉!真英雄所为!”李天郎忍不住扼腕感叹,手指“铮”地一弹弯刀刀脊,铮鸣之声不绝于耳。
阿米丽雅反手和李天郎的手掌紧紧相握,声音再次低沉下来:“阿里的英雄事迹和学识受到不少穆斯林的崇拜,他的追随者发展为后来的什叶派,什叶意即‘党派’之意,有点你们汉人结党的意思。什叶派尊奉阿里为该派第一代伊玛目。阿里是崇高的,他有着无数的美德,但惟独缺少掌权者所必须具有的狡诈与决断。在这一点上,比起同时代的其他伊斯兰贵族差得远,更不用说你们中土那些把玩权术的能工巧匠了,所以阿里的下场并不好……”
李天郎轻抚弯刀,若有所思,怎么英雄的下场都不好?
“大概九十多年以前,出身于倭马亚家族的哈里发,哦,哈里发的意思就是继承者,相当于他们的皇帝,和你们大唐的皇帝一样。那时的大食皇帝叫奥斯曼,他突然遇刺身亡了,众望所归的阿里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但反对派随即以他放走凶手,是刺杀的支持者为由,打着为奥斯曼复仇的旗号发动战争。其实联系其一生言行,阿里既不可能支持刺杀事件,宽容也是其一贯作风。阿里在巴士拉城外打败了以穆罕默德的妻子‘信士之母’阿以莎为首的反对派,此战双方围绕阿以莎所乘的驼轿激战,人称‘骆驼之战’。刚刚打完这一仗,倭马亚家族的另一位权贵,穆阿维叶也以复仇为名,讨伐阿里。在隋芬战役中,阿里以五万大军对阵兵力相当的穆阿维叶、阿穆尔的大军,在阿里即将取胜时,阿穆尔提出以古兰经裁决,于是阿里放弃了战斗,与之和谈,使穆阿维叶实际上控制了大食帝国西部。此举为后世批评为愚蠢之举,认为造成了帝国的分裂和不安定。可是,我在仔细研读了相关记载和古兰经后,觉得阿里确实如传说中的那样,是一个崇高的人,绝对可称圣人,你想,阿里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曾对他坚定的信仰赞誉有加,他曾说:‘假若把天地放在一个秤盘上,把阿里的信仰放在另一个秤盘上的话,阿里信仰的秤盘重于天地的秤盘。’所以面对都同为穆斯林的对手,阿里是下不了手的,穆斯林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在他看来不仅是可耻的,更是巨大的悲剧,他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愿意换取不流血的和谈,这不是每个一国之主可以做到的……”
李天郎点点头,思绪不由自主飞到了遥远的武德九年,兄弟?如果……
“但此次和谈却激怒了主战的一万两千名战士,他们形成‘哈瓦利吉派’,举行了暴动。为避免更多的穆斯林倒在血泊里,阿里被迫发兵予以清剿,在纳赫拉万之战中歼灭了哈瓦利吉派军队。为此,他曾非常内疚,认为内乱是违背真主意志的灾难,发誓不让这样的情况再出现。他子孙显然也秉承了他的遗志和伟大的精神,他的长子哈桑为避免内战,放弃哈里发之位下野,他的次子侯赛因坚决不承认穆阿维叶传位其子的合法性而甘愿就死。就是这样一位传奇的英雄,大食帝国伟大的穆斯林,却惨死在哈瓦利吉派残余的毒剑之下。死去的阿里成为‘殉道者’,在大食很快成为神话人物,其传奇故事天下流传,并被什叶派奉为比先知穆罕默德还尊贵的‘圣者’ ……”
“啊!可惜!可惜!这么说阿里确实可称旷世英雄,”李天郎喃喃地说,“只是作为一个战士,没有战死疆场却死在宵小的毒剑之下,实在可惜!没想到大食也有这样有着坚定信念的英雄好汉,也有如此迷人的凄美故事和丰富的内涵,看来以后还真不能小觑了大食人……”
“我说过,大唐的辉煌固然令人惊叹也令人神往,但其他国家,就是被你们蔑称为杂胡或是蛮夷的那些民族,难道就没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自豪吗?那是一个民族的根和灵魂所在啊!”
李天郎很恭敬地冲阿米丽雅行个礼:“说的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面前就有一位不让中土大儒的才女,以后天郎一定多多请教!”
公主“嘤咛”一声拱进李天郎怀抱,娇声说:“听就听罢,还出言嘲讽……”
“哪是嘲讽,我绝对当真……”
马车突然停下了。
一阵汪汪的犬吠声由远而近,后面还有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未等两人缠绵片刻,两头毛茸茸的巨獒已经兴高采烈地扑上马车,毫不客气地将两人分了开来,两条长长的舌头将李天郎舔得满脸都是粘乎乎的口水,是“风雷”和“电策”。
“咳!咳!你们两个,下去!下去!”阿米丽雅被两堆膘肥体壮的长毛怪物挤来挤去,忍不住出言呵斥。“坐下!坐下!”桀骜不驯的巨犬尽管不太情愿,但也哼哼着跳下马车,蹲坐在一边。
“咦?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听你话了?”李天郎大为惊奇,这两头吐蕃獒犬可是除了他六亲不认的主啊!
未等阿米丽雅回答,一匹快马一路蹦跳着在马车边停下了,随之而来的是张达恭的大嗓门:“李都尉,你好生享福啊!”
张达恭敏捷地翻身下马,喜爱地拍拍坐骑的脖子,哈哈大笑着迎上前来,先是歪着眼睛扫了正撩开布帘的阿米丽雅一眼,又神情怪异地干咳一声,说道:“有软玉温香的精心照料,看来伤是没什么大碍罗!”
阿米丽雅低头浅笑,跳下马车转身到车前去了。
“呵!小娘子还不好意思了!”张达恭大大咧咧地说,摆手示意正准备行礼的李天郎不要动,“我来还你马来!好马啊!要不是高大将军不允,我可要霸占你这马了!”
李天郎一愣,方才想起那天剧斗后大食人留下的马来,“张都尉要是喜欢,尽管拿去便是,兄弟之间还说这样见外的话!”
“呵呵!算了!马是好马,但张某还是知道不能夺人之美,再说我要拿了,高大将军非活劈了我不可,”张达恭将马缰绳系在马车车辕上,拍拍身上的土说,“看你满身是血还以为你死了,那小娘子倒是有情有义,哭得跟泪人似的,还非要自己护理你,”说着笑嘻嘻地捅捅李天郎,“对付女人有一套啊!这么快就弄得跟你死心塌地的……”
“张兄说笑了!”李天郎不太自然地耸耸肩,赶紧找话题岔开,“怎么停下了?到哪里了?”
“哦!在驿站换马,再过几天就可以到凉洲了!到了那里路就好走罗,很快就可以到长安了!嘿!长安!花花世界!”张达恭象猛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大将军叫我来看看你的情况,如果没什么,他今晚要见你!”
“好!”李天郎点了点头。
一阵高昂的马嘶,李、张两人转脸一看,是那匹大食骏马。
好一匹骏马!
四蹄修长健硕,身体线条起伏优美,头形轻俊,前额宽广,额前鼻端逐渐变窄,面部狭长笔直,配上一对短小竖直的小耳朵,显得容貌俊美,干净利落,是所谓龙首也!个头虽然谈不上如何高大威猛,但颈长而形美,背腰短促而充满弹性,提步摆尾之间,透出一种说不出的清秀高贵。修剪得十分整齐的鬃毛在精壮的马脖子上抖动,微风吹来,猎猎飘扬,甚是威武。翕动的大鼻孔牵动深广的下颌,不时喷出一两声清脆的响鼻,一双间距甚宽的湛蓝色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左盼右顾,一块块盘根错节的肌肉在黑色皮肤下凸凹滚动,油亮光滑的青色马身没有一根杂毛,只有额头和四蹄脚杆呈白色,配上齐整的马具,更添几分苍劲骠悍!
“都传大食产宝马,今日所见,可知所言非虚……好一匹神驹!”李天郎不由脱口赞叹。
“既有我焉耆马之壮实强健,又有漠北马之身形耐力,确实良驹!当初汉武帝为大宛名马征战大漠,所夺汗血宝马想来也不过如此!”张达恭感叹道,象一个贪婪的守财奴般打量着精神抖擞的战马,“凭我几十年的相马经验,这马确有独到之处,其较我安西马种少一个腰椎和一个尾椎,肋拱圆,尾础高,臀部深,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几天试骑下来,感觉马匹耐力和灵性当属马中翘楚,绝对是骑兵第一流的坐骑,嘿!***! 如果大食骑兵坐骑皆是如此,那确可称强敌!嘿嘿!我算做好人,马没有讨到,还赔上一副好鞍辔!你看!”张达恭得意地拍拍马背,“是在连云堡从吐蕃番子那里夺的!好东西!我都没舍得用!今天一看,正好配得上你这匹好马!所以说运气了你!哈哈!”
“那就多谢张兄了!”李天郎拱拱手,“那我就不客气了!无功不受禄!下次小弟无论如何也给老哥弄匹更好的来!”
“好!哈哈哈!一言为定!”
高仙芝端坐在虎皮包裹的太师椅上,仰首对着那幅巨大的陇右道全图,神情痴迷而凝重……………李天郎迈进高仙芝的大帐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